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发布时间:2013-7-25 9:21:30

2013年是“十二五”污染减排的全面推进年,根据我县的“十二五”减排任务和市环保局核定我县2012年的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确定了今年四项指标的年度减排目标。为确保实现年度目标,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立足点,以《规划》为依据,项目为依托,科学测算、合理分配,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明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确保实现“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环发〔2011〕148号);

(3)《关于通报“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函》(浙环函〔2011〕100号);

(4)《丽水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2011-2015)》;

(5)《丽水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

(6)《庆元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

(7)《庆元县“十二五”污染物减排实施方案》。

三、编制原则

(一)统筹衔接。要服从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节能减排重大战略、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要求,从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全过程系统控制角度,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进行总体设计。在计划目标制定过程中,要加强统筹协调、上下衔接、部门联动,做到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区域与流域相结合,行业与项目相结合。

(二)分类指导。基于分区域、分流域、分行业的技术、政策、标准等差异化要求,合理测算减排潜力,结合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资源能源消费需求,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治理现状、污染密集型行业比重、环境容量等因素,因地制宜地确定。

(三)分解落地。按照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工作要求,准确掌握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重点行业治理水平,科学测算总量控制基数、新增量,上下统筹衔接,将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地区、行业、项目,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切实推动污染减排工作。

(四)合理可行。总量控制目标确定和任务落实要兼顾需求和实际可能,在综合考虑新增量的基础上,按照技术可达可控、政策措施可行、经济可承受的思路,做好存量、新增量、减排潜力、削减任务之间的系统分析,合理把握工作节奏和步伐,做到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和投入、政策相匹配。

四、减排目标

根据庆元县2013年的减排潜力,确定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排放量在2012年基础上,要求分别削减2%、2%、2%和0.2%。

五、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推进工程减排

1.继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收集管网建设。按照“厂网并举,管网优先”原则,继续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统筹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切实提高收集率和达标率。加强污泥处置,努力实现污泥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2.重点推进污水处理厂出水提标工作,实施庆元县污水处理厂设施深度处理与升级改造。

3.研究出台机动车总量控制方案,控制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速度,加快构建快速便捷绿色的交通系统,积极发展和优化城市公共交通,鼓励发展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实施统一的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加快淘汰未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Ⅰ标准)的机动车,逐步淘汰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Ⅲ标准)的柴油机动车,加速淘汰低速载货车,促进老旧高排放机动车的提前报废。

(二)积极推进结构减排

1.着力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深入实施节能降耗十大工程,建立严格的耗能行业准入制度,抓好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改造和建筑节能。严格执行对高耗能、高污染工艺、设备及生产能力等限期淘汰制度,腾出环境容量。通过节能减排的倒逼机制,有选择地改造提升造纸、建材等传统行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移过渡依赖资源环境的加工制造环节。

2.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完善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和专家评价、公众评价“两评结合”的环境决策咨询机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制度,建立环评审批约谈和项目法人承诺制度,继续完善实施总量削减替代和区域、行业限批制度,制定环评审批技术指导政策。完善重污染行业环境准入标准体系,逐步提高造纸等行业的环境准入条件。

3.努力优化能源结构。推进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充分利用现有电源资源。努力提高清洁能源在我县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不断加大对非电行业的整治力度,鼓励节约用煤和使用优质煤,控制非电大气污染物增量。

(三)切实加强监管减排

1.加快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根据初始排污权核定和分配技术规范,核定排污单位的排污总量,按要求核发排污许可证。逐步建立排污许可管理与总量控制、减排考核、排污权交易、环评审批、排污收费、环境执法等相结合的点源管理新模式。

2.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飞行监测”等各类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一些通过不正当途径干扰环保执法的行为,坚决通报批评,严格限制其新建项目审批;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存在放松监管、污染反弹和环境质量下降的地区,进行重点督查。

六、重点减排项目

(一)化学需氧量(COD)

1.工程减排项目3个,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285吨。其中,造纸废水深度治理项目1个,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260吨,新建成且为新申报减排项目的污水处理站共2座,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25吨(详见表1);

2.结构减排项目2个,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31.9吨(详见表2)。

3.农业畜禽养殖减排项目4个,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8.64吨(详见表3)。

以上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合计9个,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335.54吨。

(二)氨氮(NH3-N)

1.工程减排项目3个,预计削减氨氮10.5吨。其中,造纸企业深度治理项目1个,预计削减氨氮2.5吨,近两年间建成且为新申报减排项目的污水处理站共2座,预计削减氨氮8吨(详见表1)。

2.结构减排项目2个,预计削减氨氮0.1吨(详见表2)。

3.农业畜禽养殖减排项目4个,预计削减氨氮2.58吨(详见表3)。

以上氨氮减排项目合计9个,预计削减氨氮13.18吨。

(三)二氧化硫(SO2)

1.工程减排项目数2个,合计二氧化硫削减量42吨。其中清洁能源替代减排项目2个,预计二氧化硫削减量42吨(详见表4)。

2.结构减排项目数2个,合计二氧化硫削减量23.76吨。其中,关停落后产能项目1个,预计削减二氧化硫10.5吨,农副食品加工项目1个,预计削减二氧化硫13.26吨,(详见表5)。

以上合计4个减排项目,初步预计二氧化硫削减量为65.76吨。

(四)氮氧化物(NOx)

1.工程减排项目数2个,合计削减氮氧化物7.5吨,其中清洁能源替代减排项目2个,合计削减氮氧化物7.5吨.

2.结构减排项目数2个,合计氮氧化物削减量4.11吨。其中,关停落后产能项目1个,预计削减氮氧化物1.82吨,农副食品加工项目1个,预计削减氮氧化物2.29吨,(详见表6)。

以上合计4个减排项目,初步预计氮氧化物削减量为11.61吨。

七、保障措施

(一)落实减排目标责任,严格评估考核

建立健全污染减排工作责任制与问责制。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县政府成立由县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继续强化污染减排考核制度,组织制定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及实施方案,逐项分解落实减排任务;将污染减排任务纳入生态县建设年度目标考核,严格实施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县环保、发改、经贸、财政、建设、水利、公安、农业、电力、交通、工商、科技、物价、宣传等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统计部门要及时向减排办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同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减排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自觉履行减排义务,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减排工作格局。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环境监管

加强环保法制建设,强化环境监管,进一步完善减排形势分析、减排预警和约谈制度,进一步加强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环保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准确的减排监测体系,严格监测规范和制度,确定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名单并向社会公布,依法强化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

(三)完善减排经济政策,激励企业减排

建立落后产能退出经济补偿机制,对退出的落后产能给予补偿补助基金。进一步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加大生态补偿制度实施与创新力度。完善排污收费制度,合理调整排污费以及污水处理费等环保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对部分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水污染治理重点区域实行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价格补贴政策。完善水资源价格政策,加快推行阶梯式水价、及时修订重点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对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建立重点污染企业环境行为数据库,加强环保、税收、银行系统信息交流,将节能减排和环境行为作为政策优惠、贷款发放的重要前提条件,实施相应的奖惩政策;推进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等金融政策。

(四)拓宽环保融资渠道,加大减排投入

把环境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并逐年增加,对污水处理、污水再生利用、污泥安全处置工程、脱硫脱硝工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减排工程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将减排绩效、处理负荷实现率、处理收费政策到位率作为省、市级财政支持的前提条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BOT等不同形式参与污染减排事业;对企业在治污项目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还贷条件等方面给予优惠,尽快制定和实行治污项目用地供应、用电价格、加速折旧等扶持政策。

(五)强化环保科技支撑,提高治污能力

加强污染治理技术的科研力度,着重解决如污水脱氮除磷和深度处理、中水回用、污泥处理、非电行业的二氧化硫治理、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控制技术以及相关的监测方法技术改进等突出问题;加快开发利用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大力搞好能源清洁利用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统计、总量减排测算方法;加强科技信息发布、中介技术咨询和推广,促进环保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强化人才科技支撑。

(六)深入减排宣传教育,引导全民参与

加强面向不同社会群体的污染减排宣传教育和培训,营造全社会污染减排氛围。将污染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每年制订减排宣传方案,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阶段性成效,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减排宣传。组织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社区等开展经常性的环保宣传,广泛开展减排科普宣传活动。表彰奖励一批减排先进单位和个人,组织媒体宣传减排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反面典型。推进信息公开法制化,完善和落实环境质量公报、污染物减排结果发布和企业环境行为公告等制度,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行公众参与程序化,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监督污染减排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的作用,不断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庆元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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