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发布时间:2014-7-28 15:33:39

为确保我区顺利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根据《福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和《福州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任务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马尾区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一、总体目标

1、COD减排目标

全区COD排放量控制在1700吨以内,其中工业COD排放量在162吨以内,生活COD排放量在1146吨以内,畜禽养殖COD排放量控制在392吨以内,分别与2013年排放量持平。

2、NH3N减排目标

全区NH3N排放量控制在333吨以内,其中工业NH3N排放量在19.7吨以内,生活NH3N排放量在281吨以内,畜禽养殖NH3 N排放量在32.3吨以内,分别与2013年排放量持平。

3、SO 2 减排目标

全区SO 2 排放量控制在582吨以内,与2013年排放量持平。

4、NO X 指标暂不考核

二、新增量预测

1、水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按全区GDP年增长率1 3.2 %、新增城镇常住人口0.5万人,2014年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约142吨,其中新增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0吨,新增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22吨;新增氨氮排放量18.1吨,其中新增工业氨氮排放量约2.2吨、新增生活氨氮排放量约15.9吨。

2、大气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据有关统计结果,通过实施节能措施,万元GDP能耗逐年下降。同时,通过严禁新上项目使用高污染燃料,扩大并加强“禁煤区”的管理,年耗煤量不高于2013年。预计2014年主要的大气污染物基本无新增量 。

三、总量减排的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一)水污染物减排

1、工业污染治理

工业重点行业的污染物削减应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新增量,同时进一步加大治污力度。一是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优化产业结构,严格行业准入,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产污量。二是继续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提高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清洁生产标准,降低污染物产生强度、排放强度,从根本上促进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工业尾水力争全部接入市政污水 处理厂。

2、 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重点是提高现有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和市政污水管网覆盖率, 2014年青州、快安、长安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分别达到803万吨、876万吨、219万吨;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基本做到全收集、全处理。一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建设进度,重点做好琅岐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协助连江县做好琯头到长安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干管所涉及的土地征用等工作。二是规范化琅岐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稳定运行。三是规范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实现污泥的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各污水处理厂要建立健全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制度,对外运污泥要按照规范要求实行污泥转移联单制度。四是进一步加强现有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尾水稳定达标排放。

3、畜牧业污染源治理

巩固马尾镇、罗星街道、亭江镇畜禽禁养成果,防止“ 回潮 ” 。琅岐镇禁养区外畜禽养殖场应 改进养殖方式,采用生物发酵床、垫草垫料养殖,且垫料还田利用或生产有机肥;对于不能改进养殖方式的,必须实施全过程综合治理,包括建设雨污分离污水收集系统、采用干清粪的方法收集粪便、尿液进入沼气池发酵处理、沼液经生化处理或多级氧化塘处理后达标排放或灌溉还田、粪渣和沼渣通过堆肥发酵制取颗粒有机肥或有机无机复混肥。重点完成长福种猪场全过程治理。

(二)大气污染物减排

在“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推进全面减排,重点加大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一是从源头控制,“十二五”期间新上项目在“禁煤区”内一律使用电、气等清洁燃料,在“禁煤区”外应使用轻柴油等含硫率低的燃料,严禁新增高污染燃料项目。二是加快LNG气体管网铺设工程,加快工业气体燃料改造,提高全区天然气、电等清洁燃料使用率。三是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大力实施节能降耗工艺,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四是所有已建脱硫设施和治理措施必须保证正常高效运行,配套建设在线监控设施,加强管理和技术改进,进一步提高脱硫效率。

四、重点减排项目

(一)水污染物减排工程

生活水污染物削减项目共7项:1、青州污水处理厂日均污水处理量达到2.2万吨,年污水处理量803万吨,预计新增COD削减量275.4吨,新增NH3N削减量19.4吨;2、快安污水处理厂日均污水处理量达到2.4万吨,年污水处理量876万吨,预计新增COD削减量194.4吨,新增NH3N削减量16.2吨;3、长安污水处理厂日均处理水量0.6万吨,年污水处理量219万吨,预计新增COD削减量243吨,新增NH3N削减量30.4吨。4、规范琅岐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预计削减COD排放量10.4吨,削减NH3N排放量1.9吨。5、动工建设琅岐污水处理厂,2014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6、做好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措施,实施污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7、完成琅岐长福种猪场全过程治理。

(二)大气污染物减排工程

工业SO2削减项目4项:1、结转福建中日达金属有限公司燃料油改天然气项目,预计SO2削减量10吨。2、2015年9月底前完成中国国际钢铁制品有限公司煤气发生炉及窑炉烟气脱硫设施建设。3、关停鑫杰特(福建)建材有限公司,预测新增SO2削减量16.3吨。4、关停福建省中联建材微粉有限公司,预测新增SO2削减量13吨。5、扩大禁煤区面积达到建成区面积的80%以上。

五、保障措施

( 一 ) 明确减排职责分工  

完善减排部门联动制度。认真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减排情况分析会,通报进展,分析问题,共同研究推进措施。 环保部门 负责对污水处理厂、市控以上企业等重点减排单位的监察、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对已安装并联网的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督、定期比对,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责成企业整改。 住建部门 负责监督落实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督促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 农业部门 负责农业污染减排工作,科学、合理控制畜禽养殖业发展规模,指导督促畜禽养殖场(小区)整合、提升、优化;监督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指导督促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采取改进养殖方式或者实施养殖废物、废水综合治理,配合做好农业减排项目核查核算工作。 经贸部门 负责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指导督促企业开发技术改造和污染减排,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督促地方政府关闭、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和产品。 财政部门 负责筹措并设立减排专项资金,加大减排监督管理体系资金投入和重点减排项目的扶持力度。 统计部门 定期向环保部门通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行业发展、能源消耗、人口增长情况,协助环保部门开展污染减排核算和统计工作。 监察部门 负责定期组织开展减排效能监察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减排责任。

(二)完善减排考核制度

建立“十二五”减排考核办法,将污染减排作为一项约束性指标,列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绩效综合考评体系,列入各镇(街)、各个部门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对没有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减排工作落后的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施行预警机制,同时出台减排工作惩诫办法,如对有关职能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未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并对部门领导实行效能告诫。

( 三 ) 加大减排专项资金投入

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多种经济成分投入环保治理工程,拓宽减排工作的投融资渠道。争取市、区两级财政负责筹措减排专项资金,加大重点减排项目的资金补助并积极争取省财政对我区减排工作的资金支持。企业要主动安排污染防治资金,确保减排项目资金到位。

(四)全面开展重点减排工程的督查工作

全面围绕污染减排,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开展污染治理设施核查督查,提高现场执法深度,逐步从对末端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检查和监测,提升到对设施运行参数历史记录检查和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的核对,杜绝企业偷漏排。对已安装在线监控并联网的国控企业、污水处理厂等实施监测监控设施进行第三方运营并定期比对。同时,区减排办开展每月一次的减排进展情况通报;区监察局定期组织开展减排效能监察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减排责任,并将监察结果进行通报。

(五)进一步强化减排基础性工作

切实抓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档案台账,强化重点减排项目进展调度工作。企业要做好设施的检查和维护,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送设施运行情况,对异常情况应向相关部门报备并及时排除故障。区环保部门配备专门力量加强污染监控管理,及时责成企业整改存在问题。同时于每月 1 日汇总上报污水处理厂和年度减排项目进展情况。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