单县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发布时间:2014-12-12 11:23:58
为确保我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做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完成情况,特制定本年度减排计划。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目标
(一)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量减排工作目标。
2014年全县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计划控制在19500吨以内,确保实现全年净削减730吨,削减率3.6%。(其中工业加生活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计划控制在7303吨以内,净削减641吨,削减率8.1%)
2014年全县氨氮排放量计划控制在1720吨以内,确保实现全年净削减105.5吨,削减率5.8%。(其中工业加生活氨氮排放量计划控制在1080吨以内,净削减80吨,削减率6.9%)
(二)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总量减排工作目标。
“十二五”末全县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计划控制在7575吨以下,2013年二氧化硫(SO2)实际排放量为7146吨(非电非钢行业4779.16吨,生活2366.98吨)。 2014年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控制在7300吨以下。
“十二五”末全县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计划控制在1907吨以下,2013年氮氧化物实际排放量为1336.41吨(非电非水泥行业1017.3吨,生活319.11吨)。 2014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1650吨以下。   
二、减排工作重点
1、加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厂、乡镇污水处理站、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等重点减排项目运行的监督管理,切实发挥减排效益,确保正常运行,防止总量反弹。
2、加快园区工业集中污水处理厂调试、运行;加快推进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建设,继续完善莱河、嘉单河、东沟河污水截留工程。
3、巩固提升重点行业废水治理成果,继续推进重点行业废水深度治理,充分发挥减排效益。单县天元纸业有限公司二分厂建立健全环保监管机制,加强污水治理设施日常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废水治理回用工程设施稳定运行。
4、加强东沟河、嘉单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的完善和维护,发挥湿地水质净化效能。
5、继续加大农业污染源治理,调整畜禽养殖方式,推进畜禽粪便综合治理,减少农业污染。
6、大力推进集中供热供汽工程,龙盛集中供热公司完成烟气脱硫脱硝处理工程。广舜热力有限公司煤化工园区集中供热项目投入运行。
7、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关闭高污染企业,淘汰一批粘土砖瓦窑厂,腾出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减排工作组织领导,健全减排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部门要加强责任意识,要按照各自分工,建立减排工作进展调试机制,定期召开减排情况分析会,研究推进减排措施,共同推进减排工作。所有排污企业要强化减排主体责任,落实减排目标,通过减排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
(二)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对重点减排项目资金的投入。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抓紧完善相关收费规定,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多种经济成分投入环保治理工程,拓宽总量减排工作的投融资渠道。
(三)严格控制项目审批。新上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必须通过老项目治理或关停项目实现平衡,对不符合减排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立项,不予批准用地,不得办理环保手续。对因不能稳定达标或者超总量被责令限期治理的排污企业,暂停审批该企业新增排放总量的项目。
(四)加强宣传和监督。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减排宣传报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减排工作的重要认识。加强典型宣传,表扬先进,提高企业减排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对重点企业、污水处理厂和河流断面的监督性监测,强化日常监督。认真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偷排、超排现象,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关停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项目,抓好规模化养殖业污染防治工程建设,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量。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县重污染行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企业,确保结构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单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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