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2011年是我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局之年。今年我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提速年”、“环境提升年”工作要求,按照党委、政府《长安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按排,坚持“科学治水、铁腕治污”,围绕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遏制水污染、重建水生态的工作重点,建立健全治理工作体制机制,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努力为我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一、认真制定治理方案,建立健全治理工作的责任体系
1.建立治理工作组织。镇建立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全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各分管线负责部署年度治理工作任务,及时了解掌握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治理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各村、社区也要相应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专门的工作班子,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订年度治理工作目标计划,负责本区域内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2.科学制定同步整治计划。结合镇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落实分管条线及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能,认真开展污染源和污水入网情况普查,掌握第一手基础资料,在6月15日前制定《工业企业污水防治计划》、《农业养殖和农村生活污水防治计划》、《特定行业和市场污水防治计划》、《镇区、两新工程雨污分流计划》、《统筹城乡保洁工程计划》、《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计划》、《清河工程计划》和《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问题
1.开展水资源保护行动。严格执行《海宁市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强化泰山港水源保护区所在地泰山、陆泽等村守土有责的保护意识,强化环保、农技水利、城监、工商、环卫、水务等部门的履职意识,落实水源地保护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行动,清除污染物,彻查污染源,严厉打击污染水源保护区的违法行为,确保群众的饮用水安全。4月10日前完成保护区内污染物的清除活动,6月底前启动养殖场和污染企业的关停、搬迁工作。
2.开展河道清洁行动。组织各村、社区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大规模的河道清洁专项行动,利用人工、机械等手段,清除辖区河道的水面漂浮物及河岸垃圾,清除排污口、桥堍等周边区域的淤积物,清除小河浜、臭水浜、断头浜的淤积物,消除辖区内河道水体的黑臭现象,确保在5月20日前全镇水域环境发生明显改观。
3.开展“春雷”整治行动。我们要积极配合市环保局根据日常监测监控、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的情况,开展“春雷”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偷排漏排、拒不入网、拒不接受监测、排放水质不达标等环境违法行为,责令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停。对群众反响强烈的重点案件,采取阳光执法、跟踪曝光等措施,彰显铁腕治污的决心,发挥环保执法的震慑力。
三、积极实施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着力推进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1.实施《工业企业污水防治计划》。实施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全面开展对工业园区、制革产业及污染企业的整治,对长期有环境信访、群众反响强烈、整治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实施关停。加大沿河工业企业污水直排堵截和查处整治力度,着力推动企业污水入网率。
2.实施《农业养殖和农村生活污水防治计划》。启动实施生态循环农业工作,着力破解农业面源污染影响水环境难题,建立1-2个百亩肥药减量增效示范区。控制畜禽和水产养殖规模,加大规模养殖场污水收集力度,关停重污染养殖场,启动温室甲鱼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生态化治理模式,促进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同步建设“两新”工程、新社区建设雨污分流系统,积极完成市下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镇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率从48%提高到78%。
3.实施《特定行业和市场污水防治计划》。严格执行《海宁市废旧物资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城监、工商、供电、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废旧物资收购秩序整治和推行流动收购“四统一”(统一证件、统一服装、统一收购车辆、统一加入行业协会)管理,清理整顿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以及沿河临河的废旧物资回收市场,同时加强农贸市场、五小行业等各类废弃物和废水处理的监管。
4.实施《城区雨污分流工程计划》。新建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严格执行雨污分流的规定,实现同步设计、同步报批、同步实施、同步验收。镇工业园区要进一步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建设,推动企业中水回用。启动城区不符合要求住宅小区的雨污分流进行改造,加快污水入网率。
5.实施《统筹城乡保洁工程计划》。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提高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加大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力度,加强农村流动人口多等重点场所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各村要逐步推行垃圾保洁实行市场化管理的体制,认真做好省级卫生镇创建复评工作,有10%的卫生村得到提级升位。建立镇区保洁、河道保洁、公路保洁和农村垃圾收集四位一体、“一把扫帚全覆盖”的城乡保洁新机制。
6.实施《污水管网建设行动计划》。加快污水管网建设,要积极配合市水务集团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城镇居民区、“两新”工程和新社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各村和工业园区制定并实施辖区内污水入网的年度计划,督促企业生活污水入网纳管收集,配合做好管网建设的政策处理工作。
7.实施《清河工程计划》。深入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基本完成镇市下达镇、村河道轮疏任务,整治镇村河道长度25公里,加快实施镇、村级河道市场化保洁的新模式。加强河道生态建设,推广河流生态修复技术,积极推进河道绿化工程和综合生态型水土保持工程,切实预防水土流失。探索推行“河长制”管理,完善河道防污、保洁、绿化的日常监管。聘请社会监督员,健全完善河道保洁日常监督检查考核。探索水环境工程性治理措施,优化水网、调活水体、改善水质、营造水景。
8.实施《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推进“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切实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出入境水域、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水体质量的监测监控。强化2个水源保护区交界断面水质的监测区,加强对地表水资源质量,监测断面水质的监测监控。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落实减排措施,努力推进工业污泥无害化处置,严厉打击私设暗管、偷排漏排等严重违法行为。积极探索水环境治理的区域合作,建立多行业交叉执法、联合执法和污染事件预警等工作机制,实现区域共防共建共保。
四、精心组织,确保完成年度治理工作任务
1.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加强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开展定期与不定期沟通交流,形成区域联动、齐头并进的工作格局。广泛开展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的宣传,发挥公众监督、舆论助动的作用,形成全民关注和支持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2.构建责任共担机制。明确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围绕年度水环境治理工作重点和任务分解,通过整改通知书和督办通知书等形式,督促各单位及时完成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年度任务。同时,根据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各村(社区)考核结果,也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