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12-12 10:49:35

为扎实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确保2013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的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顺利完成,根据《商洛市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商减排办函〔20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结构、工程、管理”减排措施为手段,按照中省市关于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部署要求,狠抓淘汰落后产能、重点污染源治理和减排项目运行监管,进一步夯实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严格督查考核,着力推动污染减排工作扎实深入开展,确保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总体目标

2013年我县污染物减排任务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9206吨,较上年削减2.2%,氨氮排放量控制在983吨,较上年削减2%,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3238吨,较上年削减2%,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253吨,较上年削减3%。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

根据国家污染物总量控制及节能减排相关要求,县环保局要严格核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所有新(扩改)建项目在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前,必须取得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否则一律不予审批。

(二)实施重点工程治理项目

1.进一步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具体要达到以下运行要求:(1)进水量达到设计规模50%以上,进出水口水量保持基本一致;(2)出水水质中COD、氨氮等污染物稳定达标;(3)溶解氧、污泥沉降比等运行参数正常;(4)污泥产量、药剂添加量和用电量满足工艺要求;(5)在线监测系统中的运行数据保存一年以上;(6)污泥得到有效处置;(7)中控、在线、台账、原始记录完整,符合规范。

2.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大力开展农村污染源减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为抓手,积极完成全县20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整治为切入点,加快实施养殖场沼气工程和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重点抓好洛南县天鹏养殖场等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减少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量,大力推进畜禽养殖业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3.加大工业企业和矿区污染治理力度。(1)加大国控重点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加强污染源排放管理,对重点污染源进行定期监测,及时掌握污染源排放状况,确保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实现稳定达标。(2)加快推进九龙公司矿山废水治理二期工程,力争年终完成任务。(3)计划加强采选、缫丝、水泥等重污染行业治理,新上一批治理项目,重点抓好鑫元公司、铜马公司重金属废水深度处理项目建设管理,促进年度重金属减排任务的完成。(4)在治理点源的同时,积极实施黄龙钼业小区整治等面源治理工作,有效改善区域环境。

(四)强化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1.实施 “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1)严格大气排放企业环评审批关口,抑制冶炼、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加快优化产业结构,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企业依法进行淘汰关停。切实推进东方冶炼厂废气减排项目。(2)开展城区大气环境整治活动,实施烟煤禁烧,取缔污染严重的锅炉,新城区禁止使用燃煤锅炉。严查工地扬尘污染和餐饮业炉灶污染,切实提升城区二级以上空气质量天数,有效防止雾霾天气的形成。

2.认真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县交警部门要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淘汰和“黄标”车辆限行措施,加大路检、路查力度,提高机动车尾气检测率,控制机动车辆氮氧化物排放,切实完成“黄标车”年度淘汰指标。

四、职责分工

(一)县环保局:加强监督检查、搞好综合协调指导,及时掌握各企业减排进度,定期通报全县减排工作进展情况。

(二)县发改局: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制定污染企业淘汰关停计划,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对已关闭企业予以公布;协调、督促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政策的执行工作。

(三)县经贸局:负责指导督促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有关制度,开展技术改造和污染减排,实现达标排放;负责督促落实工业领域产业结构调整措施。

(四)县住建局:完善城区污水管网建设,保持县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做好减排资料及建档工作。

(五)县交警大队:淘汰已达到报废年限的黄标车辆。

(六)县农业局:负责辖区内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业的减排工作,县畜牧中心与能源办协助县减排办健全减排档案资料。

(七)县水务局:搞好流域治理工作,建立城区自备水源井的取排水台账,协助住建部门做好城区供水、排水和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的平衡。

(八)县统计局:为污染减排核算提供数据支持,核实与污染减排核算相关的数据。

(九)县工商局:负责结构减排项目的营业执照注销或吊销工作。

(十)县电力局:负责对结构减排项目实施停电、断电等措施。

(十一)县财政局:对重点减排项目按照国家政策予以资金支持。

(十二)县监察局:对未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部门、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十三)各镇:负责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面源污染治理;对辖区内的减排项目进行协管,配合县减排办健全档案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建立健全污染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县监察、发改、环保、经贸、农业、住建、工商、电力、交警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县减排办要及时协调解决减排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督促减排项目实施到位。各重点减排企业单位要积极发挥污染减排实施主体的作用,自觉履行减排责任和义务,加快污染减排工程建设,正常运行减排设施,确保减排任务按要求完成。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结合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宣传,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环保意识。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治污先进经验、减排先进典型,曝光违法排污行为,引导企业积极主动治污减排,在全县上下营造人人关注环保、支持减排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执法,强化监管。以“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强化重点减排企业的监督管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提高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降低污染物产生强度、排放强度,从根本上促进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对已建成的县污水处理厂、九龙公司污水处理站一期工程等重点治污设施的日常运行进行严格监管,对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和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单位实施限期治理。

(四)严格考核,强化奖惩。严格落实污染减排环境管理问责制。对在环境管理和污染减排工作中成绩突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好的单位,年度综合考核时予以加分并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实、未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实施环保工作“一票否决”,取消当年各类评先评优评奖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洛南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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