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县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发布时间:2013-11-13 9:48:46

根据自治区、地区2013年环保工作会议精神,为确保完成我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实现总量控制目标,结合裕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后简称《计划》)。

一、总则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地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坚持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原则,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生态立县”的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实施污染治理工程,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实现裕民县经济跨越式发展。

(二) 编制原则

1、有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是保持地区社会稳定、提高各族人民生活水平的基础和前提,开展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进一步科学优化利用环境资源,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2、服从环境质量的原则。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其根本目的就是保护环境,改善环境质量;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原则;制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必须满足改善环境质量的要求,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3、遵守法律法规的原则。各类污染源必须合法排污,消除违法排污,维护法律的尊严,体现国家法律的强制性。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6、《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

7、《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

8、《国务院关于加强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9、《“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

10、《关于做好2013年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新环总量发[2012]676号)

11、《塔城地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12、《塔城地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

13、塔城地区行署与各县(市)人民政府签订的2013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二、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依据2012年污染源普查数据,结合具体情况,统筹考虑各种因素,确定2013年我县总量控制目标,即,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1000吨以内,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在800吨以内,氨氮排放总量(新增总量控制指标),氮氧化物(新增总量控制指标)。

三、总量控制措施

(一)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

相关部门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我县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县发改委主要负责节能减排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完善;经信、住建部门分别负责淘汰关停落后产能、督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推动相关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

环保局要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和减排项目的日常监察,完善重点污染源管理台账,对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和依法处罚。与此同时,县环保局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污染源监测,实行监测数据的跟踪监测。加快污染源在线监测和监控平台建设步伐,建立和完善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办法、使其能够充分发挥监督管理效能。

(三)大力实施工程减排

进一步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步伐,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加强热力、造纸、农副产品加工、牛羊肉加工等行业污染治理工作。对不能满足污染物浓度或总量达标排放的排污单位,实施限期治理。抓好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工作,在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中坚持“以新带老”,使我县污染物新增量得到有效控制。

(四)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减排

进一步落实国家和地区关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使用清洁能源,发展循环经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步伐,努力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格执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设备制度,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停。

(五)强化总量控制考核

继续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保护环境、总量控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污染减排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提高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努力使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为。继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监督环保工作。

四、2013年重点减排项目及预期削减能力

(一)化学需氧量重点减排项目

计划执行化学需氧量重点减排项目5个,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196.79吨(见附件1)。其中,结构减排项目2个,预计减排183.51吨;(见附件3);工程治理减排项目3个,预计减排13.28吨(见附件1);污水处理厂工程治理减排项目1个,预计减排66吨。

(二)氨氮重点减排项目

    计划执行氨氮减排项目2个,预计减排17.44吨(见附件2、见附件4)。其中结构减排项目1个,预计减排1.44吨(见附件2);污水处理厂新(扩)建项目1个,预计减排16吨。

(三)二氧化硫重点减排项目

计划执行二氧化硫重点减排项目1个,预计减排二氧化硫286吨(见附件8)。其中,工程减排项目1个,预计减排二氧化硫286吨。(裕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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