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10-13 14:39:50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以下简称“污染减排”)工作,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完成全市2014年度及“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立足点,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明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显著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圆满完成2014年度及“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省政府下达我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为:一是水污染物减排目标。到2014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在4.05万吨以内,与上年相比减少0.2%以上;氨氮(NH3-N)排放总量控制在0.25万吨以内,与上年相比减少2.2%以上。二是大气污染物减排目标。到2014年底,全市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控制在2.46万吨以内,与上年相比增加1.8%以下;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控制在1.51万吨内,与上年相比减少1.96%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水污染物削减能力
    1.逊克县污水处理厂加强日常管理,完善配套设施建设,符合减排核查要求,预计新增COD削减量251吨,新增NH3-N削减量30吨。
    2.孙吴县污水处理厂(1万吨/日)2014年8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形成削减能力,预计新增COD削减量210吨,新增NH3-N削减量23吨。
    3.赵光镇污水处理厂(0.5万吨/日)2014年8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形成削减能力,预计新增COD削减量126吨,新增NH3-N削减量14吨。
    4.嫩江县污水处理二期工程(1.5万吨/日)2014年8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形成削减能力,预计新增COD削减量378吨,新增NH3-N削减量41吨。
    5.五大连池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1万吨/日)2014年8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形成削减能力,预计新增COD削减量210吨,新增NH3-N削减量23吨。
    6.中兴牧业罕达气牧场(5000头奶牛)2014年9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形成削减能力,预计新增COD削减量958.50吨,新增NH3-N削减量11.12吨。
其余9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2014年9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形成削减能力,预计新增COD削减量157.57吨,新增NH3-N削减量18.02吨。
    (二)大气污染物削减能力
    1.黑河北方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脱硝设施2012年12月建成投入运行,要完善中控系统建设,规范运营,确保脱硝效率达到50%以上,预计新增NOx削减量450吨。
    2.黑河恒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脱硝设施2013年7月建成投入运行,要完善中控系统建设,规范运营,确保脱硝效率达到50%以上,预计新增NOX削减量170吨。
    3.五大连池市国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力争2014年9月底前建成脱硫设施,完成配套的中控系统建设,满足减排核查要求,脱硫效率达到70%,预计新增SO2削减量400吨。
    4.逊克县蓝天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力争2014年9月底前建成脱硫设施,脱硫效率达到70%,预计新增SO2削减量230吨。
    5.国电北安热力有限公司争取2014年内完成脱硫、脱硝设施建设。
    6.2014年内力争淘汰黄标车3000辆,预计新增NOX削减量17吨。
    通过推进以上污染减排重点工作,2014年我市预计比上年新增COD削减量2291.09吨,减少5.7%;NH3-N削减量160.14吨,减少6.3%;SO2削减量630吨,减少2.6%;NOx削减量637吨,减少4.1%。
四、目标考核
    (一)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污染减排工作负总责。市政府将把污染减排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制,定期公布污染减排指标完成情况,并将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二)减排项目实行阶段考评和年终考核制度。主要依据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文件、关闭落后产能、资金投入和管理措施等有关材料和统计数据,对减排项目和有关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县(市、区),将停止审批新改扩建项目,责令限期治理。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将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要依据本方案,尽快制定本地、本单位2014年度减排计划,进一步把减排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减排进度落实到具体时间、减排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特别是对于本方案中列出的重点减排工程项目,要及早布置、加强考核。
    (二)加强监督管理,夯实减排基础。要严格重点工业企业排污总量控制,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处罚力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进一步健全减排监测体系,加快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加强国控重点源、重点减排工程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控数据比对及有效性审核工作。
    (三)强化政策引导,完善减排激励机制。要加大对减排项目的财政支持,将环保专项资金向贡献量大、见效快的减排项目倾斜。同时,要积极向上争取省和国家资金,提高减排实施单位的积极性,确保减排工程顺利实施、规范运行。(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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