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现“提速赶超、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全县环保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县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载体,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2013年全县环境保护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省、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遵循尊重自然、顺其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恪守“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工作方针,全力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严格环境准入并积极做好环评审批服务,坚持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全县环境安全,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威宁提供有力的生态环境支撑。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减排措施落实
2013年我县的减排目标是,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6639.65吨,同比上升7.29%,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751.84吨,同比上升6.9%,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5742.57吨,同比增长0.17%,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1550.74吨,同比上升14.37%。为确保完成年度总量减排目标,必须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运行监管,在工程减排上狠下功夫、见成效。
1、强化减排任务和责任追究。制定减排年度计划和总量减排预算指标,将减排目标责任细化到部门和企业,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不折不扣完成。
2、推进重点减排工程建设。以重点项目带动工业生产技术整体水平的提高和污染防治能力的增强,实现涉煤工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督促威宁西南水泥有限公司于7月底前完成脱硝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推进威宁县二期污水处理厂、金钟镇、迤那镇、东风镇、二塘镇、中水镇、猴场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3、加强减排设施运行监管。深入开展减排设施运行管理专项行动,继续向污水处理厂派驻环境监督员,对重点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实行在线监控,加大减排设施运行监管巡查力度,确保设施稳定运行。严格排污许可证发放和管理,禁止超标超总量排污。
(二)加强污染防治工作
4、加强污染限期治理。选择一批有减排潜力的污染企业实施设施限期治理,下达2013年县级限期治理任务。
5、深入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以煤矿废水治理为重点,强力推动屠宰、畜禽养殖的水污染治理。继续推进三岔河河长制管理,强化羊街河、二塘河等重要河流的水污染治理和草海综合防治。改善水体环境质量,确保全县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
6、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扎实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工作,推进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有计划地实施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按照监测频次完成饮用水源监测工作,督促整改环境隐患,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
7、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继续推进2012年猴场群发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抓好2013年项目申报。
8、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配合市环保局做好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加快推进机动车环保检测工作,争取今年4月底建成投运县机动车尾气检测站,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淘汰“黄标车”,年底实现机动车黄绿标管理。逐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不低于国家二级标准。
9、强化辐射安全。配合市环保局做好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工作,确保办证率达到100%。完成废旧、闲置、停用放射源的处置工作,处理率达80%以上。加强输变电、通信和光电类建设项目全过程辐射环境管理。继续做好流动放射源进出登记和跟踪管理工作,杜绝辐射安全事故发生。
10、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将实施清洁生产作为环保验收、环保专项资金申请和污染减排的重要条件,对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污染物总量减排有主导作用的行业和企业下达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三) 完善和强化环评管理服务
11、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按照“主动服务,提前介入,源头参与,全程监督”的原则,积极做好重点项目环境保护服务工作,对县政府确定的省、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环评进展情况实行月调度,及时跟进对接,坚决杜绝因环评审批办理后滞后影响项目落实情况发生。
12、严格环境准入。根据环境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对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不同功能区,实施不同的准入政策,优化区域发展布局。在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严格落实环保部“四个不批”、“三个严格”,从严控制“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部分企业利用产业转移的机会,将国家已经明令淘汰的产业转移在我县建设,真正从源头把好污染产生的关口。
13、深入推进规划环评,逐步建立健全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强化规划环评约束管理,简化环评内容,开设绿色通道,引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集中入园建设。
14、抓好“三同时”验收管理。力争年内完成“十一五”以来,省、市、县审批的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清理工作,对久拖不验、环保设施不配套、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提高“三同时”执行力,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现状。
(四)加强环境执法监察工作
15、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继续在全县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执法工作。重点对涉及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企业加强执法监管;做好饮用水源地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发现环境问题及时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杜绝发生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污染事故。
16、加强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执法工作。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督管理,开展重金属回收利用、涉氯、涉氨、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等高风险企业隐患排查工作,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开展企业环境风险等级评估,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城市恶臭、噪声、粉尘和餐饮业油烟控制,促进城市环境治理改善。
17、加强重点污染源监察工作。强化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减排项目环境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上级下发的监察计划要求进行日常监管。落实“3+1+1”的减排监管模式,通过实施精细化、规范化监管,全面提升重点减排设施运行管理水平,促进我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加强在建项目环评"三同时"执行情况的日常检查。
18、加强重点流域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对三岔河等重点流域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强化污染源企业监管,确保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稳定。
19、做好排污申报和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申报管理,切实把排污申报核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提高排污申报核定数据质量,保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数据全面准确,全面提升排污申报核定工作水平。严格执行排污费核定征收制度,及时追缴和按时征收企业排污费。确保今年排污费征收工作顺利完成。
20、继续做好环境信访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据法律法规、职责,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件要做到有访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今年信访结案率争取达到100%。严密布控本辖区的环境安全,加强全县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管,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顺利进行。
(五)深入推进创模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1、深入推进“创模”工作。按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县城”指标标准,落实各项创建任务,按计划推进创模工作。
22、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启动2012年项目实施,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绩效评估,充实完善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库,抓好项目申报工作,争取国家加大对我县农村环境整治的投入。做好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项目库的储备,推动农村工矿企业废弃场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
23、严格控制农村污染。加强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防治农村地区工业污染。推进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开展规模划养殖专项检查,推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24、深化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引导国家级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等示范创建,大力推进省、市两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等示范创建,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示范创建格局。
25、加强自然生态保护。提升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水平,加强矿山生态监督,推动流域生态健康和生态红线划定工作。落实《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争取威宁草海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项目实施。加大对外来有害入侵物种、转基因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环境安全管理力度,保护农村地区生物多样性,合理开发和保护自然资源。
(六)扎实抓好环境监测、应急、环境宣传教育和环保队伍自身建设等工作
26、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能力达标和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推动县城中心城区PM2.5试运行监测工作。争取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和检测设备项目实施,积极推进饮用水水质61项指标监测能力建设。
27、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积极向上争取建设资金,配备环境监察、监测装备,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对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应急制度,组织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培训,完善《威宁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推进环境应急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努力推动县环境应急队伍和能力建设。
28、抓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成果,抓好《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草海保护条例》、《贵州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办法》宣传贯彻,继续做好“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利用“六·五”世界环境宣传日、网络等媒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环境宣传,营造浓厚环保氛围,扩大环保社会影响,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
29、抓好环保队伍自身建设。认真抓好环保系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三观”教育,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行为准则,认真查找作风、行风、政风、文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彻底治理懒、散、慵、贪等问题。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十项规定”以及县实施细则,深入推进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和制度“五大建设”,不断提高环保系统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和执行力,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过硬、执法严明、开拓创新、廉洁高效的环保队伍。
(七)抓好环保项目的谋划、争取和实施工作
30、抓好环保项目的谋划、争取和实施工作。一是认真抓好草海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和减贫示范工程、草海良好湖泊生态保护和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等项目的跟踪和落实,二是积极谋划集中式水源地保护、村庄连片整治、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等一批新的项目。(威宁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