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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市五项举措防止污水入渭河 三年内实现渭河变清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11-11-21 8:22:01
  •     西安每年向渭河排入污水占渭河陕西段纳污量的50%左右。为实现渭河三年变清目标,未来西安市将把好五道关口,严禁不达标污水流入渭河支流污染水环境,2015年西安将实现主城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的目标。

        举措一:所有新、扩、改建项目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不符合环评批复条件的项目,不予核准和审批,不予批准建设用地、不发营业执照、不予供电。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一律不予批准建设;建设项目不能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要求、无法通过区域平衡减污或增产减污目标的,不允许建设;被列入限期治理的企业,没有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不得再批办新建、改扩建项目。

        举措二:严格执行限期治理、总量控制制度和区域限批政策。对污染物排放不能实现达标或稳定达标排污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应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治理。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应依法关闭。

        举措三:严格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排污及超标、超总量排污。对于不办理申领排污许可证手续的企业,环保部门将停止审批该单位新、扩、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再出具任何环保证明,工商部门不予年审营业执照,并按违反环保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举措四: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管,确保污处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恶意偷排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治,情节严重者予以关闭。加大对造纸、电镀、印染、果汁、化工等污染严重企业的监管力度,对生产工艺落后、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要依法淘汰或关闭。列入国控、省控和市控的重点工业污染源和污水处理厂必须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做到实时监控。

        举措五:开展重点支流综合整治。重点开展氵皂河(含太平河)、新河、灞河、临河、漕运明渠、幸福渠等重点污染支流水污染治理工作。有关区县、开发区及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垃圾倾倒河道问题,坚决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堆弃、倾倒垃圾等污染河流水质的行为。(西部网 文锦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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