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污水“零排放”企业认定办法出台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09-5-15 11:12:18
-
江苏省南通市政府污水“零排放”企业免收污水处理费政策,激起企业界空前的减排热情。经几轮会商,近日,南通市水利、环保、物价3部门“零排放”企业认定办法出台,明确先以化工、印染企业为重点,然后全面推广的认定细则。
这一办法包括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生产污水处理回用;纺织印染企业、化工企业生产用水量占总用水量80%以上;单位产品水耗及污水排放水平低于国家标准;达标污(废)水的排放率要符合标准,纺织印染企业低于15%,化工企业低于10%;上年度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评级达到绿色或蓝色等级。企业先由资质单位出具报告,然后根据环保部门意见、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评定等级证明等,经专家审议、公示确定。有虚报、伪造行为企业3年内不得申报。当企业产品、工艺变化时必须重新申报。中华网
相关推荐
- 南通污水“零排放”企业认定办法出台
- 省城投53亿“治水” 将现“碧水穿城”
- 津门环保出新招 高科技再生水利用技术通过验收
- 永康龙山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通过立项
- 天津大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年底运营
- 西樵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