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调整部分非居民生活用户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10月起执行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2-10-9 14:24:21
- 从今年10月起,我县对魏塘街道、罗星街道、县经济开发区(惠民街道)原经济开发区片及惠民片、姚庄镇姚庄片、大云镇、干窑镇干窑片规划区范围,已开征污水处理费的非居民生活用户污水处理费进行调整,收费调价标准为:非经营性用户污水处理费调整为2.00元/吨。经营性用户:1、商业服务业企业污水处理费调整为2.00元/吨;2、一般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费调整为2.40元/吨;3、高污染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费调整为2.80元/吨。特种行业用户污水处理费调整为2.40元/吨。高污染企业同时实行入网污水有害污染物多因子检测、分档计价收费标准。(嘉善县人民政府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相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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