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强化监督管理,细化目标责任,推动全旗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持续高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按照削减存量、消化增量、控制总量、监督排量、腾出容量的原则,明确任务分工,强化保障措施,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全旗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3年,全旗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削减量分别为1622吨、9883吨,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同比2012年零增长。
三、重点工作
(一)推动结构减排和技术减排
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过快增长,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从根本上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同时引导和鼓励企业在开发、引进、推广减排适用技术方面先行先试,依靠科技进步实现减排和废物再利用。
(二)抓好工程减排
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有关规定,加大对污染减排资金的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减排资金,加快减排工程实施进度,确保列入计划的重点减排项目按期建成投运。
1、东源水净化有限公司
(1)切实加快树林召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配套管网工程建设, 确保2013年5月30日之前投入运行,9月底前通过验收,负荷达到80%以上。
(2)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处置。
2、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1)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2013年污染物排放实现零增长。
(2)2013年底前再生水回用率达到100%,实现零排放。
(3)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处置。
3、达拉特电厂
(1)确保7#机组低氮燃烧脱硝工程于2013年5月30日前投入运行,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0%,年内削减氮氧化物3000吨。
(2)确保8#机组低氮燃烧脱硝工程稳定运行,脱硝效率达到70%,年内削减氮氧化物6883吨。
(3)2013年底前1#、2#、5#、7#、8#机组拆除旁路。
(4)2013年底前3#、5#机组低氮燃烧脱硝工程建成投运,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0%。
(5)实施1-8#机组脱硫设施增容改造工程,2014年7月1日之前所有机组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排放要求。
4、亿利化学有限公司热电厂
2013年底前拆除1、2#机组的旁路,并建成1、2#机组低氮燃烧脱硝工程,脱硝效率达到70%,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排放要求。
5、神华亿利能源有限公司电厂
2013年底前1-4#机组采用先进脱硫、脱硝工艺,国家认可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脱硝效率达到70%,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排放要求。
6、新能能源有限公司
2013年脱硫设施稳定运行,年底前建成低氮燃烧脱硝工程,年内削减二氧化硫1622吨; 2014年7月1日前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排放要求,脱硝效率达到70%。
7、鑫源泰热电有限公司
(1)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有关要求,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2013年9月底前完成环保验收,在线监控设施实现联网。
(2)健全完善减排台帐,并及时按月上报各级环保部门。
(三)深化管理减排
1.推行清洁生产。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对超标排污、总量控制指标和排污总量较高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2.严格执法监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偷排漏排、不正常使用或擅自闲置污染治理设施,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要从严打击,必要时对企业进行停产整顿。
3.加强在线监控。充分发挥污染源监控中心作用,确保在线监控仪器正常运行,如出现数据失真以及故意损坏、改动、停运在线监测设施或擅自调整在线监测仪器量程等弄虚作假行为,申请停止相关企业所有新建项目的环评审批;同时不出具任何评先、评优、上市、减免税收等证明。
4.强化台账管理。切实加强对各类减排企业相关台账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确保减排数据的有效性、真实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四)加强农业源减排
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养殖专业户建设统一废气物处理设施,实行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大力发展养殖专业户用沼气和大中型沼气,加强运行管理和维护服务。对猪、奶牛、蛋鸡和肉鸡五类规模化养殖场和小区必须全部配套建设固体废弃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保证完成农业源污染减排任务。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发挥旗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作用,加强对总量减排工作的统一调度与联合执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分工明确、上下联动、严格问责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完成今年的减排任务
(二)细化职责任务
1.环保局。负责污染减排工作的日常调度,负责制定全旗总量减排计划及实施方案,与相关部门配合制定有关污染减排的指导性意见,负责同减排企业签订目标责任状,负责对重点减排工程进行日常监管及现场核查、核算工作。
2.发展和改革委。负责研究和制定支持节能减排的有关政策,将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将重大的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建设优先列入旗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3.财政局。根据年度环保工作重点合理安排年度预算,按照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及管理办法,管好用好环保专项资金;负责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采用“以奖代奖”“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燃煤电厂脱硝改造;保障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经费。
4.统计局。负责按半年和年度向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全旗的GDP(现价和可比价)及增长率、万元GDP能耗以及下降比例、城镇常住人口数和年度增长比例、耗煤量、工业增加值及增长率、减排核查核算所需资料,承办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5.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督管理及中控系统的整改完善,督促和指导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工程稳定达标运行;负责城区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及升级改造和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监督其稳定运行及达标排放;大力推进中水回用工程建设,提高中水回用率。。
6.农牧业局。负责农业源和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工作。在农村地区推广风能、太阳能和沼气利用技术。按规模完成沼气工程建设业务,实现粪污有效利用。加大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对养殖废弃物开展综合利用。完成年度农业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三)严格考核
严格落实“以奖代投”和“一票否决”等主要污染物减排奖惩、问责机制,对在总量减排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应完未完或经国家核算被倒扣减排量的排污单位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同时申请自治区环保厅停止其所有新建项目的环评审批和环保专项资金、脱硫电价补贴等优惠政策。(达拉特旗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