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2012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2-5-10 11:14:11

一、指导思想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重要的一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和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新要求,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第十次全市环保大会精神,坚持“生态立区,环境优先”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为统揽;以环保“四大行动”为抓手,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城市品质,助推“五个黔江”建设;以推动城乡环保水平同步提升、经济结构同步优化、环境质量同步改善、环境设施同步完善、环境权益同步保障为重点,发扬“忠于职守、造福人民,科学严谨、求实创新,不畏艰难、无私奉献,团结协作、众志成城”的中国环保精神,打造“全市领先、渝东南一流”的环保队伍;以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为目标,让人民群众在优美宜居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二、工作目标

(一)创模工作目标:完成市模复查验收;创国模工作取得新进展,全面完成2012年创国模指标。

(二)总量减排目标:全面完成市上下达的2012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任务。

(三)环境质量目标:城区空气质量满足优良天数达320天以上;阿蓬江出境总体达到Ⅱ类水质,城区公共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镇乡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0%。主城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分别控制在56分贝和68分贝以内;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

(四)污染防治目标:城区污水处理率达88%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7%;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2%,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5%;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合格率达85%以上。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8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90%以上,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实现稳定达标,工业、医疗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五)环境安全目标: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防范化工等行业环境风险;不发生或引发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不发生重大、特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和环境污染事件,不发生由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三、任务及措施

(一)扎实抓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切实做好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工作,为总量减排和环保工作提供依据;扎实做好新增指标形势分析和项目疏理,摸清底数,提出年度减排目标任务,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要求,将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四种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完善减排目标责任制和考核方案,探索减排核查工作市场化和政策机制;强化减排工作跟踪、检查和指导,严格督察各项减排措施和减排项目,重点抓好污水处理厂高水量、弘龙水泥有限公司烟气脱硝治理、弘扬建材集团弘天水泥有限公司关停、博龙食品有限公司废水治理、47家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完工投用7个镇乡污水处理厂、新建4个镇乡污水处理厂、燃煤锅炉、工业企业、机动车污染减排,在自行消化每年新增排放量的基础上,确保完成2012年度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二)严格项目审批管理。

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环保道路,以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出发点,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积极为经济发展争取环境容量。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宏观调控作用,推进功能区规划环评。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施环评咨询服务前移,对保增长、保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和符合产业政策的招商引资项目提前介入,主动为项目审批服务;对高耗能、高排放及产能过剩项目,积极做好解释与疏导工作,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对无环境容量、超过总量指标的区域,采取等量替换的方式,严格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审批,实行批项目核总量的审批制度。强化环评管理与“三同时”验收,开展环保基础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图审查,建设过程实施环境监理和试生产监测验收,对未达到环评审批要求的项目不予验收,对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试生产超期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继续实施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清理整治,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擅自建设等违法行为。抓好环保系统行政审批队伍培训与管理,加强环评机构专业性与规范性建设,强化专家队伍管理,增强咨询服务科学性。

(三)认真编制和落实环境保护规划。

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总体要求,完成《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规划》、《黔江区“十二五”总量控制规划》、《黔江区“十二五”环境监测规划》和《黔江区“十二五”环保信息化规划》编制工作,为科学推动全区环保工作奠定基础。

(四)扎实开展创模工作。

我区于2006年成功创建重庆市环保模范城区,按市上的要求,5年必须进行复查验收,所以,今年要作好市模复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市上的复核验收。深入推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工作,以2011年为基准年,修编完善创模规划;推动创模协议的落实,全面完成2012年创模任务;强化环境监察、监测、应急、宣教和信息能力标准化建设,推进基层环保机构建设;积极协调环保部、市环保局,争取向环保部正式递交创模申请,并纳入环保部的创建计划。

(五)强力实施蓝天行动。

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果,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实施城郊结合部扬尘治理;推行工地物业化管理,中心城区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实现中心城区商品砼使用率达到90%以上;强化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开展渣土集装箱式全密闭运输;落实主干道路机扫作业法,加大道路保洁除尘力度;以实施环保标志管理为抓手,全面实施机动车污染防治,提高新车上户排放标准,完成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线建设,全面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治理,继续抓好无煤区监管,坚决取缔违章占道露天烧烤摊点,从源头控制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确保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0天以上。

(六)大力推进碧水行动。

强化主要河流出入境断面水质达标考核,建立更加科学的考核管理机制。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督管理,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水源保护标志设置,加快推进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防护工作,逐步实施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防护;深入开展水源保护区取缔排污口及污染源专项整治,完善水源地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日常监管制度,建立水源全域保护联动机制;加强自来水厂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建立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的饮用水源安全保障体系,确保饮用水安全;深入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和中心城区河道治理专项行动,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新建小南海、鹅池、沙岭、黄溪4个镇乡污水处理厂,完工投用7个镇乡污水处理厂,确保镇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达60%以上;建成正阳污水处理厂一期、开工建设青岗污水处理厂;建成册山河污水管网,开工建设城北河污水管网;抓好沿河餐饮企业废水治理,不断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继续开展限期治理和环保专项行动;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对47家畜禽养殖场污染进行治理,关闭或搬迁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系统,全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主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7%以上;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场,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率达100%;阿蓬江水质得到持续改善,中心城区饮用水源水质全面达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0%以上。

(七)深入推进生态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

组织和指导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小区和生态家园创建工作。加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特殊区域的环境监督管理。进一步深化“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政策,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设,启动冯家街道、濯水镇、阿蓬江镇16个连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逐步推进生活垃圾户收集—镇乡转运—区处理的管理模式;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进“森林黔江”建设,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

(八)强化环境监督管理。

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围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创建、总量减排等工作,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环境执法监察,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率达100%;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确保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率、使用率和正常运转率。加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工作,购置应急设备和装备,开展应急演练;与企业签订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防范协议,建立环境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和应急与信访工作考核机制,制定环境应急信息报送制度,开展饮用水源沿线企业、化学品运输与储存、危险废物处置企业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建立重点风险源信息库和防范处置资源信息库。狠抓环保督察督办,围绕区委、区政府环保重大决策部署和环保目标任务,扎实开展环保日常督察、重点督察和专项督察,全面提高督察能力和水平。

(九)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抓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重点排污企业限期治理,加强重金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加强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对“双超”、“双有”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全区放射源动态监控体系,确保辐射环境安全。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继续实施一批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企业污染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引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循环经济。加大环境噪声防治力度,巩固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对城区日益凸现的噪声扰民问题实施综合整治,合理选址殡仪馆并启动建设,开工建设青岗污水处理厂,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十)提升环境监测和科研水平。

深化环境质量监测,加快推进环境监测执法中心建设。继续开展城区空气质量日报监测、市级中心镇空气质量监测、城市和乡镇饮用水源地及次级河流地表水质监测、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积极推进“以奖促治”连片村庄整治环境质量监测,及时上报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完成饮用水源64项监测能力扩项工作。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合总量减排、污染源监督、排污申报、环境执法、排污收费等相关工作,制定污染源监测方案,积极组织完成国控重点企业、减排企业、重金属企业等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加强自动监控系统数据有效性审核和应用,加强对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强化环境风险评估和预测预警,加强应急演练,定期开展环境质量分析、会商、报告和信息发布,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为及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技术支撑。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按期申请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和环境监测仪器设备计量检定,积极参加和组织开展环境监测站实验室间盲样比对、盲样抽考和现场质量抽查等活动,实施环境监测全程质量控制措施。加快环境监测业务用房项目建设力度,加强监测人员队伍素质建设,推进环境监测中心站标准化,提高环境监测技术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片区分中心职能职责,积极组织完成国控锰三角地区地表水质和片区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监测,国控重点企业、重金属企业等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开展渝东南片区所属环境监测站一年一次的环境应急监测演练。强化辐射能力建设,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十一)探索实施环境经济政策。

积极推进排污权交易工作,按照中央“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有关精神,积极探索我区农村环保经济政策,组织实施一批“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项目;探索环境保险、绿色信贷等环境经济政策。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十二)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深入宣传贯彻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第十次全市环保大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大力宣传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战略思想,出台我区贯彻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环保系统新闻发言人制度,健全网络新闻发言人队伍,完善环保官方微博,加强环保舆情监测和分析报送管理,完善并发布《黔江区环境保护新闻发布实施办法》和《黔江区环境保护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实施办法》,做好对外宣传工作;积极做好总量减排、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环境经济政策、环保专项行动及“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活动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百、千、万”环境社会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创模宣传“十进”活动;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生态镇乡、生态村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加强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学校以及面向广大干部群众的环境教育,开展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行动计划。

(十二)抓好环保自身建设。

深入推进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和制度“五大建设”,努力建设“六型”(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和谐型、廉政型、节约型)机关,继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高环保系统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和执行力。强化5种意识: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二是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强化法治意识;三是亲民爱民,优质服务,强化人本意识;四是立足全局,着眼长远,强化发展意识。五是求真务实,有诺必践,强化诚信意识。深入开展“阳光执法”。

(十三)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中纪委、市纪委和区纪委会议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认真抓好《廉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强化对环保“六项权力”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要岗位的风险防范,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守住底线,不碰红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和总量减排等任务,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扎实抓好党务群团、综治安全、计划生育工作。围绕“加强作风建设、争当环保先锋”主题,紧扣“环保为民、环保便民、环保利民”,扎实开展争创优质服务窗口、优质服务品牌、优质服务标兵、群众满意部门的“三优一满意”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人民好公仆”教育实践活动,强化“三项教育”,促进环保环保系统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高、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不断提高群众对环保工作和环保行业作风的满意率。(重庆市黔江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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