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3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1-23 9:08:45

2013年,全省环保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深化污染减排为中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开展重点环保项目推进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着力破解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环境资源“瓶颈”制约,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做到“三保一高”(即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切实保障科学发展,切实保护群众环境权益,努力提高环境质量水平),推动中原经济区实现不以牺牲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科学发展,努力把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一、明确三个目标

污染减排目标:完成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到137.55万吨、14.66万吨、130.26万吨、168.27万吨,较2012年分别削减2.8%、2.9%、1.50%、1.52%。

环境质量目标:完成年度地表水、饮用水、空气环境质量目标。

环境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辐射事故。

二、突出三个重点

1. 开展重点环保项目推进年活动。以促进污染减排、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的,以形成实际减排能力为标准,把环保资金逐一落实到重点项目,并加强对国家和省要求建成的减排项目、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等重点环保项目的督导和推进,确保按期建成投运、正常运行,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减排效益。

2. 积极探索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以国家把河南列为排污权交易试点省为契机,从2013年开始,新建工业项目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火电、水泥、造纸、印染等4个重点行业开展排污权确认,并逐步在全省推广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进一步利用市场化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3. 创新完善规范化的“阳光环保”管理制度。深入探索环保管理新机制,在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等重点环节和政府环保目标考核、行政处罚、现场监察、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发放等重点领域推行公开、公正、透明的“阳光环保”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完善环境保护政务工作平台,环保行政许可事项通过电子政务平台进行网上受理、办理和反馈,实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提高行政效能。

三、抓好八项工作

1. 强化污染减排,保障经济发展的环境要素需求。坚持把污染减排作为环保工作的中心任务,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持续工程减排,强化结构减排,深化管理减排,在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的同时,为经济发展腾出环境容量,保障环境要素需求。一是推进工程减排。持续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产业集聚区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现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配套管网建设,增加污水处理能力,提高污染治理水平。推进重点企业治污工程建设,加快燃煤电厂脱硝装置改造,取消脱硫烟气旁路,推进钢铁、建材等非电行业脱硫脱硝治理,造纸、纺织等行业废水深度治理,畜禽养殖业排泄物的综合利用等工程建设,进一步增加工程减排能力。二是强化结构减排。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加快制定符合国家规定和我省实际的淘汰落后产能指导目录,从严制定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推动淘汰电力、煤炭、建材等行业落后产能、工艺和设备。对电力、钢铁、造纸、印染、化工等行业实行全省排污总量控制,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从行业内等量或减量替代解决,促进重污染行业落后产能淘汰。三是深化管理减排。加快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制定清潩河、省辖海河等重点流域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促使企业提升技术装备和污染治理水平,减少污染排放。推动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从生产全过程减少污染物排放。强力推进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加快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抓好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建设,深化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和重点污染源工况监控系统建设,强化环境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全面提升监控数据分析研判能力,将有效的环境监控数据应用到目标管理、环境执法、总量减排、排污收费、排污许可证发放、环境统计等工作中,充分发挥环境监测监控数据在污染减排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四是深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制度。所有建设项目所需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全部通过网上申报、核定和备案,进一步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把有限的总量指标用于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环境容量的高效利用。

2. 优化环评管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的“控制阀”、“调节器”作用,从源头控制污染和生态破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一是严格项目环境准入和“三同时”监管,认真落实“四个不批”、“三个严格”、“两个集中”。不断深化重点行业建设环评审批,逐步构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的条件体系,为环评审批奠定扎实的基础。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严格建设项目试生产管理、竣工环保验收,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二是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对省政府与中石化战略合作项目、富士康、郑州机场扩建等对全省经济发展具有战略支撑作用的项目,做好跟踪服务;对省联审联批项目,实施周调度、月通报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应批尽批;对“百强、百高”企业,全程参与建设项目的对接、审定和研究,提供环评政策支持和服务;积极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成长性产业发展,支持传统优势产业升级改造,助推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及发展方式转变。三是落实规划环评制度。积极推进战略环评,开展《郑州航空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规划》等重大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推动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不断深化区域环评,强化规划环评的约束性。对已完成规划环评的产业集聚区,简化规划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对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建设项目开通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促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四是加强产业集聚区环境管理。继续推进环境友好型示范产业集聚区创建工作,推动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危险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区科学发展。

3. 推进污染防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持续加大水、大气、重金属等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力度,切实改善全省环境质量。一是深化水污染防治。认真落实《河南省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2013年底前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监管,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加大丹江口库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调水干渠沿线、淮河、黄河、海河、长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深化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流域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确保实现流域规划水质管理目标。在无天然径流、水质不能达标的河流湖泊开展人工湿地试点,探索适合我省的人工湿地模式,逐步恢复河流湖泊自净能力,改善河流湖泊水质。开展全省地下水调查,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二是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在郑州、开封开展PM2.5监测和发布监测信息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空气污染成因分析和防治对策研究,发挥其示范作用,加快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以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焦作、三门峡、济源市为重点防控区域,实施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按照国家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实施要求,在洛阳、平顶山、安阳、焦作、三门峡5个环保重点城市开展细颗粒物(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监测工作。三是强力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认真落实《河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和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示范省实施方案,推进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项目治理,严格控制新增重金属排放的建设项目,进一步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四是加强全省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认真做好其转移、利用、处置等工作。

4. 开展生态创建,推进生态省建设。以我省被列入全国生态省建设试点为契机,积极推进生态市、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等示范创建,争取创建成功1个国家级生态县、3-4个省级生态县,完成100个省级生态乡镇、500个省级生态村创建任务,夯实全省生态建设的基础。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完成全国(河南)生态环境十年变化(2000-2010年)遥感调查与评估工作。

5. 强化农村环保,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继续深入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选取农村环保适用技术,支持农村新型社区开展生活污水、垃圾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支持已经建成入住或2013年底前即将建成入住的农村新型社区(优先支持规模1万人以上的农村新型社区)和已建成入住且管网配套的移民村率先开展连片整治。2013年6月底前,完成2012年连片整治项目的考验收工作;年底前完成2013年连片整治项目的工程调试工作,全面完成三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任务。同时,加快建立连片整治设施长效运营机制,提前谋划今后两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重点,推动农村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6. 严格环境监管,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持续加强执法监管,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推进环保地方立法。适应环境保护需要,积极推进《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河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河南省环境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做好宣传培训,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二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围绕污染减排、突出环境问题、重点环保项目建设、环境风险防范等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挂牌督办、责任追究和后督察力度,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三是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开展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加大日常辐射环境监管、辐射项目环境管理力度,加强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收贮工作,当年产生的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送贮率保持100%,确保全省辐射环境安全。四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健全环境应急防范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监测、处置能力,科学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把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环境危害降到最低程度。五是扎实做好环境信访和平安建设工作。对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受理、群众反复投诉、媒体曝光的环境违法问题,深入查办,督导落实,努力确保不因环境问题发生大规模群体上访事件。

7. 夯实基础能力,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持续加强环保能力

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不断提升全省环保系统的管理水平。一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启动《全省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工作,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打好基础。二是按照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能力建设规划的安排,持续推进环境监察、监测、辐射、宣教、固废、监控(信息)、应急标准化建设,逐步完善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网络,加强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三是强化环保科研工作。积极推动水专项关键技术研究和推广,大力推动环保产业,完成全省环保产业调查。四是深化环保宣传教育。加强新闻发布和新闻宣传报道,有效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继续开展绿色系列创建、环境教育培训和中原环保世纪行、“六五”世界环境纪念日等社会化宣传活动,正确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为环保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8. 改进工作作风,建设一支过硬队伍。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环保部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坚持用领导方式转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深入推进“两转两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提高环保干部队伍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执法严明、服务为民、作风扎实、廉洁高效的环保队伍。一是改进调查研究。要围绕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调研,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准确了解情况,分析研究问题,指导推动工作。坚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人员,简化接待工作,提高工作实效。二是精简会议和文件。减少会议数量,提高会议质量,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能开视频会的不开见面会;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精简各类文件简报,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文件要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三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控制接待标准,严格执行用餐、住宿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杜绝铺张浪费。(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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