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十二五”环境保护和整治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2013-4-1 9:57:48
根据党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一次会议精神、市委五届八次会议精神,按照《吉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的要求,结合四平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实际情况,编制此规划。本规划是《四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一核三带”总体战略的重要保障措施,旨在重点明确“十二五”期间四平市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奋斗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四平市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一)四平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完成情况
“十一五”以来,四平市的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坚决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强化环境监管职能,不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有效地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得到逐步加强,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维护。从总体上来看,《四平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项目进展比较顺利,各项控制指标基本达到规划目标要求。
1.主要成效
(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显著好转
几年来,市本级及辖区各县(市)不断加大集中供热工程建设步伐,全市新增集中供热面积9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总面积达到1700万平方米。取缔、淘汰分散取暖锅炉190余台,使四平市冬季采暖期煤烟型污染问题得到基本解决。监测结果表明:2009年市区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为0.074 mg/ Nm3,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为0.032 mg/Nm3,市区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优良天数达到354天。各县(市)政府所在地的空气质量也都达到国家三级标准。全市的空气环境质量得到了较大改善。
(2)主要河流、湖库水质明显改善
东、西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水质进一步好转,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继续保持稳定。所有国控出省境断面化学需氧量比上年大幅下降。条子河出省境林家断面化学需氧量年均值为73.2毫克/升,比2005年下降70.6%;招苏台河出省境六家子断面化学需氧量年均值为34.6毫克/升,比2005年下降71.1%;东辽河四双大桥断面化学需氧量年均值为25毫克/升,与2005年基本持平。这几个断面水质都达到了省“十一五”总量减排责任书规定的控制目标要求。
同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完成了二龙山、下三台、山门等4个地表水水源地和杜大城、河夹信子、公主岭、双辽、伊通、梨树6个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划的制定工作。开展了取缔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直接废水排污口等环保专项行动,各水源地水质继续保持稳定(除二龙山水库个别月份总氮略有超标外,其余指标均达到国家三类水体标准),确保全市人民饮用水安全。
(3)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
省政府与市政府签定的《“十一五”污染物总量削减责任书》要求四平市2010年底COD排放总量控制在28523吨,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6892吨,SO2排放总量控制在54300吨,其中电力行业SO2排放总量不超过34800吨。为确保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我们从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治污工程和加强监管等方面落实年度减排计划,督促重点减排企业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实施了43个减排项目。
根据2009年环境统计结果表明:全市废水排放量7687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967万吨,生活废水排放量6720万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6.6%。COD排放量为26806吨,其中工业废水中COD排放量3847吨,与2005年相比削减率达46%。共实施COD减排项目26个,实现COD减排15516吨,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期间COD减排任务,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2009年环境统计结果表明:全市SO2排放量67740吨,其中生活SO2硫排放量10415吨,工业SO2排放量57325吨。“十一五”期间,共实施SO2减排项目17个,SO2减排8503吨。
(4)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空前加快
各级政府积极加大资金投入,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对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稳步推进。“十一五”期间,投资4.8亿元,先后建成和完善了市区、公主岭、双辽、梨树、伊通5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并投资1.1亿元实施了公主岭、双辽2个再生水回用工程,使全市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0.5万吨,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6%, 2009年又开工建设了公主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目前,四平市所有县级以上城镇全部建了污水处理厂。也是全省唯一所辖县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的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工程的正常运行对改善辽河、松花江流域水环境质量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固体废弃物处置工程规划超额完成预期目标。公主岭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在多方努力下,争取到国家资金1000万元,完成了工程建设,于2008年12月通过省环保厅验收。开工建设了四平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达2.7亿元,预计2011年11月投入运营。四平市医疗废弃物处置项目由香港劳氏清大德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500万港币建设完成,并于2008年3月投入试运行,2008年9月通过省环保厅验收,实现了四平市医疗废弃物处理零的突破。
(5)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建设取得实效
“十一五”期间,生态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重点区域生态功能逐步增强,新农村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全面实施双辽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在国家和省里的大力支持下,依托本地优势,大力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实施了防沙治沙工程,采取人工种草、封育草原等措施,完成改造“三化”草原50万亩,使草原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完成盐碱地改造20万亩、节水灌溉34.5万亩和种植“绿优米”6万亩,金沟牌绿色优米已畅销省内外;双蒙边界林1200公顷,草原防护林670公顷,绿色通道1700公顷,林草间作900公顷,林药间作3000亩;全力打造生态农业。在双山镇百录村、那木乡跃进村等7个村,开展了以沼气为纽带 “四位一体”生态模式的生态示范村建设。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使双辽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双辽市也因此先后被评为全国生态林业建设先进县、全国“三北”工程先进县等光荣称号。
二龙山水库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按照省政府对二龙山水库污染治理工作的部署,四平市委托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二龙山水库生活水源保护区划》,编制完成《二龙山水库污染治理规划》;在各监测断面增加了水质监测项目和频次,对水库底泥进行全分析,严密监控水质变化;加大点源治理力度,对伊通县贵名丰酒业公司和三道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停产治理;为防止面源污染,市政府下发《关于在二龙山库区周边乡镇建立无公害绿色食品基地实施意见》,推行无公害和绿色食品生产,严控化肥、农药施用量,改善库区周边生态环境。同时,禁止在二龙山水库周边地区新、改、扩建污染严重企业,严防新污染源产生;根据《二龙山水库污染综合治理规划》要求,二龙山水库周边林业生态建设规划总任务为2555公顷,现已完成造林2945公顷,完成淹没线高程223.73米以下造林372公顷;市政府下发《关于二龙湖水库淹没地实行休耕还林禁牧工作的通告》,毁除被偷种的淹没地112公顷;开展围栏工程建设,目前完成132公里;完成库区清淤和水文基础设施改造的可研和设计报告;正是由于这几年四平市二龙山水库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推进,使二龙山水库污染物种类明显减少,污染物浓度大幅度降低,库区水质明显好转。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推进。按照国家“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的原则,不断强化农村环境治理与保护,把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四平市生态建设的重点工程,开展以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养殖粪便治理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了《四平市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09—2015年)》,全面开展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示范村建设工程。2008年争取农村环保专项资金530万元,启动了梨树县石岭镇小孤家子村、公主岭市秦家屯镇北大榆树村、铁东区山门镇大洼子村3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09年启动了梨树县小城子镇亲仁村、铁东区叶赫镇张家村、梨树县刘家馆子镇西五家村、双辽市玻璃山镇永安村4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创建了梨树县林海镇和公主岭市龙山镇2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创建了梨树县小城子镇亲仁村、伊通县河源镇保南村、公主岭市双龙镇兴林村3个省级生态示范村。2010年,四平市辽河流域的铁西区平西乡、辽河垦区双山鸭场、梨树县白山乡、公主岭市十屋镇、铁东区山门镇、双辽市茂林镇、王奔镇7个村庄又获得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695万。
(6)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得到稳步提高
在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上,以完善污染减排指标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快污染源自动监控、监察执法标准化、信息传输与统计、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通过实施“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国家发改委全国污染监督性监测能力建设”和“国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等各类自身能力项目,先后争取国家资金1220多万元用于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新增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及执法装备300余台(套),建设完成市环保监控中心,并与省中心联网运行,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控系统22套。实现了污染源远程监控,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能力明显提高。
(7)辐射环境安全监管能力有所加强
2009年,成立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机构,为正常现场监督监测和应对突发性辐射应急事故提供了有力的机构保障。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加强环境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涉源单位放射源的安全使用,涉源单位100%持证运行,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有效地遏制了辐射环境违法行为,与涉源单位签订辐射安全责任书,指导相关单位制定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强化责任单位的辐射安全意识。涉源单位组建应急处置队伍,进一步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认真落实零报告制度。通过全面落实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每一枚放射源的安全使用。
2.重点项目和投资完成情况
“十一五”规划共安排36个项目,投资4.9亿元,截止目前,实际完成项目19个,投资3.72亿元。
四平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完成情况统计表

类       别

项目数量(个)

投资(万元)

计划

完成

计划

完成

环保系统自身能力建设项目

10

4

2530

600

工业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项目

15

11

36923

29618

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项目

2

1

1068

68

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建设项目

6

1105

其它项目

3

3

7854

7854

(二)四平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环保系统自身能力建设项目实施缓慢
“十一五”规划共安排10个环保自身能力建设项目,截止2009年底,仅建设完成4个项目,其余6项目基本没有进展,主要原因是资金缺口严重,没有资金支持项目无法实施。
2.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
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需要政府多个部门的协作才能有效完成。由于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和调控手段,致使规划中的部分综合类项目无法落实,影响了部分目标和指标的实现。
3.规划的实施没有强有力的监督保障
规划的落实强调任务完成的实效性和指标达成的完整性,由于缺乏具有切实可行的操作性考量标准,没有规范性文件作为考核评审依据,规划的任务即使没有完成,也没有奖惩明确的最终措施。地方政府或者相关部门往往缺乏足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规划实施缺乏中期评估机制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由于经济发展速度和产业结构升级超过规划预期,有些指标和任务在一定阶段出现了不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情况。因此对个别指标和任务应进行科学的论证和调整,但由于中期评估机制不健全,导致规划在后期实施过程中与社会进步要求不能完全同步。
二、未来环境形势分析
(一)四平市“十二五”经济发展形势分析
“十二五”期间,随着市委、市政府“一核三带”富民优先战略的实施,四平市将处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处在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四平加快转变、加快赶超、加快隆起的关键时期。四平市将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会遇到新的更大的挑战。
1.四平市制定了“一核三带”富民优先战略,加快“南接北融”步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地融入长春经济圈、融入长吉图先导区,融入沈阳经济圈,继而融入环渤海经济圈,主动承接长春、沈阳等大城市为辐射和带动,取长补短、借位发展,实现四平与毗邻经济体分工合作,优势互补、一体化发展成为四平市振兴的必然选择。
2.国家出台了新一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政策。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被确定为国家级发展战略。可以依托更多有利于自身项目建设的政策支点,挖掘到很多新的项目和商机,资金来源会更加多元,经济总量将大幅度提升。长吉图的开发对四平有不可估量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四平市必将在区位发展上进行积极定位,主动靠拢和融入这个区域。将发展重心朝向长吉图,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倾斜。
3.国家加大了对农业和粮食主产区补助补贴的力度。国家对商品粮大县的补助接近翻番,并且对粮食主产区的粮食深加工企业给予支持。四平市是全国著名的产粮大市,又有一定的粮食深加工基础,在酒精、饲料、食品、畜禽养殖屠宰加工等行业必有大作为。
4.“十二五”期间,四平市生产力布局重点向“一核三带”区域倾斜。“一核”建设重点布局是:四平市将开发东南、向西北拓展,实现与梨树同城化。开发东南:打造城市城东生态新区,重点建设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和综合生活区。拓展西北:以四梨同城为目标,以红嘴经济开发区为起点,重点发展循环经济、换热器、汽车零部件产业,形成装备业制造中心。“三带”建设即长平经济带、四郑经济带、环长经济带,就是以县城和节点镇为突破,以产业聚集、就业聚集、教育聚集、住宅聚集等主要方式,引导农村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形成带状区域增长极。
预计四平市“十二五”GDP年均增长24%左右,到2015年,全市GDP总量达到2400亿元,比“十一五”末期翻1.5番,人均GDP达到7万元,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800亿元,年增长30%。
(二)四平市“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形势预测
目前,我市经济处于工业初期向中期过渡阶段,传统工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还占主导地位,工业污染防治仍将是“十二五”期间的重点任务。另外,作为农业大市,畜禽养殖污染、农药、化肥等有毒有害物的污染成为农村环境污染物的三大主要污染源。
“十二五”时期,我市实施 “一核三带”富民优先战略,给环保工作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也带来新的压力和挑战。
1.“一核三带” 富民优先战略给环保工作带来的机遇
首先,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出我国环境保护要实现历史性转变,其核心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系列方针政策将成为“十二五”环境保护全新的指导思想。
其次,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思路有利于环境保护工作。“十二五”期间,我市谋划“以生态市建设为重点,基本形成具有四平特色的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格局。形成以绿色环境、绿色优质资源、绿色产业、生态经济城镇网络为主要特征的生态市总体形象”。是推进环保工作全新突破的根本保障。
2.“一核三带” 富民优先战略给环保工作带来的挑战
大规模的开发活动可能对地区带来新的环境问题,如果不能有效地实行环境与发展相协调的综合决策机制,实现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一核三带”富民优先战略将可能对生态环境带来更大的压力。如交通网络建设,对铁路、高速公路、一般公路的投资超过建国后任何时期的投资,这些活动对地貌植被等生态环境带来很大的影响,同时,燃油污染和噪声污染也是不容忽视的。因此,十分脆弱的生态环境也面临着“一核三带” 富民优先战略发展成果带来的严峻挑战。
(1)环境保护压力增大
经济总量不断扩大、固定资产投资不断增加的经济发展形势将给环境保护工作带来巨大的压力。区域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技术落后、资源能源利用率低的问题将继续存在,重污染行业还将占有一定的比重。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特别是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集中供气和绿化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监管任务将更加繁重。
(2)污染防治任务繁重
 地表水水质仍不乐观。尽管全市地表水质控制在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局部区域水质状况有所改善,但是污染问题依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条子河、招苏太河等水质仍然处于V类或者劣V类水平。随着增产30亿斤商品粮、100万亩优质水稻、600万亩优质玉米、20万亩棚室蔬菜、30万亩马铃薯、100万亩花生等工程的实施,将加大面源污染控制难度,对地表水带来更大的污染压力。
大气污染继续呈现混合型和叠加型的特点,煤烟型污染仍是突出问题。城市机动车尾气污染日趋严重,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将成为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任务。
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压力下,生态环境的总体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人口、土地、环境资源和产业结构布局等因素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生态功能恢复缓慢,农村环境问题日益显现,农村饮用水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污染防治、土壤污染、局部地区水土流失严重、土地浪费、草原退化、森林生态功能减弱趋势明显、城市建设挤占绿地等问题依然严重。
(3)潜在环境风险大
“十二五”将是工业化中后期,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潜在环境风险增加,保障环境安全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全市环境风险防范体系不够健全,环境应急处置所需车辆、设备严重不足,县级环保监测、监察、信息系统建设、辐射监管等能力急待加强,因此,要大力提高应急装备水平,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能力,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三、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以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改善人居环境为宗旨,强化环境监管,强化责任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积极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环境安全,通过环境保护杠杆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历史性转变,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规划原则
突出以人为本、和谐发展、服务全局、环境优先,以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为重点,遵循统筹兼顾、创新驱动、绿色增长、共建共享“四个原则”。
(三)规划范围、年限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市辖区总面积14080平方公里,包括所辖的铁东区、铁西区、公主岭市、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双辽市和辽河农垦管理区。
2.规划年限
规划基准年:以2010年作为规划的基准年。目标年为2015年,规划时段为2011~2015年。
四、规划目标与主要控制指标
(一)规划目标
到2015年,流域内水污染防治取得显著成效,农村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主要污染物总量显著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好转。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为实现全市加快转变、加快赶超、加快隆起的宏伟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基本建成“天蓝、水清、整洁、宁静、宜居”的生态四平。
(二)规划指标
1.环境质量指标
(1)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2)地表水国省控断面达到省控制目标要求,出境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不低于80%。条子河林家断面达到五类水体标准,东辽河四双大桥断面达到三类水体标准,西辽河王奔桥断面达到三类水体标准,招苏太河六家子断面达到四类水体标准,伊通河星光断面达到三类水体标准。
(3)市区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50天以上,各县级政府所在地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00天以上。
(4)市区及各县级政府所在地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主要交通干线噪声平均控制在65分贝以下。
(5)环境辐射污染源周围的辐射水平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2.环境管理指标
(1)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在2010年的基础上削减10%。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在2010年的基础上削减5%。
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任务。
(2)工业废水、废气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90%。
(3)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
(4)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6)农村规模化养殖畜禽粪便处理率达70%。
3.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指标
(1)市级和县级环境监察、监测能力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2)建成辽河流域省界和出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网络。
(3)初步建成生态环境和辐射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4)污染负荷大于80%的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率大于90%。
(5)污染负荷大于80%的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率达100%。
(6)辐射工作单位安全许可证发放率达100%。
五、重点任务
(一)水环境保护
1.深化主要水污染物减排
继续推进主要水污染物减排,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控制。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优化产业结构,严格行业准入,提升产业技术水平,调整优化发展方式,减少污染物新增量。
继续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提高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清洁生产标准,降低污染物产生强度、排放强度。重点进行工业污染治理、城镇生活污染治理以及农业污染源治理,主要抓好造纸及纸制品、农副食品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饮料制造及医药制造等五个行业的污染防治工作。
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建设松花江和辽河各支流流域沿线重点节点镇污水处理厂,加强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完善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到2015年,建设完成四平市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升级改造和二期工程建设,使市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8万吨/日,完成公主岭开发区、郭家店等重点节点镇的污水处理厂,同时,四平市区、双辽、梨树、公主岭、伊通5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对城市污水的处理率要达到90%,出水标准要全部达到一级B标准,具备脱氮除磷功能,且全部实现在线监测,实现污水处理厂的实时、动态、全面的监督与管理。
加大再生水回用力度,重点加强市区和各县(市)污水再生利用水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大力推行中水回用工程。到2015年,市区中水回用工程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日,全市城镇中水回用规模达到40万吨/日,城镇中水回用比例达到30%。
强化管理减排,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状况进行全过程监控,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
2.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确保人民群众喝干净的水。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和饮用水水质定期公告制度,形成保障饮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管理基础框架。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土保护、水源涵养,严格执行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到2015年,完成对二龙山水库、下三台水库、山门水库、卡伦水库等水源地的清淤、设隔离防护设施、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
加强汇水区工业污染源有毒有害物质的管控,严格管理与控制一类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重点解决水源地受高氨氮、高有机物等特征污染物威胁问题。
着力解决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污染问题,围绕农村饮水工程完成水源区划,对农村饮水安全加强环境监管,杜绝在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存在任何涉水污染源。
3.流域水污染防治
继续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大松花江、辽河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全面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落实重点流域治理目标责任制和水质考核制度。重点治理辽河流域干流水环境污染,着力解决出境断面水质污染,强化对条子河、招苏台河、东辽河、伊通河等水污染防治。到2015年,辽河污染负荷大幅度下降且水质明显好转。
加强城市河段综合治理,建设完成出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形成国控、省控断面的自动监控网络。抓好主要湖泊水库的生态保护。到2015年,主要湖泊水库(二龙山水库、山门水库、下三台、卡伦水库)水质控制在Ⅲ类标准以内。
(二)大气环境保护
继续深入实施“蓝天”工程,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让百姓可以呼吸清新的空气,可以看见明亮洁净的蓝天。
1.气态污染物控制
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全面实施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继续加大各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大力推广集中供热,淘汰分散供暖小吨位锅炉。到2015年,市区再新增供热能力500万平方米,达到2200万平方米。加强燃煤电厂、钢铁烧结机、工业炉窑等重点污染源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超标排放企业必须实现达标排放。重点进行电力、冶金、建材、有色金属、石化、燃烧锅炉及交通运输业等行业清洁生产及减排工作。
四平热电有限公司和双辽发电有限公司未安装脱硫设施的燃煤机组必须安装脱硫设施,且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5%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通过加强管理提高减排能力。
加快燃煤工业锅炉企业结构升级,钢铁、化工、水泥等非电力行业突出脱硫设施建设与结构调整。2015年,对规模在35吨以上大吨位锅炉采取脱硫减排措施,未安装脱硫设施的燃煤机组必须安装脱硫设施。积极推广电、轻柴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生物质能等优质能源,各种优质能源并举,广开渠道,实现优质能源供应和消费多元化。切实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强化巩固餐饮业油烟污染控制。城市及城镇建成区内所有餐饮企业必须采取餐饮油烟污染控制措施,把绿色发展理念引入到餐饮业的经营管理。
“十二五”期间,新增氮氧化物总量控制指标。四平热电有限公司和双辽发电有限公司全面实施低氮燃烧技术,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必须配套烟气脱氮设施。冶金及建材行业推行低氮燃烧技术和烟气脱硝工程建设,开展工业锅炉低氮燃烧和水泥、钢铁等行业脱氮示范,规模大于2000吨熟料/日的新型干法水泥窑为低氮燃烧技术和烟尘脱硝工程改造重点,并逐步推广,综合脱硝效率应达到70%。加快公共交通工具电气化改造,推广应用LNG公交车、新能源汽车;在完善公交网络的同时,适当限制私家车数量;对超过使用年限车辆,严格予以淘汰。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管,禁止冒烟车辆上路行驶,确保排气超标车辆复检合格率达100%。
2.颗粒物污染控制
优化工业布局,加强工业烟尘、粉尘和城市扬尘的污染控制,加大水泥等重污染型行业污染治理力度,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保证达标排放。
加强对二次扬尘,如建筑、拆迁和市政等施工管理、道路和运输扬尘污染的控制,对施工工地实行围挡、道路硬化和覆盖,将“四堆”(煤堆、渣堆、料堆、灰堆)扬尘量削减到最低限度。
(三)声环境保护
深入贯彻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政府有关部门切实负起职能范围内噪声监管的责任,建立较为完善的环境噪声管理体系,重点加强社会生活和道路交通噪声的污染防治工作。在噪声敏感区域内,禁止建设环境噪声污染的金属加工、木材加工、车辆修理等小型企业。加强现有企业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对于布局不合理、扰民严重、难以治理的工业企业尽快实行关停或搬迁。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实行封闭式施工,使噪声污染在生产过程中得到控制,妥善解决噪声扰民问题,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加强噪声污染基础研究,适当调整城市声功能区划,建立多部门联防联控噪声污染防治机制。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多为粉煤灰、尾矿渣、炉渣等,应加强回收和利用。积极拓宽废物综合利用产品的市场,落实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对于暂时不能进行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做好污染防护预案工作,按照岗位要求做好环境监管。
2.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的污染防治
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建立和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危险废物及时进行集中处理处置。
加强对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的登记管理,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分类能力建设,建立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信息网络,掌握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的来源,从源头上减小产生量。
严格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申报登记和联单管理制度,按规定的手续送有资质的处理单位处理。
建立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应急处理预案,对事故性排放、丢弃、违法倾倒的危险废物及时妥善处理。
建立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跟踪检查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排放、转移行为,加强与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收运、处置单位的联系,保持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出路的畅通。
建立对废品收购单位废品收购情况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打击买卖危险废物违法行为。
3.医疗废物处置控制
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理设施运营过程的监督管理。四平市的医疗废物全部送至四平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焚烧处理。四平市内不设医疗废物转运站,直接由医疗废物收运专业公司上门收运后运送到四平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焚烧处理。禁止一般废品收购站收购医疗废物,禁止废塑料加工厂收购回收医疗废品。
“十二五”期间,筹建县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基本建成县乡级医疗废物收集体系,保证医疗废物全部实现安全处置。建立和完善二恶英类POPs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和提高二恶英的分析和监控能力。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执法监督体系,提高监管能力。
4.工业污泥处理控制
引入先进的废水治理技术,在源头上减小污泥产生量。重点研究市政污泥的综合利用,尽可能与花木种植业结合起来。如果市政污泥重金属含量超标而无法堆肥,必须按危险废物处理。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污泥利用处置的全过程追踪监督管理。对需外运处置的污泥实行统一收运至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5.生活垃圾
(1)加强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改革城市生活垃圾转运体制,保证垃圾无害化处理, “十二五”期间稳定运营日处理垃圾8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接纳四平市区及山门、石岭、叶赫等城镇区域的生活垃圾,大大提高“一核”中心城区的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在四平市铁东和铁西区分别建设日处理能力200吨的无害化粪肥处理厂,既可减轻条子河的污染,又能达到资源综合利用。
(2)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整治简易垃圾处理或堆放设施,按照“村收集、镇清运、县处理”的模式,建立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强化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和渗滤液排放的环境监管。到2015年,县级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全部建成。
(五)工业污染防治
1.加强环境监管
新建项目选址必须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容量要求,在“一核”区内特别是在城东乡、平西乡、山门镇等部分地区新建项目,要与建设宜居城市相适应,加快东南部休闲生活新城区迅速崛起。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提高环境绩效。对超标或超总量控制指标、或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以化工、电力、建材、造纸、啤酒、医药、机械、粮食深加工等8个行业,作为全市清洁生产重点推广行业,规划期内累积完成至少10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的发展,对电力行业、造纸业等高污染行业严格把关,加快发展轻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等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利用结构调整加强工业污染削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健全落后产能的淘汰机制,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排污强度大、环境污染重、经济效益差的造纸、钢铁、水泥等落后产能坚决予以淘汰。
积极推进十大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包括四平市区的行走机械园区、换热器、化工医药、光伏产业及现代服务业等10个特色产业园区,在公主岭市的农产品深加工园区、伊通满族自治县的汽车零部件园区、梨树县的畜产品加工特色园区、双辽市的玻璃特色产业园区。实施企业退城进区计划,鼓励优势企业向开发区和特色产业园区聚集,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企业内部技术改造与产业升级,加快节能减排技术产业示范和推广,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的能耗、物耗和废物排放强度。
2.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
积极推进规划环评,从源头上优化产业结构。“十二五”时期,我市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将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对化工、汽车、建材、造纸、农产品加工等重点产业以及未来经济发展的重点区域的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严格执行规划环评,从决策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防止由于生产力布局、资源配置不合理造成的环境问题,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加大对污染源监督检查力度
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和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制度,及时发现和治理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脱硫设施及减排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做好减排核查工作,实现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稳定达标。
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积极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工作。到2015年,全市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90%。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
建立高危行业严管长效机制,防范环境风险。逐步建立环境风险防范技术规范、政策、标准,对于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危险废物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业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实施全过程动态监控和风险控制。对运输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的交通工具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对存在环境风险的项目要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推动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工程措施,保证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程度。
结合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开展各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企业特征污染物监测报告制度,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应急防范能力。
(七)农村环境保护
全面加快生态镇、生态村建设进度,以“镇”为重点,逐渐向“村”铺开,全面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1.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动员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引导农民转变观念、移风易俗,不断增强农民维护环境卫生的责任感,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和农村生活方式的转变,有效控制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过程中污染物随意排放。
重点解决乡镇垃圾乱堆、污水四溢等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对“以奖促治”、“以奖代补”项目的监管,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收集、转运及治理。
加大生态示范乡(镇)、村创建工作力度,改善村庄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容村貌,实现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到2015年,完成50个以上乡镇完成生态乡(镇)创建工作,100个村完成生态村创建工作。
2.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防治畜禽养殖业带来的污染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农村环境卫生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的一项长期工作。


科学划定禁养、限养区域,改变人畜混居现象,改善农民生活环境。鼓励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散养户进行适度集中,对畜禽粪污实施统一收集和治理。
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治理力度,到2015年,力争全市80%以上的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配套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并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建立多元化种养相结合的循环经济模式。提倡农业生产与养殖业相结合,合理的安排生产结构和产品布局,促进物质在系统内部的循环利用和多次重复利用,以尽可能减少燃料、肥料、饲料和其他材料输入,使农副产品达到高产。大力推广“猪(禽、牛)一沼一果”等成功的生态模式,推广沼气工程,与农村改水改厕相结合,净化家庭生活环境,从而获得社会、生态、经济的综合性效果,提高农村生态文明程度。
3.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农业面源污染是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之一,对整个生态环境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尤其是对地表水和土壤的影响更为严重,严重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来自畜禽废物的排放和农用化学品(包括化肥、农药、农膜等)的使用,因此,要大力指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积极开展测土配方施肥, 推行秸秆还田,鼓励使用农家肥和新型有机肥。鼓励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作物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和生物防治。


(八)生态保护
“十二五”期间,坚决遏制生态破坏趋势,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的健康良性发展,逐步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对生态环境质量要求的需要。
以生态市建设为重点,基本形成具有四平特色的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格局。形成以绿色环境、绿色优质资源、绿色产业、生态经济城镇网络为主要特征的生态市总体形象。加强生态环境破坏地区的恢复性建设,优先实现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恢复,恢复土地资源、草地资源生态系统功能,保护湿地、主要河流源头区、水源地、防风固沙区等区域生态功能。依靠中央财政支持和地方财政投入,重点巩固和加强双辽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同时兼顾东部山区的植被恢复。
增加生态环境保护投资,保障生态建设和污染治理工程落实,克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急功近利倾向,注重发挥综合效益。
注重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建设。大力植树造林,积极整治矿产等资源开发引起的生态破坏,治理水土流失,整治河道,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减轻自然灾害。积极引导乡村小城镇环境建设,防止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进一步加强基层生态监管机构和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县、乡两级生态监管机构,加强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加大对生态监管机构能力建设的投入,建立起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素质高的生态监管队伍。
(九)辐射污染防治
1.放射源与放射装置管理控制
(1)进一步加强基础信息调查,建立放射源管理数据库,使存在放射源与放射装置的单位信息得到完全统计、管理。
(2)规范涉源设备、装置的管理,包括从申请—环评—安全许可证办理到转让或回收的全过程监管,尤其重要的是使每个涉源企业都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废源回收协议,使区内的放射源与放射装置在废弃后得到妥善处理。
(3)加强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按照《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实现市县级辐射监测队伍的基本能力建设要求。完善辐射环境监测网点建设,完善全市辐射环境质量在线监测系统和辐射环境实验室建设,建立和完善监督性监测数据库。到2015年,要建立市级辐射自动监测站,对重点放射源进行实时监控、数据采集、异常报警和信息传输,最终实现对重点放射源的日常远程监管。
(4)提高辐射应急响应水平,加强辐射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建立覆盖全市的辐射环境应急体系,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应急监测车辆以及应急移动实验室。定期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和演习,加强辐射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水平和应急监测、污染处理能力。
2.电磁辐射管理控制
(1)加强与电信、电力部门的沟通合作,掌握全区范围内的主要电磁辐射源的统计资料,并建立起电磁辐射数据库,方便管理。
(2)开展电磁辐射知识科普教育活动,提高市民对电磁辐射的认识。
(3)对涉及电磁辐射项目的建设严格把好审批关,对电磁辐射项目的建设要求其达到环保要求的基础上,做好公众参与,使建设项目附近的居民了解该项目的建设,消除附近居民的疑虑。
(4)加强监测、管理能力建设,尽快建立电磁辐射的监测能力,包括仪器装备购置与人员培训。
(5)对历史遗留下的一些存在环保措施不足的电磁辐射项目,要求其做好安全距离以及屏蔽措施等整改工作,使其达到环保要求。
(十)环保能力建设
环保能力建设是环境执法监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十二五”期间,我市的环境监管任务将异常繁重,必须在人员、装备、经费、监管、信息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提高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
1.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
把环保队伍素质提高作为基层环保工作的重点,组织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参加国家、省、市的有关专业培训。提高环保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通过选岗制,挖掘环保队伍自身潜能,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提升基层环保队伍素质。
注重监测管理体系整体水平的提高,使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的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加强环境监测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建成环境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建成比较完善的环境宣传教育网络,宣教设备和手段基本实现现代化。
2.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加强全市环境自动监控和人工监测能力的建设。初步建成辽河流域国、省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根据总量减排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需要,制定监测能力建设方案,重点加强人工监测监管车辆和仪器配置。提升监测站现场监督监测能力,加强市级站的环境质量、污染源监督监测能力。推进县(市)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强化各级环境监测站适应新形势下环境管理工作的需要。
3.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提高环保执法装备水平与业务水平。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为民执政水平,强化考核激励机制,提高驾驭复杂局面能力。积极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实施严格的绩效考核,将干部的考核、选拔与日常工作表现及工作成绩紧密结合。
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保障环境监察机构设备运行、维护、更新改造经费,全面提高环境监察、环境管理的能力,解决环境保护任务日益繁重与当前环境监管能力严重滞后的矛盾。
加快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健全环境监管体制,完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强化环境监管保障,增强环境监管的协调性、整体性。
4.环境信息化建设
环境信息化作为覆盖环保各领域的一项综合性工作,是环保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境管理决策的基本保障。要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环境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阵地作用、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支撑。推行电子政务,实现环境信息采集、传输和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提高环保服务网络化、办事便捷化程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更加高效、规范、廉洁的服务型机关。
5.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规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坚持环境安全工作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不断完善环境应急工作机制,提升环境应急队伍应急水平。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环境应急队伍。
完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环境应急机构,明确应急范围、应急分工及应急处置程序,推进环境应急体系的构建,确保在突发环境事件时,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防控措施、开展应急监测、报告事件信息。同时组织辖区重点企业制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形成相互响应的应急预案系统。 
不断加大环境应急投入,配备应急防护服等应急设备,组织人员参加应急工作培训,提高应急队伍专业化水平。
 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涉危企业及时开展环境隐患大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尤其对企业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的全面检查,督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分类实施环境应急演练,组织化工、水泥等高危行业、企业开展专项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指导企业完善环境应急机制,切实增强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防范重大污染事故,保障环境安全。
六、重点工程与投资
围绕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确定“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6大类40个重点工程:
(一)工业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工程
规划期间将实施11项工程(见附表1和附表2),总投资14397万元。
(二)区域水污染防治工程
规划期间将实施4项工程(见附表3),总投资77930万元。
(三)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规划期间将实施11项工程(见附表4),总投资115707万元。
(四)农村环境与生态建设工程
规划期间将实施3项工程(见附表6和附表7),总投资5100万元。
(五)环保自身能力与预警应急能力建设工程
规划期间将实施8项工程(见附表8),总投资6850万元。
(六)其它工程项目
规划期间将实施2项工程(见附表5和附表9),总投资9000万元。
规划项目包括纳入到松花江和辽河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吉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等环境保护规划的项目。
七、保障措施
(一)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深化环保政绩考核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是本辖区和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到对生态环保工作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和投入到位。把生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作为其中的主要内容,签订责任状,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并将其作为评先创优的基本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增加生态环境保护绩效在干部考核体系中的比重,建立政府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监督与责任追究制。
明确部门职责,完善部门联动配合机制。“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需要政府的多个部门通力协作才能完成,环保部门要协调好其它各部门的关系,确保环境保护规划的顺利落实。
实行规划中期、末期评估制度。根据规划中期评估结果,对规划目标、任务进行梳理调整,对规划项目进行滚动调整。规划项目分两期建设(2011-2013年为一期,2014-2015年为二期),四平市环保局负责建立“十二五”环保规划重点项目库,对规划项目实施滚动管理,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二)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切实做好经费保障
(1)不断增加政府对环境保护的投入。通过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等方式对重点减排企业给予资金支持。政府把环境保护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并逐步增加,每年在预算中安排相当数量的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将生态市建设资金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保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投入资金,重点投入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质量监控、生态示范村镇建设、农业生态示范区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河道水环境治理等生态建设项目,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
(2)建立和完善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投向生态建设事业。把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法规约束与政策激励有机结合,以政府投入带动社会投入,制定有利于筹集生态市建设资金的相关政策,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多元化的环保投融资机制,鼓励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不同形式积极参与生态市建设,充分调动全社会和各行各业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
(3)建立市场经济激励机制,积极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的市场化进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制中的作用。坚持“谁污染谁付费”原则,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收费制度,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用于奖励、补助生态建设工作中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三)推进环境科技进步,加快环保产业发展
大力促进科研队伍与机构建设,加大对环境科学研究的支持。利用四平市科研基金、环保专项资金及有关专项经费支持环境科学技术研究。紧密结合四平市实际情况,针对重大问题设置一批课题重点研究突破。针对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等以及环境保护应急系统、持久性污染物监测与控制、生态保护等热点环境问题设置专项课题,予以重点研究突破。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发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品和工艺,对高消耗、重污染、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实行强制性淘汰。鼓励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在生产全过程中充分利用资源,使废物最小化、资源化、无害化,对清洁生产企业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支持。
(四)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环境管理
落实环境评价制度,各级政府对可能影响环境的重大决策必须进行环境论证,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和审查工作,全面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完善环境准入制度,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污染严重且环境质量长期得不到改善的地区,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健全环境审批制度,对未按规定经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不得审批立项,国土资源部门不得批准用地,银行不予贷款。工商部门不予注册。凡是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必须依法责令停止建设,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强化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执法监督体系,明确执法责任和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综合运用排污许可、排污收费、强制淘汰、限期治理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手段,实现总量减排目标。
(五)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加大对环境违法企业的打击力度和环境处罚的执行力度,清理整顿违法企业,重点解决执法成本高、守法成本高和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促进社会公平。
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以及地方性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污染的严重单位要实行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治理和停产整治。坚决关闭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和恶意排污的企业(生产线)。加强与司法部门的配合,建立环境犯罪案件移送制度,通过司法手段保障环境执法的权威和有效性,综合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有效解决个别企业闲置治污设施的问题。
(六)提高全社会环境意识,积极推动公众参与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强大影响力,把环保公益宣传作为重要任务,向广大公众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和政策法规,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营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舆论氛围。长期不懈地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城市意识、现代文明意识,促进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使环保理念深入人心,深人生活,保护环境成为每个市民的自觉行动。
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完善环境信息公开渠道,推进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公布能耗指标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标。发布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重点流域水质、城市空气质量预报、环保重点工程进展、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信息,扩大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公开曝光一些典型违法案件,形成强大的环境执法声势。
加强环境政务信息公开,在环保规划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时,通过听证会和社会公示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众对重要环境决策的参与权。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作用,拓宽和畅通公众举报投诉渠道,完善公众投诉反馈、处理机制,提高处理效率。
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广泛开展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倡导绿色消费,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着力培育青少年的环境意识。(四平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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