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5-30 9:31:06

为确保完成我市“十二五”及2013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根据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要求,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十二五”期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总体要求,结合我市2013年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任务,通过测算2013年全市污染物的减排空间,确定2013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为: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3年下降1.5%、2%、1%、2%,具体任务是:

2013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2012年72794.26吨(工业9663.52吨、生活34068.93吨、农业28852.6吨),削减1.5%(1091.91吨),排放量控制在71702.35吨以内;

2013年氨氮排放总量比2012年9739.78吨(工业1345.84吨、生活4872.31吨、农业3497.7吨),削减2%(194.80吨),排放量控制在9544.98吨以内;

2013年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12年49848.45吨(含汉川电厂三期新增排放量1292吨),削减1%(498.48吨),排放量控制在49349.97吨以内;

2013年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2年42702.36吨,削减2%(854.05吨),排放量控制在41848.31吨以内。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预测及分析

(一)2013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预测

1、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测。全市2013年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计为3069.96吨。

(1)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测。新增量采用单位GDP排放强度和分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增量进行测算,预计全市2013年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分别为792.95和948.05吨,最终确定2013年全市工业COD新增量为948.05吨。

(2)生活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测。2012年全市城镇常住人口为240.01万人,在计算增量时取2012年全市城镇人口增长率2.1%测算,全市新增人口为50402人。按全省统一口径,COD产生系数64克/人•日进行测算,预计全市2013年生活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1177.39吨。

(3)农业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测。以2012年数据作为基数,按2005-2009年各类畜禽存栏量或出栏量的年均增长率,作为“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率,取3%进行测算,2012年新增农业化学需氧量944.52吨。

2、氨氮新增量预测。全市2013年氨氮新增量预计为345.45吨。

(1)工业氨氮新增量预测。新增量采用分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强度法进行测算,预计全市2013年工业氨氮新增排放量116.17吨。

(2)生活氨氮新增量预测。2012年全市城镇常住人口为240.01万人,在计算增量时取2012年全市城镇人口增长率2.1%测算,全市新增人口为50402人。按全省统一口径,氨氮产生系数8克/人•日进行测算,预计全市2013年生活氨氮新增排放量147.17吨。

(3)农业氨氮新增量预测。以2012年数据作为基数,按2005-2009年各类畜禽存栏量或出栏量的年均增长率作为“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率,取3%进行测算,2013年新增农业氨氮82.11吨。

3、二氧化硫新增量预测。全市2013年二氧化硫新增量预计为  

5145吨。

(1)火电二氧化硫新增量预测。2013年,我市境内汉川电厂5#机组投产,预计火电二氧化硫新增量为5000吨。

(2)非电二氧化硫新增量预测。根据我市2012年非电新增量的情况,预计2013年非电煤耗(含生活源)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145吨。

4氮氧化物新增量预测。全市2013年氮氧化物新增量预计为  4218吨。

(1)火电氮氧化物新增量预测。2013年,我市境内汉川电厂5#机组投产,预计火电氮氧化物新增量为3900吨。

(2)其他行业氮氧化物新增量预测。由于我市水泥行业及除电力、水泥行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煤炭消耗量在“十一五”期间及2012年呈下降趋势,2013年新增量预测为0。根据我市“十一五”期间和2012年不同类型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率计算,预测2013年NOX新增量为318吨。

(二)减排重点实施项目

1、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2013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削减量预计为7925.31吨。

(1)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7个,其中结转项目2个,可实现减排1368吨,新建项目5个,可实现减排2209.49吨。共可削减3577.49吨。

(2)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工程治理项目35个,养殖场实行干清粪、建立沼气池、粪便用于农田施用,并对沼液进行处理,减排COD1920.25吨。

(3)工业治理水污染减排项目9个,可削减COD1705.41吨。

(4)工业结构调整项目10个,可削减COD722.16吨。

2、氨氮减排项目。2013年全市氨氮削减量预计为1080.46吨。

(1)城镇污水处理厂7个。其中结转项目2个,可实现减排138.38吨,新建项目5个,可实现减排280.21吨。共可减排418.59吨。

(2)规模化畜养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工程治理项目34个,养殖场实行干清粪、建立沼气池、粪便用于农田施用,并对沼液进行处理,减排氨氮258.23吨。

(3)工业治理项目8个,可实现减排354.7吨。

(4)工业结构调整项目10个,可削减NH3-N48.94吨。

3、二氧化硫减排项目。2013年全市二氧化硫削减量预计5475.73吨。

(1)电力二氧化硫工程减排项目9个,可削减SO2排放量4513.9吨。

(2)非电工程二氧化硫工程项目2个,可削减SO2排放量598吨。

(3)淘汰落后产能大气污染减排项目17个,主要是淘汰锅炉、关闭窑炉等设施,可实现削减SO2363.83吨。

4、氮氧化物减排项目。2012年全市氮氧化物削减量预计为6591.03吨。

(1)电厂脱硝工程5个,可削减NOX6177.7吨。

(2)淘汰落后产能大气污染物削减项目17个,可实现削减NOX排放量106.33吨。

(3)机动车淘汰NOX减排307吨,主要是淘汰载客汽车、载货汽车等各种车辆1293辆。

(四)排放量预测及减排目标可达性分析

1、化学需氧量。2013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计为3069.96吨,要将2013年COD排放量控制在71702.35吨,需要削减量为4161.87吨。2013年完成上述项目可实现削减量7925.31吨,由于减排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减排效果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预测排放量时,暂仅考虑新增削减量的70%计算,因此2013年全年COD削减量为5547.72吨,完全可以完成1.5%年度的削减目标。

2、氨氮。2013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计为345.45吨,要将2013年氨氮排放量控制在9544.98吨,需要削减量为540.25吨。2013年完成上述项目可实现削减量1080.46吨,由于减排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减排效果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预测排放量时,暂仅考虑新增削减量的70%计算,因此2013年全年可完成氨氮削减量为756.32吨,完全可以完成2%年度削减目标。

3、二氧化硫。2013年,全市二氧化硫新增量预计为5145吨,主要为汉川电厂5#机组新增量,由于其总量来源在“十一五”减排指标内,故其新增量应不纳入减排基数。2013年总量减排计划项目完成可实现削减量5475.73吨,若汉川电厂5#机组新增量不纳入减排基数,则二氧化硫只需削减643.48吨即可完成减排任务。若汉川电厂5#机组新增量纳入减排基数,则2013年无法完成减排任务。

4、氮氧化物。2013年,全市氮氧化物新增量预计为4218吨,要将2013年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41848.31吨,需要削减量为5072.1吨。2013年完成上述项目可实现削减量6591.03吨,考虑到项目的不确定性,暂按新增削减量的80%计算,全年可完成氮氧化物削减量为5272.82吨,可以完成2%年度削减目标。

三、主要污染物减排措施

(一)抓调整产业结构实施减排。从严控制“二高一资”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是提升发展质量和缓解结构性污染的根本性措施。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大力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发展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能耗低的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的比重,逐步使产业结构向低能耗、高技术和高水平方向发展,达到协调、优化、符合实际的结构形态。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今年将重点淘汰能耗高、污染大的小印染等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装备和产品以及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各种汽车。对生产工艺落后、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浪费的企业逐步依法淘汰或关闭。

(二)抓重点治理工程实施减排。治污工程是减少污染排放的重要保障。全面实施减排重点工程,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加强热电厂和热力站洁净煤新技术的应用。推广使用低硫、低灰分优质煤和进行配煤、固硫脱硫,推广使用节能减排新技术。同时大力发展城市集中供热和煤改气工程,替代容量小、效率低、污染严重的中小

型锅炉。实施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程,努力削减农业污染。

(三)抓监督管理实施减排。着力推进管理减排。一要加强环境监管。全面加强总量减排监察、监测体系建设依法加强对重点污染源企业现场检查,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对达不到要求的实行限产限排、停产整治;加强对热电厂和其它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监管工作,督促电力企业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建设脱硫设施,推广热电厂和热力站洁净煤新技术的应用,以及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各项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二要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对国控、省控等重点污染企业,以及其他超过污染排放标准、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生产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三要积极引导循环经济的有序发展。推进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生态化改造,逐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污染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环保局负责全市减排工作的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及时了解和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并向市政府汇报。

加强部门协作。发展改革部门在核准或审批项目时要从严把关;经济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企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建设部门负责搞好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设施生产运行监管;财政部门加大污染治理的投入,监督治污资金的使用;电力监管和公共事业部门负责配合对关闭、停产的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停电限电和停水处置;农业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工程治理等农业污染减排建设;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淘汰环保不达标的机动车,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等;监察机关负责加强纪律监督和减排工作中违法违规案件的责任追究。各部门明确分工,强化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2、强化污染治理,落实减排具体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减排项目的落实与检查,及时调度项目的进度,定期通报项目的进展情况。高度重视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实行倒排工期,加快工作进度,努力实现2013年全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0%的目标。在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管理中,要重点抓好污水处理厂的提档升级,提高污水处理效率。要加大对城市污水管网的配套建设力度,大力提高污水管网的覆盖率,扩展污水收集管网服务范围,确保投运后的实际处理负荷1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的80%,3年内不低于90%。

3、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关停一批污染重、能耗高、效益差的企业,淘汰一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和设备。按照完成小造纸、小水泥、小火电、炼铁、炼钢、酒精、味精、柠檬酸、印染九个专项治理工程工作任务,对污染物排放不能实现达标或稳定达标排污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治理期间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治理。对减排工作进展迅速,成效显著的地区,在相关项目审批、用地指标、贷款发放等方面优先给予安排支持。

4、严把企业环保准入审批关。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严把企业准入审批关,对没有完成排污总量控制指标和污染治理任务、没有环境容量的地区或行业暂停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有新、扩、改建项目和区域性开发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建成后,凡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三同时”竣工验收和批准的,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同时,加大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三同时”的落实。

5、继续加强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着力加强三大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污染减排“三个办法”,尽快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污染减排工作格局。抓紧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执法监督、监督性监测、信息传输与统计能力建设等重点项目,努力提高污染减排管理能力。健全和完善主要污染物总量和减排项目台帐,高度重视环境统计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实行环境统计责任制,推进环境统计的法制化建设和科学化水平。做好污染物减排监测工作,对确定的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逐步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定期向社会公布其排污情况。建立健全污染物减排考核体系,认真落实减排工作责任制,污染减排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领导干考核的重要依据。

6、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加强污染减排宣传教育。广泛宣传资源、环境质量形势及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大力表彰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行为,引导爱护环境的文明风尚。大力普及环保知识,形成全社会共同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孝感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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