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宜昌出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08-10-5 15:22:59
  •     宜昌市政府近日出台2008到2010年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通知,要求到2010年底,全市COD(化学需氧量)年排放总量控制在3.19万吨以内;SO2(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控制在5.64万吨以内,对减排工作领导不力要问责,对企业超标排污要实行重罚。
        通知要求,现役燃煤火电机组要全部完成烟气脱硫改造,新建燃煤机组必须同步安装脱硫设施和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并联网;县级市城区和三峡库区重点集镇年内要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污水处理率3年内达75%;其他县城要确保在2010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污水处理率达60%。
        通知规定,将总量减排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严格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对总量减排领导不力、指标分解不到位、落实措施不具体以及上报统计、监测和考核结果弄虚作假,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市、县环保部门要分级确定重点排污单位,建立“一厂一档”,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对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无证排污、恶意排污的企业实行重罚,并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此外,从2008年开始,完成总量减排年度计划的县市区,其超额削减量允许调剂用于新项目建设。同时,对未按时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县市区,暂停审批该行政区域、该企业除污染治理、生态恢复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
  • 相关推荐
  • 宜昌出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 哈密地区加强节水措施 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
  • 甘肃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 贵州一些污水处理厂存在数据造假现象
  • 株洲肮脏污水变成清澈湖水
  • 广州接连发生企业污染河水致鱼类死亡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