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

发布时间:2011-12-29 11:44:13

序言

本规划根据《黔西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是重点专题规划之一,该规划从改善和提高生态及环境质量出发,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全州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重点及保障措施,并与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相衔接,体现了“十二五”国家及我省有关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的精神和要求,可作为全州“十二五”期间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行动指南。

本规划的范围包括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环境污染预防与治理,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等,规划期为2011年至2015年。

第一章  “十一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一、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一)森林资源持续增加,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加强。

“十一五”期间,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抢抓西部大开发、扩大内需等历史机遇,克服特大凝冻灾害、旱灾的不利影响,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动力,深入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大力发展林产业,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珠江防护林建设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工程、治理坡耕地过度开垦等专项生态建设和保护工程顺利推进,完成石漠化治理面积247.99平方公里,以石漠化和水土流失为主要表现的生态恶化趋势得到了初步遏制。自然遗产、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水源保护地等各类保护区面积占全州国土总面积的比重提高到5%以上。全州森林面积由2005年的1025万亩增加到1128万亩,森林蓄积量由1742.89万立方米增加到1917.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40.67%上升到45.04%,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森林覆盖率达42%的目标,实现了三个总量同步增长的可喜局面。

 “十一五”期间,全州加大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在不断扩大造林面积,保护物种生存环境的同时,根据生态功能和生态环境类型,遵循常绿落叶兼顾,速生慢长共存,以及适地适树等基本原则,选择适生树种,通过科学设计生态系统营养结构使全州生态系统功能得到增强。2006年至2010年,全州生物多样性得到巩固和改善,群落多样性不断增多。全州分布有种子植物219科,1096属,3268种,其中国家级保护植物300余种,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50余种。林业自然保护区达22处(其中州级4处,县级18个),面积30.2万亩,占全州国土面积的1.2%。在城市绿化建设上,大力利用乡土植物,构建了具有城市地域性特征的城市生物多样性格局。

(二) 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十一五”期间,全州共完成造林265.3万亩,占“十一五”规划260万亩的102.04%,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其中:完成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工程营造林任务48.2万亩,2008~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营造林和补植补造69.08万亩;完成珠防工程营造林任务61.8万亩;完成石漠化治理工程营造林任务52.18万亩;完成植被恢复工程及其它营造林12.81万亩;完成绿色通道营造林0.5696万亩,义务植树及边旁绿化8.22万亩。

全州以特色经济林、种苗花卉、森林旅游、木材加工为主导的林业特色产业取得了快速发展,呈现出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和产业化经营的新格局。五年来共建花椒基地16万亩,金银花基地30万亩,油桐基地143万亩,板栗基地24.67万亩。种苗花卉产业发展势头良好,2010年全州林木种苗总面积达到7676亩,年产苗木5796万株,总产值1.13亿元,以森林公园、湿地和设施园艺为主体的生态旅游成为林业第三产业发展的新增长点;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稳步推进,以桉树为主的基地面积已达到30多万亩。2010年全州林业产业总值按林业部门统计达40亿元,是“十一五”规划目标7.6亿元的526%。

(三)草地畜牧业发展模式化。

2006年,在国家农业部和省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以晴隆县为试点率先实施《岩溶地区草地治理试点项目》,建人工草地250公顷,改良草地2250公顷,围栏封育7500公顷;2007年农业部继续下达晴隆县建设草地2666.67公顷(人工种草666.67公顷,改良草地2000公顷)。晴隆县连续实施了“岩溶地区石漠化草地治理”、“种草养羊科技扶贫”等项目,恢复草地植被面积近13333公顷,得到国家有关部、办、委和省厅、局领导及专家充分肯定,将晴隆县在生态建设、农民脱贫致富的做法定为“晴隆模式”在贵州省乃至我国南方地区大力推广。2008—2010年全省启动55个县的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我州8县市列入了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县,通过实施《草地生态畜牧业产业化科技扶贫项目》,全州共计实施石漠化草地治理面积达1.5万公顷(其中人工种草1.125万公顷,改良草地0.375万公顷),石漠化趋势得到了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保护,畜牧业得到发展,项目区农民脱贫致富。

(四) 水土流失治理效益显现。

我州位于贵州省西南部,境内山高坡陡,地形破碎,水土流失十分严重,据1999年卫星遥感调查表明,全州水土流失面积为6094.65km2,占国土面积的36.3%(其中:轻度3430.87 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56.29%,中度2238.51 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38.73%,强度411.78 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6.76%,极强度13.5 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0.22%),具有流失面积大,程度深的特点。“十一五”期间,在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州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作为一项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工程,强化水土保持法制宣传,提高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切实采用植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方式进行治理,以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建设为引导,带动全社会参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1033.33 km2,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五) 生态农业建设全面发展。

实践证明,生态农业不仅可以避免有机农业带来的弊病,而且可以有效地发展农业生产,充分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提高农业生产力,起到维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保护环境,净化污染,提高物质循环利用效率。“十一五”期间,我州始终按照生态学的原理和生态经济规律,因地制宜,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开发利用新能源,大力植树造林,从单一的种植业发展到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全州结合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村建设,继续实施以建沼气池为重点的生态能源建设工程,全面开展农村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工作,通过“改水、改厨、改厕”和建立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推进农村社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并实施严格保护,提高农村社区人居环境质量,带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

同时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全面推广生态农业,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推广使用生物农药、生物有机肥,控制重要和敏感生态区化肥农药施用强度;划定畜禽养殖场禁建区,加强集中式畜禽养殖场的管理;推广畜禽养殖业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技术,鼓励建设养殖业和种植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工程;推广生态养殖、科学养殖,积极控制水产养殖污染;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菜篮子基地的农业污染治理,大力推动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

二、环境保护事业取得新进展

全州环保“十一五”计划实施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人大、州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州各级环保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抓源头、严监管、促减排、上台阶”的工作思路,环境保护事业取得新的进展。各级各部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环保工作的有效途径,坚持以人为本,把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作为富民兴州的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实施“环境立州”战略,把改善环境质量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为主线,以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约束性目标为抓手,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强化节能减排,积极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强化环境执法监督,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大力改善环境质量,切实加强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有力促进了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的发展。

(一) 环境保护工作得到高度重视。

为促进环保工作全面开展,州委、州政府将污染减排、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流域整治、限期治理、污水处理厂建设、环境基础能力建设纳入对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党委和政府及州直各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进行督查督办,依照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对污染减排、防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等重点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各级各部门从思想认识上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从行动上积极支持、配合环保工作,确保环境保护大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综合管理、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管理体系。

(二) 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

全州“十一五”期间的减排目标是二氧化硫控制在8.19万吨以内,化学需氧量控制在1.35万吨以内。为保证 “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的实现,各地认真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环境准入,环保部门在审批项目时将排污总量控制作为项目审批主要依据,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进行严格把关,从源头上控制新的污染。全面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企业无证排污。完善排污申报制度,各县市和顶效开发区对排污企业的排污总量进行严格核实,建立台账,禁止无证或超量排污。十一五末,全州SO2排放量为8.1万吨,比控制目标数少排放900吨,比2005年下降13.8%,完成减排任务的100.3%;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35万吨,与控制目标数持平,100%完成减排任务。

(三) 环境污染防治取得重要进展。

“十一五”以来,全州不断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水、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等环境污染防治均取得重要进展,切实改善了环境质量。

一是根据国家及贵州省对我州境内流域的治理和管理要求,结合区域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重点保护各饮用水源地及重要功能区水质。在各饮用水源地和重要农业灌溉及生活饮用水水库周边积极开展生态农业建设和退耕造林,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周围村镇与农村生活污水对水库水质的影响。切实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州各县市区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1座,设计日处理能力达9.6万吨。继续实施马岭河流域及兴义市区湾塘河综合整治,全面改善城市下游河流水质。加强对重点水域的水质监测,全州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

二是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加强建筑节能,促进工业节能,对工业进行结构调整技术改进等措施进一步降低能耗,淘汰落后工艺并关停污染严重的企业,继续深入开展污染防治特别是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的控制。鼓励使用电力、燃气等清洁能源,对规划保留的燃煤锅炉实施改造,应用高效脱硫和除尘技术以及采取其他节能减排措施,达到严格的排放标准,切实控制大气污染。

三是切实推进城市噪声污染综合整治,合理进行城市和社区规划,加强城市交通、施工工地、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控制。道路规划设计中充分考虑噪声扰民问题,在必要路段建设隔声屏障、降噪结构和低噪路面。 

四是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要求,切实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通过替代燃煤、控制一次性物品使用、简化商品包装、倡导健康消费方式等措施,实现工业生产固体废物、商业垃圾和居民生活垃圾的源头削减,并强化回收利用。通过调整工业结构,加强粉煤灰、冶炼废渣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管理,建设煤矸石、尾矿综合处理设施,使全州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不断上升。加强对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加强建筑渣土运输、堆放和利用管理。建立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完善废旧物品回收体系。保证已建成的垃圾处理处置设施的正常运行,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运输的监督管理。

五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坚持建设项目环评制度,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提高环保准入条件,从源头控制新的污染,多还旧账,不欠新账,使环境污染防治取得新进展。

(四) 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十一五”期间,全州各级环境执法部门紧密围绕环境保护各项目标,开展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整治水平,确保整治效果。结合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采取综合手段严惩违法排污企业。五年来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2万余人次,检查企业上万家(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800余家,取缔土法炼焦窑48只,关闭违法排污企业26家,下达限期治理企业116家,实施污染治理项目72个,完成治理任务53个,清查放射源单位24家,调查并处理污染纠纷386起,协调处理环境突发事件4起。环保、经贸、监察、工商、供电等部门联合对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实施专项整治,对15家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6家铁合金企业实施限期治理,重新安装了除尘设施。全州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逐步得到规范,“十一五”期间征收排污费8769万元。

(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切实开展城镇污水、餐饮油烟、施工噪声、娱乐噪声专项整治。在兴义、安龙、兴仁、册亨等地先后采取强制性措施取缔经营性燃煤炉灶,清理整治小吨位燃煤锅炉50多台,兴义市八环地日处理350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投入使用。在兴义、兴仁、贞丰等城区及重点旅游景点开展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实行了空气质量周报制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0%以上,城市环境质量持续得到改善。

(六) 环境法制和环境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高度,认真研究和解决好环境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强环境法制建设,为环保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在环境法制建设过程中,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观念,认真解决 “执法不严、监督不力”和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等问题。健全环保守信企业激励机制和环保失信企业惩戒机制。实施行政审批“三集中”制度,完善行政审批和监管相对分离的运行机制。

从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和大力普及环保科学知识入手,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国家环保总局、教育部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十一五”时期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全州环保中心任务,以集中宣传教育为主,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教活动,扎实开展各项环保宣教工作,环保新闻宣传、环保教育培训、环保特色活动、环境文化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全州环保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了全州环保事业健康发展。

三、“十一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 存在问题。

“十一五”以来,在经济持续发展和人口不断增长的情况下,我州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取得了重大进展,在保证经济不断增长的情况下,使全州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趋势得到遏制,环境质量总体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和经济社会发展原因,当前的环境问题仍然比较严峻,压力继续加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饮用水存在安全隐患。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生态建设滞后,水土流失严重,局部区域水质逐渐恶化,地表水环境质量逐渐下降,影响饮水安全。

2.农村环境保护急待加强。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乡(镇)的垃圾和污水排放量将大幅增加,农村面源污染将进一步加剧,土壤污染和生态系统退化将进一步增大,农村的生态环境面临较大压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保护基础工作薄弱。

3.生态环境建设难度加大。我州矿产资源较为丰富,以煤炭、黄金等矿产资源开发和深度加工为主体的工业在“十二五”期间将加快发展步伐,随着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工业经济的强力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将对生态环境形成一定破坏,加之2010年的特大干旱,我州本已十分跪弱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根本控制。

4.城市环境问题突出。城市化快速发展与人口增长将导致城市生活污染负荷大幅度增加,城市环保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垃圾污染、油烟污染、小吨位燃煤锅炉烟尘污染,以及城市噪声扰民等城市环境问题仍然突出。

5.工业结构型污染问题短期内难以改变。全州依靠资源能源优势发展起来的高能耗、重污染行业比例较大,结构型污染问题突出,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较大影响。

6.环保统一监管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尚未真正形成,环保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和违法成本低的问题继续存在。

7.环境监察、监测、信息、科研、宣传教育等基础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环保监察、监测队伍弱小,基层机构不健全,执法手段落后,投入不足,严重影响了环境管理水平和执法水平。

(二) 原因分析。

1.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尚有部分生活污水排入江河湖泊。饮用水源地周围保护设施不完善,导致农田中氨氮等污染物随雨水冲刷进入或渗透进入饮用水源地或地下水,造成饮用水源存在安全隐患,地下水源达标率低。

2.农村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农村化肥、农药的使用造成农业面源污染仍较严重,特别是土壤污染问题日益严峻。农村卫生环境差,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畜禽养殖业快速发展,对部分河段造成严重污染。部分污染重、能耗高、被淘汰的小工艺有向农村转移的倾向。农村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严重影响农村生态环境和饮用水安全。

3.工业区与居住区布置不合理等因素致使城市热岛效应、城市环境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问题比较突出。烟尘、酸雨、光化学烟雾、可吸入颗粒物等,经过物理、化学、生物等作用和反应,可形成复合型污染;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污染仍较明显;电磁辐射和光污染环境管理及环境污染控制力度有待加强。

4.我州经济发展主要依靠能源、冶金、化工、建材、农特产品、制药等行业的发展。而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技改或取缔不是短期就能解决的,“十一五”期间,我州加大对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监管力度,督促各排污企业建设三废处理设施,但技术、资源及科技的支持仍显薄弱。

5.末端治理难以从根本上缓解环境压力,社会对循环经济理念理解不深,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企业对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认知度低,废旧物资资源化缺乏专业化处理体系,造成资源能源的严重浪费和环境污染。

6.在“十一五”期间,全州环保监察、监测及执法队伍不断壮大,监测、执法手段得到提高。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使得环境污染出现了范围扩大、难以防范的特点,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难以承受工业化高速发展的要求;人口剧增和城市化的压力巨大,而环保队伍发展相对滞后,队伍弱小,软硬件配备不足,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环保执法要求,严重影响了环境管理水平和执法力。

第二章 “十二五”期间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一、“十二五”期间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

(一) 生态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黔西南州是典型的岩溶山区,由于受自然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每年都会分别发生不同程度的旱、涝和凝冻灾害,土地资源逐年丧失,水资源逐年减少,草地植被遭到破坏,导致了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石山半石山地区生态环境依然脆弱,极易遭致破坏而很难恢复,保护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宜林地立地条件越来越差,造林绿化难度加大。全州尚有200万亩25°以上坡耕地治理任务,治理难度较大。如2008年遭遇了百年不遇的凝冻灾害,大面积的草地植被受灾。2010年又遭遇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水库、井泉干枯,人畜饮水困难,造成大量植被死亡,生态恶化加重,加剧喀斯特地区的石漠化进程。自然条件的恶劣将是我州“十二五”期间生态建设中必需克服的一大难题。

生态建设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多,涵盖面广。解决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落实和完成生态建设任务,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目前生态建设一系列机制还不尽健全,比如生态投入机制,地方财政投入有限;生态考核机制还未真正体现到年终考核上,生态科学决策体系还未能落到实处,生态补偿机制还未建立等。机制滞后直接影响到各地实施生态建设的积极性。

(二) 环境保护压力增大。

一是结构性污染依然存在。从我州工业发展情况看,今后一段时期轻工(造纸、食品、制革、纺织)、化工、建材、煤炭等重污染行业依然是我州工业的主体,我州在未来的发展中工业治污的压力继续增大。二是城市环境污染加剧。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与日俱增;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污染、噪声扰民等问题将更加突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任务更加艰巨。三是农村环境污染形势严峻。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药、化肥、秸秆造成的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农村饮用水安全形势严峻。四是新技术引起的环境污染逐步显现。生物技术,新化学物质合成,电磁感应设备的应用以及废品(如报废车船、废弃电器、废轮胎)、废水、废气处理产生的污泥等非传统废弃物急剧增加,形成了新的难以解决的污染问题。

二、“十二五”期间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面临的发展机遇

“十二五”时期是我州实施工业强州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攻坚时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将使环境问题变得更为复杂和不确定,环境保护更为迫切。州委、州政府明确提出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结合我州资源特点,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以坚持集聚发展、节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主导,调整优化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把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重要着力点,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为我州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加快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

(一)经济社会综合实力的进一步增强为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奠定了物质和技术基础。

在实施西部大开发十年来,我州迎来了经济社会大发展,为环保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推动了全州的环保事业发展。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为解决环境问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为环保事业发展提升了更高的层次水平。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大,为解决环境问题带来了更强的发展动力。城市化发展进程加快,为解决城乡环境问题提供了有利良机。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为解决环境问题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产业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为实现污染全过程控制创造了条件。

在“十一五”期间,我州加大对现有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整顿关闭一批不符合产业结构政策的高耗能、低产出的工矿企业,全力发展低能耗、污染小,并且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现有的产业结构和科技能力、技术能力,为“十二五”的顺利实施奠定了技术基础,现有项目依托技术,实现污染减排和在线监测,改建、扩建项目实行以新带老,利用新技术,解决污染达标排放问题。

(三)环境法制的健全和全民生态环保意识的增强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注入了活力。

环境保护法制化建设取得了进展,为“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法制条件。公众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直接受害者,对环境状况的变化最敏感,最了解,特别是生活空间、居住环境,更是公众关注的热点。当前,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环境保护得到全社会更加广泛的关注和支持。

第三章 “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的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两加一推”主基调,坚持“两优一保”方针(优化经济发展,优化环保公共服务,确保环境质量改善),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高效配置环境资源为抓手,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能力建设为保障,强化环境执法监督,完善监管体制,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科技支撑能力和水平,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加快生态建设进程,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宏观调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与人民的身心健康息息相关。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实施,组织、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

(二)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坚持长远谋划,总体设计,对全局性、普遍性的环境问题,要全面部署。同时对重点地区、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要集中力量重点突破。依据各地区的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功能定位合理确定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发展方向,有针对性地制订区域发展规划,实施相应建设项目,促进全州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协调发展。 

 (三)坚持改革创新,科学应用。

不断创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加大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应用力度,增加科技含量,提高建设效益。

(四)落实可持续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

将饮用水源水质、空气质量改善、土壤环境安全等民生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加快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转型,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我州的发展创造良好生态环境,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活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五)以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导。

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各项发展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制订、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督促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相关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技术开发和创新体系建设。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根据生态环境要求,进行产品和工业区的设计与改造,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六)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保护与开发并重。

坚持源头预防,从全州发展战略、再生产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严格控制重点污染行业的审批和重点污染物排放要求,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坚持高效治理,多还旧账,不欠新账,不断提高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加强生态环境的治理修复,努力做到增产不增污,实现增产减污,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

三、目标任务

(一)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防护林工程等生态工程建设,大力扩大造林数量,努力提高造林质量,严格森林资源保护,实施森林经营,提升森林质量,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大力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加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保护与管理。

2.加强草地生态建设与保护,大力实施种草养畜,治理草地退化。

3.建设高产农田,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大力发展无公害果、蔬种植,实施沼气工程建设。

4.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实施城市绿化建设。

(二)强化环境监管,着力推进污染防治。

1.坚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发展产污强度低、能耗低、清洁生产水平先进的工艺。鼓励企业优化生产流程,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抓好能源、化工、建材、冶金等重点耗能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管理,进一步加强落后产能淘汰力度。

——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强化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验收,把清洁生产审核作为环保审批、环保验收、核算污染物减排量的重要因素,提升清洁生产水平,降低产污强度。加大资源综合利用,特别是固体废弃物利用,以建材工业为目标,切实落实资源综合利用有关优惠政策。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总量控制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按照循环经济要求规划、建设和改造各类产业园区,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集中处理。

2.以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为重点,削减水污染物排放量。

——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强化企业工程治理。严格执行环保政策,提高环保准入门槛。把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提条件,对重点行业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大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和工艺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从根本上促进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突出结构减排,着力降低污染物排放量。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根据国家已颁布实施的分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标准,进一步加大淘汰力度。

——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进一步推进雨污分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重视污泥安全处理处置和垃圾渗滤液治理,开展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着力推进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规划人口3万人以上或纳入污染源普查范围的重点建制镇都应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大力推进清洁养殖。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开展禁养区环境专项整治。加强源头控制,严格环保审批。逐步配套完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并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通过加强环境监管,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全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3.以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为重点,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强化小火电及用电行业二氧化硫减排,大力推进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新建燃煤机组同步配套建设脱硫脱硝设施,脱硫效率达到95%以上,脱硝效率达到80%以上。

——突出结构减排,着力降低污染物排放量。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根据国家已颁布实施的分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标准,进一步加大淘汰力度。

——推进其他行业脱硫脱硝进程。实施工业窑炉烟气二氧化硫治理工程,新建项目必须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现有有色冶炼设备、建材窑炉、炼焦炉、燃煤锅炉等重点污染源安装烟气脱硫设施,“十一五”已投运脱硫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进行脱硫设施改造。积极推进水泥行业脱硝工程建设,新建的新型干法窑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并安装脱硝设施。

——加强机动车氮氧化物控制。推进营运车辆的有效管理和监控,实施机动车环境保护定期检验和标志管理。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强制淘汰制度,淘汰出厂日期在2000年前不达标的车辆。到2015年全州机动车尾气检测率达到80%以上。

通过加强环境监管,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全州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三)切实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以保障饮用水安全和空气质量改善等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综合治理,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1.全面开展县级城镇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监测、评估,科学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力度,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保护区。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定期发布饮用水源地水质信息。以流域污染综合治理为抓手,实施“两江一湖”环境污染整治,加强汇水区工业污染源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与控制,使“两江一湖”水环境质量得到根本好转,促进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确保我州出境水质和境内水质均达到国家要求,避免跨界污染。按照环保部统一部署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逐步解决城镇生活垃圾对地下水的影响,逐步控制农业源对地下水的污染。推进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协同控制,建立健全地下水环境监管联动机制。

2.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点源和开放源的污染防治,对电力、建筑、冶金和工业锅炉实行严格的控制要求,加强建筑施工、道路扬尘等污染控制,重点解决环境空气质量达不到功能区标准的问题。大力推广清洁能源,逐步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充分发挥技术进步的作用,加强政策支持力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积极推进低碳技术的引进和转化,控制工业、建筑、交通和特色农业等领域温室气体排放。重大项目建设施行环保评估和相关气象灾害防御风险评估,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森林蓄积量,增强固碳能力。加强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建立政府职能部门联合、协调防灾减灾和应急体系。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知识普及,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意识。

3.落实环保部《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加大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通过加大重点领域噪声污染防治力度,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加强城乡声环境质量管理,强化监管支撑能力建设,到2015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工业、交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排放达标。居民噪声污染投诉、信访和纠纷下降,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明显提高。积极开展城市河道污染治理,城区河段逐步恢复景观功能。加强油烟治理,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对不符合城市功能区划分要求的企业,限期搬迁或限期整治,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中心城区环境质量按功能区达标,其它县城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兴义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90%以上。到2015年,清洁能源在末端消费中的比例达到70%。

4.实施农村环境整治,严格控制农业区和农产品产地周边工业污染,严格控制主要农产品基地的污水灌溉。强化对农药、化肥及其他废弃包装物以及农膜使用的环境管理。以历史遗留的工业废渣、重金属污染、典型区域、地下水为水源地的地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为重点,开展土壤治理修复示范工程,加快农村地区历史遗留工业污染治理修复。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积极推进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采取技术、工程、管理措施,大力发展农村沼气建设,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开展村庄容貌整治,实施农村河道疏浚,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5.加大农产品生产加工监管力度。一是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从源头上进行整治。二是强化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三是强化农产品加工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6.贯彻执行《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深入开展生物多样性优先区域生物物种资源调查,通过综合流域管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减少物种资源的丧失和流失,生物物种以就地保护为重点,加强外来有害物种的侵入防治。加强矿山和水能资源开发项目以及公路、铁路、管道等大型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监管,落实企业生态保护与恢复的主体责任,规范开发建设与日常运营活动,保护生态环境。

7.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完善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落实有关鼓励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的优惠政策,进一步提高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处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水平。继续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配套完善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积极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全面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促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

8.加强放射性污染源监管,逐步完善辐射环境管理体系,建立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加强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对现有放射源进行严格监督管理,保证全州放射源的监管登记率达100%,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9.落实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以重金属采选和冶炼为重点,对铅、汞、镉、砷、锰、锑进行重点防控。以企业污染防治为主体,加大重点行业防控力度,逐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进涉重金属行业企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坚持新增量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减少重金属污染产生,到2015年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鼓励企业开展深度处理,提标升级,鼓励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实施同类整合、园区化集中管理。推动含重金属废弃物减量化和循环利用,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对涉重金属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将涉重金属企业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对规模以上污染源,具备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条件的,必须全部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切实加强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排放污染物的监管。增加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重点监测和检查有毒污染物排放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开展重金属违法排污专项整治。

10.根据《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推动州、县(市)两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体系。把环境风险纳入环境管理体系,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对防范风险提出明确要求,使环境风险防范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组织开展环境风险源的调查和评估,摸清主要区域、流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环境风险底数,对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建立环境风险源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实行分类管理和动态更新。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控与风险控制,定期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查找风险,尽早消除隐患。建立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理制度、特征污染物监测报告制度,严格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切实提高企业防范突发环境事件能力。

(四)加强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继续加强全州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提高自动监控设施与监控中心能力建设,加强环境监察执法经费保障,系统提升队伍整体能力水平,综合提升执法效率,建成体制优化、职责明确、执法规范、装备完备、监督有力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标准化能力建设,特别是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建成符合标准化要求的环境监测体系,提升决策支持能力,向社会提供保障性的环境监测服务。大力推进环境监测评估与信息能力建设,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共享。

(五)主要指标体系。

1.环境质量指标。

①水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区达标率大于或等于90%;工业废水达标率大于或等于9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

②空气环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大于330天(占全年天数的90%);全州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气达标率达到85%以上。

③辐射环境:辐射环境质量水平在天然本底质涨落范围内。

2.污染防治指标。

①污染治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率为95%;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②污染预防: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

3.生态环境保护指标。

①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5%。

②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

③森林覆盖率达到47%以上。

4.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目标。

①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建成率大于40%。

②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60%。

③各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70%。

第四章 “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建设

按照以工程带动发展的思路,“十二五”期间我州将集中力量抓好以下重点工程建设,推动全州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的发展。

一、饮用水安全及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以科学调整和划定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开展全州城市饮用水源地现状普查和集中整治,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实施县级以上城市备用水源地建设工程,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

切实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重点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控制,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二、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工程

鼓励促进危险废物的交换和综合利用,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产生危害,对已产生的危险废物首先考虑通过资源的回收利用达到减量化,对于无法利用的危险废物则进行无害化处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家庭危险废物的回收网络,通过分类收集提高家庭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率和资源化。全面实现对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十二五”期间,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计56项,总投资365454万元。

(一)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项目

(二) 公园绿地项目

(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四、 重点减排工程

(一)COD、氨氮重点工业治理减排项目

(二)COD、氨氮结构调整减排项目

(三)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项目

(四)水泥行业低氮燃烧改造及脱硝项目

(五)淘汰落后产能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

五、环保执法能力与预警应急能力建设工程

加快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管理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起以州环境监测站为中心,9个县(市、区)环境监测站为骨干,辐射全州各地的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测监控、核辐射环境监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农村面源污染监测网络系统,增强环保系统对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宣教、科研等方面的能力,逐步实现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

六、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一)森林资源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十二五”期间要以提高森林质量,优化结构为主线,坚持依法治林,科技兴林,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水平,推进森林经营,努力提高经营水平。严格保护好355万亩国家级公益林,411万亩地方公益林,对古树名木挂牌保护。依法打击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挖滥采、乱征滥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强自燃保护区建设,力争州级四个保护区升格为省级保护区。 “十二五”期间规划完成抚育间伐中幼林面积300万亩。

(二)林业重点生态工程。

扎实推进退耕还林工程、珠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城镇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工程、植被恢复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社会资金向林业积聚,推动社会造林。“十二五”期间,规划完成营造林250万亩,其中人工植树造林200万亩,封山育林50万亩。

(三)退耕还草工程项目

(四)水土保持工程。

在“十五”、“十一五”期间,尽管得到国家和省的大力支持,实施完成了1737.93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治理,但仍有4356.72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需要治理,治理任务十分繁重。全州“十二五”期间拟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0平方公里。

第五章 “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必须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充分认识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增强环境忧患意识和做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抓住制约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难点问题和影响群众健康的重点问题,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政府主要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和本系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政府和部门领导要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要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政府要定期听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检查落实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检查机制,分年度和中期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提出督导意见或建议,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建立环境保护行政领导问责制,把环境保护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

二、加强部门协作,健全工作新机制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完善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分解落实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严格执行环保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制定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及年度、阶段实施计划,工信、建设、国土、水利、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要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察机制,切实落实国家有关生态建设和关环境保护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贸易、科技等政策,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三、积极发展循环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发展循环经济是实施资源战略,促进资源永续利用,防止污染、保护环境的重要途径。“十二五”期间,我州将以新型工业和循环经济为主攻方向,按照“签约项目抓开工,开工项目抓进度,竣工项目抓投产,投产项目抓效益”的思路,全力抓重点项目建设,形成农业、工业、第三产业相互促进、相互交融的循环发展模式。同时开展创建“环境友好企业”,树立一批经济效益突出、资源合理利用、环境清洁优美、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企业典型范例,推广清洁生产审核和环境体系认证。

四、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促进资源的节约利用

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投入纳入政府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并逐年增加,以规划作为政府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殊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建立珠江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保示范工程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乡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有关工作的投入,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

全面实施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采用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   

五、加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统一监管

加快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统计三大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危险污染源数据库、污染事故处置专家咨询系统及实时跟踪监控网络;加快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强化全州环保系统的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和农业环境的执法监督,完善相关制度。

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实施环境监察队伍达标建设工程。重点任务包括:队伍素质提高,人员编制落实,环境监察队伍纳入公务员序列管理;落实环境监察人员执证上岗制度,队伍装备现代化,全面提升现场执法,日常环境执法能力,全面提升环保执法水平。完善12369环保热线、环境预警、应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提高监督性监测频次,加强重点污染源和风险源的日常监管、监控力度。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工作。

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增加业务用房,合理配置仪器设备,完善各项质量审核制度,提升监测质量水平,实现县县建站,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实验资质认证,逐步实现全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要求。

加强对放射性废物的安全贮存与处置的监督,严密监控生产、销售、运输、使用、贮存、处置环节,全面核查、杜绝无序管理。

加强全州重点污染源、重点行业、城市污水处理厂、城市垃圾处理场等市政基础设施监控。市政基础设施及规模以上企业一律安装在线监测设备,配套建设监控设备应纳入项目投资预算和运行成本,作为“三同时”验收的必备条件。

六、加强宣传,健全公众参与机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加大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环境法制的宣传力度,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以环境补偿促进社会公平,以生态平衡推进社会和谐,以环境文化丰富精神文明。

鼓励和引导公众和社会团体有序地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的程序和规则;广泛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作用,拓宽和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等环节的环境管理,要采用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加强《黔西南州“十二五”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十二五”规划的宣传,让规划给人民群众以信心,给社会以希望,让政府规划确定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蓝图深入人心,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创业热情,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规划实施,使实施规划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努力营造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环境的舆论氛围。

七、严把环境准入关,继续推行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努力实现“增产减污”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强化项目试生产环境管理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一是积极推进规划环评工作,督促各相关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二是依法行政,把好建设项目准入关。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做到不越权审批,不随意降低或提高环评标准,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项目,选址、布局不合理对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同时把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新建项目,必需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的来源,对改建、扩建项目,坚持“以新带老”原则,努力实现“增产减污”。三是加强建设项目后续环境管理,对辖区内已审批的在建项目实行跟踪监督,对项目建设进度和“三同时”落实情况适时跟踪管理,抓好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八、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

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是保障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的必要环节,是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有效载体,是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进程的重要方面。

全州在规划实施后结合年度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检查开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评估。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划的主要指标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中进行考核,检查考核结果定期公布。(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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