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构筑物连通井结构

发布时间:2018-5-2 21:38:00

  申请日2010.02.09

  公开(公告)日2011.03.16

  IPC分类号C02F1/00

  摘要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公开了一种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连通井结构,用于将污水处理构筑物的池区之间的水流连通,所述连通井结构包括内圈竖井和外圈竖井,它们的一侧同为池区的一道池壁,所述外圈竖井井壁设置在所述内圈竖井的井壁的外周,所述外圈竖井具有外井壁,所述外圈竖井是由所述外井壁围挡所述池区具有的隔挡壁构成;所述隔挡壁和所述外井壁的底部分别开设用于与所述内圈竖井或所述外圈竖井相导通的开孔。采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连通井结构,在不影响各区域的水流导通和工况转换的前提下,降低了因水头损失而带来能耗,结构简单,便于施工,造价降低,易于控制成本;此外,建造在池底以上的连通井,更便于连通井的日常维修。

  权利要求书

  1.一种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连通井结构,用于连通污水处理构筑物的池区,其特征在于:所述连通井结构包括内圈竖井和外圈竖井,所述外圈竖井设置在所述内圈竖井的外周,所述外圈竖井具有外井壁,所述外圈竖井是所述外井壁围挡所述内井壁和池区具有的隔挡壁而成;

  所述外井壁的底部分别开设用于与所述内圈竖井以及所述池区相导通的开孔。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连通井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圈竖井具有内井壁,所述内圈竖井是所述内井壁围挡所述池区具有的所述隔挡壁构成;所述用于与所述内圈竖井相导通的开孔开设在所述池区的底部;

  所述用于与所述外圈竖井相导通的开孔开设在所述外井壁的底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连通井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圈竖井是一端具有开口的柱状中空结构,所述内圈竖井的横截面呈“口”形。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连通井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内井壁自所述池区的池底延展垂直于所述池底表面设置。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连通井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圈竖井是一端具有开口的柱状中空结构,所述外圈竖井的横截面呈“凹”形。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连通井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外井壁自所述池区的池底延展垂直于所述池底表面设置。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连通井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内井壁的高度小于所述外井壁的高度。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连通井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 池区至少包括两个工况不同的区域;所述隔挡壁是所述工况不同的区域的共用池壁。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连通井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圈竖井具有的内井壁和所述外圈竖井具有的外井壁同为所述池区的一道池壁。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连通井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圈竖井的开孔设置在所述池区具有的隔挡壁的底端。

  说明书

  一种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连通井结构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污水处理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连通井结构。

  背景技术

  污水处理构筑物在具体运行时需要通过多个池体进行处理,各池体运行的工况不同,如曝气、搅拌、沉淀或漂洗排水等等,污水也就需要在各区域间进行流通进行不同的处置,通用的做法是使用隔挡池壁将污水分成两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工况区域,通过各池区池底开设的开孔铺设方管进行连通,使用这种连通方式,在不影响各区域的水流导通和工况转换的前提下,会增大因水头损失而带来的能耗,由于方管需要在池底板以下进行施工,造价较高,无形中增加了施工难度,且完成后不易维护检修。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连通井结构,结构简单,便于施工,易于控制成本,在不影响各区域的水流导通和工况转换的前提下,降低了因水头损失而带来能耗,且降低了造价。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连通井结构,用于连通污水处理构筑物的池区,所述连通井结构包括内圈竖井和外圈竖井,所述外圈竖井设置在所述内圈竖井的外周,所述外圈竖井具有外井壁,所述外圈竖井是所述外井壁围挡所述内井壁和池区具有的隔挡壁而成;

  所述外井壁的底部分别开设用于与所述内圈竖井以及所述池区相导通的开孔。

  所述内圈竖井具有内井壁,所述内圈竖井是所述内井壁围挡所述池区具有的所述隔挡壁构成;所述用于与所述内圈竖井相导通的开孔开设在所述池区的底部;

  所述用于与所述外圈竖井相导通的开孔开设在所述外井壁的底部。

  所述内圈竖井是一端具有开口的柱状中空结构,所述内圈竖井的横截面呈“口”形。

  所述内井壁自所述池区的池底延展垂直于所述池底表面设置。

  所述外圈竖井是一端具有开口的柱状中空结构,所述外圈竖井的横截面呈“凹”形。

  所述外井壁自所述池区的池底延展垂直于所述池底表面设置。

  所述内井壁的高度小于所述外井壁的高度。

  所述池区至少包括两个反应和沉淀工况不同的区域;所述隔挡壁是所述工况不同的区域的共用池壁。

  所述内圈竖井具有的内井壁和所述外圈竖井具有的外井壁同为所述池区的一道池壁。

  所述内圈竖井的开孔设置在所述池区具有的隔挡壁的底端。

  实施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连通井结构,具有如下有益效果:由于在隔挡壁22和外井壁32的底部分别开设与内圈竖井1或外圈竖井3相导通的开孔,将不同工况区域相连通,在不影响各区域的水流导通和工况转换的前提下,降低了因水头损失而带来能耗,结构简单,便于施工,易于控制成本;此外,建造在池底以上的连通井,更便于连通井的日常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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