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十二五”生态环境建设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2012-10-19 10:51:41

“十二五”时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探索环保工作新道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的跨越式发展重要时期。根据《千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旨在阐明“十二五”期间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保护措施,明确生态环境建设的责任和任务,同时引导企业、动员社会共同参与,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做出更大贡献。
一、环境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进展
“十一五”期间,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每年召开环保工作会议,与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把污染治理、生态建设、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保护、饮用水源地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强化污染治理,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较好完成了“十一五”环保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
1、辖区环境质量明显提高
到2010年,水环境质量稳定保持功能区划标准,大气环境质量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905-1996)二级标准,城区环境噪声昼夜平均等效声级均达到功能区划要求。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十五”末水平上,所有工业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医疗等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城市、农村集中供水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新、改、扩建项目环评执行率逐年提高,较好完成了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年度减排任务,取缔、关停的污染严重企业无反弹,五年内未引进产生严重污染的建设项目,从源头上有效控制了环境污染恶化趋势。
2、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成效
以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和“十好生态户”为抓手,开展县、乡、村、农户生态文明四级联创活动,深入持续推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积极探索农村环境保护新途径、新方法,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取得初步实效。我县荣获省级生态示范县称号,张家塬镇和曹家塬村分别荣获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级生态村称号。建成省级生态村1户、市级环境优美乡镇1户,市级生态示范村3户,省、市级绿色文明示范工程16户,建成“十好生态户”1100多户。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辖区内无生态破坏现象,重点水源涵养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区生态环境受到全面保护,全县秸秆禁烧率达到98%,综合利用率达到90%;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排放达标率≥90%,粪便资源化率达到98%;农药、化肥、农膜控制区覆盖率达到60%以上。

3、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有了突破
投资1225.75万元,建成占地30亩、日处理污水40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于2007年11月投入运行。实施人工湿地治污项目,栽植芦苇400余亩。投资522万元的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于2006年建成投用,县城配置垃圾清运专用车2辆,垃圾桶100个,洒水车1辆,果皮箱350多个。建成了千河公园,县城公共绿地面积20.67万平方米,人均达到12平方米,共建成园林式单位58个。农田水利建设得到加强,复垦整理土地1.08万亩,建成各类水利工程76处。
4、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县人大每年对环境保护执法情况开展1-2次检查调研,每年组织开展“千河环保世纪行”活动及征文、绘画作品评选等,县政府每年组织2次以上环境执法大检查。每年结合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开展了多方位、深层次的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先后举办环境保护企业法人培训班8期,印发宣传资料15000余份,开展环境知识竞赛3次,征文、演讲活动3次,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得到提高。五年来查处各类群众投诉、来信来访和人大、政协议(提)案等200余件,查处率100%,确保“十一五”期间无污染事故及群众上访事件发生。
5、环保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1998年,县环保局独立设置,环保机构纳入政府序列。2003年起,实行市级垂直管理,环保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新招考公务员4名,在岗人员大学以上文化占总人数的80%以上,环境执法器材、执法车辆有了新配备,环境监管水平得到提高,环境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
(二)环境形势分析
经过五年不懈努力,我县环境质量达到了“十一五”环保规划目标。但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环境保护形势仍然严峻,在我县目前存在一下突出问题。一是建陶产业园环境监管任务艰巨。二是冯家山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大,监管难。三是污染物减排压力越来越大,对照市上下达的年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污染减排任务,允许污染物排放的空间很小,污染减排压力很大。四是有些环境污染问题比较突出。五是个别企业环保治理设施运行不稳定,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为了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进一步强化环境污染治理,实现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提高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水平,特制定“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做好“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关键要处理好六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环境与经济的关系,坚持科学发展;二是正确处理全局和局部的关系,制定中长期环境保护规划体系;三是正确处理预防和控制的关系,健全完善防控体系;四是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坚决杜绝先污染后治理;五是正确处理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的关系,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环境保护,构建完备的环境管理体系。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实施生态立县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着力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依靠科技进步,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环境法治,节约利用资源,引导公众参与,全力建设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基本原则
——科学发展,互惠共赢。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坚持节约资源、清洁生产,环境安全。
——严格执法,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环境执法,预防为主,综合整治,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
——不欠新账、多还旧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做到增产不增污,努力实现增产减污,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
——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统筹城乡发展,突出生态建设,保护饮用水源,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三)规划目标
<1>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污管股、计财股负责完成)
①二氧化硫(SO2)控制在 927.82 吨;
②烟尘排放控制在 667.03 吨;
③粉尘排放控制在 488.26 吨;
④COD排放量控制在490 吨;
⑤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5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
<2>城市环境保护目标(污管股、计财股负责完成)
①城市空气质量达到II级标准的天数在292天以上;
②交通干线环境噪声控制在68 dB(A);
③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2%;
④城市居民液化气使用率达到 70%以上;
⑤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 34%以上;
⑥集中供热覆盖率达到30%。
<3>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法制股负责完成)
①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
②辖区内无生态破坏现象,重点水源涵养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区等生态环境受到全面保护,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资源化率达到80%;
③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排放达标率100%,粪便资源化率达到95%;
④农药、化肥、农膜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以上
三、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一)削减化学需氧量减排量,改善水环境质量。
1、完成减排目标任务。加大废水循环利用力度,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在重点行业推行清洁生产,淘汰高耗水、重污染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努力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加强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完成污水处理厂的二期改造及在线监测的安装。确保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的完成。
2、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定期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掌握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严格按照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抓好水源地保护,以冯家山水库为重点,加强辖区内集中供水水源的环境保护,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3、加快千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深化沿河企业生产废水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加强沿河交通、群众聚居地的环境安全巡查,杜绝环境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防治空气环境污染
1、完成减排目标任务。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能力,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产生,认真落实减排项目,完成减排目标任务。
2、综合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不断优化城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普及清洁能源,推进城市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加大对道路、施工扬尘及餐饮业油烟污染的监管和综合治理力度。
3、加强建材、陶瓷等工业废气污染防治。突出水泥、陶瓷生产等行业的污染治理,积极推广能耗小、污染少的先进工艺技术。巩固提高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成果。所有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全面实现稳定达标,推行排污许可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实行动态管理。
4、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严格排放标准及机动车报废制度,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发展低污染、清洁燃料型车辆,规范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监测体系,减少尾气污染。
5、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巩固完善噪声达标区建设,加强建筑施工、工业企业、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
6、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推进天然气、太阳能、户用沼气等清洁能源,降低二氧化硫等温室气体的排放。
(三)控制固体废物污染,推进其资源化和无害化
1.实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工程。以危险废物处置工程为突破,完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体制。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企业的监管,实现对危险废物和医疗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理处置的全过程管理,保证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2、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工程。继续推进生活垃圾袋装化,分类回收、对无利用价值的最终实现无害化处置,有效控制和杜绝二次污染。
3、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强化全过程治理的资源化、产业化,最大限度减少末端处理处置。规范固体废物管理,建立固体废物信息和交换平台,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水平。
(四)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生态安全保障水平
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以生态功能区划分为基础,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为重点,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力争使生态环境建设水平稳步提升。
1、建设国家级生态县,全面提高县域环境质量。编制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建设规划,尽快启动建设国家级生态县,重点实施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生态环境等体系建设,力争十二五末期完成建设内容,通过国家验收。
2、启动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工作。对全县生态环境现状进行全面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依据生态环境敏感性和生态功能重要性编制全县生态功能区划,科学确定不同区域主导生态功能类型,划定生态功能保护区,指导生态保护工作,为实施环境保护分类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并与全市主体功能区划规划衔接协调。明确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的范围、主导功能和发展方向,按照限制开发区的要求,探索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的评价指标体系、管理机制、绩效评估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提高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管护能力。
3、提高自然保护区的建设质量。加快千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与建设水平,初步建成千湖湿地省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监测网络和综合管理平台。
4、加强旅游开发等建设活动的环境监管。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的原则,抓好农家乐、千湖湿地等重点旅游项目开发规划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控制开发建设中的生态破坏。强化旅游开发活动的环境保护,加大对旅游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情况的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生态敏感区域旅游开发项目的环境监管,开展生态旅游试点示范。
(五)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进新农村建设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发展生态农业,优化农业增长方式。
1、重点防治土壤污染。开展全县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和监测制度,开展污染土壤修复示范。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应依法调整用途。
2、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动编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生活垃圾实现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集中处理;采取分散或相对集中、生物或土地等多种处理方式,因地制宜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结合旧村改造、新村建设,美化村庄环境,改善村容村貌。加大农村企业污染监管和治理力度,禁止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城镇垃圾及其他污染物向农村转移。
3、防治农村面源污染。开展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的试点、示范。推广科学施用农药、化肥,提高农药、化肥利用效率。推动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和生态农业。推广农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以沼气建设为纽带,合理利用秸秆资源,加强集中式畜禽养殖场污水、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提高农户沼气普及率。
4、建设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级生态村。按照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考核指标体系,在全县11个乡镇、98个行政村开展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力争十二五末期全县80%以上的乡镇建成省级以上生态乡镇,8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市级以上生态村。
(以上由法制股负责完成)
(六)严格监管,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加强辐射源监管,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放射源的跟踪管理,实行放射源身份管理与转移备案制度、退役源申报制度,建立完善放射性废物安全收运系统,对放射性医疗废物和其他中低放射性废物实行安全收贮。加强规划,优化电磁布局,对电磁辐射进行严格监管。
(七)强化管理能力建设,提高执法监督水平
1.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机制。建设环境电子监管信息平台,提高环境管理和应急响应能力,建立完善污染源、大气、水质自动监测等在线监控网络,对重点污染源实行在线监控,实现全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的联网和数据传输工作,建成污染源实时监控系统。
2、建设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管机制。将环境执法作为落实环保优先、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求真务实,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基层环境执法新道路,努力构建比较完备的基层环境执法监督体系。
(1)自觉融入科学发展大局。更加注重服务发展,主动将服务融入监管之中,做到服务与监管并重。建立环境执法与项目审批的联动机制,在敏感地区、敏感行业的环评审批时,采取集体会审;更加注重城乡统筹,在继续强化城市和县城环境执法的基础上,将环境执法的重心向农村延伸,大力度推进农村地区污染整治。
(2)不断创新机制和举措。创新信访全程监控机制,规范信访处理流程。创新执法裁量应用规范,将违法情节、违法手段、违法后果等法定因素纳入量罚范畴,科学合理地对常见环境违法行为的自由裁量进行明确规定。
(3)为环境执法提供支撑。充分利用、整合已有的排污申报数据库、污染源普查数据库等现有的数据信息,建立重点污染源档案,从而实现将企业动态的、静态的、历史的、现实的数据融会贯通,为环境执法提供数据资料支撑。
(法制股负责完成)
3、健全环境事故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环境监察、监测应急队伍及其装备设施的建设,提高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水平,组织应急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和应急处置演习,提高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4、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制定“十二五”环保工作人员政治、业务培训计划,开展以“创佳评差”、行风建设、廉政建设为主题的政治素质教育和环保信息、科技知识、环保业务技能为主题的业务素质教育,明确目标措施,迅速提高环保人员政治、业务水平。
四、重点工程和投资重点
1、水污染治理
①投资300万元,完成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改造项目。
②投资1708万元建设千阳县建陶产业园生活污水处理站
③投资50万元完成千阳县人民医院含菌水处理站二期改扩建项目;投资50万元建成千阳县妇幼保健院含菌水处理站。
④投资50万元建设千阳县中学污水处理站。
2、大气污染治理
投资5000万元建设县城区集中供热项目。
3、固体废物治理
投资520万元建设千阳县建陶产业园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
4、农村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法制股负责完成)
实施农村水源保护、重点流域污染治理、生活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工业污染防治、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生态产业建设、农村环保能力建设等八大工程。
(1)农村水源保护工程
① 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编制完善全县安全饮水规划,健全完善现有饮用水源地设施,确保提供优质安全的饮用水,新建县城备用水源地1个,新建草碧镇、水沟镇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2个,制定规划,打桩亮界,设立警示标志,制定管理制度,配备水质化验、计量、水处理及消毒设施等,预计总投资300万元。
② 农村安全饮水监测。建设安全饮水监测中心1个,加强水源保护和安全监测,建设农村安全饮水示范乡镇11个,农村安全饮水示范村20个,带动安全饮水上规模、上质量、上档次,预计总投资350万元。
③ 农村安全饮水供水项目,实施农村集中供水工程1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工程、输水工程、净配水工程、管网工程和入户工程等,预计总投资500万元。
(2)  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工程
① 建设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成南寨镇污水收集管网,引入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草碧镇污水处理厂一座,县城实施中水回用工程,污水生活污水总处理规模达到2万吨/日,中水回用1万吨/日,预计总投资5500万元。
② 千河流域综合治理,关停、转产、取缔千河沿岸污染较大的工业企业,预计总投资2000万元。
③ 河道综合整治,对东、西河沟、涧口河、冯坊河、千丰渠进行清理整治,对部分河道存在的灾害性水生植物以及水面上漂浮的固体生活垃圾进行清理,通过集中式清理和日常清理相结合,以及行政手段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巡查和打捞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上述污染物对河道水体的影响,预计总投资300万元。
(3)  生活污染治理工程
① 垃圾处理场建设,主要建设县城建筑垃圾填埋场1座,建设张家塬镇垃圾场1座,预计总投资800万元。
② 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推广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模式,在全县98个村建设垃圾台、设置果皮箱、确定专兼职卫生保洁人员,在南寨镇、崔家头镇、草碧镇、水沟镇建设垃圾中转站,购置垃圾转运车辆等,预计投资1500万元。
③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村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1座,建设村人工湿地1个,建设净化沼气池污水处理试点设施1个,建设生物氧化塘污水处理设施试点1个,建设三格化粪池50个,预计投资2000万元。
④ 实施秸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秸杆还田试点2个,建设秸杆生产饲料肥料工程1个,建设秸秆仓储基地1个,健全完善秸秆物流体系,建设“饲草—畜牧业—沼气—果蔬”模式综合利用秸秆示范村10个,预计总投资1500万元。
(4)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
① 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3个千头奶牛场建设生物和化学方式结合,能实现资源化利用的污染治理设施3座,预计总投资600万元。
② 实施养殖小区畜禽粪便处置,33个新农村建设重点村建设小型养殖小区或散养户沼气工程33座,实现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预计总投资2000万元。
(5)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① 推广配方施肥、有机肥配制项目,新建千亩以上配方施肥示范基地1个,500亩以上配方施肥示范基地1个,100亩以上配方施肥示范基地2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耕地测量土壤成分,相应制定施肥标准,配制使用于各种类型土壤的肥料,突出有机肥、绿肥、农家肥使用比例,预计总投资350万元。
② 开展农林病虫害综合防治项目,建设百亩农林病虫害综合防治示范园100个,重点推广生物灭虫、非农药灭虫技术,减少农药使用,预计总投资400万元。
③ 开展农膜控制使用项目,建立健全农用薄膜回收利用体系,积极推广可降解的农膜使用比例,建设百亩农膜控制使用示范园2个,预计总投资30万元。
④ 开展农村土壤污染治理,开展全县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掌握土壤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建立土壤污染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编制全县土壤污染防治总体规划,建立土壤污染评估和预警机制,加强土壤污染监管,加大土壤污染监测力度,建设土壤污染治理或修复试点工程1个,预计总投资500万元。
(6) 生态产业工程
    生态农业产业建设项目,建成生态农业示范户5000户,生态农业示范村10个,生态农业示范乡镇3个,支持千川村、斜道巷村、高崖乡开展有机食品和绿色产品基地认证,预计总投资1000万元。
(7) 农村环保能力建设工程
① 农村环保机构建设,建设草碧镇农村环保所试点1个,配备专职环保工作人员,预计总投资200万元。
② 环保机构标准化建设,千阳县环境监察大队按照二级标准建成规范化机构,开展农村乡镇环境监测试点建设,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环境监测网络,预计总投资500万元。
③ 环境宣教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完善农村环保宣传阵地建设、人员培训、数字环保工程建设,建成我县环境监控平台,实现信息化管理,预计总投资800万元。
5、能力建设
启动实施环境监察能力建设项目,新建办公场所,购置执法装备和仪器,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增强环保科技与产业支撑能力。
五、保障措施(办公室负责完成)
(一)全面实行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
 落实环境质量辖区政府负责制,将环保目标责任制列入政府、乡镇、部门领导政绩考核,一把手亲自抓,负总则,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乡镇、部门按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加强综合管理。运用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企业和其他组织严格执行环境法规和标准,自觉治理污染,保护生态,确保“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完成。
(二)结合全县经济发展,加快经济结构调整
1、强化环境准入。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  在确定排放污染的项目落户千阳时,充分考虑我县地处冯家山饮用水源上游的因素,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污染严重项目,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
2、加快推进循环经济。根据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的要求,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完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实施有利于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的经济项目,推进重点行业、产业园区和农业生态项目试点,建设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程。实施清洁生产,督促指导县域内各企业加快清洁生产认证。
3、大力开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按照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原则,把节能节水节地与污染减排有机结合起来,实行统筹兼顾,总体规划,同步实施,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落实综合利用措施,全面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
(三)制定落实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规划和总量控制计划
制定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五年规划和总量控制计划。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对稳定达标排放企业严格考核,发放排污许可证,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四)制定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实施全面监管
环保、畜产部门联合制定养殖业污染防治总体规划,对规模、布局、污染防治措施提出标准要求,督促各乡镇、村实施养殖业污染治理,落实监管职责。
(五)创新机制,增加环保投入
1、加大政府投入。政府要把环保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和正常开支科目,并逐年有所增加。努力推进政策创新,把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法规约束与政策激励有机结合,以政府投入带动社会投入,以经济政策调动市场资源,以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参与,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机制。
2、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管理制度,实行排污权交易,促进企业减少排污,提高环境污染治理效果。全面征收城市污水、生活垃圾等处理处置费,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鼓励各类企业参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建立环境保护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信贷政策,对环境守法企业贷款给予支持,对环境违法企业停止或限制贷款。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排污谁付费”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六)强化执法,严格监管
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高效运转的要求,明确执法责任和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强化执法监督,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环境安全检查,努力消除环境隐患。依法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以及“三同时”(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同时计划、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建立环境保护问责和奖惩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
(七)动员社会力量保护环境
1、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采取各种形式,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环境教育和培训。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抓好环保基础教育、专业教育、社会教育和岗位培训。全方位、多层次推广适应建立节约资源、人与自然和谐的生产生活方式。
2、扩大公众环境知情权。推行政务公开,实行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项目审批、案件处理等政务公告公示制度。完善环境信息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环境质量、环境管理等环境信息,并依法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3、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大力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倡导低碳生活、绿色消费、绿色办公和绿色采购,广泛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单位、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社区组织和各类环保志愿者的作用。加强环境信访工作,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拓宽和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加强行政复议,推动行政诉讼,依法维护公民环境权益。完善公众参与的规则和程序,采用听证会、论证会、社会公示、征求意见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六、规划实施与考核
为了确保规划实施,各乡镇、各部门都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切合实际的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环保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做到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任务有保障,逐项落实本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保证措施。
加强部门合作,共同推进规划实施。发展计划局要抓好项目核准、立项审批环节的环境保护工作,积极争取环境保护项目,把重点环保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财财政局要积极支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逐年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建设局要做好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环境建设与管理。国土资源、交通、水利、农业、林业、旅游局等有关部门也要依据各自职责,支持和推进环境保护。
环保部门要建立完善评估考核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加强环境统计和监测,每年公布一次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饮用水源保护和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县政府每年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考核检查,并在2013年底和2015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千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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