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11-15 10:14:41

    为指导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持续、高效开展,全面完成2013年度及“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根据国务院、省和宁波市政府关于污染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污染减排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扣上级有关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要求,通过“强化管理控源头、深化整治关落后、推进工程促项目”的工作思路,全面治理区域内各类污染源,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排放标准,强化监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13年全市工业和生活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比2012年减少2.0%、2.0%;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减少2.4%和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减少3.0%、3.0%。
    三、总体要求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不断提升减排量、控制新增量。依靠科技、加大投入,健全法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加强宣传、提高意识,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总量减排工作,确保完成2013年度总量减排任务。
    四、重点任务
    共确定九项减排重点任务:一、大力推进集污纳管工作,东、北部污水处理厂增加污水处理量2万吨/日,其中生活污水的比例大于60%,并完成全市主要泵站在线监控安装工作;二、建设东、北部污水处理厂各5000吨/日的中水回用工程;三、完成污泥减量化处理工程,实现污泥规范化处理;四、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全面关停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严格控制养殖规模,养殖总量比2012年下降5%,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纳管工作;五、完成城区禁燃区锅炉淘汰工作,开展慈东滨海区集中供热和天然气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窑炉)淘汰工作;六、开展城区外燃煤锅炉(窑炉)改天然气或生物质工作,实行用煤总量控制,要求全市2吨以上锅炉使用单位的用煤量比2012年下降3%以上;七、实施慈溪热电厂迁建工作;八、开展化工、造纸等重污染行业整治;九、完成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建设,开展机动车环保检测,与安全检测同步率达到95%以上,继续做好环保标志发放工作,环保标志发放率达80%以上,2013年检测机动车4.8万辆,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淘汰“黄标车”953辆,淘汰冒黑烟车50辆。
    五、工作措施
    (一)认真科学谋划,落实减排责任。认真分析全市工业、农业、生活污染减排潜力与空间,科学制定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计划,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为全面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奠定良好基础。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积极建立和完善减排工作组织领导体系,落实各项措施,明确责任,分解落实减排任务。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企业严格遵守减排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自觉履行减排义务,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减排工作格局。
    (二)制定减排政策,强化考核与奖惩。开展减排专项考核,将污染物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减排工程建设情况、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和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政绩考核,安排专项考核奖励资金,对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实行考核“一票否决”。完善污染减排的补助或奖励政策,对减排工作难度大、资金投入大、减排绩效明显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一定的补助或奖励。
    (三)开展区域行业整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加快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深入开展行业性、区域性环境污染整治,2013年主要开展化工、造纸等重污染行业整治。继续加大非法小电镀、小印花、小熔炼、废塑料加工等打击力度,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污染企业不反弹。
    (四)加强环保监督管理,夯实减排基础。严格实行重污染企业一月一次、一般污染企业一季度一次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处罚力度,确保重点工业污染源100%达标排放。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到100%。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重点污染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从源头控制污染物产生量。
    (五)加强工程运营管理,发挥减排效益。加强对各排污企业的监督与管理,进一步完善污水泵站、管网的日常维护管理和排查、巡查制度,确保各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不出现异常。认真做好减排台帐,确保省、市、县、企业四级减排台帐的一致性、规范性和合理性,确保重点减排项目的减排量得到环保部的核定。提高污水纳管企业排水许可证的发放率,并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接管企业规范纳管、规范排污。
    (六)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落实减排措施。加强集污管网建设,提高现有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切实加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特别要加大对菜场、学校、宾馆、饭店、集中居住区、垃圾中转站、粪便处理中心及有条件的畜禽养殖场等单位的截污纳管力度,增加北部、东部污水处理厂的生化性,加快推进东、北部污水厂中水回用工程;大力推进其他减排重点项目。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和输送步伐,促进煤改气工程。继续开展无燃煤区建设,确保完成2013年无燃煤区建设任务完成。完成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建设,开展机动车环保检测,与安全检测同步率达到95%以上,继续做好环保标志发放工作,环保标志发放率达80%以上。2013年检测机动车4.8万辆。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淘汰“黄标车”953辆,淘汰冒黑烟车50辆。(慈溪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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