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我镇整体形象,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现代宜居城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创建生态乡镇,打造河西城区”为载体,搞好镇驻地、行政村“五化”达标、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改变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逐步建立多元化投入体系,不断完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环境综合整治,镇驻地、鑫华路、沂邳路、兖石路、龙张路、各行政村居,整体面貌明显改观,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居住环境明显改善,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和综合执法取得明显成效。村居基本实现“五化”达标,群众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效果整体满意。
三、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新型城镇化建设
按照“新型城镇化”建设标准,积极开展“宜居城市、规范乡镇”创建活动,按照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健全,突出特色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镇驻地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生态环境,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
1、“五化”达标建设提升。结合公路整修、养护,抓好镇驻地主次街道硬化,年内道路硬化率争取达到80%以上,以“硬化”带动其他“四化”;通过拆墙透绿、破硬植绿、见缝插绿、门前植绿和花园式单位创建等,加快提升绿化建设步伐;做好镇驻地辖区内环境卫生的日常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光源和节能灯具,对镇驻地进行主干道亮化、亮化设施保持功能良好,容貌清洁,无陈旧及损坏等现象;加强对店外经营、摊点的规范管理,规范主次干道的户外广告设置,集中清理整治“十乱”现象,搞好沿街建筑的粉刷,营造整治有序的城乡环境。
2、道路环境整治提升。抓好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搞好省道、县乡道主路面、两侧及进出口的环境卫生,落实沿线两侧工商户“门前五包”责任制,清理卫生死角,搞好道路绿化,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保持道路美观、清洁、畅通。抓好道路两侧建筑控区管理,做到两侧无违章建筑、立柱广告、破旧建筑物等,道路两侧设置的广告牌、店名牌等一律规范设置,无落地广告、无野广告等。积极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完善公路指示、警示标志设置,清除违法非公路标志,达到公路标志设置合理、管理规范要求;紧紧围绕“事故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要求,加大查处力度,强化路面管控,全面取缔占路集贸市场、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确保行车和交通安全。
3、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对镇辖区内主要河道治脏、治乱、治污的基础上,结合河道自身特点,加大美化、绿化、亮化投入力度,打造人水和谐的宜居环境。杜绝乱排乱放污水行为,保护河道水域质量。
4、建筑工地综合整治。对镇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要落实围挡措施,建筑物料堆放整齐,设置建筑垃圾池并进行严密覆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工程运输车辆落实防护措施,不得抛洒遗漏,严禁出入车辆带泥上路、污染城镇环境。
(二)行政村“五化”达标建设
1、抓好行政村“五化”达标工作。2011年,按照市里要求,全镇各村全部“五化”达标。对已达标的示范村,在继续抓好净化“除污”,绿化“添彩”,美化“规范”,硬化、亮化“增量”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垃圾收集、运输,绿化苗木管护、补植,保洁队伍建设,“门前五包”长效机制完善,整治效果保持等工作;对基本达标的示范村,要对照“五化”标准,查漏补缺,确保在11月底完全达标。围绕“四化一确保”(即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和确保环境卫生整治效果)目标要求,大力发展“6+3”专项行动(即治理垃圾乱扔、污水乱流、广告乱贴、柴草乱放、车辆乱停、畜禽散养,实施强化宣传、加强环境保持、加大“门前五包”督促检查),实现示范村“五化”达标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管理水平、农民整体素质“三个提升”。
2、抓好新纳入重点村的“五化”达标建设。对新纳入重点整治村,要结合各村实际,制度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确保11月底完成五化达标。硬化要求:对主要街道进行水泥(柏油)硬化,厚度达标,宽度适当,路基结实,路面平整,路肩完好;支街小巷进行水泥(柏油)、砖石等多种方式硬化;主街道两侧配套建设排水设施,保证雨水流畅;村庄道路结合自然地形,宜高则高,宜底则底,宜弯则弯,满足交通和消防等功能需要。净化要求:合理规划,设置柴草、秸秆集中堆放。严格执行垃圾集中投放,清运及时,并按规定及时填埋、处理,村容村貌整洁卫生;引导农民充分利用秸秆、粪便等,大力发展沼气等洁净能源,鼓励农民推广使用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同时,扎时做好村级卫生保洁队伍的建设等工作。绿化要求:村内林木分布均匀、林相整齐、长势良好、管理得当,绿化苗木成活率不低于95%。村内(包括进村路、围村林、街道、空闲地及庭院)树木保有量户均达到20株以上,村内绿化覆盖率达到25%以上。亮化要求:村内主要街道安装路灯,沿街门头广告安装亮化设施,间距适当;有条件的村庄要安装一定比例的太阳能节能路灯。美化要求:主次街道房屋里立面保持整洁,无乱搭乱建和违章建筑,无破损广告牌匾,无小广告,新设广告符合要求;村内适当设置宣传栏,及时向村民宣传党的政策、村规民约,宣传农业科技知识和实用技术;有休闲场所并安装健身设施,积极组织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三)公路环境综合整治
按照《沂水县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抓好沂邳路、兖石路、鑫华路、龙张路等干线沿途环境综合整治。
1、植树绿化整治。抓好可视范围内(公路用地范围外两侧各500米)荒山、破损山体和生态环境整治,对沿路可视范围内的荒山、荒坡、破损山体等实施绿化遮挡、栽植树木等方式进行整治,打造视觉舒适、环境和谐的公路环境。道路两侧一律垒砌好排水明渠,埋设好排水管道、回填土方用于绿化;有沿街门店的地段,要用花坛石垒砌2-4米宽的花坛,实施综合绿化;无沿街门店的地段,绿化至建筑物墙边;人行道一律留在绿化带外侧;道路两旁行道树、绿化灌木进行修剪,保持无杂草、无缺垄断行。
2、占道经营整治。对小修理厂、小废品收购站、小洗车点、小马路市场、小加工厂、沙场等沿线经营业户无证经营和占压主路面、人行道经营问题进行彻底清理;两侧经营店铺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责任区地面清洁,无垃圾、杂草、污水污迹、废弃物、积水及卫生死角,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完好无损。
3、广告牌整治。按标准及时更新广告、标语,无陈旧、破损等现象;沿街墙体、灯杆、箱体及其它沿街设施无乱贴乱画、无野广告;沿街广告牌(箱)、店铺门匾牌匾设置适当,沿街沿路无落地式广告灯箱。
4、环境卫生整治。村庄名牌、路牌无残损、脏污等问题,无私拉乱扯的电线杆、灯杆等。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无废弃土坑,无“五大堆”,路面、桥面无泥沙、无积水、无杂物,道路两侧排水系统畅通,路沿石、泄水槽、护墙、护坡、护网、标志牌等齐整无缺陷。
(四)长效机制建设
1、深入推进环卫管理市场化。按照县《关于对建设乡镇驻地和社区垃圾处理实行有偿服务的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加强环卫工作下移,理顺环卫管理体制,各村居要以环卫所为依托建立健全环卫管理机构,组建专门环卫保洁队伍。同时,有计划地在镇驻地、行政村(社区)建设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配备保洁员、保洁车、叉车、污水运输车和专用垃圾清运车等。力争新建1-2处垃圾中转站。
2、推行“四包”责任制度。继续推行镇干部包村居、村居干部包片、保洁人员包段、监督人员包户责任制度。通过制定社区公约、村规民约,将环境治理责任落实到村居(社区)党员干部、居民住户,细化到大街小巷,住户路段,形成齐抓共管的综合整治大格局。
3、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对示范村“五化”达标建设节点进展、达标验收情况,干线和县乡公路环境综合整治进展等情况,按照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的要求,实行验收、通报制度。对整治不力、进展缓慢、严重影响全镇环境整治工作步伐的,下督办单限期整改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环境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增强做好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积极争取县“以奖代补”政策,对实施主要道路硬化的优惠政策。
2、用好“一事一议”制度。根据“民主决策、农民自愿”的原则,动员广大群众投资、投劳、解决村居环境整治、卫生保洁等方面的问题。
3、积极探索社会化运作、市场化经营等方式,鼓励企业、个人出资兴建公园、广场、垃圾中转站及处理厂等公益设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把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和农民自主投入紧密结合起来,逐步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资金投入机制。
(三)严格考核奖惩,充分调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积极性。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镇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绩考办要加强对全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督导、考核,及时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行动迅速,工作卓有成效的要及时进行表彰;对措施不力,工作没有明显成效的进行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消极怠工,甚至给整体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龙家圈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