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拟提高排污费、污水处理费等征收标准 水价或再涨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3-11-30 8: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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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也要深化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改革。江苏省政府昨天发布《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差别电价政策,对超过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的电价;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机、风机、水泵等落后用能设备的企业,实施淘汰类差别电价。此外,意见也明确了要按照污染治理实际成本,全面开征建制镇污水处理费,逐步提高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等征收标准。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上调污水处理费,这也就意味着水价可能将再次上涨。以南京为例,水价由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城市附加费和水资源费四项构成。去年6月1日,南京民用水价刚从2.8元/立方米上涨到3.1元/立方米,这3毛钱主要就涨在了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两方面。因此,污水处理费逐步提高,也就意味着新一轮的水价调整将随之启动。不过上调多少、什么时候调,还没确定,如果要调水价,肯定会提前召开听证会。(现代快报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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