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日2011.10.20
公开(公告)日2012.05.23
IPC分类号C02F1/58; C02F101/38; C02F1/56; C02F9/04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处理苯胺废水的复合药剂及其应用方法,属于环境保护中污水处理技术领域。该复合药剂由醛类化合物和杂环类化合物按一定比例复配而成,按质量百分比计,醛类化合物为35%~70%,杂环化合物为25%~70%。在pH值为5.0~6.0,温度为85℃以上的条件下,向废水中加入上述所配的复合药剂,搅拌,使苯胺类化合物与该复合药剂发生反应,投加量与废水中苯胺量的质量比为1:100~1:500。向反应后的废水中投加高分子絮凝剂聚丙烯酸,投加量为9ppm,当出现大量絮体停止搅拌,自然沉降,处理后出水中苯胺含量即可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本发明操作简单,无气味产生,不会引起二次污染,还可以改变废水中的色度,可使废水中苯胺的浓度从10mg/L~300mg/L降到2.0mg/L以下,去除率高达99.9%以上。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处理苯胺废水的复合药剂,其特征在于:该复合药剂由醛类化合物和杂环类化合物复配而成,按质量百分比计,醛类化合物为35%~70%,杂环化合物为25%~7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处理苯胺废水的复合药剂及其应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醛类化合物是指苯甲醛、多聚甲醛、乙醛、三聚乙醛、三氯乙醛、丙醛、正丙醛、苯丙醛、环氧丙醛中的一种或两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处理苯胺废水的复合药剂及其应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杂环类化合物是指三甲基吡啶、2-甲基噻吩、2-甲基呋喃、4-氨基吡啶、4-二甲氨基吡啶中的一种或两种。
说明书
一种处理苯胺废水的复合药剂及其应用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处理苯胺废水的复合药剂及其应用方法,属于环境保护中污水处理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苯胺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国防、印染、橡胶、纺织、造纸、染料、农药、医药等化学工业领域。但随着化工工业的发展,苯胺的需求呈明显上升趋势,由此进入环境的量越来越多,对环境的毒害也越来越大。苯胺是一种高毒性物质,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效应(三致效应)或可疑的三致效应,属于苯的氨基化合物,长期与该类物质接触会发生苯胺中毒,甚至引起肝癌或膀胱癌。因此,去除废水中的苯胺污染物是致观必要的。目前处理废水中的苯胺主要有萃取法、吸附法、光催化氧化法、超临界水氧化法、超声波降解法、膜分离法等工艺和方法。采用萃取法处理,萃取剂容易流失造成二次污染,萃取只是一个污染物的物理转移过程,而非真正意义上的降解。吸附法中吸附剂成本高而且再生较困难,并且吸附法常会造成二次污染。光催化氧化法虽然具有能耗低,操作简单,反应条件温和,反应范围广,可减少一次污染等突出优点,但是在处理高浓度工业废水中存在一定问题,且处理费用高。超临界水氧化法反应速度快,反应时间短,二次污染小,但其不足之处是反应需要在高温下进行,设备要求高,造价高。超声波降解法具有去除效率高,反应时间短,无二次污染,提高废水的可生化性,设施简单,占地小等优点,但是耗能巨大,噪音严重,处理大量废水的经济不够理想。膜分离法虽然具有良好的改善水质能力,去除的污染物范围广,设备紧凑和容易自动控制,但是基建投资和运转费用高,需要高水平的预处理和定期的化学清洗,且其浓缩废水处理比较困难。
针对以上不足,本发明提出了一种处理苯胺废水的复合药剂及其应用方法,该发明方法工艺流程简单,运行成本低,处理效果显著,高效、节能,不会引起二次污染,经一次处理后废水中苯胺浓度低于2.0mg/L,去除率高达99.9%以上,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可在废水处理领域中推广使用。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出一种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对苯胺废水的处理方法,以取得简单,高效,低成本,普遍适用的效果。
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处理苯胺废水的复合药剂及其应用方法,该复合药剂由醛类化合物和杂环类化合物复配而成,其中醛类化合物质量含量为35%~70%、杂环类化合物质量含量为25%~70%。
所述的醛类化合物是指苯甲醛、多聚甲醛、乙醛、三聚乙醛、三氯乙醛、丙醛、正丙醛、苯丙醛、环氧丙醛中的一种或两种。
所述的杂环类化合物是指三甲基吡啶、2-甲基噻吩、2-甲基呋喃、4-氨基吡啶、4-二甲氨基吡啶中的一种或两种。
按占复合药剂总质量百分比计:所述的醛类化合物是苯甲醛35%~70%、多聚甲醛45%~70%、乙醛35%~70%、三聚乙醛35%~70%、三氯乙醛40%~70%、丙醛40%~70%、正丙醛35%~70%、苯丙醛39%~70%、环氧丙醛37%~70%;所述的杂环类化合物是三甲基吡啶25%~70%、2-甲基噻吩25%~70%、2-甲基呋喃25%~70%、4-氨基吡啶30%~70%、4-二甲氨基吡啶30%~70%。
该复合药剂的应用方法是:
在pH值为5.0~6.0,温度为85℃以上的条件下,向废水中加入按上述比例所配的复合药剂,搅拌,使苯胺类化合物与该复合药剂发生反应,投加量与废水中苯胺量的质量比为1:100~1:500。向反应后的废水中投加高分子絮凝剂聚丙烯酸,投加量为9ppm,当出现大量絮体停止搅拌,自然沉降,处理后出水中苯胺含量即可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
本发明的方法与现有方法相比所具有的优点及效果是:
1. 高效、节能,无气味产生,不会引起二次污染,还可以改变废水中的色度;
2. 处理效果显著,经一次处理后废水中苯胺的浓度从10mg/L~300mg/L降到2.0mg/L以下,去除率高达99.9%以上,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
3.工艺流程简单、成本低廉、操作方便。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复合药剂由醛类化合物和杂环类化合物复配而成。所述的醛类化合物是指苯甲醛、多聚甲醛、乙醛、三聚乙醛、三氯乙醛、丙醛、正丙醛、苯丙醛、环氧丙醛中的一种或两种;所述的杂环类化合物是指三甲基吡啶、2-甲基噻吩、2-甲基呋喃、4-氨基吡啶、4-二甲氨基吡啶中的一种或两种。
上述复合药剂所占的质量比分别为:所述的醛类化合物是苯甲醛35%~70%、多聚甲醛45%~70%、乙醛35%~70%、三聚乙醛35%~70%、三氯乙醛40%~70%、丙醛40%~70%、正丙醛35%~70%、苯丙醛39%~70%、环氧丙醛37%~70%;所述的杂环类化合物是三甲基吡啶25%~70%、2-甲基噻吩25%~70%、2-甲基呋喃25%~70%、4-氨基吡啶30%~70%、4-二甲氨基吡啶30%~70%。
该复合药剂的应用方法是:
在pH值为5.0~6.0,温度为85℃以上的条件下,向废水中加入按上述比例所配的复合药剂,搅拌,使苯胺类化合物与该复合药剂发生反应,投加量与废水中苯胺量的质量比为1:100~1:500。向反应后的废水中投加高分子絮凝剂聚丙烯酸,投加量为9ppm,当出现大量絮体停止搅拌,自然沉降,处理后出水中苯胺含量即可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
实施例1
将按占复合药剂总质量百分比计,多聚甲醛45%、三甲基吡啶55%配成复合药剂,在pH值为5.0,温度为85℃以上的条件下,向废水中加入按此比例所配的复合药剂,搅拌,使苯胺类化合物与该复合药剂发生反应,投加量与废水中苯胺量的质量比为1:100。向缩聚反应后的废水中投加高分子絮凝剂聚丙烯酸,投加量为9ppm,当出现大量絮体停止搅拌,自然沉降,处理后出水中苯胺含量即可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
实施例2
将按占复合药剂总质量百分比计,苯甲醛35%、乙醛35%、4-二甲氨基吡啶30%配成复合药剂,在pH值为5.0,温度为85℃以上的条件下,向废水中加入按此比例所配的复合药剂,搅拌,使苯胺类化合物与该复合药剂发生反应,投加量与废水中苯胺量的质量比为1:200。向缩聚反应后的废水中投加高分子絮凝剂聚丙烯酸,投加量为9ppm,当出现大量絮体停止搅拌,自然沉降,处理后出水中苯胺含量即可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
实施例3
将按占复合药剂总质量百分比计,三氯乙醛65%、2-甲基呋喃35%配成复合药剂,在pH值为6.0,温度为85℃以上的条件下,向废水中加入按此比例所配的复合药剂,搅拌,使苯胺类化合物与该复合药剂发生反应,投加量与废水中苯胺量的质量比为1:300。向缩聚反应后的废水中投加高分子絮凝剂聚丙烯酸,投加量为9ppm,当出现大量絮体停止搅拌,自然沉降,处理后出水中苯胺含量即可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
实施例4
将按占复合药剂总质量百分比计,环氧丙醛37%、苯甲醛35%、2-甲基噻吩28%配成复合药剂,在pH值为5.5,温度为85℃以上的条件下,向废水中加入按此比例所配的复合药剂,搅拌,使苯胺类化合物与该复合药剂发生反应,投加量与废水中苯胺量的质量比为1:300。向缩聚反应后的废水中投加高分子絮凝剂聚丙烯酸,投加量为9ppm,当出现大量絮体停止搅拌,自然沉降,处理后出水中苯胺含量即可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
实施例5
将按占复合药剂总质量百分比计,三氯乙醛65%、2-甲基呋喃35%配成复合药剂,在pH值为6.0,温度为85℃以上的条件下,向废水中加入按此比例所配的复合药剂,搅拌,使苯胺类化合物与该复合药剂发生反应,投加量与废水中苯胺量的质量比为1:300。向缩聚反应后的废水中投加高分子絮凝剂聚丙烯酸,投加量为9ppm,当出现大量絮体停止搅拌,自然沉降,处理后出水中苯胺含量即可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
实施例6
将按占复合药剂总质量百分比计,环氧丙醛40%、4-氨基吡啶30%、2-甲基噻吩30%配成复合药剂,在pH值为5.5,温度为85℃以上的条件下,向废水中加入按此比例所配的复合药剂,搅拌,使苯胺类化合物与该复合药剂发生反应,投加量与废水中苯胺量的质量比为1:300。向缩聚反应后的废水中投加高分子絮凝剂聚丙烯酸,投加量为9ppm,当出现大量絮体停止搅拌,自然沉降,处理后出水中苯胺含量即可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