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2013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4-28 9:31:26

201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实施环保“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重要的一年。2013 年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自治区环保工作会议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环境安全”为主题,以“五项承诺”为履职诺言,结合我城区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组织完成2013年青秀区环境目标责任制工作

制订2013年青秀区环境目标责任分解表,将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组织各部门与城区政府签定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组织召开环保委成员单位环保工作会议,检查督促各部门环保目标工作执行情况。

二、强化环评审批服务,促进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一)继续开辟环批审批“绿色通道”,加强环评服务,做好城区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的协调服务。

(二)严格把总量控制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把环境准入关,严格遵守环评审批中“四个不批、三个严格”的要求,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的审批。

(三)根据《广西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办法》要求建立《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制度》,并贯彻落实。

三、强化环境监督监察,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一)深化环境执法绩效评估、创新制度,提升环境执法工作效能

继续开展环境执法绩效评估工作,扎实推进执法效能建设,实现环境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智能化”。 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模式,初步形成网格化、类别化、诊断式、痕迹化的监管新模式,探索建立事前防范、事中查处、事后整改的执法监管体系,力求实现环境执法工作的“全面提升”。

(二)加强对辖区企业的日常监管

对辖区企业实施区域负责制,对辖区企业分配到个人实行全覆盖、档案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和形成定责、履责、问责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加强对自动监控设备的重点检查,规范企业运行状况。

(三)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重新修订青秀区环境应急预案, 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争取成立城区环境应急处置队伍。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对其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做好辖区邕江河段及内河的水质监控,每月召开一次环境安全形势分析会。

(四)开展农业污染整治工作,实施养殖业减排

协同城区水产畜牧部门开展规模化养殖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年内完成2家规模化养殖场的减排工作,协助企业争取环保专项资金支持。

(五)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持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强市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防止重金属污染事件的发生,对公众反映强烈、威胁公众健康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

(六)加强环境信访处理工作

树立环境信访工作“事前控制、事后处理”两手抓的工作思路,加强对新饮食业法规、技术规范的宣传,提高知晓度,减少无证经营及扰民现象。加强环境信访投诉的现场调处工作。完善、规范处理工作程序,及时办理各类信访事项。做好环境信访的台账、统计和分析工作。

(七)开展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工作

加强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的检查,制定日常巡检计划,对编制环评报告表的项目,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检查,做好记录,按时报送报表,严肃查处未批先建和擅自投入生产等违法行为。

(八)规范环境行政处罚工作

贯彻《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和《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等法律和规范,完善环境行政处罚程序,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环境违法案件的移送、交办、督办制度。

(九)规范排污申报收费工作

继续做好辖区内排污申报核定工作,做到排污申报全面、数据详实,并利用排污申报和环境统计信息,拓宽排污费征收范围,确保排污费依法足额征收。

(十)做好辐射安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化学品调查工作、加油站油库油气回收专项整治工作

四、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一)根据《南宁市青秀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方案》要求,逐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第二阶段(2013-2015)建设工作。

(二)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

(三)继续开展生态镇、生态村的创建工作,创建6个市级生态村,各镇开展乡镇级污水处理项目前期工作。实施刘圩镇、长塘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工作。

(四)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五)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开展种养结合循环经济项目。

五、进一步加强环境宣教和信息工作

(一)抓好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的环保法律和环保知识培训。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把环境保护教育列入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并实施。年内举办一期城区机关干部环境保护法制教育培训、一期项目业主环境保护法制教育培训、一期生态村项目建设培训考察、一期环境监察培训考察、一期环境许可执法培训考察、一期本级人员业务培训。

(二)组织开展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和环境保护宣传月活动。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为契机,积极开展环保科普进社区(小区)活动。

(三)深化绿色系列创建活动。组织推荐1-2个以上绿色环保系列创建单位。

(四)加大环境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营造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提高市民环保满意度。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组织人员参加各种专业培训,不断提高环保专业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提高执行力,为开创环保事业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人才保证。

(二)加强开展廉政勤政教育,严格执行环境监察“五项承诺”和环境监察人员“六项禁令”、“六不准”,推进环境监察政风行风建设。真抓实干,开拓进取,确保全年环保任务的完成。

附注:名词注解

四个不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一律不批;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项目,一律不批。

三个严格:严格限制审批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高耗资项目建设,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技术改造、投资拉动等名义恢复生产;严格按照总量控制要求,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区域、行业和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使“以新带老”、“上大压小”等污染减排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五项承诺:环保审批依法快捷,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环境监测公开透明,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环境执法严格公正,维护群众权益;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努力建设美丽广西;环保队伍阳光履职,坚决做到务实清廉。(青秀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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