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2022.05.24
申请日:2022.01.21
分类号:C02F9/04(2006.01)I;C02F101/16(2006.01)N;C02F101/10(2006.01)N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生活污水深度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相连的沉清池、臭氧氧化池、除硝酸盐树脂交换器、除磷树脂交换器,所述澄清池的出水管道与臭氧氧化池进水管道相连,所述臭氧氧化池内设置臭氧布气管,所述臭氧氧化池的出水管通过管道泵与除硝酸盐树脂交换器的进水管相连,所述除硝酸盐树脂交换器的出水管道通过管道泵且与除磷树脂交换器的进水管相连。出水中总磷浓度小于0.1mg/L,去除效果好,能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硝态氮及磷的排放要求。
权利要求书
1.一种生活污水深度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相连的沉清池、臭氧氧化池、除硝酸盐树脂交换器、除磷树脂交换器,所述澄清池的出水管道与臭氧氧化池进水管道相连,所述臭氧氧化池内设置臭氧布气管,所述臭氧氧化池的出水管通过管道泵与除硝酸盐树脂交换器的进水管相连,所述除硝酸盐树脂交换器的出水管道通过管道泵与除磷树脂交换器的进水管相连,所述除磷树脂交换器的出水管的出水达标排放。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生活污水深度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澄清池的底部污泥进入污泥浓缩池。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生活污水深度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臭氧布气管与臭氧发生器相连。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生活污水深度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除硝酸盐树脂交换器与除磷树脂交换器均配备有树脂再生反应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生活污水深度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除硝酸盐树脂交换器与除磷树脂交换器均为两台,一开一备。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不足,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生活污水深度处理系统,针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Ⅰ级A类标准的出水进行深度处理,处理效率高,处理效果稳定,出水能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硝态氮及磷的排放要求。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了如下的技术方案:一种生活污水深度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相连的沉清池、臭氧氧化池、除硝酸盐树脂交换器、除磷树脂交换器,所述澄清池的出水管道与臭氧氧化池进水管道相连,所述臭氧氧化池内设置臭氧布气管,所述臭氧氧化池的出水管通过管道泵与除硝酸盐树脂交换器的进水管相连,所述除硝酸盐树脂交换器的出水管道通过管道泵与除磷树脂交换器的进水管相连,所述除磷树脂交换器的出水管的出水达标排放。
上述方案中:所述澄清池的底部污泥进入污泥浓缩池。经过浓缩后污泥外运。
上述方案中:所述臭氧布气管与臭氧发生器相连。
上述方案中:所述除硝酸盐树脂交换器与除磷树脂交换器均配备有树脂再生反应器。
上述方案中:所述除硝酸盐树脂交换器与除磷树脂交换器均为两台,一开一备。提高处理效率。
有益效果:本发明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采用澄清池代替三沉池,进一步去除二沉池出水悬浮物和COD,有利于提高后续臭氧反应池处理效率。采用臭氧反应池,同时去除COD和氨氮,反应时间短,投资成本低。采用除硝酸盐树脂交换器去除硝酸盐,去除效率高,去除效果稳定。采用除磷树脂交换器去除总磷,去除效率高,出水中总磷浓度小于0.1mg/L,去除效果好,能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硝态氮及磷的排放要求。
(发明人:刘启东;龙飞翔;龙翔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