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2013年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6-20 9:35:04

抓好城乡河道清理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基础性工作,是建设“洁净越城”、“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为有效解决当前一些城乡河道中存在的垃圾淤积漂浮、水体发黑变臭等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根据全省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关于开展“洁净越城”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越委〔2013〕10号),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双清”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洁净越城”、“美丽乡村”,清水工程建设和“四边三化”行动的总体部署,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根本,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全面清理城乡河道,全面整治农村环境卫生突出问题,加快健全城乡河道保洁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进度安排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双清”行动,到2014年底,基本解决河道随意丢弃垃圾废弃物的问题,河道环境面貌明显改善,打造一批“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示范河道;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基本实现规范有序,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村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城乡居民环境卫生意识明显增强,城乡河道保洁和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基本实现有责任主体、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有相应设施,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进度安排

  ——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4—5月)。各镇街根据本方案要求,组织力量对辖区河道开展全面排查,全面清理河道废弃漂浮物、病死动物、河中障碍物和沿岸垃圾,做到河面清洁、河岸整洁;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全面开展“大扫除”,实现村村无成堆暴露垃圾,无污水坑、臭水沟,房前屋后整洁有序。

  ——整改落实阶段(2013年6月——2014年5月)。按照“水系流畅、岸绿景美、功能健全、人水和谐”的要求,结合清水工程、“洁净越城”建设,以解决河道垃圾及河水黑臭问题、恢复河道基本功能、改善河道水环境为重点,持续开展城乡河道综合整治和河道保洁长效管理。

  ——巩固提升阶段(2014年6月——2014年9月)。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洁净越城”、清水工程和“四边三化”行动部署,以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加快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考评总结阶段(2014年10月——12月)。将“双清”行动纳入“洁净越城”建设、新农村建设和清水工程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同步考核。

  三、集中整治阶段的主要任务

  集中整治阶段,各镇街要广泛动员基层干部群众,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6方面工作:

  (一)彻底清理并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按要求完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池建设,全面清理打捞河道及田间地头的病死动物,并严格按规定实行无害化处理。

  (二)全面清理打捞河面废弃漂浮物。主要是漂浮在河道的垃圾、水葫芦及杂草、枯枝烂叶等。

  (三)全面清理河岸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

  (四)全面清除河道障碍物。主要是严重影响行洪安全、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障碍物。对其中的违法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落实责任主体,对拒不清除的,纳入“控违拆违”对象,依法实施强制清除。

  (五)全面清理农村乱堆乱放垃圾。大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规范,全面清理处置农村沿路沿河、房前屋后成堆暴露的垃圾。

  (六)全面清理农村污水坑、臭水沟。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常识,开展河道疏浚、河沟池塘清淤工作,限期清理农村污水坑、臭水沟。在清理中,着力恢复和拓展水域功能、改善水环境,不得随意填埋河沟池塘等水域。

  在集中整治中,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妥善处理清理出的各类垃圾废弃物,避免二次污染。

  四、整改落实阶段的主要任务。全面摸清区域内“双清”工作现状和问题,深入分析根源及成因,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期限,结合“四边三化”、“清水工程”和“洁净越城”等行动,全面推动整改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八方面工作:

  (一)深入推进河道清污清淤。完成城南沁雨苑等市区河道清淤工程,完成村级河道清淤20万方。建设淤泥处理场地2处,积极破解污泥淤泥处置难题,有效解决出路问题。

  (二)完善排污管网建设。配合实施城市生活污水改造治理,完善城区主要市政道路排污管网。推广城南街道做法,配合开展“六小行业”污水治理。

  (三)开展砂场治理。对鉴湖3家砂场实施关停,对皋埠8家和府山1家砂场开展整治。

  (四)加大水产养殖治理力度。严格执行绍兴市区外荡水域养殖管理政策,落实禁养区禁养及养殖设施清理工作。

  (五)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五大基础项目。继续做好农村垃圾“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清运、统一处理”工作,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

  (六)加大畜禽养殖治理力度。完成绍兴市区禁养区养殖清理,加强限养区养殖治理,取缔限养区无任何治污设施的畜禽养殖场。已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7%以上。加快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设施,落实国家和省明确的财政补助政策,尽快形成“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七)加大农业面源治理力度。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7万亩(次),新增喷滴灌面积50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2%,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75%,化肥施用强度和农药用量比2010年减少3%。

  (八)扎实推进“四边三化”、“洁净越城”、“控违拆违”行动。按要求拆除占用土地和“四边”范围的违法建设。

  五、巩固提升阶段的主要任务

  巩固提升阶段,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深化“双清”行动,加快形成河道保洁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长效机制。

  (一)全面推进城乡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全面排查辖区内河道污染情况,深入分析污染成因,制订具体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落实整治措施和责任人。坚持一河一策、标本兼治,采取沿河截污纳管、清淤疏浚、生态驳坎、生态修复等措施,着力消除河道黑臭现象。深入开展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全面清理、整顿严重污染水体的水产养殖场所。加快全区范围内轧(洗)砂场治理和取缔步伐。开展清水河道建设,着力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整治,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恢复河道基本功能。

  (二)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四边三化”行动,重点清理村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改善村容村貌。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全面推行“户集、村收、镇运、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模式。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努力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效率。全面实施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度,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随意弃置病死动物和病死动物产品等违法行为。积极推广环境友好型农作制度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努力提高畜禽粪便、种植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深入开展“控违拆违”行动,着力解决违章乱搭乱建、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严格实行建筑垃圾“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做好建筑垃圾消纳和综合利用工作。

  (三)加快健全清理河道清洁乡村长效机制。按照“谁使用,谁负责”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大河道保洁、农村保洁管理和宣传力度,依法推进城乡河道整治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健全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建立农村河道网格化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加强河道日常保洁管理,严厉查处违法排污、向河道倾倒垃圾、在河岸乱搭乱建等行为,切实维护河道及两岸清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增强广大村民的自律意识,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健全保洁管护、监督管理等制度,积极探索专业化、市场化的农村保洁机制,提高农村保洁水平。坚持建管并举,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加快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设施,尽快形成“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健全应急联动机制,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各镇街要迅速行动起来,针对辖区范围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抓紧制订“双清”行动具体实施方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农村(社区)组织直接实施“双清”行动,要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分村、分河道落实责任制,把集中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指导镇街和村(社区)开展“双清”工作。区清水办要统筹协调,及时掌握并通报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区农水局负责牵头协调河道清理工作,负责农村河道清淤疏浚、清草等工作的监督检查,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畜禽养殖排泄物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畜禽养殖环节的动物防疫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区农办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区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区管河道及河岸保洁工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区环保分局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工业污染源执法监管和水环境监测。宣传、发改、公安、财政、住建、计卫、食药监、国土、工商等部门也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广泛发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环境卫生,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的浓厚氛围,使保护环境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镇街和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党团员和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家家户户从房前屋后做起,广泛参与“双清”行动。要建立基层干部和村(居)民代表、群众共同参与的河道保洁和环境卫生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治。积极发挥环保志愿者的作用,引导人们积极投身环境卫生整治。大力宣传城乡环境卫生的先进典型,曝光各类影响环境卫生的不良习俗和违法行为。

  (三)加强保障。各镇街和区财政要切实保障“双清”行动必需的资金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对城乡河道清理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要安排适当的资金用于河道保洁和村庄保洁,并组织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参与“双清”行动,建设“美丽乡村”。严格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政策,切实提高集中处理的覆盖率和到位率。

  (四)强化考核。5月中旬,区政府就集中整治阶段工作组织专项督查,督查情况通报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各镇街也要加强对“双清”行动的督促检查。“双清”行动考核由区清水办负责,考核细则另行制定,考核结果与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挂钩。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年终评出优胜镇街2个,优胜村(社区)10个,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越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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