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全省累计完成6733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和159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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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完成6733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和159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9%以上,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其中,包括持续推进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稳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深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大力推进土壤污染源头防治,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土壤生态环境保护方面:
一是持续开展耕地周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和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加快推进在部分区域的相关行业执行颗粒物和镉等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指导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分阶段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二是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严防新增污染,采取积极措施逐步减少存量。推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有效落实法定义务。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环境监测,探索开展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和治理修复试点。
三是严格落实“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制度,防止违规开发,有效保障安全利用;持续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的联动监管,完善优先监管地块清单,有序推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保障人民群众“住得安心”。
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
一是加强地下水水质目标管理,推动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保障水质达标。督促指导相关市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围绕化工产业集聚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等,持续深入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和污染成因分析,试点开展化工园区、在产企业地下水风险管控修复。
二是持续做好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周边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提出加强水源保护的对策建议。核实更新优先保护的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名单,督促各地制定并落实防控工作计划;加强对水源周边污染源的排查整治,确保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
一是深入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统筹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成效核查排查,聚焦农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动态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整改,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二是推动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和技术工艺,以实现“三基本”(即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到群众怨言)为导向,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应管尽管、应治尽治,不断巩固和提升治理成效。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改厕、农村垃圾治理的有效衔接,力争打造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样板,为高水平推进全省农村环境整治提供示范和借鉴。
三是总结分析黑臭水体问题成因,明确“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水系连通、生态修复”的基本技术路线,鼓励优先采用资源化、生态化治理措施进行治理。将新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及时纳入监管清单,积极推进治理。常态化开展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效果评估,对返黑返臭水体分析问题原因、督促指导相关市(区)及时整改,不断完善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长制久清”。(西部网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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