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山门镇2013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10-12 10:42:07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和县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爱卫创卫和“十大环保工程”四项工作会议,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为推进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综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现代宜居城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为重点,以创建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示范户、文明卫生单位活动为载体,以为民办实事为宗旨,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品质、提升竞争实力为核心,以村容整治、垃圾处理、污染治理、城乡绿化为重点,以着力解决制约农村发展、群众反映强烈、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突破点,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农产品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位,不断改变村容村貌。

二、工作目标

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健康环境理念,着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基本实现“五个看不见”,即城乡公共区域可视范围看不见垃圾、主干道看不见车辆乱停乱放、街面看不见私搭乱建厂棚、市场和门店看不见商品出店摆放经营、看不见河里漂浮垃圾污物,路边、田边无垃圾,屋前屋后无垃圾。深入推进安全饮水、清洁能源、改水改厕、农村绿化、畜禽污染防治等工作。到2013年底,综合整治范围区内基本建立垃圾分类和减量处理长效机制,垃圾分类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区垃圾和污水基本实现集中处理;交通、市场、建筑工地管理有序;“五小”行业经营规范;绿化率提高10%以上;安全饮水问题得到根本解决;河流污染和畜禽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卫生厕农户达到总农户数的90%以上.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环保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三、工作范围

今年综合整治工作的范围为:城区范围的黄江社区、松坡社区、景福村、岩门村和农蔬村等五个村(社区)。

四、主要措施

在推进城乡环境卫生建设的进程中,必须抓好如下十项重点工作:

1、改建垃圾池(屋)。农村垃圾主要包括村民生产、生活垃圾、牲畜粪便、柴草秸秆、建筑工程垃圾,所含成分复杂、数量巨大、对于这些垃圾的处理是农村环境卫生建设的关键环节。参照先进地方的经验,建立“保洁、收集、转运、处置”的工作机制,实行“户分类袋装、组收集、村集运、镇处理”的处理模式。加大垃圾收集、运输装备设施投入,根据村庄人口、垃圾产生量等,配足配齐垃圾池、垃圾桶,能通车的院落修建垃圾池,不能通车的院落建立垃圾桶,配足垃圾收集、清运人员、保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创新管理方式,大力推行垃圾分类收集,按照可回收利用和不可回收利用两大类,对垃圾进行初步分类投放,将农作物废料、厨余垃圾作为有机肥回用于农田,其他废弃物、有害有毒垃圾由户分类袋装、组收集、村集运、乡镇转运、县处理,可回收垃圾实行资源再利用,有害有毒垃圾集中到县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逐步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必须建立一个有效的垃圾处理网络:一是户聚。各家各户要搞好室内外卫生,设置简易的垃圾桶,将每天的生活垃圾用塑料袋装好放在桶内;二是村收。再由村的垃圾收集专业队按规定时间收集,先集中放在村的垃圾池(桶),然后运送到乡镇垃圾场;三是镇中转。镇将有害有毒垃圾转运到县垃圾场集中处理。综合整治范围内所有的村要配备一名保洁员,负责本村的生活垃圾的收集和清运工作,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率和清运率要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要达90%。

2、平整道路、疏通污渠。村道由村保洁队伍负责清洁,各家各户的清洁实行包干制。排污渠连接千家万户,定期疏通,组与组可以建造一个排污储水池,接通村中纵横交错的渠道,通过科学化处理,变污水为无害化水。城区范围内建成三级沉淀、自然净化、生物处理的低成本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3、改造厕所。厕所的改造,要因地制宜,不能千篇一律。旧房屋的农户,能改造入户的则入户,推广水冲式卫生厕所;不能入户的要在村边适中位置统一建造若干个有上盖的标准的无害化公厕。坚决消灭露天厕所,加强农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沼气池建设等项目的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强乡镇政府和管理区机关所在地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卫生院及中小学、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等区域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

4、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处理好猪牛舍的排污物、避免污染水源、田园。提倡向养猪大户集中,建在远离居住地的村边,经有关部门指导、帮助建造沼气池和污水净化池,尽量减少废物排放量。狗和家禽也不能放养,尽量减少排泄物对村道的污染。

5、加大安全饮水建设。充分发挥自来水厂的重要作用。提高自来水普及率和生活饮用水质合格率。发展集中供水,采取不同的饮用水供水方式,打深水井,建水塔、水池,分级沉淀、消毒科学化管理,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保护区,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与环境监测制度。重点抓好山门镇、景福村自来水厂的建设。

6、实施村庄规划和居民点建设。每村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确定村庄规划和居民点,引导村民在规划范围内建房,做好规划点内土地调整使用。坚决制止零星散乱审批建房和违法建房行为。

7、加强镇容村貌管理。镇容村貌管理以治脏为主要内容,对镇、村基础设施建设查漏补缺,对垃圾及杂物乱堆乱放现象实施彻底清理,对镇、村道路硬化、街道绿化、路灯亮化、环境美化重点完善,实现镇、村基础设施齐全、环境整洁优美、生活秩序井然。重点抓好岩门村新农村建设的绿化、亮化工程。

8、加强“五小”行业管理。按照行业技术标准和规定,加强对“五小”(小餐饮店、小副食店、小食品加工作坊、小旅馆、小美容美发店等)门店的日常管理,严禁出店经营。确保全县“五小”门店卫生许可证发证率达95%以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

9、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所有建筑工地、店面装修、市政维护、居民建房等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围档作业,施工现场材料、设备必须放置整齐。村民新建或改建住宅,动工时间和完工时间必须向村委会报告,完工后,余物必须在半个月内自己负责清理,送到指定垃圾场。

10、加强交通秩序和车辆管理。开展交通安全整治,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通畅能力。城区范围内统一划定车辆停放标志标识,机动车辆有序停放在相应的标志标识内。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基础设施(2013年7月)

7月上旬召开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教育引导全镇村(居)民增强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自觉革除陋习,养成文明习惯,大力营造人人讲究卫生,人人爱护环境,爱我家园的良好氛围。

村里开好组长、党员、村民代表大会,写好宣传标语或横幅、宣传专栏。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机构,有专门的工作班子(一支公共卫生保洁队伍),“一把手“亲自抓,责任到人,配备一名保洁员,保证村里垃圾日产日清。

基础设施,各村根据村级规模大小,在村民聚居地方院落配足配齐垃圾池、垃圾桶(箱)。项目村(社区)在本月内实施,确保进度与质量两不误。

(二)专项整治(2013年8月--10月)

项目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卫生、交通、市场、治安等专项整治行动,将专项整治与经常性管理结合起来,推动综合整治工作持久开展。

(三)自查自验(2013年11月)

1.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及时改进,完善提高。

2.申请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初验。

(四)迎检验收(2013年12月)

1.再次对照标准,进行自测自评。

2.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3. 申请验收,总结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见附表一),各项目村(社区)要成立相应机构,确保综合整治任务,明确工作标准时间要求和保障措施,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确保落实。每个项目村安排一名班子成员联系、驻村干部包村(见附表二),各项目村(社区)“一把手”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查。

(二)分级投入,以奖代补。我镇根据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有关精神,每个县级重点整治村各安排1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另根据县年终考核情况实行以奖代补(最高可达2万元),年终综合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单位,以奖代补经费不予拨付;60-79分为基本合格单位,以奖代补经费按60%拨付;高于80分为合格单位,以奖代补经费100%拨付。镇里根据有关实际情况对启动资金和以奖代补资金实行统筹安排,启动资金(10000元)先行拨付一半,余下部分按进度拨付;以奖代补资金根据县里年终考核情况按标准统筹拨付。城乡环境卫生建设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较多的资金作保证,建议财政补一点,村集体经济挤一点,受益群众出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政策优惠省一点的“五个一点”资金筹措机制。

(三)建立机制,长效管理。村民是农村环境卫生建设的个体,人人有责。村民既是垃圾的产生者,也是垃圾污染环境的受害者,更是环境卫生整治的受益者。从根本上说,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的高低取决于人的素质的高低,所以必须把对村民的教育摆在首要位置,运用多种形式、多种途径抓好文明素质教育,村支(社区)两委要与每户家庭签订卫生保洁责任状,提出一些硬指标,促使家庭这个细胞做好保洁工作。村(社区)可以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村规民约,形成镇容村貌治理的长效机制。

七、考核办法

由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洞口县2013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分别对各项目村(社区)按月、年终实施考核,由村(社区)考核组并延伸到户。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且整改不积极的坚决予以重扣分。

八、奖惩办法

对五个重点整治项目村实行月检查、年终考核制度,参照县考核标准予以打分。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镇机关干部绩效文明考核和村级绩效文明考核范围,分别占考核总分的5%,激发干部带领群众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村缴纳工作责任保证金1000元,年终县、镇两级考核在80分以上的,押金退还,另奖1000元;年终县、镇考核分在60-79分的,只退还押金;县、镇两级考核在60分以下的,押金不予退还。(洞口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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