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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污水处理费要涨3毛?好多人不同意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09-4-21 14:58:52
  • 滇投公司:污水处理费低不利于滇池保护

    在昨天的听证会中,滇投公司负责人首先对申请上调污水处理费进行了陈述。据介绍,昆明市现行的污水处理费标准自2006年1月1日用水量开始,按综合价0.8元/立方米收取,其中对居民价格为0.75元/立方米,非居民价格为0.9元/立方米。

    滇投公司负责人表示,由于水环境污染、水资源短缺的形势严峻,直接威胁到昆明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城市水环境及滇池流域水污染的治理已经成为了当今昆明面临的重大问题。但昆明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尚不能满足要求,滇池水污染的状况仍未能得到根本性改变,污染治理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昆明现行污水处理价格与同类地区和城市相比,水平偏低,不及同为“三湖”流域的无锡、镇江的1.1元/立方米标准,也不及常州的1.15元/立方米标准。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污水处理运营现状,适当调整污水处理价格对于加快昆明城市建设、滇池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不仅可以利用价格杠杆遏制日益严重的水资源短缺和用水浪费的现象,促使全社会增强节约水资源和保护水环境的意识,还有利于自然淘汰高耗水、低产能的落后产业,促进流域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此外,还可以保证治理污水的经费来源,有效发挥现有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作用,使水的价值和价格逐步相称、统一,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再生水回用率促进污水资源化,缓解昆明市缺水压力。

    影 响

    居民:每户每月多付2.75元

    听证方案拟由综合污水处理标准推行的0.8元/吨调至1.10元/吨,调整幅度为37.5%,其中,居民价格从现在的0.75元/吨调整为1元/吨,调整幅度为33.3%;非居民价格从0.9元/吨调整为1.25元/吨,调整幅度为38.8%。

    按照方案的定价,污水处理价格的调整将对居民消费者有何影响?昆明市滇投公司相关负责人说,经测算,昆明市2005年至2007年每月每户居民平均用水量为11立方米,根据市统计局统计,昆明市每户居民按平均3.25人计算,若居民用水污水处理价格调整到1.00元/吨,每户居民每月增加支出2.75元,每年增加支出33元,每人每月增加支出0.85元,每人每年增加支出10.15元。仅为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2083元的0.84‰。“此次调价幅度虽然较高,但实际增加的支出并不大。”该负责人说。

    商用:洗浴业成本增幅不到2‰

    另据调查,假若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价格调整到1.25元/吨,洗浴业的成本上升1.63——1.94‰,宾馆饭店的成本上升0.57——1.86‰,洗车业的成本上升0.80——1.10‰,,建筑业的成本上升0.01——0.06‰,制药类企业的成本上升几乎为0.73‰。其他行业、 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仅有少量用水,污水处理价格的调整对其影响较小。“通过实际调查分析,我们认为,为治理滇池,适当提高污水处理费,相信广大市民和企事业单位是会赞同的,从经济和心理上也是可以承受的。”

    争 议

    滇投公司:调价理由充分

    “按现行价格征收的污水处理费收入,已不能覆盖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成本。现行污水处理费收入除保证正常运转外,无力偿还全部建设债务本金及利息,”听证会上,滇投公司负责人就调价的必要性和理由作了陈述。

    该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昆明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力度逐年加大,建设和运行成本费用随之增加。“八十年代末以来,仅就昆明主城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就先后投资15.03亿元,其中政府直接投资10.01亿元,企业贷款5.02亿元,这些建设债务经先后13年的偿还,至今本息余额尚有1.83亿元。此外,新增污水收集处理及配套设施需要增加大量投入资金。”

    该负责人表示,适当调整污水处理价格,可以利用价格杠杆遏制日益严重的水资源短缺和用水浪费现象,促使全社会增强节约水资源和保护水环境的意识,有利于自然淘汰高耗水、低产能的落后产业,促进流域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此外还可以保证治理污水的经费来源,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提供洁净、舒适的居住环境。

    听证代表:调幅37.5%过高

    “37.5%的综合调幅偏高了!在全国来看,一次调整这么高的也不多。”会上,昆明市人大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孙忠有些激动地表示,价格的调整关系千家万户,必须考虑市民的经济和心理承受能力。“滇投公司提到的无锡等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可是昆明居民的2倍啊。一次性到位太快了,考虑到昆明的实际,不能一次到位。建议实行梯度收费,现在外省也有很多城市实行梯度收费。”

    “4月以前,我国20多个城市相继对水价进行了论证。我也组织了团队从第三方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对国内相关城市进行了横向比较。”云南农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李靖表示,根据团队在成都等国内30多个城市污水出口的成本调研,大致有35个城市污水处理费在0.8到0.85元左右,而如果昆明在1元左右,相对来说要高出29%。

    最后,昆明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总结发言中说,发改委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进一步修改方案上报市政府。

    ■代表热议

    方案没体现多排污多付费

    质疑派

    昆明市人大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孙忠:方案过于单一,未能体现多排污多付费的原则。应当再进一步细化。

    云南农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李靖:本次调价应体现多排污多付费原则,对超额用水加大收费。

    政府要公开收费用途

    消费者代表角立:收来的钱,要对市民有一个清晰的交代,明白消费。

    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珊:消费者不是不同意调整,很多人还是同意的,但是所收取的费用是不是全部用于治理和环境保护,希望政府公开收费用途,增大透明度,我想大部分消费者是同意的。

    不要形成逢听必涨

    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珊:作为消费者的代表之一,广大消费者期待听证制度更加公正透明,使民意能够得到真正体现,不要形成逢听必涨;应考虑低保人员的承受能力,给予低保人员相应的照顾。

    建议派

    对收取资金加强监管

    省政府滇池水污染防治专家督导组办公室主任程政宁:必须要加强价格调整以后收集收取资金的监管和使用。

    建议梯度收费

    云南农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李靖:建议昆明市主城区的收费采取阶梯式的收费,拉大价差,对15方以下的按照基本水价来收取,超过20方的按照两倍来计收。重视低收入和较低收入群体,设计正常用水保障和补贴制度、保障权益。

    照顾低收入人群

    省政府滇池水污染防治专家督导组办公室主任程政宁:方案要兼顾居民、企业,同时要考虑到弱势群体,建议对低收入人群5万余人实行原价收费,加强价格调整以后收集收取资金的监管和使用。

    ■学者解疑

    污水处理成本是怎么定出来的?安树民:成本要考虑居民收入水平

    方案中昆明的污水处理费究竟是高了还是低了,有没有一个“公式”可以评价?污水处理费应该按什么标准收取?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经济与管理系安树民博士近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污水处理费收多少是政府综合考虑自身的财政能力以及居民的收入水平后确定的,不是完全对应于污水处理成本的概念。判断污水处理费的水平高还是低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要根据这个城市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污水处理费占水价的比例等。污水处理厂运营的成本(+利润)=污水处理费+政府财政补贴。“提高污水处理费并不一定增加企业的收入;而对于政府来说,提高污水处理费可以减轻财政包袱。”

    如何监督污水处理成本?宋国君:需建第三方评估公开信息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经济与管理系宋国君教授认为,公用事业自然垄断性的本质决定了污水处理厂的成本信息有必要向政府以及公众公开,其运营绩效有必要接受政府以及公众的监督。但是如何监督污水处理成本并核算收费水平,是比较专业和复杂的,不同地区的污水处理可能由于进水水质、设备、工艺流程、配套管网等原因导致成本不同,过于专业的成本核算过程公众往往难以理解并且也不需要去理解。因此需要建立起对成本的第三方评估的机制。宋国君介绍,荷兰、意大利等国的经验是,咨询公司对公用事业的成本和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向公众发布评估报告。基于评估结果,举行听证会。

    ■专家评说

    “一次调价幅度过大”

    对于昨日听证的上调污水处理价格,参加听证会的专家以及市民代表都表示赞同,认为这对于滇池保护来说是有必要的。但是对于如何上调、上调的幅度、上调后资金如何监管、污水处理价格成本如何核算等方面,专家和市民们都提出了种种不同的意见。

    “污水处理是一个公益事业,应该考虑本地的经济水平、居民的承受能力。”昆明市人大代表孙忠认为,一次性调价37.5%的调价幅度偏高、过快,调价后昆明的污水处理价格和全国其他同类地区相比是最高的地区之一。“如果单纯和同类地区对比来看,镇江、常州、无锡等城市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昆明市的2倍。”他表示,污水处理费用肯定是应该上调的,但是不能一次到位,而应该分为2到3年的时间来逐步调整到位。

    “和周边地区省会城市相比,成都等35个城市的污水处理价格都在0.85元/立方米,昆明市还应该从降低污水处理成本上来多努力。”来自云南农业大学的专家李靖等参加听证的人员认为,在成本核算中,污水处理部门在行政、员工工资、福利等方面所占成本稍高,应该从企业管理方面下工夫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污水处理资金的使用效率。而对于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市民,参加听证会的专家和市民也希望能够真正落实到有关优惠政策,对弱势群体按照现行的排污费收取,不增加他们的生活负担。

    ■声 音

    “施工造成自来水浪费应该重罚”

    “按照谁污染谁买单的原则,污水处理费应该按照梯度式水价,高用水户应该多收取排污费。”类似李靖所说的建议也被多位参会代表反复提出。李靖介绍,目前污水排放中40%是由居民产生,非居民排污占据了60%。参会代表建议,应该设置一个用水基数,在基数以下按照基本排污费收取,高于基数部分的,按照不同的比例征收惩罚性排污费,通过价格手段来鼓励用户节约用水。“对于像上星期金星立交桥那样的施工挖断水管造成自来水浪费的,应该由责任人支付水费,不应该计入成本。”省政协委员廖鸿志等代表建议,对类似行为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

    而对于滇投公司申请的调价后的污水处理费计价方式,来自昆明理工大学的专家冯燕也表示不能认同。“污水的收集量并不等于自来水的供应量,这中间应该有一个折耗。如果按照自来水供应量来计价,滇投公司每年将多收几千万元。”而污水处理价格上涨,也将对于下游产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对于行政单位、事业单位、自备水源单位的污水处理费是否足额收取,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有代表表示,如果按照昆明市目前的污水收集处理率,市民缴纳了排污费的很大一部分污水并没有进行处理,这笔多收的污水处理资金如何处置也值得关注。还有一些参会代表认为,污水处理费收取后的管理、使用,还应该进一步公开透明。“这笔资金应该专款专用,不能挪为他用。每年年底对于资金的使用进行媒体公示,让市民明明白白知道自己缴纳的这笔资金的最终去向。”来自昆明饭店的市民代表王晓明建议。

    对于参会代表的建议,昆明市发改委负责人表示将会认真听取收集,并在近期上报市政府,在各种条件成熟后,最后公布污水处理价格调整的最终方案。

    首席记者 冯兴杰

    昆明20年污水处理费变化

    1989年 0.08元/吨

    昆明于1990年建成第一座污水处理厂,1989年开征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价格为0.08元/吨。

    1996年 0.35元/吨


    1996年将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改为污水处理费,价格为0.35元/吨。

    2002年 0.563元/吨


    2002年调整为0.563元/吨(居民0.5元/吨,非居民0.6元/吨)。

    2006年 0.8元/吨


    2006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水价,由原来的0.563元/吨调整为0.8元/吨(居民0.75元/吨,非居民0.9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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