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县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2-3-20 10:32:14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方针,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地委扩大会议和县委十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以求真务实、创新为民为工作出发点,以裕民精神为动力,以裕民的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目标,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护生态环境,为把裕民建设成为环保、绿色、生态、旅游观光型的县城而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县委十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地区环保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大力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实现环境质量基本达标与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两大重点目标,必须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把解放思想作为加快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前提。要破除一切不利于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在新形势下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观念和做法,坚定不移地走生态经济发展道路。
二是建立可持续发展战略基本模式。强化污染源治理,进一步控制和减少污染,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特别是依靠科技进步,发展高附加值产业,强化清洁生产,增加清洁能源比例,实现经济发展高增长,资源消耗低增长,环境污染负增长。
三是全面促进发展战略的根本转变。通过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纳入经济建设管理体系,将推广清洁生产作为工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改造和淘汰一批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削减排污总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镇布局优化,促进环境管理方式转变。
四是加强城镇和农村环境保护。建立和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环境保护规划工作,坚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三、发展目标
以环保项目的实施为抓手,全面推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重点,使区域环境质量全面提高,生态环境良好,生活环境优美,全民环境保护意识明显提高,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基本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任务
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功能区建设,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加大河流和湖库水环境保护力度,生态保护取得新突破,使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促使排污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污染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推行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环境监管水平,城镇空气质量得到改善,城镇饮用水水质基本达标;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使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得到保障;加强环保队伍能力建设,使环保工作水平得到提高;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积极倡导绿色消费和生态文明,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生态村”、“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使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得到增强。
 五、重大政策举措
1、环保基础能力建设规划
(1)、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环境监察执法能力,以适应新时期环境现场执法工作需要,完成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使县环境监察大队达到国家三级标准。
(2)、完善裕民县环境监测站,使之能够对环境初步进行监测,达到对空气质量状况进行日报。
(3)、在各乡场(镇)成立环境保护站,人员为2—3人,隶属环保局,重点对各各乡场(镇)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动态监督。
(4)、2011年—2015年创建三所地区(自治区)级绿色学校(社区);大力开展“优美乡镇”、“生态县”和“国家生态村”创建工作,创建自治区环境优美乡镇2个,国家生态村2个。
2、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1)完成城镇垃圾集中处理厂的改扩建工程,达到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50吨/日的标准。
(2)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对全县医疗废物做到环保处置, 改变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合填埋的现状。
(3)县热力公司烟气脱硫工程,新建锅炉房1座,两台40吨硫化床及除尘配套设备
(4)裕民县城排水改扩建工程,达到处理污水能力6000立方米/日的目标。
(5)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
(6)县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
(7)供水改扩建工程
(8)裕民县人民医院污水治理项目,达到污水处理能力 80立方米/日的目标。
(9)加快重点污染源和减排项目企业在线监测的建设进度,要求重点污染源和减排项目企业全部安装在线检测设备,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10)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开展企业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使全县排污口符合环保要求和标示规范。
3、生态项目建设规划
(1)全面开展天然林及荒漠林保护工作,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及生态建设工程。
(2)加大退牧还草工程建设和牧民定居工程力度。
(3)完成哈拉布拉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
(4)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六、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强化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完善对各乡场(镇)及各单位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
2、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在实施的过程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坚持做到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3、全面推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抓好全县空气质量、水环境容量的测算及城镇噪声监测等。按照环境功能区规划,建立完善污染源监测监控体系,依法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确保污染物排放不超过排放总量,区域环境质量稳步提高。
4、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促使企业做好清洁生产审核,通过系统落实清洁生产审核使企业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坚决关停取缔规模小、技术落后、浪费资源、能耗高的污染环境的企业。配合区域经济结构调整,严格实行新、改、扩建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促进建设项目在工艺、技术装备等方面达到清洁生产的要求,鼓励、引导并积极支持循环经济建设,有效地实现工业污染的全过程防治。
5、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项目建设,加大环境建设投入,强化对医疗废水废物及县城污水处理,保证人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空气,喝上干净水,吃上放心粮。
6、继续抓好生态保护战略的实施,全面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有计划地实施好退耕还林、还草、封山育林工作,营造并形成良好的区域生态环境。
7、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全面提高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管理的能力,不断加强干部队伍素质与培训,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8、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积极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生态村”“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活动,并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
9、 加大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乱采挖中草药、非法开垦草场、毁林及盗伐林木、工程项目违法建设等各种违法案件,对草场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争取更多建设项目,防止超载放牧和退化。切实保护生态环境。(裕民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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