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2013年全州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8-8 10:05:57

一、总体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及州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恪守“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方针,坚持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紧紧围绕 2015年率先建成生态州的目标,深入实施“生态立州”发展战略和推进“七彩云南·西双版纳”保护行动,着力解决好橡胶加工行业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金属企业环境安全、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等四个方面的问题,确保生态创建工作扎实推进、省下达污染减排任务圆满完成、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全州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零发生。

二、重点工作

(一)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

1. 加快推进基础生态创建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确保落实生态创建保障资金,力争城镇建成区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取得新突破,确保完成好12个国家级生态乡镇的申报工作,争取实现80%以上的乡镇通过环保部国家级生态乡镇审核命名。其中,勐海县完成7个以上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勐腊县完成5个以上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景洪市完成嘎洒镇的国家级生态乡镇的申报,2013年6月30日前通过省级专家现场核查并上报环保部命名。同时,三县(市)、磨憨经济开发区年内完成省级生态县市的申报审核命名工作。

2. 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工作。一是完成勐海县勐海镇曼兴村、打洛镇勐景来村、尚勇镇曼歇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完成勐腊县勐捧镇勐捧、景坎、曼种、勐哈4个村委会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二是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实施,重点解决主要旅游公路沿线、重点旅游集镇、重点保护的名村名寨的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探索企业与乡镇、企业与村寨共建生态乡镇、生态村的示范模式,推动全州城乡环境质量的改善。

3. 加快推进景洪市创模工作。州发改委、州环保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州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支持指导好景洪市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完成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做好创模申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

4. 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围绕污染减排、生态创建、环境与健康、环境与社会安全稳定等重点问题,多形式、多方位、多层面开展环境保护知识、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倡导生态文明理念,调动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管理、企业环境行为等信息,维护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1. 全面完成省下达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强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三大措施,2013年全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3.2933 万吨、0.2330 万吨以内,比 2012 年分别减少3.18%、3.11%;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0.3619万吨、0.8532万吨以内,比2012年分别减少0.00%、0.00 %。

2. 继续推进全州橡胶加工行业污染治理工作。完成全州31家万吨以上橡胶加工行业污染治理,积极推进万吨以下橡胶加工行业污染治理工作。推进国控企业在线监控平台建设,按照环保部公布的我州国控企业名单,完成50%国控企业在线监控平台建设。

3. 实行机动车绿色标志管理与尾气检测工作。由环保和公安部门联合制定实施机动车绿色标志管理制度,并发布公告,通过对各类汽油、柴油机动车辆尾气污染物的检测,完成强制推行“绿色、黄色”环保标志分类管理。

(三)加强环境监管工作

1. 深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健全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一是严格项目的环境准入标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定位等规定的项目一律不批。二是强化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管。 对查实“未批先建”或“三同时”落实不到位的项目,坚持先处罚到位,再进入审批或验收程序。加强项目试生产核准和验收。禁止新的未批先建、未批先产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实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竣工验收公示制度,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许可、告知机制。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要更加注重项目审批的杠杆作用,推动项目结构优化;更加注重审批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更加注重用规划指导审批;更加注重服务重点项目。

2. 加强全州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推进出境河流水质自动站建设,抓好总量减排、污染源监督、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饮用水源水质等监测,为2014年开展PM2.5监测做好准备工作。

3. 积极探索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共用的现代化管理模式。今年起,努力用3年时间,建设环境管理信息平台,初步建成集信息采集、存储管理、业务应用、数据共享和信息服务于一体的环境信息资源综合网络体系,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

(四)加强环境风险防范

1. 深入开展整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健康等各类环保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今年在景洪市、勐腊县开展移动执法试点工作。

2. 加大全州尾矿库、涉重金属企业等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力度,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长效机制,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3. 加强对饮用水源、涉重金属企业、国控重点企业等重点污染源的现场监督检查,强化对农村畜禽养殖业的监督检查和污染防治,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4. 加大排污费稽征力度,依法核定征收排污费,完成省环保厅下达的2013年排污费征收任务。

(五)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安全屏障建设

1. 按照《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建设我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合作协议书》要求,加快落实项目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省项目资金支持,推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

2. 加快生物多样性保护跨境合作保护区、乡镇自然保护小区、生物廊道示范工程建设。一是完成《西双版纳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二是积极争取省环保厅的资金支持和技术指导,加快生物多样性保护跨境合作保护区域、乡镇自然保护小区建设步伐。三是启动西双版纳生物多样性廊道保护建设示范二期工程,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争取国家、国际有关组织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在一期和增资阶段的成果上,开展二期示范工程。加强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西双版纳人民政府)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