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县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12-11 11:12:23
2013年,在全县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消减任务全面完成。为确保2014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消减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2014年度减排目标
  2014年市上下达我县四项主要污染减排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计划控制在3250.33吨以内,较上年削减0.6%;氨氮排放量计划控制在379.39吨以内,较上年削减0.5%二氧化硫排放量计划控制在754.4吨以内,较上年削减0.4%;氮氧化物排放量计划控制在304.16吨以内,较上年削减2.6%。
  二、主要工作措施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 “十二五”污染减排规划目标的攻坚之年,全县减排工作继续以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措施的实施,按新的要求做好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相关企业要做到抓住重点,突破难点,严格环境执法,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实现年度减排目标。
  (一)积极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坚持保优劣汰原则,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促进能源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各行业发展趋势研判,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扩大城市禁煤区、限煤区范围,大力提高工业、交通以及民用天然气的普及率。加速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淘汰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以集中供热替代小型燃煤锅炉。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把总量指标作为项目环评的前置条件,所有新上项目必须通过市场交易取得排污权,实现排污权有偿管理。严格重点行业排放标准、清洁生产标准以及淘汰落后产能标准,倒逼化工等重点行业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优化发展方式。
  (二)继续推进工业企业减排工程建设。在确保完成重点减排项目的同时,结合实际,建设其他重点减排项目。要全面推进煤炭企业的井下废水治理工程进度。
  (三)加大生活源污染治理力度。一是积极推进省级重点镇杨家园则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二是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按要求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提标改造工程,并达到A级排放标准。三是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四是进一步加强资金投入和监管,保证县属污水处理厂按照减排核查的要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五是加大燃煤锅炉脱硫工程建设力度。对子长县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燃煤锅炉按照《关于推进重点行业脱硫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的通知》(陕环函〔2013〕111)要求实施脱硫脱销工程。
  (四)着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强化“以减促治”,加大农村污染减排力度。一是要以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为契机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大力推进治理设施建设,提高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二是新建畜禽养殖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三是按计划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要求7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务必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四是对畜禽养殖专业户相对集中地区开展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使畜禽养殖所产生的排泄物得到集中收集处置。
  (五)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加速淘汰“黄标车”,对达到淘汰年限车辆实行强制报废,禁止无标车上路行驶。要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全面推进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分工协作。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相关企业要按照要求落实污染减排任务,切实建立起环境保护部门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订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完善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各有关部门要依据部门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污染物总量减排的各项要求。对未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单位,实行问责问效,且不予评优评先。
  (二)加强执法,巩固成果。要把污染减排作为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抓手,重点抓监管、防反弹、保运行、促减排。对各类违法排污企业,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环保政策、标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工艺落后、超标排放的企业,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停产治理的,要坚决停产治理;该依法依纪追究的,要坚决追究到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舆论监督作用,实行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
  (三)健全体系,加强监管。监测体系建设是确保减排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减排考核的“三条红线”之一,环保部门要全面建立在线监控、监控信息发布、公众参与和环境执法等多部门联动的综合机制,切实提高环保管理和环境执法工作水平。环境监测部门要做好国控重点污染源、重点减排项目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及监督性监测和信息公布等工作,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国、省监控重点减排企业每月监测一次,其它重点减排项目每季度监测一次。要狠抓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的稳定运行,加强对国、省监控污染源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企业治污设施的运行和管理水平。环保部门要加大重点污染源监督执法力度,对重点污染减排设施的运行情况实行按月检查,公开曝光或挂牌督办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和运行减排设施的企业,严格依法处罚整改不到位和未完成减排目标任务的企业。(子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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