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6-4 11:11:10

为确保圆满完成我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根据市政府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提出我县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第七次环保大会和我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控制增量、削减存量,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减排任务

今年,市上下达我县污染物减排指标为SO2量排放量比上年削减0.2%、氮氧化物削减0.1%、COD削减0.2%、氨氮削减0.2%。

三、工作措施

(一)扎实推进管理减排

《陕西省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从2012年1月正式实施,污水排放标准进一步提高。因此,我县必须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日常监督管理,污水处理站6月底前完成提标改造工程。阿果安娜果蔬汁咸阳分公司要完成污水处理站废水深度治理项目并健全管理机制,强化运行保障,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力争完成COD削减0.2%、氨氮削减0.2%。

(二)严格控制增量,优化产业结构

通过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改变资源消耗偏高、污染物排放量仍居高位的现状,使排污总量在增减平衡的基础上逐步减少。对国家明令限制、淘汰、禁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必须予以关停,凡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2012年将关闭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未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擅自开工建设并生产的永寿县常宁镇陈家村建筑材料厂和马坊镇马坊咀砖厂,可消减SO20.2%、氮氧化物削减0.1%。

(三)多项措施并举,大力强化依法监管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保“亮剑”专项整治活动,对所有的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把项目验收关,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三同时”竣工验收的项目,不得投入正式生产或使用。继续抓好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并将此作为总量减排工作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凡列入国控、省控、市控的重点排污企业必须开展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的定期校验工作。严格减排项目执法监督检查,积极开展污染减排专项行动,督促新建治污设施的进度,严查原有治污设施的运行,防止已经淘汰关闭的项目死灰复燃,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依法查处,限期治理。

(四)扎实推进农村污染源控制

扎实推进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全面推广“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模式,重点抓好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业小区的污染治理和废物综合利用,年内完成全县6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切实降低农村面源污染的隐患和风险。进一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控制煤炭资源消费增量,力促减排目标全面完成。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大力宣传减排工作的大政方针及重要意义,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和标牌等多种形式宣传,使民众充分认识到减排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发展大局,也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也是破解资源环境约束、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强化减排信息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减排政策措施、部署安排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在宣传减排先进典型的同时,揭露和曝光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及时向新闻媒体报送稿件、协调采访。在推动减排工作的同时,努力争取公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逐步形成有利于环保工作深入推进的浓厚氛围。(永寿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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