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3-10-25 11:03:24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南宁市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的攻坚时期,同时也是宾阳县建设宜居宜业的生态县的重要时期,是宾阳县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城市转型、产业升级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攻坚时期,是宾阳县加快“富民强县”新跨越、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十二五”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宾阳县环保局决定编制本规划。本规划作为指导宾阳县“十二五”时期环保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环境管理的重要基础,是环境保护参与宏观决策的基本手段,对全面加强全宾阳县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在宾阳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宾阳县环保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管理、严格执法,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突出污染减排中心工作,全县环境污染状况有所减轻,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并有所改善,环境法制和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建成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命名,生态建设和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为“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1.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水环境质量
宾阳县辖区内沙江、圳荡河、南河等小流域内河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沙江、圳荡河、南河下游水环境质量总体呈明显好转趋势,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宾阳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各项监测指标达标率为100%。县内沙江、清水河、南河等国控监测断面水质明显好转,水质分别从原来的Ⅳ-Ⅴ类水质提升至Ⅱ-Ⅲ类水质,比国家要求的水功能区目标(Ⅳ-V类)提高了2个级别,综合污染指数分别下降25%和27%,有机物类指标、溶解氧、氨氮类指标成倍下降,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100%,创近十年来最好水平。根据宾阳县环保监测站2010年11月监测,宾阳县辖区内水体水质继续改善。
(2)空气质量
“十一五”期间,通过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和加快污染源整治工作步伐,宾阳县大气环境质量自2008年达到二十年来最好水平以来,2009年继续呈现好转趋势。根据宾阳县环保监测站发布的宾阳县环境质量信息显示,宾阳县县城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水平,环境空气质量年均优良天数达347天,优良率约为9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mg/m3)分别为0.010、0.0145、0.082;酸雨频率下降趋势显著,由2005年的32.8%降到2010年的1.8%。
(3)声环境质量
“十一五”期间,宾阳县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县城区域、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总体达到国家考核指标要求。
2.生态保护与建设稳步推进
“十一五”以来,宾阳县围绕建设生态强县的目标,积极推进国家生态示范区、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等生态系列创建活动,全县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突出成效。2007年5月,宾阳县顺利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考核验收,并于2008年3月份获得国家环保部的命名。生态示范区在发展生态产业、改善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宾阳生态县的建设积累许多宝贵的经验,也奠定了一定的生态建设基础。在建成国家生态示范区的基础上,结合宾阳县实际,制定了生态县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于2009年完成《宾阳县生态县建设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并通过人大审议,宾阳县生态建设全面铺开。在创建国家生态乡镇上,以宾州镇、黎塘镇为试点,带动全县生态乡镇的建设,力争将宾州镇、黎塘镇建设为全国生态乡镇。在生态村建设上,截至2012年,我县和吉镇六角村和良散村、黎塘镇三和村等6个村已建设成为自治区生态村建设,目前各项材料准备已完成,计划申报国家级生态村。
3.污染减排成效显著
 “十一五”期间宾阳县根据本地实际积极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开展污染减排攻坚战行动。五年间,全县建设重点工业企业重点减排项目50个,总投资1.2亿元。针对宾阳县主要水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强度大、列入国家直接监控工业企业多的实际情况,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努力,采取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环评把关和减排体系建设等措施,真抓实干,举全县之力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主要对制糖、淀粉、废纸造纸、水泥等重点污染行业开展减排项目,完成了全县重污染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新建了县城污水处理厂,增加日处理污水能力2万吨,完成所有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工程建设,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环保不达标企业,依法关停了宾阳县恒达纸业有限公司等多家造纸企业和廖平农场食品厂,取缔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2万标张产能制革企业,完成了自治区和南宁市下达的污染减排各项任务目标。污染减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至2010年底,经国家环保部核定的污染物减排总量为:二氧化硫(SO2)减排量为4037吨,其中2007年广西华润水泥有限公司的减排量为3923吨,2008年关闭了廖平及柳铁两家水泥厂,核定的减排量为114吨;化学需氧量(COD)减排量为1318吨,其中2007年核定量为258.5吨,2009年县辖区内三家糖厂减排总量为881.2吨,关闭了廖平食品厂和5家小造纸企业,核定减排量为177.3吨。具体减排情况如下 :
 
表1.1  “十一五”时期宾阳县主要污染物削减量(吨)明细表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合计
COD SO 2 COD SO 2 COD SO 2 COD SO 2 COD SO 2 COD 削减量 SO 2 削减量
0 0 255 3923 0 114 1063 0 50 0 1368 4037
4.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
(1)水污染防治
重点突出保护清平水库和新埠江饮用水源地水质。按照《宾阳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在清平水库、黎塘新埠江和县城一、二、三水厂建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严格环境管理,严格执行饮用水源的水质控制标准。
大力推进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宾阳县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为宾阳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位于宾阳县宾州镇宾柳公路与环城公路交叉处(勒马桥附近),占地面积约26亩,工程估算总投资8064万元。项目建成后预计日污水处理量为2万立方米。目前,项目建设完成投资6100万元,完成厂区土方建设及设备安装,完成管网敷设工程9800米,并于2010年9月29日通水进行设备调试工作。
严格控制工业污染物排放量的增长。“十一五”期间,宾阳县主要以制糖、酒精、淀粉、造纸、水泥、皮革等行业为重点,加大治理和改造力度,降低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使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同时,切实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管,实施重点废水污染源全面达标工程,确定老污染源排污总量的削减定额。建立新建项目工业水污染物新增量的限值审批制度,扩、改建项目的污染物增量在原有项目中消化,重点污染源实行自动在线监控。
(2)大气污染防治
“十一五”期间,宾阳县严格控制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的增长。到目前,关闭了廖平农场食品厂、廖平水泥厂、黎塘铁路水泥厂和多家造纸企业。积极推广工业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如使用木糠、天然气等,逐步代替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煤炭使用技术,提高能源利用率。实施了造纸、皮革等企业的燃煤锅炉脱硫工程,严格控制二氧化硫的产生和排放。全面足额征收二氧化硫排污费,建立广西华润红水河水泥有限公司二氧化硫排放在线监测设备,加强脱硫设施的监管。
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管,实施大气污染源全面达标工程,确定老污染源排污总量的削减定额。建立新建项目工业污染物新增量的限值审批制度,扩、改建项目污染物增量应在原有项目中消化。已将氮氧化物纳入环境监测和统计范围。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十一五”期间,宾阳县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实现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
宾阳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从2008年开始筹建,项目进行了两次选址、两次立项建设,但由于种种原因项目未能实施。鉴于宾阳县实际情况,市建委、市污垃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经上报自治区污垃办同意后,宾阳县终止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建设,将生活垃圾运往来宾市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2010年7月28日宾阳县启动了生活垃圾外运处理工作。目前宾阳县生活垃圾处理量为每天260吨(含部分陈年垃圾),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
(4)辐射环境管理
“十一五”期间,宾阳县加强放射性废物监管,强化放射源的跟踪管理,重点防治电磁波发射、工业、医疗应用中的电磁辐射、高压送变电中产生的电磁辐射污染的监管体系,有效控制电磁辐射污染。通过加强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控制和降低工作、生活场所的电磁辐射污染。重点加强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辐射环境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新的危害。
5.城镇环境保护工作情况顺利开展
(1)污水处理厂
宾阳县污水处理厂位于宾阳县宾州镇宾柳公路与环城公路交叉处(勒马桥附近),设计日污水处理量为2万立方米,占地面积约26亩,工程估算总投资8064万元。目前,项目建设完成厂区土方建设及设备安装,完成管网敷设工程9800米,并于2010年9月29日通水进行设备调试工作。
(2)垃圾填埋厂
鉴于宾阳县的实际,南宁市建委、南宁市污垃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经上报自治区污垃办同意后,宾阳县终止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建设,将生活垃圾运往来宾市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
(3)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
宾阳县环保局正在组织编制《宾阳县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对各乡镇的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划分,水源保护工作进入实施阶段。
6.环保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强
“十一五”期间,宾阳县在认清形势、明确任务的基础上,结合 “城乡清洁工程”以及环保工作实际,全面加强环境执法。
(1)采取有力措施,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针对宾阳县工业企业多、分布广、企业小的情况,宾阳县始终对企业严监管、严要求,保持环保高压态势,宾阳县共处罚环境违法行为203起。
(2)强化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不断完善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管理机制,建立环评与验收联动管理机制,切实提高了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近年来,宾阳县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分别为97%、96%以上。
(3)依法征收排污收费
宾阳县不断规范排污费征收工作,并对辖区内的污染源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准确全面掌握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的种类、数量等情况。积极开展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加强排污申报制度,通过排污费征收,进一步促进了企业的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工作。
7.环保自身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加,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
“十一五”期间,宾阳县不断加强环保自身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1)环境监测和监察能力
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机构均增加了人员编制,并加强业务培训力度。加大能力投入资金。在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机构能力投入上,五年来共计500多万元,实现了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目标,监测、监察能力与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
(2)污染事故应急体系建设
建立污染事故的应急体系和预案,初步建成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运转高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配备必要的应急监测设备,增加快速测定分析能力,确保能够得到快速识别、及时处置地区内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3)宣教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设立了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并改善环境宣传教育的手段,发挥宣传教育成为公众参与主渠道的作用。
(4)数字环保推进
构建了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提高了宾阳县环境管理的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
8.公众环境意识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机制不断完善
五年来,宾阳县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生态建设、节能减排、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等工作为重点,不断提高公众环境意识。一是抓好集中宣传活动。在“六·五”环境日期间,宾阳县每年启动 “环境宣传月” 暨“推进污染减排,建设生态宾阳”活动仪式。二是建立了环保长效宣传机制。县电视台每月定期实行滚动方式播放不同环保的内容知识。水利、国土、科技等相关部门结合环保部门举办的宣传活动主动进行相关环保宣传。在交通主要干道设置固定大型环保广告牌。五年来宾阳县共悬挂环保宣传横额400多幅,县电视台多次播放《共奏绿色旋律,建设生态宾阳》和《节能减排在行动》等专题片。县委举办了10期领导干部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培训班。县监察部门进行了《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授课辅导。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创绿活动。广泛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宾州镇第一初级中学和市第九人民医院、县税务局生活区等分别获得了市级绿色学校和绿色环保医院、绿色社区称号。此外,广西华润红水河水泥有限公司正在组织开展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宾阳县蚕丝工贸有限公司和广西华盛集团廖平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在2009年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公众关注环境保护工作的氛围逐渐形成。
 
表1.2 《宾阳县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规划目标达标情况
类别 序号 名称 2010 年现状 2010 年目标 达标情况
环 境 质 量 指 标 1 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达到
2 县水环境功能断面水质达标率 >90% >95% 达到
3 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 >95% >95% 达到
4 酸雨发生的强度和频率 PH 5.93 13.44% 有所降低 达到
5 区域环境噪声达标率 >85% >85% 达到
6 交通道路噪声达标率 86.67% >85% 达到
7 30%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达到 规范化建设要求 100% 30% 达到
8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 16% >15% 达到
污 染 防 治 指 标 9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11701.14吨 维持2005年水平 未达到
10 二氧化硫排放量 6324.82吨 维持2005年水平 未达到
11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91% >95% 未达到
12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 93% >95% 未达到
13 单位GDP化学需氧量排放 (千克/万元) 22.27 <16.95 未达到
14 单位GDP二氧化硫排放 (千克/万元) 9.38 <16.15 达到
15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63.9% >50% 达到
16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99.6% >80% 达到
17 规模化养殖场和集中式养殖区 粪便综合利用率 98% 90% 达到
污水排放达标率 85% 80% 达到
环 保 管 理 能 力 指 标 18 县环境监察、监测能力 达到国家标准化水平 达到国家标准化水平 达到
19 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率 100% >80% 达到
20 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率 100% 100% 达到
21 辐射工作单位安全许可证发放率 100% 100% 达到
22 50%的重要污染源实行企业环境报告制度 60% 50% 达到
23 新扩建项目的环评审批率 100% 100% 达到
“十一五”23项指标中,17项指标已达标,县水环境功能断面水质达标率、化学需需量排放量、二氧化硫、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和单位GDP化学需氧量排放6项指标低于指标值。其中,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能达标的主要原因之一是造纸、制革等传统产业清洁生产、结构调整有待加强。二是重点涉及行业需进一步深度处理。
(二)“十一五”环境保护主要存在问题
1.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企业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动力不足,特别是重点污染源的污染治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企业环保意识还不够高,部门联动欠佳等。
2.农村、农业环保工作尚未实质性推进
农村、农业环保工作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资金投入少,农村、农业上的环保人才欠缺,环保工作未能得到实质性的推进。
3.环境监管能力仍相对薄弱
随着宾阳县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环保工作的不断深入,监管能力及水平尚未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环境监管能力与日益繁重的环境保护任务不相适应,与新时期环境保护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局机关机构设置还不够完善;人员编制和业务经费较为缺乏,环保队伍素质尚显薄弱,有待加强;环境宣传教育、环境信息缺乏机构支撑,相关工作未能系统化开展,电子化、信息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核与辐射监管能力、固体废物管理水平还较为滞后;环境突发事故预警和应急反应能力等还未能适应现代环境风险防范的需要等。
4.环保投入有待提高
    污染减排、生态保护与建设、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保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环保重点领域的资金缺口大。
二、“十二五”环境形势分析
(一)机遇
1.国家对环保的政策扶持不断加强,环保工作得到进一步的重视 
随着环保事业向前推进,环保部门的地位逐步提高,环保工作已经成为国内外公众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当前,我国环保工作在思路、内容、地位等方面已发生了根本性、战略性转变。
党中央、国务院把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着力点,把污染减排作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重点部署了我国的“十二五”环保方面的工作,针对环保领域存在的问题,我国将出台一系列措施予以应对;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决定,确立了“生态立区,绿色发展”战略思路,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实现“富民强桂”的重要着力点;南宁市委、市政府更加坚定“生态立市”战略理念,出台的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加快南宁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生态南宁建设力争在广西率先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区、加快推进 “中国水城” 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均把生态环保工作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列入重要日程。宾阳县县委、县政府将打造生态县提上重要工作日程。宾阳县“十二五”环保工作将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2.经济发展持续趋好
“十二五”期间,宾阳县经济发展面临大好形势。
近期,中央扩大内需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项目作为新增投资支持的重点。要抓紧做好环保项目的储备,引进建设高质量的环保产业项目,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大西南出海通道和东南亚出境通道建设步伐的加快、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泛珠三角合作等多区域合作的进一步推进和深化;自治区 “富民强桂”新跨越战略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全面实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快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南宁市被确定为国家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和着力构建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宾阳县是广西首府南宁市的东大门,素有“百年商埠”之称。县域内交通便利,民营经济活跃,使宾阳县成为广西经济较为发达的县份之一。“十二五”期间是宾阳县加快经济建设的重要时期,县域优势特色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黎塘工业园区和芦圩工业园区发展态势良好,宾阳县的经济发展持续保持良好趋势。
不论是中央、自治区、南宁市还是宾阳县本身,均为宾阳县提供了良好的经济发展宏观背景。
3.环境保护法制体系逐步完善,全社会环境意识不断提高  
    “十一五”期间,国家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环境保护法制化建设取得的进展,为“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法制条件。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高涨,环境保护得到全社会更加广泛的关注和支持。
4.生态县建设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新的载体
    “十二五”是宾阳生态文明县建设的重要时期,借助生态县建设的机遇,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全面提高宾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能力。
5.循环经济得到高度重视,经济增长方式逐步转变  
    自“十一五”以来,宾阳县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逐年加大,在产业布局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上,取得了一定成果,对解决环境结构性污染问题,推动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根本保证。《宾阳生态县建设规划》的批准和实施,使宾阳县可持续发展战略向纵深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纳入可持续发展的轨道,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机制正在确立和完善。  
(二)挑战
1.污染物排放量可能继续增加,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有效控制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一步加强,宾阳县经济保持持续较快发展。但仍然处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不发达地区的大环境,预测比全国达到污染物排放峰值晚。因此,预测“十二五”期间宾阳县的污染物排放量仍将继续增加,由此对环境造成的破坏也将持续。此外,城市化快速发展将导致宾阳县县城生活污染负荷大幅度增加,给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带来较大压力。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控制。
2.农村环境问题较为突出,城乡发展不均衡
    现代化农业生产带来的各类污染、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规划、基础设施和环境管理滞后的人居环境污染以及乡镇企业和集约化养殖场布局不当、治理不够产生的工业污染是宾阳县较为突出的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以上问题使原本社会经济发展就远跟不上城市的农村在环境问题上又拉大了与城市之间的差距,城乡统筹工作艰巨。
3.新生的环境问题逐步显现,潜在的环境危害日趋严重
    一是生物技术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二是大量的新化学物质可能成为自然系统中新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三是大量的产品类废弃物(如报废车辆、废物电子、废弃轮胎)和废水、废气处理产生的污泥等非传统废弃物急剧增加;四是土壤污染的程度和污染面积有加重和扩大的趋势。现有的技术和手段对上述问题,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
4.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不健全,环境建设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
    近年来,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污水处理厂、绿化等)虽然得到改善,但仍与国家要求有差距,且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服务和收费的价格偏低,设施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补偿,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机制还不够完善。此外,城市化进程加快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缓慢的矛盾,工业化进程累积的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对社会经济发展制约的矛盾,一些现行政策法规与生态文明县建设实际之间的矛盾等,制约着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快速发展。  
三、“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建设生态文明县、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根本,以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为着力点,以强化执法监督和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作为保障,着力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环境优先,生态文明。把环境质量状况作为指导包括经济发展在内的各项工作的基本衡量标准之一,以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和底线来规划和约束各方面工作,使环境保护成为保障人民生存环境、优化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和首选的手段。以生态文明为基本要求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重大发展蓝图,在有关发展的重大决策中,增强环境保护参与决策的程度。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发展模式创新和循环经济发展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努力构建源头、生产全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处理处置与废物资源化利用相结合,常规污染控制与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相结合的污染综合防治体系。
——统筹兼顾,重点突破。综合考虑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统筹各要素、各领域、各区域、各时期的普遍性环境问题,强化可达可控分析,兼顾需求与可能,长远谋划,整体部署。处理好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的关系、连续性与阶段性的关系,结合“十二五”阶段特征,抓住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突出问题和焦点问题,集中资源攻关,率先取得突破。
——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环境执法;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规划,突出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 
(三)总体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降低并控制在南宁市下达的指标任务内。集中式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在优良水平,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控制在国家相应标准内并有所改善。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基本保持良性循环。县级环境监测和监察能力达到或优于国家相应标准化要求,生态环境安全监管及环境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环境保护机制体制不断完善。农村环境质量实质性推进。生态县建设中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规划指标
 宾阳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指标体系拟分为环境质量指标、污染防治指标、环境经济指标、环境管理指标、农村环境保护指标等五类指标,共26项。具体指标见下表3.1:
 
表3.1  宾阳县环境保护 “十二五”规划指标体系
类别 序号 指标 单位 2010 年现状 2015 年目标 指标属性
环境 质量 指标 1 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 90 指导性
2 县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100 90 指导性
3 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保准天数 天/年 347 >350 指导性
4 酸雨发生的强度和频率 —— PH 5.93 13.44% 有所降低 指导性
5 声环境质量状况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dB(A) 58.7 <55 指导性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 dB(A) 68.6 <70
6 森林覆盖率 % 32 37 指导性
7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m 2 9.4 ≥12 指导性
8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16 ≥35 指导性
污染防治指标 9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COD排放量 吨/年 11701.14 达到南宁市下达的总量控制的要求 约束性
NH 3 -N排放量 吨/年 1642.24
SO 2 排放量 吨/年 6324.82
NO X 排放量 吨/年 5170.77
10 生活污水处理 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60 ≥80 指导性
黎塘的建制镇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 0 ≥80
黎塘的工业园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 0 ≥80
11 生活垃圾处理 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60 100 指导性
建制镇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 10 ≥80
12 重点源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 98.71 ≥100 指导性
13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80 90 指导性
14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 % 65.93 100 指导性
15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项目完成率 % 100 100 指导性
环境 经济 指标 16 环保投资占GDP比重 % 1.7 ≥3 指导性
环境 管理 指标 17 环境监察能力标准化建设 ---- 已达到区级标准 达国家相应标准化建设水平并逐步提升 指导性
环境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 ---- 已达到区级标准 达国家相应标准化建设水平并逐步提升 指导性
18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建成率 % 100 100 指导性
农村环保指标 19 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80 ≥90 指导性
20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60 ≥95 指导性
21 规模化禽畜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 % ---- ≥80 指导性
1.规划目标
    通过实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力争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南宁市下达的指标任务内。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在优良水平;声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并有所改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保持在较高水平;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得到促进;辐射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质量有所提高;区域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2.主要指标
至2015年:
——COD、NH3-N、SO2、NOx总量控制达到南宁市下达的任务要求;
——重点污染源主要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
——80%以上的建制镇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县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县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保准天数多于350天;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5dB(A);
——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70dB(A);
——全县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基本实现安全处置;
——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80%的建制镇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辐射工作单位安全许可证发放率达到100%;
——废放射源收贮率达到100%。
3.主要任务
(1)持续狠抓水污染减排与防治工作
① 推进COD和NH3-N的协同减排
一是推进工业废水污染物减量排放。以制糖业、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业、皮革鞣制加工业、机制纸及纸板制造业、氮肥制造业等主要COD和NH3-N的排放行业为重点,加大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和技改力度,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努力拓展污染减排空间。二是继续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及配套设施建设。按照“集中处理为主,集中和分散相结合”、“厂网并举、管网先行”的原则,进一步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以及城镇污水收集率,同步建设脱氮除磷和污泥处理设施。重点推进宾阳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和各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力争在2015年底,使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80%以上的建制镇启动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三是推进农业面源减排。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推动农业源减排,重点对化学需氧量每年产生量在100吨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实施全过程综合治理,包括建设雨污分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沼气系统和粪便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工程等。“十二五”末力争使全县80%以上的规模化禽畜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
② 突出抓好饮用水水源保护
加快推进各建制镇饮用水水源地划分工作的进程,完成建制镇政府所在地在用、备用和规划在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划分工作。根据《宾阳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和即将完成的《宾阳县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的划分范围,按照《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南宁市市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有关要求开展相应的水源监督管理和防护工作,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隔离防护和生态恢复工程。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一切排污行为和对水源地有影响的旅游、畜禽和水产养殖等活动。强化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0%以上。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监管,明确部门职责、单位行为和个人义务。防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发生,建立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和应急制度。
③ 加强重点江河流域的污染综合整治
以清水河和南河、新埠江、斑江、沙江等小流域为重点,开展流域综合整治,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建立河流预警应急机制,确保水环境安全。建立地表水环境水质达标责任及跨县区级行政区域交界断面水质交接责任的制度;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依据水域纳污能力和水资源承载能力,合理制订和实施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努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得新上、转移、生产和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工艺和产品,严格控制限制类工艺和产品,禁止转移或引进重污染项目,鼓励发展低污染、无污染、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的项目;合理确定城镇发展目标。根据环境容量,认真制(修)订城镇规划,合理确定城镇定位和规模,调整优化城镇经济结构和空间布局。控制点源和面源污染,深化工业污染综合治理。“十二五”期间,清水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Ⅲ类;重点小流域水质优于或达到水功能要求。
④ 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宾阳县大多数建制镇的水源地是地下水型水源地。地下水关系着老百姓的饮用水安全,因此宾阳县地下水的污染防治尤为重要。做好全县地下水的污染状况调查和评估工作,划分地下水污染治理区、防控区,并为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提供基础数据。严格控制影响地下水的城镇污染,加强重点工业行业地下水环境监管。
(2)加大大气污染减排与防治力度
① 推进二氧化硫减排
宾阳县SO2减排主要从SO2重点排放行业着手。加快制糖、造纸、建材、冶金等行业的燃煤锅炉烟气脱硫设施建设。对已安装脱硫设施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实际使用原料硫分超过设计硫分的、部分烟气脱硫的,应进行脱硫设施改造。现有建材窑炉安装烟气脱硫设施或改用清洁能源。新建燃煤锅炉应安装脱硫设施。加快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促使工业废气污染源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实现增产不增污。并在重点污染源烟气排放口继续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监控中心联网。“十二五”期间,力争使重点污染源主要废气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② 推进氮氧化物的减排
  以氮氧化物重点排放行业和机动车废气减排为重点推进氮氧化物减排。重点行业上,加快制糖、造纸、水泥制造等行业的燃煤锅炉烟气脱硝设施建设。新建燃煤锅炉应安装脱硝设施。机动车废气减排上,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强制淘汰制度,推进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加快淘汰“黄标车”,提升车用燃油品质,逐步推进县内加油站供应国四油品。建立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标志发放、网络传输、执法抽测、维修治理和淘汰报废的监督管理体系。“十二五”末,力争使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
③ 持续深入控制大气悬浮颗粒物污染
从企业技术降尘、扬尘控制等方面控制宾阳县大气悬浮颗粒物。企业降尘技术方面,对未采用静电除尘器的现役烧结(球团)设备全部改造为袋式或静电等高效除尘器,推广使用干熄焦、转炉干法除尘技术。对2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安装静电除尘器或布袋除尘器,20蒸吨以下中小型燃煤工业锅炉鼓励使用低灰优质煤或清洁能源。扬尘控制上,严格控制料堆扬尘、扬尘、裸露地面扬尘和建筑工地扬尘的产生,加大扬尘管理力度。
④ 推进碳减排
    大力发展再生能源,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提高非化石能源的使用比例,逐步实现燃料结构由以煤为主向已清洁型煤、天然气为主转变。进一步推广水煤浆等清洁型煤,同时,因地制宜地开发利用水电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
⑤ 控制大气环境新型污染
加强汞、铅、二噁英和苯并(a)芘等有毒废气环境管理,严格污染源监管,开展有毒废气监测,控制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制糖厂、淀粉厂、造纸厂、化肥厂的恶臭污染防治。加大县城餐饮业油烟防治力度。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源的监测和监管,开展二氧化碳等主要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及排放量统计工作,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有效降低碳排放强度。
⑥ 划分大气环境功能区
加快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进程,并上报县政府批准实施,增强其行政效力,使其适应宾阳县新时期城区建设的大气环境监管需要。
(3)强化噪声污染防治
① 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
    全面落实《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加强交通噪声管理。合理规划城乡布局,控制噪声源,降低其环境噪声排放。加强敏感建筑物噪声防治,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快速路、高速公路等道路两边应配套建设隔声屏障,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
② 加强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加强工业园区、厂区功能合理布局,使高噪声车间或设备尽可能远离周边敏感点。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 等制度,强化建设项目噪声管理。在工业区和居住区之间建立缓冲带。
③ 加强建筑噪声污染防治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和建设工地中午、夜间施工噪声许可证行政审批制度。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噪声敏感区域和重点时段(如中考、高考、两会一节期间)的噪声污染管理。严格控制人为噪声;禁止夜间强噪声作业;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机械的产品噪声标准,并严格执行这些标准,从声源上控制噪声;采取吸声、隔振和阻尼等声学处理的方法,在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妥善处理噪声投诉案件,加大对重点难点问题和市民反映热点问题的查处力度,严防施工噪声扰民。创建“绿色工地”,推广使用低噪施工技术和施工机械,优化施工方案,科学安排施工工序,实行文明施工。
④ 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管,强化对商业网点、娱乐场所、饮食业等主要生活噪声源的管理,减少经营活动造成的噪声滋扰。加强敏感噪声源(市民投诉较多)的监控力度,试点建设娱乐场所噪声在线监控系统。推进一批“安静小区”创建。
⑤ 强化重点监管
在加强对环境噪声管理防治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注重对重点噪声污染源的治理和监管,严格建设项目声环境准入和项目环境噪声“三同时”验收管理,实施噪声污染源限期治理和落后工艺设备淘汰制度,畅通“12369”保热线信访投诉渠道,专人24小时人工接听,加强环境噪声污染信访投诉查处,探索建立多部门的噪声污染投诉信息共享机制。通过项目验收、日常环境监管、环境信访等渠道,筛选确定重点噪声污染源,将超标排放并严重扰民的噪声污染问题纳入挂牌督办范围,并建立噪声扰民应急机制,积极解决好噪声扰民问题。
(4)推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① 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
开展全县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调查工作,掌握危险废物产生、处置、贮存和利用现状,加强危险废物产生源的动态管理,建立和完善危险废物的回收、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监控,杜绝环境安全事故发生。力争在“十二五”期末使全县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基本实现安全处置。
② 进一步提高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
——工业固废。加强县城废物回收网络建设,强化对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力度。推广资源利用高、技术新的工艺和设备,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产生,加强粉煤灰、煤矸石、炉渣、冶炼废渣、木薯废渣、蔗渣、脱硫石膏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各种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农业固废。加快秸秆、禽畜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进程。
——其他固废。推进废弃电子电器、废旧轮胎(橡胶)、废旧纺织品、废塑料、废旧零部件等可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
③ 加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力度
加快完善村镇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促进“村收集、镇转运、县集中转运”的城镇垃圾收集、处置体系的建立。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试点工作,加强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十二五”末,力争使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80%的建制镇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5)加强核辐射污染防治
大力加强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和监测能力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环境监管、监测和事故应急队伍,加强辐射环境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使环境及污染源周围的辐射水平保持在本底范围,保障辐射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  
①健全监管机构
随着核工业的发展和核技术利用的普及,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电磁环境污染源的快速增加,环保部门的任务和责任明显加大,监管机构不健全,无专职监管人员等问题凸显。亟需设立辐射环境管理站,配备2名专职管理人员,担负起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管的任务,增强辐射环境监管能力,保证各级责任制的落实。  
②加强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根据环境保护发展形势和监管工作的需求,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与辐射监测仪器设备投入。按照国家标准化建站的要求,购置仪器设备,建设实验室用房,以适应当前辐射环境管理工作的需要,提高处理突发辐射环境事故的水平,为全县辐射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③深化辐射环境宣传教育
加强公众教育,消除恐惧心理,引导公众参与辐射环境保护工作。要加强对领导决策层的宣传教育,树立核安全与辐射环境保护是环境保护三大任务之一的观念。加强辐射源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保证辐射设施运行期间,按照既定的规范和标准进行自律管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  
④搞好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根据辐射防护和管理工作的需要,组织辐射环境管理人员和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引进高技术人才,不断提高辐射环境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促进辐射环境又好又快发展。    
(6)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评价,掌握全县范围的土壤污染现状、污染范围、主要污染物和污染程度,防治土壤污染。加强污水灌区农田、工业遗留和遗弃污染场地、集中治污设施周边、饮用水源地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重污染工矿企业等典型区域的土壤治理、修复和风险控制,重点推进涉重金属区污染场地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对于土壤污染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区域,要实施居民搬迁,并防止污染扩散。加强监测、评估,强化土壤污染环境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禁止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二次开发,防止污染场地不当开发利用造成的污染事件。研究推广生态养殖,积极控制养殖污染,划定畜禽养殖场禁建区,加强集中式畜禽养殖场的管理,推广畜禽养殖业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技术,鼓励建设养殖业和种植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工程,控制农村畜禽粪便污染的面源污染问题。       
(7)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
开展全县重金属污染调查,将所有涉重金属企业纳入重点污染源进行管理。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标准,积极推进淘汰落后产能,依法取缔一批小矿山、小冶炼、小化工。加大重金属污染源治理力度,鼓励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行深度处理,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建立重金属排放企业监督性监测制度,持续开展违法排污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系统和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体系。重点抓好重金属行业的污染防治,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
(二)以生态建设为载体,着力构建生态文明宾阳
1.规划目标
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生态建设、生态恢复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以生态创建系列活动为载体,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提高资源和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大力发展生态经济、营造绿色环境、培育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宾阳县的生态环境质量和经济社会综合实力,构建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社会文明的生态宾阳。
2.规划指标
到2015年:
——100%以上的乡(镇)建成国家生态乡(镇);
——各乡(镇)8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国家生态村。
3.主要任务
(1)推进系列生态创建工作
① 有序开展生态村镇创建工作
根据宾阳县生态县建设规划,有序推进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2011年要完成大桥、邹圩、古辣、武陵和新桥等5个乡镇的生态乡镇规划的编制,2012年完成甘棠、思陇、新圩、中华、露圩、王灵、和吉、洋桥、陈平9个乡镇的生态乡镇建设规划并在年底前全部乡镇规划经县级人大或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2013年底要使13个以上的乡镇获得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命名,40%的行政村达到市级以上生态村建设标准。2014年底使13个以上的乡镇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80%的行政村达到自治区级以上生态村建设标准。2015年底前争取通过国家环保部考核验收并获得命名。
 
表4.1 宾阳县“十二五”生态村镇创建计划一览表
序号 乡镇 行政村、社区总数(个) 行政村、社区总数的80%(个) 生态乡镇创建时间 生态村、社区创建计划(个)
已创建 个数 2011 2012 2013
1 宾州镇 48 39 2010年 5 20 15
2 黎塘镇 23 19 2009年 1 2 10 7
3 甘棠镇 15 12 2012年 2 6 5
4 思陇镇 17 14 2012年 2 8 5
5 新桥镇 16 13 2011年 2 7 5
6 新圩镇 7 6 2012年 1 3 2
7 邹圩镇 15 12 2011年 2 6 5
8 大桥镇 17 14 2011年 2 7 5
9 武陵镇 14 12 2011年 2 6 5
10 中华镇 6 5 2012年 1 3 1
11 古辣镇 11 9 2011年 1 5 4
12 露圩镇 6 5 2012年 1 3 1
13 王灵镇 11 9 2012年 1 5 5
14 和吉镇 9 8 2012年 2 1 5 3
15 洋圩镇 9 8 2012年 1 5 3
16 陈平乡 10 8 2012年 1 3 4
合计 233 195 3 27 102 75
② 有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的创建工作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切入点,加强环境污染防治,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促进造纸、制糖、建材等产业节能减排,将宾阳县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态文明示范县。
(2)突出抓好生态县建设重点领域
① 生态产业体系建设
——生态农业。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发展现代农业,加快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围绕龙头企业抓基地,通过科学示范、政策引导、信息服务等手段,形成了具有亚热带特色及区域优势产业,建设了粮食、蔗糖、桑蚕、蔬菜等四大优势农业生产基地,使农村社会走上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生产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生态工业。按照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立足大南宁考虑工业布局。通过构建“两区一带”,沿桂海高速公路、G322和G324国道向更大范围延伸,拓展发展空间,形成以城区工业为依托,以工业集中区为支撑,以乡镇特色工业集聚地和专业村为基础的工业发展新格局。重点加快“两区一带”的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使“两区一带”成为产业招商和发展的平台以及优化产业发展布局的主要载体,促进全县经济跨越式发展。
——生态服务业。以建设、培育市场为载体,完善商业网点布局。“十二五”期间,重点发展专业市场、批发市场、综合市场,调整市场布局,完善市场设施,规范市场管理,扩大市场规模,提高市场档次,形成比较合理的市场发展格局,增强市场辐射和吸纳功能。
②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水资源开发与保护。针对宾阳县洪涝灾害、水资源短缺、水污染和水土流失严重等突出问题,按照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合理布局、综合治理的原则,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并重,确定水利发展总体布局,系统解决各种水资源利用问题,优化配置水资源,以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实现宾阳县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矿产资源保护。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提高矿产资源的可供性;降低矿产开发成本,实现矿产开发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调整优化矿产资源利用结构,提高资源利用率;提高工矿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生产工艺水平,实现矿产资源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促进矿产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改善矿山生态环境状况,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土地资源合理开发。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通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加强对农业的投入确保农业生产这一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实现严控总量、盘活存量、限制增量、保护质量、优化结构、持续利用的土地利用目标。
③生态人居体系建设
立足于县城现有景观生态状态,以县城建设规划为指导,做到高起点规划、高品位建设、高效能管理;按照县城各功能区划及其特点进行相应规划建设,将城镇改造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良的人居小区;加大现有小城镇建设力度,加强城镇交通、水电、通信、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镇功能;加强农村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村向现代化文明生活方式转变。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和完善公共基础设施,促进社会环境全面可持续发展。
④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的法规体系和健全的理论体制,普及生态科学知识和生态教育,培育和引导生态导向的生产方式和消费行为,形成提倡节约和保护环境的社会价值观念。要把生态建设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全社会树立起建设生态示范区的共同理想和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共同信念,实现公众、企业、决策管理者生态文明程序的显著提高,在全社会树立起“破坏生态环境就是破坏生产力,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生态观念。
(3)有力保障生态功能区安全格局
全面推进实施《宾阳县生态县建设规划》中的生态功能区划方案,按国家和自治区生态功能区有关法规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围绕各生态功能区的主导生态功能开展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强化监督管理。   
(三)以农村环境保护为重点,着力统筹城乡环保一体化发展
1.规划目标
    农村环境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农村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得到有力推进,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逐渐减轻,农村环境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提高,城乡一体化发展得到切实统筹。
2.规划指标
到2015年:
——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0%;
——80%以上的规模化禽畜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
——农用化肥施用强度折纯低于250公斤/公顷·年;
——农药施用强度折纯低于3公斤/公顷·年。
3.主要任务
(1)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力度
采取分散或相对集中、生物或土地处理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结合农村沼气建设与改水、改厕、改厨、改圈等措施,逐步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
(2)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工作,控制畜禽养殖污染
鼓励规模养殖、科学饲养,倡导发展养殖废弃物循环利用工艺,鼓励废物综合利用,实现动物粪尿、沼渣、圈舍废弃物制肥的规模化,提高沼气、沼液的综合利用水平。积极推广适合不同规模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技术,力争做到污染物零排放和最大限度地转化为农肥和能源。
(3)大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通过“抓点、带线、促面”不断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政策,将村庄连片综合整治作为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方式,集中资金投入一批、见效一批,解决宾阳县农村区域性突出问题,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确保和扩大惠民的政策效果。
(4)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
加强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污染严重和工艺落后的生产项目、设备,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在农村地区死灰复燃。
(5)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要采取综合措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在农业污染源普查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农业面源污染的监测能力。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进行种植业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在高污染风险区优先种植需肥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推行田间合理灌排,发展节水农业。
(6)加强农村生态保护
以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功能为重点,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农村生态环境。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加强对矿产、水力、旅游等资源开发活动的监管,努力遏制新的人为生态破坏。重视自然恢复,保护天然植被,加强村庄绿化、庭院绿化、道路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
(7)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
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解决农村人饮安全问题。对农村饮用水源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合理选定饮用水源地,科学划定水源保护区域,设置水源保护标志,完善水源地保护设施。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评价及水质监测工作,从源头保护饮用水源,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四)以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为途径,着力提高环保系统服务能力
1.规划目标
环境监督机构得到进一步的完善,环境监察、监测等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环境宣教、信息、核与辐射、应急、固体废物管理等能力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由常规达标向满足需求转变、由注重硬件向全面提升、由齐头并进向重点扶优的三个转变,基本构建“数字环保”,满足“十二五”新时期环保工作、环境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和环境基本服务均等化的三大需求。
2.规划指标
至2015年:
——县环境监察能力达到《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东部二级标准;
——县环境监测能力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西部地区三级标准;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建成率达到100%;
——建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系统。
3.主要任务
(1)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环境监管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
结合宾阳县实际及“十二五”环保工作需要对宾阳县环保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提出调整方案和计划。建立较为完善的县、乡镇和行政村三级环境监管体系。按照国家相应标准逐步筹建环境宣传教育、信息机构。探索建立乡镇一级和行政村一级环保机构,争取在“十二五”期末,全县所有乡镇及行政村都分别配备至少1名专职环保人员。
(2)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一级标准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向《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的东部地区二级标准迈进。强化环保部门对环境的统一监管职能,加强环保执法监察力量,提高现场执法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行职业资格管理。  
(3)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构建先进实用、种类齐全的环境监测技术装备体系,传输及时、简便实用的信息体系。严格环境监测报告制度,及时报送监测数据,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充分发挥监测能力建设成果的效益。开展环境标准、监测规范、分析方法、质量评价等技术的培训,不断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和监测技术体系,开展环境监测质量考核、比对和抽查工作,全面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
进一步健全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继续扩大水、大气、噪声监测网络并不断提高其自动监测水平,同时逐步探索农村环境、辐射、生态、生物监测网络建设。不断提升污染源监测能力,建立污染源监测在线比对核查管理系统。
(4) 推进“数字环保”建设
进一步推进“数字环保”建设,建设宾阳县环保局与南宁市环境保护局联网的环境业务专网、环境数据中心和环境档案管理系统。在完成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与市、县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联网,进一步提升污染源在线监控自动化水平,推进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系统建设。
加快推进环境信息能力标准化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末使县级环境信息能力达到《关于全面加强环境信息基础能力建设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环信发〔2010〕87号)西部地区县级有关标准要求并按东部地区标准逐步提升。
(5)加快推进环境宣教能力建设
加快推进环境宣教能力标准化建设,按照《全国环保系统环境宣传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国环发〔2006〕37号)西部地区县级有关标准要求逐步筹建宾阳县环境宣传教育机构,落实人员编制、业务用房及配置基本的设备。
(6)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加快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末配备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和一些基本仪器设备,满足宾阳县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基本需求。
(7)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应急专业队伍建设。根据宾阳县危险源的类型、特点有针对性地配置环境应急执法、监测基本仪器装备。应急队伍应通过培训,并全面掌握重点污染源和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全面督促落实污染预防和治理措施,使用、生产、贮运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源,存在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的企业、单位必须制定环保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面提高环境灾害及突发事件的预防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8)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能力建设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能力建设,配备至少1名固体废物管理专职人员,满足开展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基本所需。
(9)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不断探索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在创建生态村的村庄探索设立环境监管员,配合开展生态村创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等环保相关工作。
五、“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的重点建设项目
 “十二五”期间要重点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农村环境保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多类项目的建设。项目共计81项,总投资约203356.74万元。
(一)环境污染防治项目
围绕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以及碳减排的工作重点,重点推进水、大气、固体废物、重金属、土壤等47项污染减排和防治项目建设,总投资约106463万元。
(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项目
切实保障生态安全,重点推进生态村镇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生态产业体系建设、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生态人居建设、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等12个项目建设,总投资约68023.74万元。
(三)农村环境保护项目
以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重点推进生态农业、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农村面源污染、规模畜禽养殖厂污染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计划安排此类项目共12项,总投资约26090万元。
(四)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重点推进县级、乡镇环境监管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环境监察、监测、宣教、信息、环境应急、固体废物管理、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计划安排此类项目共10大项,总投资约2780万元。
六、“十二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宾阳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是《宾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宾阳县“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从完善环保综合决策机制、完善环保考核体系、加强执法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环保宣传教育等方面加强规划实施保障,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环保工作的负责人对环保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环保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完善管理机制,实施目标管理。积极探索完善环保目标运行管理机制,围绕目标进行全过程监控,随时督查,工作进展要及时报告、及时反馈、及时沟通,使各项工作以目标管理为轴心、以督查督办为保障,有条不紊地扎实推进。全面实施乡镇环保专干和村级环保监督员制度,抓出特色、抓出成效。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目标管理办法,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目标管理水平,推动全局工作上台阶。
(二)完善环保考核体系
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认真制定《宾阳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将宾阳县“十二五”环保规划的目标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并将一些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的实施责任纳入“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中。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行政、企事业单位签订“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作为考核政府工作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之一,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建立规划实施监督考核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督促检查,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总结分析,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对策和措施。在2013年底和201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三)加强执法管理、规范执法行为
    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度,建立健全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联合执法,完善执法部门信息通报、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制度,强化环保行政执法力度和效果。建立健全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和长期得不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和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排污企业实行不达标,生产企业名单定期公布制度,实行挂牌督办,监察和环保部门要密切配合,跟踪问效,限时办结,确保查处到位。
(四)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加大环保投入力度
——逐年提高政府对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强化政府环保投入的主体地位,逐步提高政府预算中环保投入比重,到“十二五”末,要使宾阳县环保投入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5%以上,实现政府对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与财政收入、GDP增长同步。
——推进污染治理与生态建设市场化运作。建立鼓励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环境保护的投入机制,积极推进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市场化运作,逐步改变环保设施由政府单一出资建设、管理的局面,形成市场运作、多元化投资建设的新格局。
——积极争取外界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有关部门对宾阳环境保护有关的资金支持。此外,还应积极争取国内外环保NGO组织的赠款、无息贷款等。
(五)强化环保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环境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加强面向不同社会群体的环境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生态环保知识,传播生态文化,进一步增强公民的环境意识和环境责任感。大力开展环境宣传活动,每年坚持以多种形式开展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广西环保宣传月”等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小区、绿色学校、绿色机关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建立一批环境教育基地,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环境保护良好氛围。
——培育生态文化。充分挖掘、保护和弘扬传统文明生态文化,推进生态文化创新,促进生态文化传播,加强生态文化载体建设。积极开发体现宾阳自然山水、生态资源特色和倡导生态文明、普及生态知识的图书、音像、舞台艺术、动漫等文化产品,规划建设一批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基地,大力发展生态文化产业,丰富生态文化内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文化的需求。
——推行低碳绿色消费方式。建立并完善引导激励绿色消费、低碳消费的政策措施和服务体系,以绿色消费带动绿色生产,以绿色生产促进绿色消费。以政府做表率、以公众为主体推进绿色消费,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在机关事业单位率先实施节能、节水、节材行动,引导公众改变不良消费方式,提倡绿色出行,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购买节能、环保标志产品和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形成在日常生活中注重低碳、绿色的良好消费习惯。(宾阳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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