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5地级市将或财政拨款25亿建污水处理厂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08-10-19 16:19:08
-
省政府近期决定由省财政拨款25亿元一揽子解决全省欠发达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
根据工作方案,东西北地区15地级市的全部县(市)城(市区)共100多个、总规模为300多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将2008年底前全部动工,2009年底前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010年发挥减排效益。工作方案还对管网建设也安排了专项补助资金。
另外,为保障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将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适当提高污水处理费。据介绍,目前广东全省污水处理收费为0.1元/吨~1.05元/吨之间,整体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0.8元/吨)。全省仍有23个县(市)没有开征污水处理费。根据规定,凡未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市、县城区,必须在2008年6月底前开征。所有市、县城区在2008年底前实行污水处理费最低收费标准,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不低于0.8元/吨。
据悉,目前广州市的污水处理费为0.7元/吨,也就是说在年底前,必须至少上调1毛。
相关推荐
- 广东15地级市将或财政拨款25亿建污水处理厂
- 先进生物污水处理技术将从匈牙利落户成都
- 安徽省所有市县两年内都将征收污水费
- 宁波不少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老化或维护不力
- 阳逻污水处理厂一期有望年内建成
- 重庆两大工业园区153企业无一滴污水直排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