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行业废水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18-2-26 9:09:44

  制革废水指制革生产在准备和鞣制阶段,即在湿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制革厂废水排放量大、pH值高、色度高、污染物种类繁多、成分复杂。主要污染物有重金属铬、可溶性蛋白质、皮屑、悬浮物、丹宁、木质素、无机盐、油类、表面活性剂、染料以及树脂等。

  一、制革废水的产生

  制革生产可分为湿操作和干操作两部分。湿操作包括准备工段和鞣制工段;干操作也就是整饰工段。制革废水主要来自湿操作准备工段和鞣制工段。根据制革工艺可以分为五股废水。

  (1)浸水(回软)脱脂及其洗水 特点:呈碱性,油脂含量高,含有易产生泡沫的洗剂;

  (2)脱毛脱灰及洗水 特点:废水呈碱性,硫化钠、石灰、蛋白质含量高;

  (3)浸酸、铬鞣及洗水 特点:废液呈酸性,含有铬;

  (4)染色加脂及洗水 特点:废水呈酸性,含染料,色度高;

  (5)其他污水 冲洗、饱和滴漏、轻度污染水。

  二、制革废水的特点

  制革废水的主要特点如下:

  (1)制革废水是高浓度有机废水,废水中COD、BOD浓度很高。

  (2)制革废水的毒性来自高浓度硫化物和三价铬,脱毛使用硫化钠,鞣制使用铬盐,废铬液中铬和硫化物的含量每升可达数千毫克,制革废水的臭味主要由蛋白质分解和添加的硫化钠造成。

  (3)制革废水中的SS高达3000mg/L以上。

  (4)制革废水的色度主要是染料和鞣剂造成,废水的色度在600~3000倍。

  (5)制革废水总体显碱性,主要来自脱毛等工序使用的石灰、烧碱、硫酸钠,pH值常在9~10。

  (6)制革废水的氯化物和硫酸盐浓度为2000~3000 mg/L,主要来自原皮保存、浸酸、鞣制工序。

  三、制革废水的危害

  由于制革废水中有机物含量及硫、铬含量高,污泥量大,废水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皮革废水色度较大,如不经处理而直接排放,将给地面水带上不正常颜色,影响水质。

  (2)皮革废水总体上偏碱性,不加处理会影响地面水pH值和农作物生长。

  (3)悬浮物含量高,不加处理而直接排放,这些固体悬浮物可能会堵塞机泵、排水管道及排水沟。此外,大量的有机物及油脂也会使地面水耗氧量增高,造成水体污染,危及水生生物的生存。

  (4)含硫废液在遇到酸时易产生H2S气体,含硫污泥在厌氧情况下也会释放出H2S气体,对水体和人的危害性极大。

  (5)氯化物含量高会对人体产生危害,硫酸盐含量超过100 mg/L时会使水味变苦,饮用后易产生腹泻。

  (6)皮革废水中的铬离子主要以Cr3+形态存在,虽然比Cr6+对人体的直接危害小,但它能在环境或动、植物体内产生积蓄,会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影响。

  四、执行标准

  皮革行业废水执行《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

  自2016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自2014年3月1日起,新建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注1:制革企业和毛皮加工企业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间接排放限值与各自的直接排放限值相同。具体联系污水宝或参见http://www.dowater.com更多相关技术文档术文档。

  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应严格控制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排水到上述地区的企业执行表3规定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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