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戚墅堰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1-12 10:51:17

一、全区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国家、省、市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基数根据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结果确定。常州市下达我区的控制计划为:到2015年底,全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含工业、生活、农业)在2010年793吨、138吨的基础上消减19.40%、19.60%(工业加生活排放量减少19.40%、19.60%),分别控制在639吨、111吨以内;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在2010年852吨、659吨基础上消减11.42%、14.12%,分别控制在755吨、566吨以内。

二、污染物控制总量指标确定原则

我区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国家统一口径,以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结果确定排放基数,在确保完成全区排污总量削减任务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区环境质量状况、环境容量、经济发展水平、污染物削减能力,进行区域平衡。

三、污染物控制总量主要工作措施

(一)结构调整

1、把结构调整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核准审批新建项目要求关停的产能必须按期淘汰。加快淘汰单位工业值污染物排放大且产值小的高污染低产出企业。

2、根据《关于印发全省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9号)的要求,开展化工企业整治,到2015年底,关闭或转产化工企业占2010年末总数的20%。

3、到2011年底全部取缔区域内畜禽养殖场。

4、加快禁燃区建设,淘汰区域内燃煤小锅炉,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

(二)工程减排

1、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配合市建设局做好生活污水接管工作,到2015年,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90%。

2、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污染减排的要求。

3、结合太湖水治理,推进农村生活点源治理,到2015年底前,建成30个农村生活点源治理设施。

4、加大印染行业废水治理力度,降低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3年底,全部印染企业建成中控系统,20%的印染企业中水回用率达到20%。

5、加快震华热电脱硫工程建设,至2012年底前完成炉外脱硫改造。

(三)管理减排

1、严格控制高耗能产业快速增长,全社会用煤量比2010年减少15%以上。

2、加大环境监察频次,加大处罚力度,来保证印染、电力等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3、保证在线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加强监管,确保设施完好率、运行率、联网率达到95%以上。

4、利用绿色信贷、脱硫电价、排污权交易等多种手段保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四、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考核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具有法律效力。各街道要相应地纳入本地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总量指标分解到具体的排污单位,并落实削减任务,对所有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要通过年度计划的制订,落实项目和资金,确保实现计划目标。总量削减要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并将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党政一把手环保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区政府将每年组织对各街道、各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并公布主要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戚墅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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