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销售价格及污水处理费标准听证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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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收费标准听证会
生活用水及污水处理价格拟调整
为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和提高用水效率,2月20日,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了遂宁市调整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销售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
由经营者、消费者、机关团体、专家学者及市区人大、政协代表组成的代表团参加了本次听证会,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及建议。到会代表均表示支持调整生活用水及污水处理价格,但就调整幅度,部分代表也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据悉,本次生活用水销售价格和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调整系我市八年来的第一次调整。
对于代表的意见,市发改委表示:本次听证会并不对水价调整作出最终定论,发改委将综合各方意见,完善价格调整方案,报市政府研究决定后再进行公布。
原因
水价八年未调整
政府召开听证会征求意见
据了解,我市城区现行供水销售价格是2005年7月调整的,到如今已有8年未作出调整。
2010年,我省绝大多数城市实施了城市供水价格改革,目前市城区居民水价和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与省内其他市州比较属于偏低水平。由于市城区供水销售价格和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偏低,因此,积累了较多的价格矛盾,不利于节水意识的培育和水资源的节约,不利于污水处理企业的发展和环境的保护。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我们便组织召开了这次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销售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听证会。”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听证会是由经营者、消费者、机关团体、专家学者及市区人大、政协代表组成的23人参加。
方案
调整水价
水价拟按照阶梯征收
听证会上,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当前我市水价的具体情况,并对价格调整方案及理由作出了陈述。
据了解,本次调整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一是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第一阶梯用水量基数,由每户每月0-10立方米调整为0-15立方米,第二阶梯调整为16-20立方米,第三阶梯调整为21立方米以上;二是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差由原1:1.5:2调整为按1:1.5:3;三是自来水销售价格在现行均价1.6185元/立方米基础上,平均调整后增加约0.60元/立方米。
此外,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用水合并为非居民生活用水,实现工商用水同价。
据介绍,初步方案规定,调整后的自来水类别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三类,而水费的征收也将按照分类进行征收。此外,对于低保户等困难家庭,每月给予一定量的免费用水。
声音
代表们支持水价调整
但就调整幅度意见不一
听证会上,各方代表踊跃发言,23位代表全部同意本次水价调整方案,同时也就城区水价调整结合自身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整个发言过程持续了近两个小时,其中“上调幅度过大”“服务质量有待加强”“一户一表”“节约用水”“低保户优惠政策”“行业垄断”等方面是各代表最为关心的问题。
消费者代表对水价调整表示理解和支持,但也同时希望供水企业能够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有时候遇到漏水,好不容易打通了服务热线,个别的服务人员态度还不够友好,极大地伤害了我们消费者的感情。”
“对消费者的批评,我们虚心接受并且也要加快改进,但是也请消费者考虑我们企业的发展,我市水价8年未调整,现行的水价未能体现出水资源的宝贵,不能支持企业健康发展。调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使居民提高节水意识。”经营者代表认为。
市水务局的代表表示,城区水价的调整是经过精心调研的,建议对低保户优惠幅度还可以适当增大,同时也建议把餐馆等场所用水纳入非居民生活用水,而不是特种行业用水。
对于代表们的建议,市发改委表示:本次听证会并不对水价调整作出最终定论,发改委将综合各方意见,完善价格调整方案,报市政府研究决定后再进行公布。(遂宁日报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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