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2013年雁峰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11-11 11:03:51

为切实加快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切实改变全区农村居住环境,根据《关于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衡发[2012]7号)、《2013年衡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衡办通[201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有效推进,现结合全区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为抓手,通过在辖区内广泛开展“三清三基二分一化”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彻底改变辖区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着力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促进农村环境的全面提升,将我区农村建设成为村容整洁、村庄秀美、生态健康、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现代化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一)多方共建,上下联动。各乡镇、涉农街道作为责任主体,要加强工作的领导,全面做好宣传发动、措施保障、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各村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必须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扎实抓好工作推进和落实。区直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形成多方共建、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的良性机制。

(二)因地制宜,区别对待。根据圈内和圈外村的不同条件,因村制宜,有序推进,彰显特色。具体就根据圈内各村即将城市化的实际,要将垃圾中转站建设、垃圾箱安放、环保公厕建设重点向圈内村倾斜,保证卫生清扫清运的实际需要。圈外村要在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加大焚烧池建设力度,加大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力度,加强环境日常管理工作,全面巩固既得的工作成果,重点抓好村庄卫生整治、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禁止化肥养鱼和水质保护、村道清扫保洁、垃圾死角清理、“四边”绿化等方面工作,彻底解决农村“环境脏、设施差、秩序乱”的现象,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时段、全区域、全覆盖。

(三)健全机制,长效管理。为保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长期性和持久性,各乡镇、街道及区直相关部门要在2012年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农村保洁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问题、农村长效规范机制建立问题、村民垃圾分类处理意识提高问题,做到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整治行动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村民集中安置点建设相结合,切实做到边整治边规划,在整顿中规范、在规范中提升,不断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组织机构

调整雁峰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政      委:唐学石  区委书记

组      长:周 建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陈礼洋  区委副书记

副  组  长:谭建华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周春华  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欧军林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李竞雄  区政府副区长

聂卫华  区政府副区长

          唐谋芳  区委副调研员、区总工会主席

          邹季新  区政协原主席、区城市工作办常务副主任

成     员:洪  流  区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

杨如文  区政府办副主任

康俊武  区委督查室主任

陈昌华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彭  亮  区农办党组书记

方国灿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

黄建国  区水利农机局长

罗东峰  区住建局局长

陈  酬  城管执法雁峰分局局长

刘志雄  区发改局党组书记

王文亮  区卫生局党组书记、区爱卫办主任

黄  昕  区卫生局局长

邓建华  区环卫局局长

邹和平  环保雁峰分局局长

欧阳勇  规划雁峰分局局长

曾向前  雁峰街道办事处主任

冯赛柳  黄茶岭街道办事处主任

蒋福宝  白沙洲街道办事处主任

何湘军  湘江乡乡长

谭海荣  岳屏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农村工作办公室,由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

四、工作目标

(一)全面取缔国、省、县道马路市场,做好市场规范化管理。

(二)乡镇、村(管委会)和主要交通干线垃圾收集处置设施齐全、专人保洁,消除垃圾乱堆乱放现象;可视范围看不见堆积垃圾、暴露垃圾。

(三)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村(管委会)比例达10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现象得到全面控制。

(四)畜禽养殖污染基本得到控制,规模饲养(生猪100头、家禽500羽)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必须无害化处理,必须要有一个粪便池,一个沼气池,一片果园菜园林园等综合利用项目。

(五)农户“三清五改”工作全面推进,力争通过5年的时间,全区“三清五改”达100%。同时每年创办三个“三清五改”示范村,示范村“三清五改”率达100%。

(六)农村重点部位及农户庭院实现绿化,公共场所合理布局景观绿化带,全区村庄“四边”绿化达到80%以上。

五、工作内容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内容为“三清三基二分一化”。

(一)三清。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

 清洁家园。主要是治理农村面源,重点是农村垃圾处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生态化”的处理原则,做到户有垃圾桶、组有垃圾池、村有垃圾车和垃圾中转站。引导村民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分类入桶入池,通过“回收、堆肥、填埋”等方法,就地减量化从简处理;做到村庄、水体、河岸清洁,无暴露垃圾、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河道、池塘等水面无漂浮物,河流、渠道两边和农户房前屋后基本绿化。整治破旧空心房、废弃住宅闲置基地,确保房前屋后整齐干净,庭院清洁卫生。

清洁水源。加大河渠沟塘清障清淤、截污治污力度,力争通过3年努力,全区农村水源90%以上达到Ⅲ类标准,全部消灭Ⅴ类水质,农村水体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同时加快外环线内各村(管委会)村民集中安置点建设力度,实现村民集中居住,集中供水。外环线外农村继续开展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辖区内水塘水面全面禁止化学养鱼及养鸭、养猪等破坏水源的养殖行为,全面解决水体黑臭、堵塞以及有农药瓶、塑料垃圾漂浮等问题,水体水质达到所属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标准要求。

清洁田园。以发展生态农业为抓手,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田间无化肥、农药残留及废弃物,无焚烧稻杆现象,确保田间清洁干净。

(二)三基。农村基本不见垃圾、基本消除占道市场、农户基本完成“三清五改”(改水、改厨、改浴、改厕、改圈)。

农村基本不见垃圾。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基本实现“三无”,即可视范围内: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

基本消除占道市场。加快规范农村集贸市场和超市管理力度,加大对农村占道市场规范管理和占道行为取缔力度,基本取缔占道市场。

农户基本完成“三清五改”工程。

清垃圾:房前屋后、室内干净整洁,农具、柴草专间堆放整齐,墙壁、门窗无蜘蛛网,无乱涂乱画乱张贴现象,无乱倒乱堆生活垃圾现象,生活垃圾自主填埋和焚烧。

清污泥:清除路边、房边、主要饮水源、塘的污泥;村庄内与农户房前屋后沟渠、下水道排水通畅,无污泥杂物,无人畜粪便,无废水直接排入现象,沟渠两旁无乱堆乱放现象。

清路障:区域内道路路面干净、通畅,路边无废土、沙石等杂物乱堆乱放,无影响交通的违章建筑,路基无塌陷,道路水沟、涵管排水通畅,无占道种植农作物现象。

改水:对饮用水受污染的村和含氟地区,要进行饮用水改造;对缺水地区要解决水源。改水要根据不同条件选择不同方式,分集中供水和分户供水,集中供水主要在集镇和大的自然村,分户供水包括引山泉水、打深水井、建小型自来水塔等。

改厨:拆除或改造土坯厨房和危房、“空心房”,其中将改灶作为重点,把柴火灶改为燃气灶和高效生物质炉灶,将改灶与改水相结合,与沼气开发利用相结合,提高农村清洁能源使用率。

改厕:拆除或改造乡镇中学和村小学现有的老式公厕,每个中心集镇和村庄建立一所以上带粪便净化处理池的公厕。引导农民建沼气式厕所、无公害厕所和水冲式厕所。消灭露天粪坑,拆除影响村容村貌的坑式老厕。

改浴:建立家庭独立式浴室,大力推广太阳能热水器。

改圈:按规划拆除危旧圈厕以及残墙断壁,拆除后按规划建立家畜饲养区,实现人畜分离,有条件的地方提倡发展畜牧小区。

(三)二分。农村垃圾分类处置、农村垃圾分级转运。

农村垃圾分类处置。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对农村垃圾采取户分类减量的办法统一处置。全区所有农户配置垃圾分类装置,生活垃圾按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和有害有毒垃圾三类实行分类投放。厨余垃圾采取分户堆肥回填的办法进行就地处理;可回收垃圾由废品回收公司统一收购,有害有毒垃圾集中到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填埋;其它不能回收、回填的“白色垃圾”,采取环保焚烧后填埋处理。

农村垃圾分级转运。以村为单位建立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一支5-10人的专业清扫保洁清运队伍,配备专业的垃圾清运车,需填埋的垃圾由村组直接集中收集转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垃圾中转站的垃圾由区环卫局负责转运至市级垃圾填埋场。

(四)一化。大力推进村边、路边、屋边、水边“四边”绿化。注重与村庄风貌相协调、与庭院经济相配套,形成四季有绿、季相分明、层次丰富的绿化景观。以“四边”绿化带动农村环境美化、空气净化。

六、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宣传资料的印制发放、进行宣传教化,组织电视、广播集中宣传报道活动。

区农村工作办公室职责: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的计划安排,各项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及考核工作。牵头抓总和日常组织工作,积极向上争取和协调相关项目资金。指导农村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治理,加强对农村养殖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各乡镇、涉农街道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指导农民修建三池渗滤池及沼气池建设,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指导农民推行“三清五改”。负责乡镇、涉农街道、村(管委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协调迎接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

区环卫局职责:负责村民垃圾收集设施的规划定位工作。加大村民宣传力度,提高村民环卫意识,积极探索环卫清扫清运长效管理模式。

区水利农机局职责:落实水源保护责任,重点保护河道、水库、鱼塘水质,形成水源保护的长效机制。负责村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规划、选址工作。积极向上争取和协调相关项目资金,负责村民饮用水安全工作,解决片农村安全饮用水问题。负责示范区内村民饮用水设施建设的招、投标、施工和质量监管工作。加大安全饮水宣传力度,提高村民安全饮水意识。负责全区渠道、鱼塘清淤和农村居民安全饮水工作。

区财政局职责:统筹区本级专项资金,确保各项建设工作正常开展。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

区卫生局、区爱卫办职责:负责农村改厕、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区发改局职责:负责村级公路及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城管雁峰分局职责:负责圈内主次干道市容秩序的整治和管理工作。

区住建局职责:负责各项工程建设的日常施工质量监管;组织技术人员参与工程验收。

规划雁峰分局职责:负责指导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规划和具体规划的制订和实施等具体工作。

环保雁峰分局职责:加大环境污染源监测力度。制订农村环境监测方案,确定监测范围、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和监测频次,会同市级监测部门广泛开展环境监测,全面掌握污染源分布、环境质量和污染状况,指导进行及时整改和落实,保证各项环保指标全面达标。

乡镇、涉农街道职责: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职能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辖区内村民的宣传发动工作,加强村民教育转化工作,在村级开展文明卫生星级评比活动,提高村民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及整体素质和水平;负责加强各村保洁队伍及基本设施建设,确保辖区内农村卫生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转运及时开展;负责各职能部门与村组的协调工作,确保工程进展顺利。负责垃圾减量分类处理技术的推广和使用,负责辖区农村卫生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转运到中转站的所有工作。每月召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讲评会,每季度开展一次评比活动,及时发现各种工作中的不足,促进各村工作全面开展。

七、、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各涉农街道、乡镇,村(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机制,逐级分解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切实确保资金投入。区财政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项资金192万元,下拨每个乡、镇15万元,各涉农街道5万元,每个村(管委会)3万元;焚烧炉等建设资金44万元,宣传协调经费(含上交20万元)40万元,同时区财政多方筹措经费,确保环境整治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的需要。不断探索创新资金投入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共同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三)切实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不断巩固、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成果,研究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与实施细则,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农村卫生管理相关制度,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完善市场管理机制,把能够推向市场的项目推向市场,把该由市场解决的问题交给市场解决,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市场化、经常化。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教育转化和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切实纠正不良行为习惯,倡导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

(四)切实抓好考核考评。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评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实行“月考核评比、季奖惩、年终总评”。对各涉农街道、乡镇和村(管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考评,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全区目标管理考核。对街道、乡镇、村(管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定期进行情况通报;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突出的部门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以评促建”、“以奖促治”、“以罚促改”、“以奖代补”,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良性发展。(雁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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