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社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3-3-28 9:25:27

一、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环保部门关于污染减排、蓝天碧水工程、环保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决定“十二五”期间在全县实施环境保护五年规划,着力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以确保环保目标的实现。为使各项目标能真正取得实效,特制定榆社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富民强县和谐榆社为总目标,通过调整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行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提升我县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实现排污总量削减和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和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尽快使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得到解决,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

(二)编制原则

1、正确处理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三者之间的关系,实现协调发展、互惠共赢;在发展中体现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

2、从主要运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

3、建立健全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体制和机制,逐步形成节约型增长方式和消费方式,真正做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4、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三)规划范围及时段

根据我县当前环境现状,选择环境突出问题,需要尽快改善和保护的区域作为实施“十二五”规划的范围。

一是县城区规划范围。

二是主要交通干线,太长高速公路沿线、太长线、太邢线、县乡主要公路。

三是主要河流和饮用水源地。主要河流:浊漳河沿岸、云竹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南河底地下水源地。

四是重点工业园区。包括榆社化工工业园区、榆社医药工业园区。

五是旅游景区。云竹湖旅游开发区。

二、目前环境形势

“十一五”以来,县委、县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富民强县和谐榆社总目标,不断强化各级、各部门的环保意识,把治理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作为经济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在经济快速增长过程中缓解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控制污染影响和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重点企业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污染治理工程建设进度加快;二是组织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蓝天、碧水、绿地、宁静、形象”五大工程,使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三是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基本遏制了一些企业任意污染和新建项目违规建设的势头;四是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群众的环境意识不断提高,参与监督环境的热情日益高涨。

虽然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但面临的环境形势不容乐观,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尚未解决,新的环境问题又在不断产生。一是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导致全县二氧化硫、烟尘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二是城市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致使城区环境污染严重;三是环保部门的监管能力建设薄弱,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严重不足。环境污染直接影响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尽快改变这种局面,是全县人民的强烈愿望,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富民强县和谐榆社的迫切要求。

三、目标和指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规划实施范围内环境污染的状况得到明显好转,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县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改善,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国家标准,确保饮用水安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趋于完善,城市生态建设和绿化水平明显提高,争创园林城市、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积极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工业园区内实施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框架初步形成。主要交通干线建成绿色环保走廊。主要河流地表水满足农灌用水要求。

(二)具体指标

1、环境质量指标

(1)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2011年达到300天以上,2012年达到310天以上,2013年达到315天以上,2014年达到315天以上,2015年达到320天以上。

(2)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

2、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标

(1)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污水回用率(含工业、景观及农灌用水)达到50%以上。

(2)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3)城市集中供热率达到90%以上。

(4)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45%以上。

3、污染控制指标

(1)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到2015年,全县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2%,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2%。

(2)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70%以上。

(3)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大于60%,其余得到安全处置。

4、生态保护指标

(1)县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

(2)到2015年创建2—3个国家或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创建10个生态文明村。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以新型工业化为方向,深化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大幅度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当前,工业污染排放是造成我县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必须将解决工业污染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大力削减工业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做到不欠新帐,多还旧帐。

1、实施环境容量总量控制。

实施环境容量总量控制是改善环境质量的一项重要手段,是减少环境污染的“总闸门”。一是2011年启动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经济区划分结果的工作。在制定生态经济功能区划的基础上,以保护环境为前提,根据我县自然生态状况、资源条件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合理产业布局规划,科学划分生态经济功能区,确定区域功能定位,制定与之相适宜的产业布局规划。对现有产业不合理的布局进行调整,新建项目必须遵循生态经济区划,实现环境支撑能力和产业的发展平衡。二是按照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即适宜人类居住最低要求),依据大气环境容量核定结果,科学测定环境容量即许可排污量,将其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建立污染物现存量与新增量、削减量统一调配的环境容量总量控制台帐,将许可排污总量分解到各个排污单位,使排污许可证制度予以落实,要求企业做到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超总量排污。三是科学合理利用环境承载能力,在实施重点开发、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同步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四是严把新建项目入口关,严格环境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做到增产不增污,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严把新建项目环保审批关。

严把建设项目入口关,坚决不上污染严重且治理技术、设备不到位的工业项目。新上产业项目必须遵循生态经济区划的区域功能定位,必须坚决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新增排污量必须控制在批准指标内。建设单位必须在开工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凡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建设项目,不得审批或者核准立项。要加强对新建项目初审、试生产、竣工验收3个阶段的审批工作,从源头上控制新的污染源。做好项目受理、审批和日常监管工作,为后期常态管理打好基础。重大建设项目需由上级环保部门办理的,实行专人跟踪负责,确保环保手续办快办好。

3、分类处置现有工业污染源。

2015年底前,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完成辖区内现有工业污染源分类清理整顿任务。主要措施:一是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落后生产能力。二是对其它超标、超量排污的企业,按《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三是加强对污染源全过程监控。四是做好重点污染企业源在线监测系统监控工作。

4、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

认真贯彻《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在全县开展创建清洁生产示范企业活动,通过树立典型、推广先进经验,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意识,大力推进工业企业的清洁生产。一是以榆化公司为中心,抓好榆化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建设,推进全县循环经济发展。二是以广生公司、天生公司为主体,发展中草药—阿胶—成药—印刷包装、明胶—胶囊—成药罐装—pvc包装产业链条,逐步形成医药产业新格局,力争建成全市独具特色的医药工业园。

5、保证污染减排指标的实现。

一是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的监管,确保稳定正常运行,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污水处理率要达到污水产生量的80%以上,出水水质达标率要达100%,中水回用率达到50%。二是确保华能榆社电厂、榆化公司、广生集团公司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推进工业企业废水“零排放”。在华能电厂、榆化公司等高耗水、高排放企业实施中水回用与深度处理。

(二)加强县城环境保护,改善市容市貌。

城市环境质量,既是一个地方现代文明程度的标志,又是一个城市管理水平的展现,更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今后几年,我县要从以下几方面努力,抓出成效。

1、保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进一步完善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保证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提高中水回用率。

2、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到2011年启动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运行。在未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之前,环保部门要加强监管,减轻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对环境的危害,确保环保安全。

3、继续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1)整治燃煤污染源,创建无燃煤区。开展城区烟控区建设工作,加强城区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的监测、监控工作。在烟尘控制区内禁烧散煤,推广使用油、气、电等清洁能源或洁净型煤,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城区内现使用原煤的餐饮业燃煤炉灶到2015年底前全部改用气、油、电等清洁能源,彻底消除油烟废气严重扰民现象。

(2)整治扬尘污染源。控制城区扬尘和尾气污染。严格执行《关于控制扬尘污染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推行“绿色清洁施工”等控制扬尘的有效措施。储煤场必须建设喷淋、挡风抑尘设施;建筑工地必须采用“绿色围挡”隔离措施,并辅之以喷水固尘;主要街道推行机械化清扫、湿水作业;严格控制交通运输扬尘污染,垃圾运输必须全部密封运输。

(3)推进城市生态建设。按照“建设山水生态型园林城市”要求,大力实施城市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工程,特别要把绿化作为城市的名片,提高绿化率。本着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合理布局城市绿化,加强生态建设。建设文峰公园、笔架山公园等公园绿地,以及道路绿化、社区居住区绿化、庭院绿化等,形成点、线、面结合,乔、灌、草互补的绿化系统,基本形成城在林中,人在绿中的景观。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积极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和畜禽养殖示范点。强化养殖业污染防治,大力发展沼气、吊炕等节能环保项目,减少农村燃煤污染。

(三)加大浊漳河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

认真落实《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一要结合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实施工业废水达标升级工程,重点是榆化公司实现工业污水零排放;二是积极推行中水回用和污水资源化等工作,重点是搞好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工作。

(四)建设环保走廊,提升我县对外形象。

巩固公路清洁通道建设成果。在县境内高速公路沿线两侧、省道和公路两侧因地制宜建设绿化带,构建绿草如茵、生机盎然的绿色长廊。现有污染企业实现达标排放。清理沿线乱倒垃圾、固体废弃物,拆除影响景观的设施。高速公路服务区、公路收费站要按照“绿色社区”标准建设,实现绿化达标和污染治理达标。

(五)加强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饮水安全。

按照《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整治规划》制定保护办法,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质改善,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垃圾污染治理。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饮用水质量的月报工作,定期在县电视台公布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在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各类向水体排放污水或设置污水排放口的项目。对现有影响饮用水环境安全的污染源,按照生态功能保护要求,在水源保护区建立人工湿地,栽种树木水草等植物,以净化和提高水质。制定完善饮用水源地水质异常及污染事故应急方案,建立预警、分析和应急处理制度,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六)强化生态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全面落实国务院《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进一步推进生态县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的建设。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抓好畜禽养殖的面源污染防治;大力发展户用沼气,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等清洁能源,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到2015年创建省级生态示范县,创建2—3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创建10个乡村风情浓郁、生态环境良好、生产生活便利的生态文明示范村。

(七)加大环境监察工作力度。

环境监察工作要以服务发展为主线,积极研究环境监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锅炉冒黑烟的监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开展餐饮业油烟气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各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运行、维护保养以及台帐记录情况,重点整治存在信访投诉和突出矛盾的餐饮单位;开展餐饮业无油烟项目普查,对违反审批要求的餐饮单位严肃查处;开展环境安全专项监察,对区域内各类危险化学品、医疗废弃物等污染物产生单位进行重点监察,确保污染物按要求保管存储、运输处置,杜绝因管理不到位而产生的环境隐患。

(八)把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向深入。以“绿色榆社”为重点,深入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要印制发放有针对性的宣传资料,充分利用《新榆社》、榆社有线台、企业环保网站、学校网站等媒体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活动,把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到社区、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使环保理念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全社会环保责任意识。积极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积极在企业开展“环境保护等级”创建活动。

五、环境保护年度实施计划

(一)、工业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1、华能电厂脱硫设施稳定运行。

2、华能电厂除尘设施开展“电改袋”或“电加袋”改造和脱硝试点工作。

3、榆化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清洁生产。。

4、榆化股份有限公司污水深度治理,努力做到污水零排放。

5、广生医药包装有限公司废水深度治理。

6、天生制药有限公司废水深度治理。

7、广生胶囊有限公司废水深度治理。

8、华能电厂实施清洁生产。

9、榆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锅炉稳定达到排放标准,同时积极开展除尘、脱硫设施改造工作。

10、天生制药有限公司、广生胶囊有限公司、天生制药有限公司积极开展燃煤锅炉的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

(二)、饮用水安全防治工程计划

1、        开展饮用水水质月报工作。

2、        对县城自备水井开展监控。

3、        开展出境水断面监测工作。

(三)、县城环境保护工程计划

1、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

2、生活垃圾处理厂投入运行。

3、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达到50%。

(四)、自身建设计划

1、榆社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到二级站。

2、榆社县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到三级站。

3、完成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办公楼建设。

4、完成突发污染事故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五)、环境管理指标

1、环评执行率100%,“三同时”执行率100%。

2、污染事件信访上访率为0。

(六)、生态建设指标

1、开展云竹湖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开展云竹湖湿地保护工作。

3、按照《榆社县农村环境整治规划》项目安排进度,分类实施各项任务。完成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

六、保障措施

根据“十二五”规划所确定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按照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为保证各项目标顺利实施,提出以下对策:

1、监督管理机制,要形成县委、政府直接领导,人大监督,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环保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机制。

2、污染防治继续坚持从点源治理向面源治理转变,从末端治理向源头和全过程控制转变,从单纯治理向调整产业结构和合理布局转变。

3、严格控制新污染源,加强新、改、扩建项目管理,切实做到增产不增污,增产要减污,提高环保准入门槛。

4、推进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严禁企业无证排污,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打击力度,大力推进环保生态创建工程。

5、增加环保投入,每年用于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的资金不低于财政收入总额的0.2%。

6、加强环保系统执法、监测、统计能力和标准化建设。2012年底前,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要达到国家三级站标准;进一步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建立环境生态质量指标监测信息网络;有关企业要制定应急预案,切实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监控能力和对违法排污行为的快速反应能力。

7、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特别要加强部门协调,形成联合执法的合力。通过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进一步促进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与恢复。

8、充分利用媒体和各种手段,大力宣传实施“环境保护规划”的重大意义,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加强人大政协监督力度,进一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积极配合、人大政协监督、新闻媒体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的社会氛围。(晋中市农廉办、农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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