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2013年(含近海水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2013年重点流域

发布时间:2013-4-25 9:45:17

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闽政〔2009〕16号)和泉州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关于加快近海水域环境污染治理的决议》,进一步加大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和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切实改善重点流域、近海水域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主要地表水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市近岸海域水质有较大提高;加塘溪、大盈溪、坝头溪、阳溪、梅塘溪以及九十九溪乌边港闸、十一孔桥闸等入海溪流水质持续改善,沿江、沿海生活污水、垃圾得到妥善处理,重点工业企业污水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沟渠、溪流整治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二、工作重点

(一)更加注重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以东山水库、新垵水库、草洪塘水库、溪边水库、龙湖、南高干渠田洋取水口等重点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为切入点,加强巡查,及时消除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隐患,确保重点水库水质安全,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定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密切关注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变化。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必要的隔离设施,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有序、妥善应对水环境突发事件。

(二)更加注重污水处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泉州出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在6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南港污水处理厂、西北污水处理厂年底前建成投入试运行。加大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的规划建设力度,不断提高污水处理厂服务区域的污水收集率,特别是要加快晋南污水处理厂和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进度,确保两座污水处理厂达到负荷要求,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抓好生产运营和技术升级,不断提升城市污水处理效益。将龙湖等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建设摆上工作议程,尽快启动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不断扩大污水处理厂服务辐射范围,有效消除生活污水污染源头。对于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有困难的农村、社区,要因地制宜选择微动力、湿地、氧化塘等工艺对污水进行就地集中或分散处理。

(三)更加注重工业污染防治整治。加强环保监管,督促重点行业、重污染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对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加快减排项目建设,抓好建陶行业清洁替代工作,确保年底前全市建陶企业全部改用天然气;积极推进集中供热,拆除区内燃煤(重油)蒸汽锅炉,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进工业园区节水改造和中水回用系统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抓好造纸、制革、食品、电镀、印染等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规范企业规范经营,有序排污,节能减排。

(四)更加注重市域流域环境整治。重点围绕小流域沿岸乡镇(村)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工业污染整治、垃圾清理整治、河道整治等方面,持续做好九十九溪、加塘溪、金井溪、梧垵溪等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积极推进跨境流域污染联防联控综合整治工作,尤其要做好南低渠、梧垵溪、龙湖后面溪、大盈溪等跨境流域整治工作,采取工业污染源管控、河道清淤疏浚、生活污水截污改造等措施,标本兼治,共建生态文明。

(五)更加注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监管,认真落实省、泉州市关于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有关规定,禁养区、禁建区内严禁审批畜禽养殖场建设项目,禁养区内尚未拆除的畜禽养殖场要加大工作力度予以关闭。积极推行生态养殖技术,新、扩、改建的畜禽养殖项目应因地制宜采取立体种养模式或零排放养殖模式,在农村散养户中推广户用沼气工程,逐步取缔水冲式养殖方式,促进养殖粪便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推广集中养殖、集中治理的模式,减少农村畜禽散养的污染。

三、工作安排

我市2013年计划投入资金4.35亿元,开展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35个(详见附件)。其中,饮用水源保护工程1个,污水处理体系工程20个、工业污染整治工程4个、垃圾处理处置体系工程2个、河道整治工程6个、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2个。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是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项目的第一负责人,要把整治项目列入本级部门的重点工作,要统筹安排,严格落实工作任务;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工作计划进行分解、细化,梳理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要严格按照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早启动,做到抓早、抓好、抓实,逐月逐季抓实施、抓推进、抓落实,及时跟踪项目进度,深入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治项目顺利完成。

(二)强化项目督导,凝聚工作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树立全市整治工作“一盘棋”的思想,重视项目之间的统筹协调,强化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市直有关部门要主动靠前,为项目责任单位、业主单位、施工(代建)单位提供服务和帮助,具体项目具体分析,特事特办,确保项目早动工、早落实。要加强项目衔接,区域与区域、项目与项目间要加强沟通、协同推进,确保实效,防止重复、盲目、各自为政的建设。特别要注重管网建设与市政规划的衔接,城市污水处理厂与配套管网的同步投运,截污主干管与支干管、管网铺设与片区改造、沟渠整治、道路建设的衔接。市监察局、效能办要及时关注整治项目的统筹推进和建设质量,主动介入检查、调查、查处,促进项目协调推进。各责任单位要做好项目进度汇总、汇报,按月认真细致开展自查工作,并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份整治工作进度表报送市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天载,联系电话:85684584)。

(三)强化环保执法,消除污染源头。各镇(街道、开发区)要严格落实《晋江市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加强辖区内工业企业的监管,对“五小”、“三无”企业要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坚决打击环保违法行为;要加大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收集和清理,积极开展辖区流域整治,推进植树造林,不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污染源头控制,严把项目审批关;要完善环境监管软硬件配套设施,抓好环保在线监测设备建设,建设更加高效的环境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不断提高环境应急监测处置能力;要加强对重点行业及重污染行业的监管力度,坚持勤查重罚,集中力量整治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现场监管力度,保持对违法企业的高压态势。

(四)强化宣传造势,动员全民参与。以敦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意识为抓手,充分依托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手段,大力宣传环保先进典型,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提升广大企业主和广大群众污染防治的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正确处理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三者的关系,积极宣传近年来我市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的实效,让人们群众真切的感受整治工作带来的环境变化,结合每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开展特色鲜明的环境保护主体活动,鼓励、奖励广大人民群众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建言献策,创新宣传教育方式,营造全民参与美丽晋江建设事业的良好格局。(晋江市人民政府)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