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小岭工业区2012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4-24 11:09:49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生态立县、循环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有效提升工业区整体环境质量和发展水平,全面推进工业区可持续发展。根据小岭工业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坚持“生态立县、循环发展”的理念,遵循生态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的原则,着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提升园区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加快形成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结构,构建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
二、工作原则
1、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归口管理,强化监管”的原则,全面落实整治工作主体责任。
2、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谁破坏,谁出资”的原则,督促企业落实治理经费,完成治理任务。
3、按照经济处罚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济处罚力度,逐步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
4、按照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逐步建立环境综合监管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与责任分工
通过本次整治,使小岭工业区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达到环境优美、适宜人居、交通顺畅、秩序规范的目标。
(一)整治重点
1、工矿企业环境污染整治
(1)由小岭工业区管委会牵头,小岭镇人民政府和县环保局配合,工业区内各企业负责,2012年4月10日前,完成所有企业原材料堆放场所的重新规划,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重新选址建设,对防污技术措施不到位的要采取工程和技术措施予以治理,对确需在路边、河边堆放矿石、矿粉及其它废弃物的必须进行防尘遮盖,禁止露天堆放。
(2)由小岭镇人民政府牵头,各企业负责,2012年4月30日前,完成工业区内所有企业厂区和矿山进入公路主干道的清洗池或过水路面修建以及厂区道路硬化,同时,修建生活污水过滤系统,各企业的生活污水必须经过沉淀过滤除渣处理后方可排出。
(3)由大西沟矿业公司负责,结合800万吨采选项目建设,在合理安排好现有车辆运输的基础上,尽快启动皮带管道传输工程建设。
2、采矿、道路、生态、安全等专项整治
由县国土局、交通局、环保局、安监局等部门分别负责,按照2011年度制定的《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12年4月底前,完成工业区内所有企业矿山企业发包行为、矿山弃渣场地、矿山道路、矿山周边环境、矿山工作环境等专项整治。
3、镇容镇貌治理
由小岭镇人民政府负责,2012年4月底前,完成镇域境内村容村貌整治、垃圾乱堆乱倒治理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同时,加强道路及村庄院落的清扫保洁工作。
4、工业“三废”治理
(1)由小岭工业区管委会负责,小岭镇人民政府、县环保局、交警大队配合,督促工业区内所有企业2012年4月底前,完成各自运输车辆按照防尘要求改造或加盖防尘篷布以及矿石运输源头道口修建清洗池,防止和减少车辆运输环节造成的粉尘飞扬和抛洒。
(2)由小岭工业区管委会负责,县环保局配合,督促工业区内所有企业2012年5月底前,完成各自排污口的排污应急池建设,严防污染河道河水。
(3)由县环保局负责,小岭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按照规范要求,2012年6月底前,完成对工业区内所有企业生产环节污染问题检查,制订整改方案,下发整改通知,督促企业加强环保技术更新改造,并充分使用现有的除尘、除噪音、除废水外流等设施设备,配置脱硫除尘等防污治污设备,确保各项环保技术指标达标。
5、植被恢复治理
(1)由县国土局负责,安监局配合,加强对工业区内企业矿山的开采管理,制定相关管理措施和方案,监督企业有计划、分步骤、合理有序地进行矿产开发,2012年9月底前,完成对废弃矿山弃渣场的工程治理,防止山体滑坡、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发生。
(2)由县安监局负责,林业局和小岭镇人民政府配合,对工业区内采矿场、尾矿库等区域的裸露山体,按照“谁破坏、谁出资”的原则和“林业部门争一点,相关企业出一点”的筹资思路,制定植被恢复方案,立即组织实施,2012年4月底前,完成绿化植树和植被恢复任务。
6、矿区道路改造
(1)由县交通局负责,高标准设计大西沟6.5公里矿区道路,按照“企业出资60%、政府补助40%”的原则,在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2012年7月底前,完成大西沟矿区道路改造。改造完工后,路权交由大西沟矿业公司管理,并由其具体协调,与其它企业共同承担养护管理、费用分摊等事宜,确保路面清洁畅通、完好耐用。
(2)由县交通局负责,县公路段配合,2012年9月底前,完成307省道大西沟口至岭丰段损毁路面改造任务,并按有关要求设置减速带和警示牌。
7、节能减排治理
(1)由县发改局牵头,环保局、经贸局、小岭镇人民政府配合,2012年3月底前关闭大西沟矿业公司球团厂。
(2)由县发改局负责,积极申报节能项目和资金,鼓励企业淘汰落后产能。
8、道路街道保洁
由县住建局、财政局负责,向上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尽快配齐小岭镇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
9、“六乱”综合治理
(1)由小岭镇人民政府牵头,县法院、公安局、国土局、住建局、水务局、工商局、交警大队等单位配合,联合执法治理工业区内乱停乱放、乱建乱占、乱挖乱倒等行为,2012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2)由小岭镇人民政府负责,工业区内各企业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的清理。
(3)由小岭镇人民政府负责,县法院、公安局、住建局配合,做好工业区内违章建筑清理。
(4)由小岭镇人民政府牵头,工业区内各企业负责,修建临时停车场,实行有偿服务,安全管理。
(5)由县国土局负责,小岭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法院配合,做好工业区内违规违法占地的清理整顿。
(6)由县水务局负责,小岭镇政府、县公安局、法院等配合,做好工业区内河道乱挖乱排清理。
(7)由县工商局负责,小岭镇政府、县公安局、住建局配合,做好工业区内市场管理,确保摆布井然有序。
(8)由县交警大队负责,在小岭镇设立固定执勤点,做好工业区内车辆乱停乱放整治,确保主干线道路畅通。
10、优化发展环境
(1)由小岭工业区管委会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各负其责,各尽其职,深入现场解决好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由县公安局负责,结合本次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工业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以及恶意堵路、阻工、无理取闹、非法敛财等行为,依法从严查处破坏投资环境的人和事。
(二)源头防治
1、严格准入条件。由小岭工业区管委会负责,县发改局、经贸局、国土局、环保局、安监局及小岭镇人民政府配合,2012年4月底前完成入园企业准入条件和标准的制定,并按程序审定后下发执行。
2、严把入园关口。由县发改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成立联合审查委员会,按照准入条件,严把入园项目关口,对不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的,不能做到“三同时”以及尾矿、废水综合利用不达标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杜绝入园。
3、深层次开发资源。对拟建的800万吨采选项目,要按照采矿-选矿-球团-炼钢-轧钢矿钢一体化的要求做前期工作;对在建的200万吨钒钛磁铁矿项目,要在加快矿山采选能力建设的同时,尽快研究海绵铁及钛金属等下游产品加工项目的包装策划和联合开发事宜。
4、加强过程监管。由小岭工业区管委会负责,县环保局、安监局、水务局、林业局和小岭镇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加强工业区内在建项目监管,督促企业按照相关规划、项目批复方案和有关要求规范实施建设。
(三)日常管理
1、由工业区内各企业负责,2012年5月10日前建立健全防污治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经县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审查后,认真组织实施。
2、由小岭工业区管委会负责,县交通局和小岭镇人民政府配合,2012年4月底前制定防治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管理办法和公路保洁保畅办法,并严格执行。
3、由小岭镇人民政府负责,2012年4月底前制定城镇环境综合管理办法,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日常监管。
4、由小岭镇人民政府和小岭工业区管委会及各企业负责,加强思想宣传教育,提升当地群众和企业职工的综合素质。
5、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加强日常执法管理,对不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的企业和个人,从重从严处罚。
四、时间安排
本次综合整治工作从2012年3月15日起到2012年10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采取边整治、边检查、边规范的方式,综合运用查、治、管、扶、帮等措施,将专项整治与强化全程监管相结合,将综合执法与建章立制相结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分阶段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1、宣传动员阶段(3月15日—3月25日)。召开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和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整治工作任务,落实整治责任。
2、专项整治阶段(3月26日—9月30日)。小岭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依据各自承担的整治任务,扎实开展综合治理,逐阶段、逐区域、逐部位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整改提高和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比,对专项整治活动中涌现的好的做法进行推广,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县长任组长,小岭工业区管委会主任、县公安局局长、法院院长任副组长,小岭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经贸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林业局、安监局、环保局、工商局、交警大队和工业区内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小岭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综合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矛盾、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小岭镇人民政府,何福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家桢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小岭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主抓领导和办公人员,认真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分阶段专题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2、广泛宣传。小岭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为活动开展营造舆论氛围。要多角度宣传报导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进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正面典型,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引导企业和群众积极投身于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要及时捕捉工作闪光点,挖掘综合治理活动中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公开曝光阻碍整治的行为,扩大教育和震慑效果,努力形成全民重视、支持、参与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氛围,迅速掀起小岭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新高潮。
3、严格执法。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合法合理的综合整治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开展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既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争取理解和支持,确保社会稳定,又要对阻碍环境整治工作进程的人和事,进行严厉打击制裁,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对环境整治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加大处罚力度并提出整改要求,情节严重者责令其停产整改。对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符合验收标准的企业,转入长效管理;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实行停产整治并限期整改。
4、强化督查。要坚决杜绝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推诿扯皮现象,切实消灭“三不管”部位和地段,确保治理工作全面彻底。县纪委、监察局及两办督查室将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拒不配合、无视规定、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对工作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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