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论
1.1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省率先实现“转型发展”、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按照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提出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以优化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为核心,加大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力度,强化环境监管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改善环境质量,切实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1.2 编制原则
(1)民生优先,突出重点。从公众对环境的基本需求出发,以解决人民群众和社会最根本、最迫切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制定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分级分层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优先解决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环境改善的实惠,促进社会和谐。
(2)预防为主,防治并重。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格环境监管,落实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推行环境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强化从源头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既高度重视以前发展中遗留的各类环境问题,又密切关注和着手解决新出现的环境问题,运用各种手段综合治理环境污染,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
(3)创新机制,系统管理。正确处理好环境与经济、预防与控制、发展与保护、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的关系,创新体制机制,采取系统科学的环境管理方法,统筹城乡环境保护,统筹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统筹部门、社会各方力量,夯实基础,重点突破,有力保障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推进。
(4)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落实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体现环境污染特征的区域性差异,实施区域性污染物总量控制。统筹长远规划与近期目标,根据经济发展的阶段特征,区分轻重缓急,分阶段落实环境保护的任务措施,强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5)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强化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能,依法加大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力度;明确企业是环境污染防治的主体,促使企业履行环境责任;加强环境宣传和环境信息公开,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引导环境公益团体依法有序参与环境保护,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相互合作和共同行动的环境保护新格局。
1.3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7、《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8、《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
9、《浙江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思路》
10、《台州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11、《仙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12、《仙居生态县建设规划》
13、《仙居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14、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15、其它规范性文件和部门专项规划
1.4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仙居县行政辖区,总面积为2000 km2。
1.5 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2010年。
规划期限:为2011年至2015年。
2 环保工作回顾及形势
2.1 “十一五”环保工作成效分析
2.1.1 生态创建持续推进
大力推进生态县创建工作。近几年来,仙居县根据省级生态县建设要求,做了大量工作,现基本达到了省级生态县的建设标准。2005年组织编制了《仙居生态县建设规划》、《仙居县生态功能区规划》及生态乡镇建设规划等;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成效明显,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通过省级核查。2009年为进一步推进生态县建设,出台实施了《仙居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实施方案》、《仙居县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等系列规划方案,组织召开了创建省级生态县动员大会,全面推进生态县建设工作。
大力推进生态系列创建。切实加强对生态系列创建工作的指导,多次召开了生态创建工作培训会。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建成白塔镇、上张乡、溪港乡、淡竹乡、湫山乡等14个省级生态乡镇,3个市级生态街道、103个市级生态村、450个县级生态村;完成村庄整治209个,建成市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 13个;建成8所省级绿色学校、12户省级绿色家庭、4家省级绿色企业、6个省级绿化示范村、1个省级生态旅游区。
表1-1省级生态乡镇创建情况
序号 |
乡镇名称 |
创建时间 |
序号 |
乡镇名称 |
创建时间 |
1 |
白塔镇 |
2007 年 |
8 |
埠头镇 |
2010 年 |
2 |
上张乡 |
2007 年 |
9 |
田市镇 |
2010 年 |
3 |
溪港乡 |
2008 年 |
10 |
步路乡 |
2010 年 |
4 |
淡竹乡 |
2009 年 |
11 |
广度乡 |
2010 年 |
5 |
湫山乡 |
2010 年 |
12 |
大战乡 |
2010 年 |
6 |
安岭乡 |
2010 年 |
13 |
双庙乡 |
2010 年 |
7 |
横溪镇 |
2010 年 |
14 |
朱溪镇 |
2010 年 |
2.1.2 区域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1、地表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十一五”期间,仙居县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2009年,仙居县12个监测断面III类以上水质占100%,断面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0%,交接断面(仙居与临海)水质功能达标率为100%。其中Ⅰ类水质占66.7%;Ⅱ类水质占25%;Ⅲ类水质占8.3%。2006至2009年省、市、县控监测断面水质评价结果见表1-2。
表1-2 常规监测断面水质评价结果(单位:%)
类别 |
2006 年 |
2007 年 |
2008 年 |
2009 年 |
I 类水质 |
41.7 |
33.3 |
27.3 |
66.7 |
II 类水质 |
25.0 |
41.7 |
54.5 |
25.0 |
III 类水质 |
8.3 |
8.3 |
9.1 |
8.3 |
Ⅳ 类水质 |
0.0 |
8.3 |
9.1 |
0.0 |
V 类水质 |
16.7 |
8.3 |
0.0 |
0.0 |
劣 V 类水质 |
8.3 |
0 |
0.0 |
0.0 |
水功能达标率 |
75 |
83.4 |
91 |
100 |
“十一五”期间,仙居县监测的饮用水源水质功能达标率基本为100%。
2、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2009年仙居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总体有所改善。SO2、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皆达到和优于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日均空气污染指数API≤100的天数为349天,达到95.6%,空气质量综合描述为良好,首要污染物是可吸入颗粒物。
表1-3 大气环境基本情况表
年份 |
优(天) |
良(天) |
轻度污染(天) |
达标率( % ) |
2008 |
63 |
280 |
23 |
93.7 |
2009 |
70 |
279 |
16 |
95.9 |
2010 年 1-9 月 |
53 |
213 |
7 |
97.4 |
“十一五”期间仙居县酸雨率呈平稳态势。2009年酸雨率为72%,低于台州市75%的平均情况。
3、声环境质量基本符合要求
近年仙居县县域环境噪声值基本符合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要求,主要声源是社会生活和交通噪声。主要超标监测值为混杂区(南门街口)及交通干线两侧的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其中2009年县域环境噪声54.1dB(A),比2008年下降0.4dB(A)。
2.1.3 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
根据国家及省市要求,仙居县“十一五”期间两项主要污染物COD(COD)和SO2的减排任务是:到“十一五”期末,要在2005年基础上分别削减12%和15.5%。对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编制了《台州市仙居县“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及分年度减排计划,将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镇乡街道以及有关的企事业单位。经核定,仙居县2009年COD排放量1518.94万吨,比2008年下降2.36%,SO2排放量745.18吨,比2008年下降3.99%,截至2009年,全县COD和SO2分别累计削减15.26%和15.5%,提前完成了“十一五”减排目标。
“十一五”期间仙居县污染物减排工作的主要措施为:(1)开展专项整治。城南化工区整治后工业废水排放量削减180万吨/年、COD排放量削减115.7吨/年、废气排放量削减466吨/年;“三废银”行业整治后排污总量明显下降,废水排放量削减7.05万吨,COD排放量削减95.23吨,废气排放量削减890.13万标立方米,烟尘33.71吨,SO28.56吨。(2)开展重点工程建设。COD减排的重点项目是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运行维护及截污管网建设(削减COD1515吨)、20多家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削减COD排放量近157.8吨)、关停治理无望的企业(减少COD排量5.3吨,不包括专项整治)。SO2减排的重点项目为仙居热电有限公司脱硫设施改造(脱硫率达75%,削减SO2排放量336吨)、4吨以上燃煤锅炉双碱法脱硫设施工程(累计完成4家燃煤锅炉企业的脱硫设施改造项目,削减SO2排放量48.7吨)、拆除改造无望或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减少SO2排放量68.8吨)。(3)加大乡镇镇区及村级整治力度。2006年以来仙居县全面启动了乡镇、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至今完成了6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工程建设,11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2.1.4 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1、城乡饮用水安全工作逐步推进
仙居县城乡集中饮用水源地主要为西岙水库(包括北岙水库、谷坦水库),括苍水库等,日取水总量约3.7万吨,服务人口约19万人。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为做好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对保护区进行管理,开展了以治理污染源、保护生态环境为主要内容,重点在垃圾固废整治、生活污水整治、种养殖污染整治、化肥农药污染整治、水源涵养设施建设、水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应急体系建设等方面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已经建立起一套科学有效的水环境整治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使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十一五”期间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为100%。
2、突出环境问题逐步解决
2005年以来,针对仙居县城南化工医药、“三废银”小冶炼、工艺品加工行业及重点企业的不达标排放等突出环境问题,持续开展了城南医化行业、“三废银”、工艺品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废水废气达标排放的综合整治。
经过污染整治,仙居县产业结构有较大的调整提升,淘汰了落后产能,规范了工业企业生产。(1)2005年以来化工区综合整治后,17家企业被依法关闭,21家企业整治后通过验收,9家企业实现停产或搬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整治前明显下降,城南化工区工业污染明显减轻。(2)2009年初针对“三废银”行业土法坩埚熔炼,随意直排污染物等环境影响恶劣现象集中开展了环境污染整治。整治后约340个非法冶炼点全部拆除,建成环保设施齐全“三废”达标排放的集中冶炼点。(3)针对仙居县工艺品行业企业与居民区混居,加工过程中的粉尘、废气、表面处理废水、噪声等对区域环境造成的污染等开展专项整治。至今,477家工艺品企业完成整治320家,整治不合格停产整改的13家,自行停产或转产144家,企业的“三废”排放基本达标,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4)规上企业达标排放综合整治。加强工业“三废”治理,249家规上企业实现了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和固废的无害化处置。
3、深入开展面源污染整治
近年来,仙居县在台州市市委、市政府的带领下,制定和实施了“十村示范、百村整治”、“百万农民饮水工程”、“城乡环卫一体化”等系列工程,使全县农村生态环境状况有了较大的改善。
基本完成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任务。截至2010年9月,全县共清理存量垃圾1万多吨;对80个村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建设完成污水处理总池容50000多立方米,污水处理能力5000吨/日;拆除露天粪坑6650座,农村改造户厕7.37万户,修建卫生户厕6604座,农村公共厕所90座;完成河道清淤疏浚143.1公里;种植各类苗木50多万棵,全县60%以上行政村完成了绿化工作,关停永安溪流域采砂制砂场29个,并通过植树造林进行生态修复,完成滩地造林2500多亩。
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基本完成。推行沼气发酵技术利用畜禽粪便进行沼气和沼肥生产,沼液主要用于农牧结合、农用有机肥使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了91.4%。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全县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使用有机化肥,削减化肥、农药使用量,平衡施肥技术推广面积占全县农田面积的15%以上。积极推进秸秆还田及能源化技术,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2.1.5 环保基础设施逐步完善
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仙居县以生态乡镇建设为载体,以点带面、城乡共建、上下协力,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和管网建设力度。
目前全县已建成2万吨/天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污水干管21.5公里和总规模近3万吨的1号和2号泵站。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处理能力4万t/d,2007年一期第一阶段工程(处理规模2万t/d)建成并正常投入使用,2010年全县实际污水处理量为1.78万吨/日,出厂水质能达到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基本按无害化要求进行处置。
2、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
根据仙居县政府出台的《仙居县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意见》,仙居县基本建成了“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置”的城乡生活垃圾三级收集处置网络。全县垃圾由管山应急垃圾填埋场(库容10万立方米)集中无害化处置,待新建垃圾填埋场2011年3月建成后,全县城市生活垃圾由新建垃圾填埋场集中无害化处置。至今,已建有垃圾中转站17座,其中压缩式中转站5座,简易中转站12座。2010年以来,仙居县垃圾处理更侧重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在偏远乡镇逐步示范和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太阳能沼气生态循环处理模式,已初步建成50个村示范项目。
3、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
仙居县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基本达到无害化处置。医化企业产生的可回收的废有机溶剂通过联明化工、正瑞医药、车头制药三家企业进行综合利用,不可回收的危险废物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移至台州德力西长江环保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置。医疗废物统一交临海市括苍医用垃圾处理中心处理。
2.1.6 环境监管基础逐步完善
根据国家、省市要求,认真开展了污染源普查、环境隐患排查和信访调处工作,全力拓宽环境监管面,有效确保了区域环境安全。
1、认真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
2007年根据省、市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切实开展了污染源普查工作。通过历时近三年的污染源普查及总结分析,基本掌握了仙居县生活、工业、农业、集中式治污设施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污染源类型和分布、污染物去向等,为仙居县环境保护工作正确判断环境形势、制定科学环境政策、有效实施排污总量控制、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等提供了基础支撑。
2、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逐步完善
加强重点企业废水、废气达标排放监管。在省控重点企业及仙居县污水处理厂建设了废水或废气排放在线监测仪器,为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监管提供了基础。
切实加强饮用水源监管。组织开展了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行动、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建立了每月3次的饮用水源巡查制度。
开展了每月一次的“飞行监测”行动,2010年省市组织的“飞行监测”达标率100%,名列台州市第一。
3、环境执法和信访解决能力逐步提高
一是实行领导、科室重大案件包案责任制、法制监察例会制度和双休日领导带班制度。二是认真处理环境投诉事件。没有发生因环境违法事件引起的群体性事件。三是严格环境监管。组织人员对敏感区域的重点企业每月一次分析排查,发现苗头,及时化解,没有发生因环境污染引起的重大群体性或群访事件。四是扎实开展六项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了全县医药化工行业环境安全大检查,进行了应急演练;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开展了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企业整改情况与环保信用等级进行了挂钩。
2.1.7 全民参与意识逐步提高
仙居县以“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以污染源普查和更新、生态县创建和“811”环境整治等为抓手,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环境宣教活动。
在媒体“仙居新闻”、“999热线”上对违法企业环境污染及生态问题、处理情况进行公开公布。举办“环保•生活与环境”好新闻竞赛活动和“新农村•新青年环保行动”环保知识竞赛。
在全县10个乡镇设立环保宣传点,接受农村环保投诉和咨询。编印下发了有关《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环保小知识》、《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服务指南》等农村环保宣传资料,开展“送服务下乡”活动。
成立环保志愿者队伍,在世界环境日开展系列环保宣传讲解活动。
2.2 “十二五”经济社会环境发展形势
2.2.1 外部社会经济环境发展趋势
“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已逐步摆脱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逐步稳固,平稳较快发展的趋势不会发生根本改变,中央将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国内经济将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轨道。在这一发展阶段,一方面,节能增效和生态环保作为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抓手,将进一步主导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清洁能源、节能减排等新技术革命,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引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作为新兴战略性产业,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另一方面,在经济的周期性和结构性调整压力叠加,世界金融危机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国承担更多环境义务的外部压力将不断增加,国内经济总量的持续增长与经济发展方式难以迅速转变的现实压力将更加突出,资源环境制约等问题将长期存在,环境质量改善的过程性和群众对优良环境需求即期性的矛盾将呈上升趋势,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面临的环境压力将继续加大。这些多重因素的复合将使得环境问题变得更为复杂和不确定:污染控制范围从以城市和局部地区为主继续向涵盖区域、流域和全方位尺度转变;污染物类型从常规污染为主继续向常规和新型污染的复合型转变;污染介质从大气和水为主继续向大气、水、土壤三种污染介质共存转变。
“十二五”时期是浙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年,经济社会处于转型发展极为关键的时期,工业化提升、城市化加速发展。2010年6月中共浙江省委第十二届七次全会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提出了在新的发展阶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和要求。
综上所述,仙居县“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宏观政策将得到强化,建设生态文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环境保护工作既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
2.2.2 仙居县社会经济发展趋势
1、“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县域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十一五”期间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快速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二、三产业所占比重提高,人均生产总值持续逐年增长。2009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83.96亿元,三次产业的比重由2005年的11.4∶47.0∶41.6调整为10.5:44.3:45.2。”十一五”期间仙居县经济发展情况及产业结构变化见下表。
表1-4 城镇与农村居民生活水平
年份 |
全县生产总值( GDP ) |
人均生产总值 |
三产比例 | ||
亿元 |
增长率 |
元 |
增长率 | ||
2005 |
50.8 |
—— |
10721 |
—— |
11.4 ∶ 47.0 ∶ 41.6 |
2006 |
59.5 |
15% |
12500 |
14.2% |
10.7:48.0:41.3 |
2007 |
70.73 |
13.5% |
14667 |
12.2% |
10.7:47.8:41.5 |
2008 |
79.22 |
8.3 % |
16360 |
7.9% |
11.0:45.3:43.8 |
2009 |
83.96 |
9.3% |
16927 |
8.4% |
10.5:44.3:45.2 |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稳定提高,收支较快增长,但城乡收入水平及消费水平还存在差距,农村经济仍有待进一步发展。
表1-5 城镇与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单位:元)
年份 |
城镇居民 |
农村居民 |
职工 | |||
人均可支配收入 |
增长率 |
人均纯收入 |
增长率 |
平均工资 |
增长率 | |
2005 |
11390 |
—— |
4100 |
—— |
23418 |
—— |
2006 |
13382 |
12.4% |
4817 |
11.3% |
27139 |
15.9% |
2007 |
15168 |
13.3 % |
5588 |
16.0% |
30993 |
14.2 % |
2008 |
16665 |
9.9% |
6307 |
12.9% |
31191 |
0.6 % |
2009 |
18222 |
9.3% |
6976 |
10.6% |
35342 |
13.3 % |
教育、医疗、社会福利等事业继续发展。(1)教育投入不断增加,办学条件继续改善。实施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教育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素质教育稳步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受到重视,社会力量办学继续发展。(2)卫生事业持续发展,城乡医疗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3)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
2、“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
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时期。台金高速、诸永高速级35省道仙居东段的改造工程将明显改善仙居县区位条件,逐步成为浙东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这为温台沿海及义乌、东阳等地区汽摩配、电子元器件等产业的转移提供了基础条件,也将极大的促进仙居的经济社会发展。仙居“十一五”前四年规上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3.6%,“十二五”期间工业发展战略目标是全县工业总产值年均递增20%,工业增加值年均递增16%,也充分反应“十二五”时期将是仙居县工业化提升、城市化推进、市场化深化的重要战略时期。
大中心区域建设的关键期。仙居县“十二五”时期将按照县城综合中心区(县城、官路)、经济开发区(原杨府、下各)、中部旅游休闲中心区(白塔、田市、皤滩)和西部产业发展次中心区(横溪、埠头)等四个大区域,引导重大项目建设。其中县城综合区重点发展城市交通、电力、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文体、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医化、橡塑、机械为主的传统优势产业、汽摩配等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中部旅游区重点发展旅游开发、生态观光农业、交通设施、水利设施等项目及郭岩工业集聚区和台创园建设;西部次中心重要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及移民安置区建设和横溪工业集聚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2.3 “十二五”期间环保工作的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方面有利于通过变革和创新解决长期累积的结构性、素质性和体制性的矛盾,促进产业结构向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调整,推动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另一方面,经济总量的持续增长与经济发展方式难以迅速转变的现实压力将更加突出,资源环境制约等问题将长期存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农村面临的环境压力将继续加大,将为仙居县环境保护工作带来更大的挑战。
2.3.1 面临的机遇
1、生态文明发展的深层次需求
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把“生态文明”写入党的政治报告,建设生态文明成为全党的意志。“两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动员全体人民更加积极投身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浙江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动员全省上下共同奋斗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
生态文明内涵包含了生态产业、生态环境、生态资源、生态消费、生态科技、生态文化与生态制度等要素。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宗旨,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建立可持续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模式,实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建设的内容包括发展生态经济、优化生态环境、弘扬生态文化、完善生态制度和创新生态科技五个方面。仙居县在全国及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浪潮中,将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思想统领下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这是仙居县环保事业发展的最有利因素,也是最重要的政治保障。
2、生态环境的资源优势逐步凸显
仙居是台州市西部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区,“集雁荡之奇崛,兼天台之幽深”的风景资源逐步得到认可,仙居的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优势将成为“十二五”时期推进区域快速发展的重要条件。
仙居县产业发展尽管在总量上尚未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但内部结构和发展方式正在发生积极的变化。特别是实施“两基地一胜地”战略,充分利用仙居县自身独特的资源禀赋和优越的自然环境,较快地推动和提升了全县特色产业的发展。神仙居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前期工程启动,“大旅游、大产业”的发展目标从设想走向可能。以杨梅基地、杨梅饮品制造业、杨梅节和杨梅旅游等为基础的“仙居杨梅经济现象”为代表的特色产业发展,不仅使“仙居杨梅”等特色产业名扬天下,而且创新了通过产业融合推进结构调整的产业发展新途径,形成了支撑和推动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的优势产业培育模式。
仙居县一系列生态生态环境与旅游资源价值的凸显,将促进“十二五”时期对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重视度的提升,旅游业的发展对区域环境质量会有很高的要求。
3、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
2009年仙居县委县政府定出了“保护生态资源是加快发展的前提,合理利用生态资源是加快发展的关键,走生态型发展之路是仙居的必然选择”的“生态立县”战略,“生态立县”成为仙居县“生态立县、工业强县、特色明县、跨越兴县”四大战略之首,“仙居的资源品牌在生态,竞争优势在生态,发展潜力在生态,走生态型发展之路是仙居的必然选择”已经成为仙居新时期的发展共识。“十二五”时期争创国家级生态县,也为仙居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巨大的平台和抓手。
4、环保意识全面提高
仙居县各界对环境的关注度进一步加强,绿色、生态、环保已成为人们共同的期盼和追求。绿色环保理念得到越来越多市民百姓的认同和理解,环保文明行为融入到更多市民百姓的生产和生活中。环保志愿者不断涌现,“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遍地开花,社会力量自发捐资参与生态建设的热情日益高涨,公众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不断提高。
特别是近两年环保志愿者环保宣传与环保志愿行为逐步增多,近两年组织了机关、学校、企业、社会的百名义工骑上自行车宣传节能环保,“绿色之旅,文明之行,和谐之游”景区环保宣传等一系列环保宣传活动,公共环保意识逐步提高,公民的自觉环保行为成为一种社会共识。
2.3.2 面对的挑战
1、经济发展中资源承载压力大
仙居县位于椒江水系源头,《浙江省生态功能区划》中功能总体定位为“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壤保持”,《仙居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中禁止准入区和限制准入区占县域面积的93.6%及仙居县12个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中仅孟溪断面为IV类功能要求,其余均为II类或III类功能要求。在省市对仙居县生态环境的高要求前提下,经济社会建设中对产业类型、规模有更高的要求和准入要求。
仙居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及大中心区域建设过程中,将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很大的冲击,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会更加凸显,特别是永安溪下游经济开发区开发和建设中大量工业企业的进驻,将对永安溪出境断面水质达标带来巨大的压力。现阶段仙居县落后的财政收入水平难以保障需要大力投入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资源承载压力逐步增大。
仙居县地理地貌为“八山一水一分田”,土地资源匮乏,“十二五”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永安溪流域湿地资源的影响,无序挖沙对河道的影响是环保工作的重点。
2、减排的压力逐步加大
仙居县“十二”时期处于经济高速增长的时期,经济总量的提升必然带来资源需求总量的提升。仙居县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结构性污染特点明显,高投入、高耗能、高排放等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仍较普遍且短期内难以根本性改变,科技创新投入不足,为“十二五”减排带来不利的影响。
仙居县的产业结构决定了减排工作主要集中在医药化工、橡胶塑料、工艺品加工等产业,由于这些产业在经济中占有相当比重,且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而且仙居县部分整体层次偏低的三废银、工艺品加工、橡塑等行业布局分散,治污和减排认可困难。
“十二”期间,国家将增加氮氧化物和氨氮指标的减排,减排的压力会更大。
3、环境污染治理难度加大
深层次解决行业污染难度加大。“十一五”时期环境污染治理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的建设和重点污染行业的专项整治。如何深层次解决城南医药化工区医化企业废气污染对居民影响,巩固“三废银”小冶炼及工艺品专项整治成果,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且逐步解决重点污染行业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工作之间的矛盾,是“十二五”污染整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复杂。广大农村地区的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对有机绿色种植的认识不足,农药化肥的施用随意性强,农业面源污染对流域水环境影响大。环保的生活习惯认识较少,随地乱扔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当运用等不良习惯没有得到转变。畜禽养殖的家数和规模受市场价格影响大,无序养殖的污染物无害化处理要求难以保证。最后是周围发达县市小冶炼、小化工等“十五小”企业向农村转移,监管难度大。
3 规划思路与目标指标
3.1 规划思路
以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提出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总领,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不断优化生态环境,注重建设生态文化,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节能环保的产业结构、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为建设宜居宜创业的生态仙居提供资源保障和环境支撑。具体思路为:
以传统产业集聚升级为重点,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全力推进主要污染行业医药化工和工艺品加工的整合提升,加快传统工艺行业向现代化产业集群的转变。大力发展装备制造、汽摩配、金属制品、橡塑新材等优势产业,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生态高效农业,重点建设台湾农民创业园,加快循环经济示范区和园区生态化建设,着力构建绿色环保的生态产业体系。
以生态项目建设为载体,切实加强县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大生态项目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成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加快污水收集处理管网建设,加强城市垃圾安全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大力实施“优美乡村,清洁家园”行动,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围绕“母亲河”的保护工作,积极推行清水工程,不仅使永安溪各断面水质满足功能区要求,而且全部断面水质优于Ⅲ类水体标准。
以环保专项整治为抓手,建立健全生态保护长效机制。以污染减排和环境整治为重点,巩固深化医化、工艺品等行业环保专项整治,严查重点区域,严防重点企业,严处重点案件。深入开展环境问题挂牌督办、飞行斩污等专项行动,完善环境应急防控体系,增强环境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维护县域生态安全。
以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为目标,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舆论宣传和知识普及,扩大环境保护公众参与面,提升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加快建设生态文化载体,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和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等创建活动,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3.2 规划目标指标
1、规划目标
全县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调整,一、二、三产比例更趋合理,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得到进一步发展。水、气、固废、土壤等污染得到有效防治,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根本控制,环境质量实现稳定达标,危害人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根本遏制,环境安全得到根本保障;环境监管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环保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农村环保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到2015年,争取创建成功国家级生态县。
2、指标体系
根据省、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及仙居县环境保护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发展思路,确定仙居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共包括4大类26项。
仙居县环境保护“十二五”主要指标
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目标值(待定) |
总量 控制 |
1 |
COD 排放量相对 2010 年下降比例 |
% |
台州市下达 |
2 |
SO2 排放量相对 2010 年下降比例 |
% |
台州市下达 | |
3 |
氨氮排放量相对 2010 年下降比例 |
% |
台州市下达 | |
4 |
氮氧化物排放量相对 2010 年下降比例 |
% |
台州市下达 | |
环境 质量 |
5 |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率 |
% |
≥98 |
6 |
地表水水质达标率 <,SPAN lang=EN-US style="mso-fareast-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
% |
≥95 | |
7 |
氨氮、总磷平均浓度下降比例 |
% |
≥10 | |
8 |
地表水市县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 |
% |
≥95 | |
9 |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 |
% |
≥90 | |
10 |
酸雨率 |
% |
≤75 | |
11 |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
dB |
≤55 | |
污染 防治 |
12 |
城乡生活污水达标处理率 |
% |
≥85 |
13 |
重点企业废水废气达标排放率 |
% |
≥90 | |
14 |
规模化畜禽养殖厂排泄物综合利用率 |
% |
≥85 | |
15 |
工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 |
% |
≥95 | |
16 |
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98 | |
17 |
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率 |
% |
100 | |
18 |
放射源收贮率 |
% |
100 | |
生态 创建 |
19 |
森林覆盖率 |
% |
77.9 |
20 |
国家级乡镇创建比例 |
% |
≥80 | |
21 |
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创建比例 |
% |
≥50 | |
环境 监管 能力 |
22 |
国家三级监测站建设及年度考核 |
— |
达标 |
23 |
中心镇建设环保所 |
个 |
3 | |
24 |
标准化环境监察队伍建设 |
— |
达标 | |
25 |
在线监测及信息平台建设 |
— |
完善 | |
26 |
环境信息及应急处理系统 |
— |
完善 |
4 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4.1持续推进生态创建
4.1.1 积极推进生态示范创建
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是做好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把推进生态示范创建作为年度工作重点,狠抓落实。制定下发相关通知任务,把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纳入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
“十二五”期间仙居县要以积极推动国家级生态县创建为平台,深入推进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村和省级生态乡镇(街道)的创建活动,注重生态创建实效。同时根据浙江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积极推动生态文明示范乡镇(街道)、村示范创建工作。到2015年,80%以上的乡镇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其余乡镇建成省级生态乡镇(街道)。50%以上的乡镇(街道)开展生态文明示范点建设。
4.1.2 广泛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
各地、各部门、各新闻媒体利用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培训班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绿色系列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绿色系列的创建工作中,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深化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医院、绿色家庭、绿色饭店等“绿色系列”建设,为广大公众提供生动直观、特色鲜明、功能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场所和公众参与平台。启动乡村生态旅游区建设,建立多层次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平台,不断扩大公众参与面。
4.2 优化经济发展结构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理念为统领,按照“创业富民、创新强县”的要求,以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主线,以培育新优势、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为导向,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生态资源优势和现代服务业互动,走内外并举、量质并重的发展道路。
4.2.1 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优化空间布局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优化大中心建设中的空间、产业和功能布局,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严格执行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
在县城综合中心区、中部旅游区、经济开发区和西部产业发展次中心区等大中心建设过程中,永安、下各、现代、郭岩、横溪、台创园等块状经济在医化、橡塑、机械、工艺品加工等产业向现代化产业集群转型提升时,严格执行和深化环评制度,实施空间准入、总量准入、项目准入“三位一体”,专家评价与公众评议“两结合”的环境准入制度,加强环境准入管理。
遵循区域主体功能定位,落实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加强空间环境管制,根据资源环境要素和环境功能空间分异规律,建立健全分区管控的环保目标和政策体系,促进区域生产力布局与生态环境承载力相协调。全面开展区域、行业规划环评,把环境容量作为区域和产业发展的决策依据,以此确定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从决策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地区总量替代平衡相关细则,强化跟踪评价、区域限批等约束机制,严格控制“两高一资”行业增长,抑制过剩产能,把好总量准入关。深入实施项目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产业结构调整、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污染减排绩效指标等挂钩制度,严格项目环境准入。
到2015年,城南所有医化企业原料药合成工序、化工重污染工序逐步集聚到杨府现代工业区,城关有喷漆、酸洗等表面处理工序、污染较严重的生产生活混居的工艺品加工企业逐步集聚整合到经济开发区。
4.2.2 以产业提升为突破发展生态经济
1、生态工业
着力优化增量。继续加大招商选资力度,更加注重产业选择,谋求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的和谐统一。高强度推进年度招商引资项目,力争尽快建成投产,以增量带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优先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积极培育汽摩配、电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带动和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努力推动经济跨越发展。
积极提升存量。深入实施创新战略、品牌战略、标准化战略,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深入推进“2112”企业培育工程,推动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做强做大;建立和完善创业扶持体系,帮扶微小和初创企业快速成长。做好医化、工艺品行业转型升级方案的实施,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努力提升橡塑、机械等产业的竞争力。
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加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多元筹资共建有偿共享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载体。扶持企业提高创新能力,切实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技术、管理等创新领域集聚。抓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工作。加大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力度,加强对一线工人的技能培训。
2、生态农业
加快农业转型升级,做强农业特色产业优势。高起点创办台湾农民创业园。突出深化财政部、农业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试点县和全省“三位一体”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县工作。注重绿色安全的标准化技术指导,加强杨梅质量监管,努力打响仙居绿色农产品品牌。做好扶优扶强文章,围绕仙居杨梅、仙居鸡、绿色稻米、毛竹等县域优势农产品,以技术改造、抱团合作、品牌嫁接等方式,着力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全面落实农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大力引进优质工商资本、社会资本等投资农业规模基地、兴办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深度开发仙居绿色农业。继续发展油菜、向日葵等景观作物,办好杨梅节、油菜花节等以农业产业为依托的文化节庆活动。
3、现代服务业
加快特色旅游休闲产业发展,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进一步完善服务业发展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探索“退二进三”政策。充分利用县域生态和旅游资源优势,积极推进服务业集聚发展。进一步强基础、促提升,加强旅游产品整合开发。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旅游发展环境优化,加强旅游产品创新和营销,实施旅游品牌建设,进一步提高仙居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积极创建省旅游经济强县,力求在省级神仙居旅游度假区、大神仙居景区建设上取得较大突破。加快休闲产业发展,推进旅游目的地建设。鼓励制造业龙头企业主辅分离,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有序推出房地产开发用地,保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积极发展金融、保险、物流和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
4.2.3 培育和发展循环经济
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在工业、农业、服务业等方面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生产、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循环体系。
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加强循环经济骨干企业、示范园区和基地建设。以医药化工、机械制造、工艺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合理设计产业链,实现企业内、行业内、园区内的资源循环利用,形成生态工业链网。加快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与建设,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制定严格的资源、能源利用标准;充分发挥产业聚集效应,形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产业链;建立健全资源综合利用制度,根据社会分工和产品生产的内在联系,实现企业间资源共享和产品互换,推进产品生命周期的环境管理。促进工业企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加大对废弃物回收利用产业发展的支持和规范化管理的力度。
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大力发展农牧结合、种养结合的生态畜牧业和健康水产养殖业。加快推广农、牧、渔复合和种、养、沼结合的农业生态循环利用模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示范村、养殖场沼气示范工程、绿色生态农业示范基地等建设,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实施。积极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工作。
发展循环型服务业。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采用节能、节水、节材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减少使用或者不使用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产品。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大力发展绿色交通运输业。
2、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依法对重点污染企业以及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其他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加强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工作,加大对评估验收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
积极支持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鼓励工业园区、功能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重点针对基础设施共享、水资源串联使用、能源梯级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提高资料利用效率。
以“浙江省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目标,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加快有规模、有品牌、标准化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强有机农产品和绿色农产品标志管理,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强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从源头上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加快发展绿色工业产品,支持企业积极研究开发和生产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节水产品,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和国际绿色认证,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绿色品牌,不断提高绿色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按照农牧结合,资源循环利用的原则,走生态畜牧业的发展路子。持续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猪—沼—绿色稻米(蔬菜)模式的生态畜牧业园区建设,农村散养式养殖户畜禽猪—户用沼气模式的废弃物无害化整治,果林园放牧、养殖蚯蚓喂鸡模式的果园林生态循环鸡放养和高山放牧模式的牛羊养殖。根据县农业各类基地的布局,新建10个农牧结合型生态畜牧业基地,逐步实现“绿色基地建到哪里,农牧结合发展到那里”的目标。
4.3 深化永安溪水环境综合防治
永安溪是仙居的母亲河,从中部穿过,纵贯全县与始丰溪在临海三江村汇合后入灵江。永安溪全长141.1km(仙居县境内116 km),流域面积2702 km2(仙居县境内1983.7 km2),占灵江水系流域面积的47.1%。境内共有大小支流38条,其中较大的支流有盂溪、朱溪港、北岙溪、二十都坑、十三都坑、十八都坑、九都港、六都坑、四都坑、杨岸港和苍岭坑等,呈树枝状分散型从南北两个方向汇入干流。属典型的山溪性河流,河床比降较大,流速快,水深浅,干流两岸有一定宽度的河漫滩地。永安溪的生态环境质量既关系到沿线30多万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又直接关系到仙居县的对外形象,因此,抓好永安溪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实现流域水环境质量的稳定达标是仙居县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重点。
4.3.1 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
1、饮用水源地保护环境管理
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力度。根据《水污染防治法(2008)》有关规定,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对保护区进行管理,确保饮用水源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饮用水清洁、卫生和安全。
2、加强饮用水源水质监督
加大对饮用水源地环境监察力度,对饮用水源地进行定期巡查,对危害饮用水源地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快,查处;依法取缔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对西岙、括苍、郑桥、里林等重点水库设置常规监测断面,进行定期、不定期监测,及时掌握饮用水源的水质动态,防范极端事件发生。在完善常规水质监测的基础上,强化有毒有害化学污染物的监测控制能力,大力提高环境监测系统的机动、快速反应和自动测报能力,实现重点地区、重点水域和供水水源地的水质自动监测。
到2012年,建成西岙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并与省级联网。配合市政府编制椒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3、完善细化饮用水源应急预案
根据已经制定的《仙居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对各个库区提出事故风险并细化相应的应急措施,规范和强化饮用水源应急预案的处置工作,建立健全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4、加强农村地区饮用水水源保护
加强农村分散式水源地及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加大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污染调查和监测,制定饮用水源保护规划。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评估,掌握水质状况,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达到卫生标准。
5、开展源头水源涵养林建设
大力开展森林生态系统修复,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开展退耕还林和宜林地造林,积极实施针叶林阔叶化改造,全面提高永安溪源头森林的林分质量。
4.3.2 强化工业水污染防治
1、工业集聚区的工业水污染防治
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和提标改造工程,进一步提高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率。继续深化医药化工、“三废银”冶炼、橡胶加工、工艺品加工等工业企业治理力度,建立和实施对纳管企业的氨氮、总磷和有毒污染物的管控制度,确保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积极推动重点污染行业工艺废水的分质处理,到2015年,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稳定在90%以上。积极推动重点污染行业工艺废水的分质处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2、强化农村工业污染防治力度
源头控制。严格农村工业项目准入制度,利用项目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发放等多种控制手段,减少农村新的工业污染源。
深化整治。对仙居县农村零散分布着的小工业点源,如医化、工艺品、电子、机械、橡塑、食品制造、三废银回收等企业深化整治,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水专管排放、建设有应急备池、雨污彻底分流、排污实时监控、设施规范运行等。
高压监管。根据企业类型和分布,在环保局实行污染源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4.3.3 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按照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要求,持续开展规模畜禽养殖场和水产养殖场治理,大力推广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生物净化和循环利用等多种治污形式,落实治理措施,分期分批推进治理,实现废水达标排放。严格禁养区、限养区环境管理,在畜禽养殖重点地区和重点流域建立区域控制和总量控制的“双控制”制度。全面完成水源地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规模生猪养殖场的关闭或搬迁工作,采取现代畜牧小区建设和“生态养殖法”化解小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难题;积极开展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水库养殖密度,开展特种水产养殖尾水的处理。
积极推动农田化肥农药污染综合防治,全面推广和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和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建立面源氮、磷流失控制示范区。
4.3.4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和达标率。加快仙居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阶段(2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集中纳污管网的铺设和改造,管网建设重点是老城区的管网改造,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集中处理率。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提高污水达标处理率。至2015年,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管网覆盖率不低于90%,污水处理厂达标率不低于95%。
加快横溪、白塔、下各等中心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集中管网铺设工程,争取2013年建成。逐步完善因地制宜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80%的行政村因地制宜的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或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逐步明确配套的集中管网铺设投资渠道和设施稳定运行监管责任主体,实现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积极发挥处理设施的有效功用。
4.3.5 流域生态保护和建设
1、持续推进河道整治与修复
持续推进“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建设,改善县域河网水环境,恢复河道的综合功能。同时,加大已建清水河道的管理力度,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加强日常维护,抓好长效管护,把建设和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巩固已建清水河道建设的成果。
疏浚淤积严重的河沟池塘,建立农村河沟池塘长效保洁管理制度,全力清除农村河沟池塘水面的杂草、有害漂浮物、障碍物,努力恢复河沟池塘自然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严禁随意填埋或改变河沟池塘用途。
2、加大河道采砂管理
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制砂管理,切实巩固河道采砂整治成果,加强关停后续管理,规范制砂管理,合理布局,控制布点。根据确定的禁采区、可采区和禁采期,依据《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对河道砂石资源的开采进行公开出让,严格按照规划规范审批、限制审批。加强采砂废渣整平和采砂作业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新批砂场,减少河道采砂规模。严格按照《河道采砂整治工作方案》,防止非法采砂死灰复燃。“十二五”期间,积极配合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全县沿河道两岸锯石厂对河道水质污染的清理整治工作。
3、加大旅游区环境管理
旅游资源的开发应与环境保护工作并重。旅游度假区建设过程制定旅游区环境管理办法,从每个具体项目和运行环节上加强对旅游开发的环境管理。加强宣传与教育,提高公众保护意识自觉地把旅游和保护密切相连,提高旅游者、旅游管理者的可持续发展的意识,逐步形成文明旅游、科学旅游、健康旅游的社会氛围。
开展农村旅游服务点、餐饮经营点、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等区域餐饮住宿废水达标排放整治行动,强化污水治理环境监管,实现废水无害化排放。加强对“农家乐”旅游点的环境监管,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连片开发的“农家乐”,集中建设生活、餐饮污水治理设施。农村规模经营的农家乐旅游点、旅游度假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等均须按接待规模建成污水处理设施。
4、加大矿山修复
根据《仙居县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实施方案》(2005)和《仙居县县级绿色矿山创建管理实施意见》(2008)中的要求,合理开发和利用矿产资源、建立和完善矿山用地复垦、矿山植被恢复、矿山环境保护金等矿山保护管理制度,依法签订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书,按照“谁破坏,谁负责治理”的原则要求,组织编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方案,各矿山应及时对已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进行复垦和修复,闭坑前尽可能恢复原有生态自然景观,全面创建绿色矿山活动。
5、水土流失治理
对25°以上的坡耕地采取陡坡耕地退耕还林措施,并在退耕地上采取有利于水土保持的农业耕作措施。大力开展封育治理,并加大管护力度,同时加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宣传工作。制定相应的政策管理措施,结合生态移民,做好800m以上中高海拔地区的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
4.3.6 探索小流域环境管理机制
出台仙居县小流域水环境污染整治相关实施方案及水环境管理责任制,对永安溪盂溪、朱溪港、北岙溪、二十都坑、十三都坑、十八都坑、九都港、六都坑、四都坑、杨岸港和苍岭坑等各支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对全县小流域实行网格化管理,在各干、支流设置交接断面,实行“断面长”责任制,由各断面所在乡镇街道行政一把手任断面长。监测结果每月全市通报,并纳入年度三项责任制考核。
4.4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
4.4.1 推进城市蓝天工程
1、推行清洁能源
改善城市能源消费结构,加大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推广力度,逐步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重。
推进城镇供热锅炉并网工作,不断提高城市集中供热面积;持续推进集中供热锅炉烟气脱硫、脱硝和高效除尘综合污染防治工作;发展洁净煤技术,加大高效洁净煤锅炉集中供热示范推广力度;在建成区及近郊,禁止新建效率低、污染重的燃煤小锅炉,逐步拆除已建燃煤小锅炉。
加快发展农村清洁能源,鼓励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技术,大力发展农村沼气。鼓励采用节能炉灶,逐步淘汰传统高污染炉灶。
2、城市生产、生活污染防治
在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的过程中,加大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制定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理规定,采取建筑工地道路硬化,确保施工工地内外环境整洁。
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建成区排放油烟的所有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建立运行维护制度,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3、环保基础设施废气整治
采取适当方式对工业企业污水治理设施和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所产生的恶臭废气进行收集和净化。鼓励回收利用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沼气,禁止直接排空。逐步开展垃圾填埋场废气治理,对生活垃圾填埋场采取气体导排、处理、利用和除臭等措施,实现达标排放。
4、控制地面和道路扬尘
开展植树造林,提高绿化水平,减少城区裸露地面。加大道路和地面改造的投入,逐步改造低质材料路面,减少城市道路扬尘。
积极推行城乡一体的道路路面保洁制度,有效控制城市郊区道路扬尘。
4.4.2 加大机动车尾气控制
1、有序发展公共交通
在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加快建设以城市为核心的快速便捷的交通系统,优先发展大容量的城市公共交通,加强城区和集中镇的衔接,完善区域交通网络。鼓励发展和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改善居民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鼓励居民选择绿色出行方式。
2、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
全市新车注册登记与全国同步执行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统一的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分类标志管理。按照环境保护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环发[2009]87号)的要求,实施全国统一的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分类标志管理。
3、加快建设机动车排气检测体系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09]56号)规定的检测方法及时间要求,合理布点,建设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线。环保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并可视需要向检测机构派驻监督员。
建立在用机动车检测与维修制度。在用机动车排气定期检验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期限同期进行,同步检测率达到100%。经检测和抽测排气不合格的机动车必须经维修合格后方可上路。
4、加大宣传,积极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发放机动车排气污染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机动车排气污染的危害性及其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人民群众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和参与意识
充分调动公众参与,设立超标车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热线,鼓励公众参与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监督,积极举报冒黑烟车辆,并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出谋划策
4.4.3 强化工业废气污染治理
1、优化城区工业布局
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推进城区医药化工、工艺品加工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及时整合工艺、产品、设备类似的企业,及时淘汰治理无望的落后小规模企业。
加快推进城南化工区和城西工艺品加工区“退二进三”、“腾笼换鸟”步伐,及时搬迁对城市大气环境污染严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高污染企业。严格禁止在城市市区及其近郊新建、扩建建材、有色金属、医药化工等废气高排放企业。
2、加快锅炉废气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排放标准,控制热电行业氮氧化物排放。在城市及其近郊,工业锅炉均应采用布袋等高效除尘技术,提高除尘效率。到2015年,现役4吨以上燃煤锅炉烟气脱硫率、脱硝率分别达到70%以上。
所有工业锅炉窑炉使用单位配备符合要求的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各种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禁止直接燃用含硫量超过5%的煤炭。鼓励供气量4吨/时(含)燃煤锅炉分批进行清洁能源改造或煤气化、水煤浆等其他洁净燃烧技术改造。
3、加强行业大气污染整治
深化和巩固医药化工、工艺品加工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针对医药化工企业有机废气收集处理、原废气收集、无机废气排气吸收等装置进行更新,实现医药化工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针对工艺品加工企业中的喷漆废气或酸洗磷化过程中酸雾进行集中收集达标处理,减少工艺品加工过程中废气对居民的影响。
加强其它行业有机废气污染防治。鼓励有机废气排放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加强对有机废气的收集和回用,减少有机溶剂使用量。增强废气净化效果,做到排气筒排放浓度和厂界浓度双达标。在2015年底前完成橡胶塑料、机械电子、建材、食品加工等行业有机废气治理工作。
4、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国家和省制定和发布的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落后设备名录,按期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落后设备。
4.4.4 其它废气污染整治
1、农村大气污染防治
鼓励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深化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现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
加强烟尘控制。继续开展“烟尘控制区”建设,城郊结合部及主要交通干线两侧1000米范围内的区域要全面创建“烟尘控制区”,各类炉窑灶排放根据国家标准达标排放。
控制农业氨污染。大力开展化肥农药污染防治,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引导农民科学施肥,着力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农田化肥施用量,减少氨逸出和挥发。
4.5拓展污染防治领域
在关注水和大气污染防治的同时,加快推进固废、土壤、噪声、辐射等污染防控,进一步拓展环保工作的重点领域,系统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4.5.1 加大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力度
1、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
完善建成区及周边集镇生活垃圾“收集(分类)-运输-处理”体系。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及卫生填埋的监督管理,大力推进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置利用,实现城市生活垃圾从“减量化”、“无害化”向“资源化”发展,提高综合利用率,促进废物资源化建设。加快建成区生活垃圾中转站的改造与建设,逐步完善建成区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水平,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逐步淘汰垃圾集装箱式转运方式,推广垃圾压缩转运站。改善垃圾装运站机械设施和机具,提高运输效率和转运能力,降低垃圾清运成本,发展大吨位垃圾运输车,限制中、小型垃圾转运车的增长。
在偏远山区乡镇逐步示范和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太阳能沼气生态化循环处理模式。充分利用太阳光的加热作用,将生活垃圾的可降解部分(垃圾收集过程实施严格的垃圾分类)经过自然酸化处理后进入厌氧池发酵,通过微生物的厌氧发酵作用无害化处理后,产生的沼气作周边居民的生活用能,沼液作周边种植业的农业用肥。
到2015年,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处处理率98%以上。
2、工业固废无害化处置
提高可回收固废的回收利用水平。鼓励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和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变革产品设计思想,提高原材料的利用率,从源头控制和减少工业固体废弃物的产生。积极落实国家有关废物综合利用的激励政策,促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提高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推进不同企业间固废的综合利用,如医化企业产生的可回收的废有机溶剂通过联明化工、正瑞医药、车头制药等企业进行综合利用,锅炉燃烧后粉煤灰、炉渣用于造砖。
加强不可回收利用固废的无害化过程监管。对产生不可回收固废的企业固废贮存设施建设、无害化运输和处置进行全过程监管。特别是医药化工企业废气回收处置设施底泥、釜液、污水处理污泥,“三废银”企业冶炼废渣、污水处理污泥,工艺品加工企业漆渣、酸洗磷化废渣等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管理的有关要求,对其产生、流向、贮存、处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不可回收的危险废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移至台州德力西长江环保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置,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干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特别是医药化工等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严格按照危险固废进行无害化处置。
3、医疗废物污染防治
根据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严格医疗废物监管,加强医疗废物的统一收集和处置,特别要加强对个体小诊所和村级卫生所的管理,禁止将医疗废物与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混合储运和处置、转移、扩散。建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系统,经收集的医疗废物最后统一送临海市括苍医用垃圾处理中心进行处置。
4.5.2 开展土壤修复试点工作
在土壤污染调查和评价的基础上,以保障居民生活安全为重点,建立优先修复污染土壤清单,完善土壤常规监测体系,提出土壤污染控制、利用和保护对策。以城南医药化工企业搬迁后的污染场地为重点,选择高浓度、高风险的持久性有机物污染土壤,利用物理化学、生物修复技术开展治理与修复,建设土壤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加强对已搬迁污染企业原址土地功能调整的监管。对污染严重难以在短期内修复的耕地及时调整用途。
对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企业周边地区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对于受污染严重、短期内又难以治理的耕地、园地,不得种植食用农作物和果树,因地制宜地调整为林地。对涉及的耕地和基本农田,按照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的要求,予以补充和补划。
到2015年,对城南化工区搬迁后的受污染企业场地和“三废银”小冶炼土壤污染严重的区域进行土壤污染修复示范工程建设。
4.5.3 切实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建立联防联控的噪声污染防治机制,加强社会生活、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等各类噪声源监管。到2015年,城市环境噪声小于55分贝。
1、严格执行噪声功能区划
在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应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结合《仙居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及时调整县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并严格执行噪声功能区划,使之符合相应的功能区要求。
2、加大城市生活噪声防治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加大对城市娱乐场所的环境管理,加大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环境管理。加强固定源噪声治理,商业经营中尽量采用低噪音设备等。
严格管理建筑施工噪声。针对城市建设实际,抓好建筑施工工程登记、注册和申报审批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城市人口稠密地区的建设项目施工审批工作,切实将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纳入制度化轨道。对需要夜间施工的工程进行严格的审批,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加大建筑施工噪声的现场监测,对辖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工地进行不定期检查。
3、综合整治交通噪声
积极推进城市机动车噪声治理,强化城市禁鸣管理,优化路网结构,实施重型机动车(货车)进城限制。
大力推进高速公路、高架桥等两侧噪声敏感点的隔声设施建设,严格建设标准。
4.5.4 扎实做好辐射污染防控
环保局设立辐射管理专门人员,负责全县固体废物和辐射环境管理。对辐射单位的管理。落实放射源长效管理机制,及时收贮废旧、闲置的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定期开展对放射源使用单位和射线使用单位的环保执法专项检查活动,清查辐射安全隐患,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部分放射源使用单位有关个人计量档案未建立、安全监控措施不到位、台账管理等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进一步完善辐射安全管理,防止辐射事故发生。
加大电磁辐射环境管理力度,加强移动基站、高压输变电系统的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在“十二五”期间,闲置、废旧放射源和普通放射性废物收贮率保持在100%。
4.6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4.6.1 明确减排目标和责任
加大对污染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分工合作,齐抓共管,落实相关政策,强化责任追究。尽快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打好污染减排攻坚战、持久战。
强化考核以及政策措施的执行力,把减排项目完成情况列入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减排项目的完成情况作为责任单位安排用地指标、其它建设项目的前置条件,完成好的应予以优先考虑。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各相关责任主体,要制定计划,狠抓落实,确保减排工程项目按期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行。对减排项目不能如期完成的责任主体,暂停新项目审批以及重新核定环保信用等级。
4.6.2 探索减排工作新机制
出台《“十二五”仙居县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明确责任主体,将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单位。积极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有偿使用实施细则》,结合《仙居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实施,全面推行排污权交易工作,努力探索将环境资源要素转化为资产。探索将生活污染源减排纳入排污权交易,盘活现有环境要素资源。完善垃圾和污水收费政策,建立健全投融资机制,引导民间资金参与减排项目。
4.6.3 加强减排的基础性工作
充实和加强总量减排办机构和人员,进一步完善污染减排工作制度,强化环境统计工作,切实加强对总量控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污染减排数据审核的各项参数,完善动态数据库。
积极筹措资金,加快环保“三大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和用好污染减排专项资金,加大对污染减排工作的资金支持。加大基础建设投资投向环保项目的倾斜力度,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各乡镇污水处理站以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重点推进仙居县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阶段工程(2万吨/天)的建设进度,同步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和老城区管网铺设改造工作,逐步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处理量和工业、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率。完善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扩建)和配套污水管网的建设。建立污水处理厂长效运行监管机制,全面完成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改造,新建污水处理厂同步配套脱氮除磷设施,不断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和达标排放率。
4.6.4 强化减排监督管理手段
健全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将减排任务逐级推进、落实到户。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工程运营监管,实现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情况的实时、动态监督与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加强工业企业治理稳定达标管理,淘汰运营不正常的设施。加强治污设施在线监控设施及联网工程建设,强化管理减排监管手段。
严格项目准入制度,强化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新增污染物替代制度,从源头把握项目导向,严控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的扩张。加强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深度治理与升级改造、管网建设和分流制改造、中水回用、污泥处理处置等措施,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水平。深入调整医药化工、工艺品加工等传统行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
充分发挥环保监察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及年度重点减排项目的现场执法检查,制定对各重点企业及年度重点减排项目专项监察计划、定期组织现场执法检查,强化治污设施的运行监管,确保各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管理措施全面落实、年度减排项目按期完成。
4.7 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随着经济的发展,环保部门面临的任务日益艰巨,在“十二五”时期应进一步认清环保部门复杂环境形式下的职责和任务,加强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和基层环保队伍建设。
4.7.1 加强环保队伍建设
针对“十二五”期间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成立集中乡镇环保所。定期组织环保所职员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职责,组织宣传环保法规政策,组织实施各乡镇的环保规划,协助环保局对乡镇的新、扩、改项目进行环保方面工作的落实、对各乡镇的污染企业进行管理、对环境信访管理以及环境信息进行统计和报送等。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增强责任感、压力感和紧迫感,确保环境安全,全面实现仙居县整体环境管理水平的提升。
4.7.2 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以国家环境监测三级站标准建设仙居县环境监测站,并年度核查中通过。环境监测站设综合办公室、综合技术室、质量保证室、监测化验室等,培养与引进技术过硬、素质高、事业心强的专业监测队伍高质量、高效率地承担全县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突发性污染事故监测及社会服务性监测任务等工作。
进一步完善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在省控重点企业安装水、大气污染在线监控设施,加强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数据输出稳定、真实。
成立的集中乡镇环保所配备执法车辆和必要的环境监测仪器,加强基层环保机构的环境监察和监测能力。
4.7.3 加大执法力度
加大对医药化工、“三废银”冶炼等重点行业,城南化工区、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巡查监管和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全面加强环境监察支队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加强基础管理,勤政廉政、秉公执法、文明监察,在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指导下,实现环境监察工作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提高全体环境监察人员的行政水平和业务能力,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
发挥群众监督和媒体宣传的作用,畅通环保举报投诉渠道。进一步联合媒体开展突击检查,曝光一批环境违法严重的企业和个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5 重点工程
仙居县环境保护“十二五”工作重点项目主要包括水、大气、固废等污染防治工程,生态保护、生态创建工程和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程,共31个重点工程。具体见表5-1。
表5-1仙居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程
工程 类型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内 容 及 要 求 |
截至年限 |
责任单位 |
投资 ( 万元 ) |
水污染防治 |
1 |
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 |
按照饮用水源保护区要求,对全县饮用水源进行保护;建成县城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 |
2015 |
环保局 水利局 |
600 |
2 |
仙居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
建设污水处理厂第一阶段二期( 2 万吨 / 天)及一、二期脱氮除磷工程,铺设集中纳污管网 |
2013 |
建设局 环保局 |
5000 | |
3 |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建成横溪镇、白塔、下各等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纳污管网;其它乡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
2013 |
建设局 环保局 |
1500 | |
4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建设 428 个行政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 90% 以上农家乐生活污水实现无害化处理 |
2013 |
环保局、建设局农办 |
7000 | |
5 |
工业企业废水整治工程 |
建成区可纳管工业企业集中纳管率 90% 以上 |
2015 |
建设局 环保局 |
500 | |
6 |
医药化工等重点行业废水监管工程 |
强化医药化工等不能纳官企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监管,重点企业建设“阳光排污口”、在线监测和脱氮除磷工程 |
2013 |
环保局 |
500 | |
7 |
农村工业企业废水整治工程 |
深化对农村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排放企业整治力度,严格项目审批,“低、小、散”企业逐步淘汰,重点发展项目逐步入园集中管理 |
2013 |
环保局 |
附表5-1仙居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程
工程 类型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内 容 及 要 求 |
截至 年限 |
责任 单位 |
投资 ( 万元 ) |
水污染防治 |
8 |
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
全面完成畜禽(水产)养殖废弃物综合治理和回用工程,畜禽废弃物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95% 以上。 |
2013 |
农业局 环保局 |
300 |
9 |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
开展秸杆还田、可降解农膜使用、控制化肥农药使用与病虫害综合防治、农业标准化生产,秸杆综合利用率、薄膜回收率、农林病虫害综合防治率均达到 90% 以上,化肥施用强度小于 250 Kg / 公顷 |
2015 |
农业局 环保局 |
200 | |
大气污染防治 |
10 |
城市蓝天工程 |
继续扩大烟尘控制区建设,严格控制燃煤烟气污染;实施餐饮业油烟污染控制;在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的过程中,加强建筑施工管理,防止扬尘污染等 |
2015 |
环保局 经贸局 |
200 |
11 |
工业废气整治 |
优化城区工业布局,逐步解决木制品加工等企业“生活 - 生产混居”现状,逐步搬迁城南化工区投诉量较大、对居民影响大的医化企业;燃煤锅炉( 4 吨 / 天及以上)脱硫除氮工程;加强有机工艺废气的治理,严格控制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深化淘汰“三废银”等行业小窑炉生产 |
2015 |
环保局 经贸局 |
800 | |
12 |
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工程 |
优先发展城镇公共交通,严格机动车辆销售环保准入制度。 2011 年起全面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2015 年实施第五阶段排放标准 |
2015 |
环保局 |
300 |
附表5-1仙居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程
工程 类型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内 容 及 要 求 |
建设 年限 |
责任 单位 |
投资 ( 万元 ) |
固废 防治 |
13 |
工业固废无害化处置工程 |
提高工业固废循环利用率;强化工业危险废物、医药危险废物的无害化管理和处置 |
2015 |
环保局 |
300 |
14 |
城镇生活垃圾处置工程 |
源头上加强分类收集;加快建设城市垃圾填埋场,配套建设中转站、清运车等,建成完善的“收集 - 运输 - 处理”系统;在偏远地区因地制宜的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2015 |
城建局 环保局 |
500 | |
15 |
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 |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不低于 85% ,重点企业污泥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 90% |
2015 |
建设局 |
200 | |
16 |
土壤污染调查工程 |
完成全县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土壤污染状况数据库,建立县级突发土壤环境事件应急制度 |
2014 |
农业局 环保局 |
1000 | |
17 |
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程 |
为土壤环境监测配备较为完善的仪器设备和技术人员,满足开展土壤环境日常监测的需要 |
2012 |
环保局 |
1000 | |
18 |
土壤修复 |
对城南化工区搬迁后的企业场地和“三废银”小冶炼土壤污染严重的区域进行土壤修复 |
2015 |
环保局 |
5000 | |
其它污染防治 |
19 |
噪声污染防治工程 |
进一步建设和完善城区噪声达标区;规范社会生活噪声;严格管理施工噪声;综合整治交通噪声 |
2015 |
环保局 |
200 |
20 |
辐射污染防治工程 |
闲置、废旧放射源和普通放射性废物收贮率保持在 100% |
2015 |
环保局 |
200 |
附表5-1仙居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程
工程 类型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内 容 及 要 求 |
建设 年限 |
责任 单位 |
投资 ( 万元 ) |
生态保护工程 |
21 |
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工程 |
重点建设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护林等各类生态公益林 |
2015 |
林业局 环保局 |
500 |
22 |
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
采用封育治理、营造水保林等方法,实行水土保持工程 |
2015 |
水利局 环保局 |
600 | |
23 |
河道整治与疏浚工程 |
主要实施永安溪及直流河道拓浚、清洁、护岸、截污,局部外滩地退田还河工程 |
2015 |
水利局 环保局 |
300 | |
24 |
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
根据《浙江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要求对矿山进行修复,恢复率达到 95% 以上 |
2015 |
国土局 环保局 |
200 | |
25 |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
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小区,对区域内珍贵的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保护。进一步加强扩苍山自然保护区建设 |
2015 |
林业局 环保局 |
200 | |
生态创建工程 |
26 |
生态乡镇、村创建工程 |
80% 以上乡镇建成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其余乡镇为省级生态乡镇 |
2015 |
环保局 |
300 |
27 |
绿色系列创建 |
加强学校环境教育,宣传生态理念。推进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医院、绿色企业等绿色系列创建 |
2015 |
教育局 环保局 |
500 | |
28 |
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程 |
到 2015 年 50% 以上乡镇开展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创建 |
2015 |
环保局 |
800 |
附表5-1仙居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程
工程 类型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内 容 及 要 求 |
建设 年限 |
责任 单位 |
投资 ( 万元 ) |
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
29 |
环保队伍建设 |
增加环保局人员编制,成立各乡镇环保所,提高乡镇环境管理水平;集中村和企业设立环保员,保障污水等处理设施的稳定运行 |
2013 |
环保局 |
500 |
30 |
环境执法与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
应急能力和队伍建设,规范应急管理。 |
2013 |
环保局 |
300 | |
31 |
环境信息保障体系 建设 |
到 2015 年,完成环境在线监测系统、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完成与省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实现高水平的监控体系。 |
2015 |
环保局 |
500 |
6 保障措施
6.1 加强领导,深化“生态立县,环保优先”战略
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增强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到优美的环境就是最大的竞争力,环境优势就是招商优势、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仙居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县委、县政府要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环保”方针,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地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仙居县环保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进一步统一全县各级干部的思想,使全县各级干部真正认识到环境保护不仅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而且是仙居县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在实际工作中牢固树立生态立县、环保优先理念,正确处理环境与发展的关系,增强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实行生态县建设一把手负责制和目标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层层建立责任制。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监督机制。将生态县建设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评价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加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创建力度。进一步落实扶持政策,建立和健全自然与环境补偿机制等政策,进一步完善生态公益林建设补偿政策,建立自然资源和环境有偿使用政策,对资源收益者征收资源开发补偿费和生态环境补偿费。
6.2 加大财政投入,保障资金需求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县财政应在目前基础上,今后每年用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不低于财政增长幅度,重点用于城乡污水管网建设、村庄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等,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经常性经费和必需的基础设施投入资金到位。
积极探索环保投入新的投融资体制,通过市场化手段,解决仙居县重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问题。整合资源,建立环境保护专项基金。尽快建成县垃圾填埋场,创造条件引进垃圾最新处理技术项目,完善“村(居)保洁收集、乡镇中转、区域集中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实现乡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率达98%以上。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改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落后局面。
6.3 突出重点,健全环境污染综合防治机制
加大生态村建设力度,通过建设生态示范村带动全县生态村建设。积极发展生态经济,使生态产业在国民经济中逐步占主导地位。加快组织实施重大生态环境建设项目,重点是加快推进仙居县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和泵站建设进度,推进横溪、白塔等集中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管网铺设进度,提高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以永安溪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为主抓手,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彻底解决“三废银”小冶炼、工艺品加工扰民、医药化工废气污染等重点行业环境污染问题和高速公路和35省道沿线的乡镇、街道等重点区域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和区域环境安全。要切实抓好村庄的垃圾收集处理。
6.4 强化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通过运用已建成的仙居县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实现动态监督与管理,提高对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的科技水平和效能。同时继续加强现场监管,督促各排污单位要加强治污设施的运行管理,健全相关运转设施和监测台帐。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和飞行监测,严厉打击企业偷排、漏排、超标、超总量排放和经非核定排污口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督促排污单位强化守法意识,自觉有效落实污染治理职责。对不达标排放、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治理,达标无望的坚决予以关闭。
建立县环境保护工作综合协调机构,切实加强对环保工作的领导。健全和完善“党委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人民群众参与、环保部门统一管理”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根据环境保护目标要求,把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责任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形成上下配套的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管体系。加强环保工作力量,积极创造条件,在横溪、白塔、下各等中心镇和工业重点乡镇设立环保分支机构,健全环保工作网络。建立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对乡镇部门环保工作考核机制。
“十二五”继续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到各乡镇、部门的年终考核内容,并在目前基础上提高生态建设工作在总分中的占比。要进一步强化督查,利用《生态环保之窗》等专刊,对生态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进展、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书面通报,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机制、好经验、好做法,督促工作推进缓慢的乡镇和部门加快进度,同时对环境污染整治中的反面典型和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6.5 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公众参与
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宣传教育的突出内容,把环保基本国策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作为宣教内容的重中之重,把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热点问题作为突破口,通过各种环保活动载体,使环保宣教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保护永安溪母亲河为重点,开展全民环保大行动,并通过开展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民对环境保护的参与度。
制订和完善全民环境教育实施意见,把环保教育列入党政干部和企业家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大各级党政领导和企业家环境教育的力度,增强各级党政领导保护和开发并重意识,增强企业家开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模范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责任心。通过环保知识进课堂和开展环保志愿者行动,提高青少年环保意识。(仙居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