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舟山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2-5-11 9:41:58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工作部署,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以创模和生态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人体健康为出发和落脚点,强化源头控制、深化综合治理措施切实抓好减排和各项污染防治工作,着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坚持强化监管与优化服务相结合,推进执法监管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能力建设水平,为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发展提供有力环境支撑。

二、工作要点

(一)围绕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以规划介入、项目把关、减排和污染整治为抓手,进一步优化海洋经济发展环境

1、配合新区规划编制要求同步推进规划环评编制工作。根据中经中心“新区发展规划”和中规院空间规划的进度,同步推进环境承载力研究和规划环评工作,计划年底完成,并争取获得环保部的认可。

2、健全预环评制度。进一步提高环境前期论证、准入把关的效率和质量,同时积极做好向省厅、环保部的汇报、争取工作,服务业主做好一批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工作。

3、严把环境准入关。完善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和专家评价、公众评价“两评结合”的环境决策咨询机制;严格落实省印染、造纸、化学原料药、农药、电镀、畜禽养殖等重点污染行业环境准入条件,切实把好项目环境准入关,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三同时”管理,确保新建污染防治设施达标排放。

4、全面落实污染减排工作。按省减排任务要求,继续强化工程、结构和管理减排,努力完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计划任务。督促相关单位部门推进重点减排工程建设:一是岛北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二是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公司完成2号机组低氮燃烧技术改造;三是启动实施定海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工程建设;四是污泥处理项目完成规范化建设并投运;五是启动嵊泗洋山污水处理厂并在年底前完成工程量的60%。

5、扎实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分步对四项主要污染物开始实行排污有偿使用和交易,并积极争取部、省总量指标,为新区项目建设提供总量空间。

6、全面深化环境污染防治。按省要求开展造纸、印染、水泥、皮革、石化、电镀六大重污染行业专项整治,根据我市特点重点开展电镀行业、危险废物、固体废物专项治理。同时对各县区重点区块下达整治任务。大气环境方面,除落实电厂2号机低氮燃烧改造、启动3号机脱硝工程外,还要全面清理烟控区尚余的燃煤锅炉;实行机动车排气检测和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启动黄标车淘汰工作,继续推进加油站,储油罐油气回收工作。水环境方面,按规范要求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置,实施饮用水深度处理工程,按规划推进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实施定海污水厂中水回用工程。固体废弃物方面,全面开展危险废物“双达标”工作,完善船舶、电镀等产废企业废物收集监管体系,重点推进废油渣、油漆桶等危废固废收集处置工作。

(二)围绕深化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以“811”行动、创模等工作为平台,全面提升城乡综合环境水平

7、大力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按照环保部评审通过的《创建规划》和创模指标要求,抓好完善落实工作。在工程建设方面,督促各成员单位加快实施创模重点工程,大力推进污泥处置、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水管网建设,切实提高污水收集率;在综合管理方面,要进一步提高规划环评执行率、“三同时”执行率以及重点污染企业(特别是危废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直排海企业污染排放达标率,落实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措施等;在能力建设方面,要进一步落实环境执法、监测和宣教信息标准化建设;在营造良好创建氛围方面,要充分依托各类媒体,坚持正面宣传与监督推进相结合,进一步增进公众参与、提高创模工作公众知晓率。在工作机制方面,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县(区)市直属相关部门和企业责任分工,整合部门资源,落实专门工作组,完善台帐支撑,力争年底基本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标准。

8、全面落实“811”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协调、督促相关单位部门推进11个专项行动,积极组织开展清洁水源、清洁空气、清洁土壤、污染减排和绿色创建行动,努力在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建设蓝色生态屏障、提升环境质量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9、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岱山、嵊泗县开展国家级生态县创建,着力在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离岛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环境设施建设方面取得新进展。指导普陀区、定海区开展省级生态区创建。继续推进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和市级生态示范村创建,重实效、创海洋特色,营造良好氛围。

10、加强渔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完成岱山县衢山镇桂太小流域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切实改善区域的环境状况。继续开展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强化村庄示范整治、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置等工作。加强渔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深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实施畜禽养殖污染物总量与区域控制制度。

(三)围绕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权益,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为根本,进一步保障环境安全和质量

11、加强环境监测。提升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大气环境立体复合监测体系,继续开展二口恶 瑛监测,按环保部新制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尽快将PM2.5纳入常规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完善水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新城地表水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完善各项在线监控设施,做好监测数据比对及应用。

12、加强环境安全和执法监管。落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以陆源溢油污染风险防范为重点、强化应急演练,建立重点危险源监控管理体系,提高应急防范和处置能力;着力建设和完善以“一项保障、两大建设和六大机制”为核心的环境执法监管体系,即进一步强化环保法治保障,注重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和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执法、市县(区)联动监管、网格化执法、企业自我监督、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等执法监管机制;整合部门资源,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信访动态分析,积极排查和调处化解环境污染矛盾纠纷,及时稳妥、规范调处环境信访。

(四)围绕适应新区建设需要,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基础,全面提升能力建设水平

13、优化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根据新批准的行政机构改革及事业单位设置方案,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能、优化处室设置、配足配强人员;健全干部考评体系,推行中层岗位竞争上岗、重要岗位定期轮岗等干部动态管理机制;科学制定新设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稳步推进直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全面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

14、进一步强化党群工作。继续开展创先争优、“解放思想、两创四敢”主题实践、“深化作风建设年”和环保“进村入企”大走访等活动,形成学先进、找差距、作表率、振奋精神谋发展的良好氛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强化职务违纪风险防范,进一步落实惩防体系建设,继续保持干净干事的良好作风。

15、全面提升宣教信息工作水平。加强环境监控中心信息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整合环境信息共享平台;推进电子处罚等电子政务建设,逐步构建生态环境数据管理平台和信息发布系统,实现环保业务和行政事务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围绕创国模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强化媒体环境新闻宣传;精心组织策划“七个一”浙江生态日、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积极探索公众参与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绿色学校、社区等绿色系列创建工作。(舟山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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