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皋兰县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3-5 11:24:08

根据县政府2012年工作要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及原则

1、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抓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农村环保长效机制。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农村环境整治对策和措施,分类指导片区内的村庄开展环境整治工作。

3、点面结合,综合整治。坚持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推行“以片为主、点片结合”的治理模式,“抓点、带线、促面”,实施连片综合治理。

4、创新机制,科技支撑。积极创新农村环境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探索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治理经验与技术,加强农村环保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连片治理成效。

  5、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落实乡(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实施责任和环保部门指导监管责任。加强环境教育,鼓励农民积极参与、社会积极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二、建设目标

皋兰县忠和镇、九合镇、水阜乡的10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70%;示范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60%,基本达到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水源的目标。

三、建设内容

忠和镇平岘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1项,忠和村等10个村连片整治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程10项,忠和镇平岘村和九合镇兰沟村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试点项目2项。(具体内容见附表)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政府是项目实施的主体。要由环保部门牵头,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项目建设办公室,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协调等工作。

2、广泛宣传发动。要对项目实施的意义、效果等有关情况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环境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项目建设环境。

3、完善制度体系。建立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公示制、审计制、财政报账制和项目考核体制,并层层签订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目标责任书。

4、加大资金投入。项目所需资金由中央、省级、县财政共同承担,项目建设总投资600万元,其中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400万元,省级财政农村环保专项资金14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60万元。鼓励乡镇新增配套资金,扩大项目成效。(皋兰县人民政府)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