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上调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09-3-24 11: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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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获悉:根据宜春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精神,宜府办抄字(2008)84号文件要求,宜春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将适当提高收费标准。
据了解,宜春中心城区居民生活和行政单位污水处理费由0.25元/吨调整为0.6元/吨;工业用水由0.33元/吨调整为0.8元/吨;经营和基建用水由0.42元/吨调整为1元/吨;特种行业用水由1元/吨调整为2.4元/吨;自备水源用水由0.3元/吨调整为0.85元/吨。新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宜春市供水有限公司接此通知后,及时按新污水费标准要求将收费系统升级,并细致周到地做好了宣传解释工作。来源: 宜春新闻网 (钟波 陈蓉 记者袁亦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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