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3-2-27 9:29:45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一)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十一五”期间,滑县通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落后产能淘汰以及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和污水处理厂建设等工作,有效完成了主要污染物COD、SO2总量削减6396.03吨和1836.28吨,分别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了46.2%和21.3%,顺利完成了省、市给滑县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二)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十一五”期间,滑县积极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和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实现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59.4%,地表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金堤河出境水质由劣Ⅴ类转为Ⅴ类,省控出境考核断面水质COD由2006年的260mg/L降为2010年的50mg/L,达标率由2006年的83.3%上升到2010年的98%。饮用水源取水水质稳定达标,地下水水质逐渐改善,区域总体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三)大气环境污染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十一五”期间,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并通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及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现大气环境污染物有效减排。连续开展农业秸秆禁烧工作,减少了大气污染物排放,大气降水和大气降尘稳定达标,大气环境污染治理取得初步成效。2010年全年SO2、NO2、PM10达标率分别为84.0%、99.4%和61.7%,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68天,优良率为52%,大气环境质量有待提高。

(四)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得到完善,固废得到妥善处置

“十一五”期间,滑县开展全县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工作,并逐渐规范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管理工作。积极协调解决配套资金缺口,投入资金3282万元,建设完成了日处理规模210吨的生活垃圾处理场,实现了全县生活垃圾22%的收集处理率。通过建设项目环保竣工“三同时”制度,确保全县工业固废处理处置措施的落实到位,组织完成了夏秋两季约143.5万吨/年秸秆禁烧工作,有效控制了农业面源造成的大气污染。

(五)声环境质量总体尚好,略有超标现象

“十一五”期间,连续五年大力开展高、中考噪声控制工作;县内设置了声环境常规监测点2个,“十一五”期间噪声常规数据昼间达标,居民区夜间和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监测值略有超标,区域噪声污染控制仍需加强。

(六)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取得明显进展

2010年滑县林木覆盖率达到21.6%,“十一五”期间,滑县共创建省级环境优美小城镇2个,省级生态村8个,市级生态村11个,完成标准化畜禽养殖污染限期治理10家,上报筛选农村“以奖促治”申请资金项目108个。建设户用沼气池85000个,沼气普及率达到28.3%,建有大型沼气工程1个,中型沼气池3个。土壤质量普查逐步开展,配合国家第二次土壤质量普查,开展全县土壤质量取样和监测工作。

(七)辐射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进

“十一五”期间,滑县制定了《滑县核与辐射事故及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响应预案》。对全县设源单位进行调查登记,核发了41家涉源及射线工作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建立用源单位档案。对滑县人民医院医用I类废弃放射源安全送贮,消除了重大辐射安全隐患。

(八)重金属污染防治成绩显著

“十一五”期间,滑县清查了境内涉及重金属企业污染源现状,查清滑县境内涉重企业5家,其中2家已经停产,另外3家已经结合省重金属污染防治意见整改到位;“十一五”期间滑县政府积极申请上级财政资金,妥善开展解决滑县四间房乡原九间房化工厂遗留铬渣安全处理处置工作。

(九)环境监管能力初步形成

“十一五”期间,滑县积极开展环境监察、监测、监控、应急机构、宣传教育、固废监管、核与辐射监测监察能力的建设,截止2010年,滑县现有环境监察人员20人,环境监测人员13人,环境宣传教育人员2人、核与辐射监测监察人员3人,办公用房面积总计475m2,环境执法车辆3台,各类监测办公设备54台(套),建成1套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和黄庄河孔村桥、柳青河黄塔桥2个省控地表水责任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完成了蓝宇啤酒、污水处理厂的重点污染源废水流量计、视频监控、自动监控基站系统安装。

“十一五”期间,滑县政府进行全县事故危险源清查,制定了《滑县核与辐射事故及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响应预案》和《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滑县危险品和废弃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滑县突发污染事件应急监测预案》,建立了《滑县应急处理技术支持电子信息系统》,配备了常规环境监测设备和应急防毒设施,具备一定的应急监测能力。

“十一五”期间滑县环保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在保障全县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同时,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降低,环境质量得到了初步改善,但仍存在部分不足,主要表现在地表水污染、大气粉尘污染等局部问题突出,地表水水质不能满足水体功能区划要求,大气环境质量有待进一步改善,产业布局未形成规模化成片发展,农业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措施配套完善比例较低,环境监察、监测、监控能力仍然不能满足新的环保监管形势要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不健全,基础设施薄弱。

二、“十二五”面临形势及存在的环保压力

(一)面临的形势

作为省直管县试点之一,经济发展自主权提升:2011年6月,河南省正式开展省直管县行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滑县成为河南省首批十个省直管试点县之一。按照国家财政部《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和省政府法制办《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设立直管县可以避免市级对县级的财政截留,使中央和省下放给县乡的各种权益及时到位,有利于县域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将会使中央和省级政府更好地根据县(市)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县域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更好地扶助农村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因此作为省直管县试点之一,“十二五”期间滑县经济自主权利将大大增强,进而激发了其自我发展经济的动力,改善了其经济投资环境,可以很大程度上推动滑县县域经济的发展。

工业化快速发展需求和环境承载能力有限矛盾加剧:滑县作为以农业为主的传统城乡结合县,农业生产比重较大,工业发展薄弱,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人民生活水平不高,政府及人民致富需求强烈,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现象,相对应的环境保护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省直管县试点身份的转变和滑县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以及“十二五”期间全省乃至全国工业化步伐的进一步提高,工业发展将成为滑县经济的发展的主要驱动力,短时间大规模的工业发展必将对区域环境产生较大环境压力,产生新的环境问题。而滑县作为河南省内陆农业大县,矿产资源、水资源匮乏,环境容量有限,工业化快速发展需求和环境承载能力有限矛盾加剧。

工业化和滑县城市功能定位矛盾突出:根据《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滑县功能定位为全国重要的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县、豫北商贸物流中心、豫北生态宜居城市。滑县城市功能定位决定了其工业化发展方向和产业类别,而滑县作为内陆农业大县,经济基础、资源禀赋和地域条件优势均不明显,工业化发展招商引资处于被动劣势,滑县短时间内强烈的经济发展需求必将造成滑县工业发展的被动性,而工业化生产工业企业类别的多样性和污染物排放势必对滑县打造全国重要的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县、豫北商贸物流中心、豫北生态宜居城市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存在环保压力

资源匮乏,环境容量有限:滑县作为内陆县城,资源匮乏,水环境和大气环境容量有限,粗放型经济发展对资源环境压力依然较大。滑县境内无源头水,地表水体均为过境河流,上游来水水质较差,“十一五”期间滑县各地表水体水质虽能满足责任控制目标要求,但绝大部分仍为劣Ⅴ类,不能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区域水环境容量已不能满足水环境污染物排放需求。大气环境质量存在粉尘超标现象,2010年全县大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仅为168天,仅为全年天数的52%。“十二五”期间随着滑县行政级别的改变,财政自主权加大,经济发展将得到快速的发展,各类污染产生量均将有所增加,COD、氨氮、SO2、NOx分别新增量13411.66t/a、684.29t/a、3722.95t/a、4241.35t/a,现有问题尚未解决,新的问题即将产生的矛盾进一步加剧了区域资源环境压力。

资金技术有限,环境监管能力薄弱:滑县环保局共有专职人员80人,办公用房面积475m2,现有环境执法车辆3台。环保局下设办公室、人财股、污控股、总量办、计划股、开发股、审办股、生态股、信访办、法制宣教股、监测站、监察大队、辐射站等13个部门开展滑县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由于财政紧张,人员编制少,各科室人员及办公场地和设施不到位,人员日常监管工作繁重,存在监管不到位,无法做到基础信息及时统计和更新。办公装备落后、经费保障不足、缺乏完善的污染防控体系,农村和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尚未有效形成,管理能力亟待提高。“十二五”期间,随着滑县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日常环境监督和管理工作日益繁重,将进一步加剧现有监管人员及办公设备压力。

工业发展和重点打造全国重要的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县、豫北商贸物流中心、豫北生态宜居城市的功能定位需要逐步协调:“十二五”期间是转变滑县工业发展途径,大力提高滑县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关键时期,滑县政府也意识到滑县自身条件决定了滑县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难度,因此在“十二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了“依托滑县农业发展优势,积极开展农副产品加工,着力打造全国重要的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县、豫北商贸物流中心、豫北生态宜居城市”。此定位决定了滑县在“十二五”期间中工业发展方向及城市未来前景。但由于短时间内经济发展需求强烈,必将产生工业项目与滑县城市功能定位发展不协调的现象,短时间的工业化发展与城市的功能定位存在冲突。严格项目准入,优化产业布局,将是“十二五”期间滑县经济发展重点关注内容。

基础设施能力不足,亟待扩容改造:滑县现有环保基础设施包括滑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等。目前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处置生活垃圾能力210t/d,全县生活垃圾填埋处置率22%;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3万m3/d,全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仅为59.4%。“十二五”期间随着滑县社会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全县生活垃圾产生量达到983t/d,城镇生活污水产生量将达到6.2万m3/d,其中县城生活污水产生量为5.1万m3/d。各类污染物产生量的增加将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的压力,因此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处置能力将成为滑县环境污染防治的问题的主要任务之一。

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污染防治水平有待提高:滑县作为传统农业大县,农业经济发达,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较大比重,“十二五”期间滑县拟发展成为全国重要的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和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县,滑县农业生产水平将进一步提高,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将为滑县农业发展的主导方向,农业污染防治水平有待提高。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3.《“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

4.《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5.《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6.《河南省辖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

7.《河南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

8.《河南省省直管县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9.《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10.《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

11.《安阳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

12.《安阳市民经济和社会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3.《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4.《滑县环境保护局“十一五”工作总结报告》;

15.《滑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具有区域性影响力中等城市,打造全国重要的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县、豫北商贸物流中心、豫北生态宜居城市”为总体目标,以解决突出水环境、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积极改善环境质量,控制污染物总量排放,开展农村污染源整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基础设施运行和重点工程落实,严格项目环境准入和区域产业布局,努力探索走出一条不以牺牲群众健康、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为代价的经济环境协调科学的可持续发展新道路,为建设宜居城市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随着省直管后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保服务对象和范围迅速扩大,为更好的服务全县企业发展,强化建设项目的环评管理与延伸服务势在必行。要通过严格的环保准入制度和咨询服务的关口前移,避免企业走弯路,提高办事效率,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服务理念,要在原有环科所服务内容基础上,继续深化完善环评服务环节和服务内容,确保真正能够成为依法对企业新建项目环评提供前期、中期、后期全程服务的环评服务单位,更好的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源头预防,在工业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容量;坚持全防全控,在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各个环节融入环境保护;坚持高效治理,不断提高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加快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消除环境安全重大隐患。

政府主导,共同推进。积极落实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做到目标、任务、投入、政策互相匹配。鼓励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促进企业履行环境责任,加强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形成政府、社会、企业相互合作、共同行动的环境保护格局。

环保经济,协调发展。坚持环境与经济相协调,严格控制工业项目环保准入,现有粗放型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环境容量优化经济布局,以环境管理优化产业结构,以环境成本优化增长方式,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保障可持续发展。

重点突出,全面防治。集中精力开展重点地区污染防治,统筹城市与乡村环境保护,城乡环保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避免城乡环境保护建设“二元分化”。

四、规划目标与指标

(一)目标

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有效开展,到2015年末,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区得到有效保护,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环境管理能力得到系统提升,农村和城市环境保护统筹推进,区域产业布局逐步优化,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为全面建设宜居城市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二)指标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积极与《河南省“十二五”环保规划》和《省直管县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进行对接,结合滑县环境现状及“十二五”环境压力和环保工作重点,确定滑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控制指标及目标值。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具体目标指标见专栏。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

“十二五”期间,落实重点工程建设,保障COD、氨氮削减比例分别为18.1%、14.4%,其中工业和生活削减比例27.4%、15.6%;SO2、NOX不含电力行业和机动车行业削减比例12.78%、14.09%。主要污染物COD、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3055.53t/a、1199.98t/a,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控制在5411.58t/a、707.47t/a;SO2、NOX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7435.27t/a、3905.31t/a,其中不含电力和机动车排放量控制在5935.06t/a、663.66t/a。

——全县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继续改善县域环境质量状况,保障出境断面水环境质量持续提高,饮用水非地质性污染物浓度稳定达标,大气环境质量二级(含二级)以上天数有所提高,新农村建设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好转。

——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基本保障。

加快现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和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力度,完成提标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建设,保障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80%以上,中水回用率达到20%以上;保障现有垃圾填埋场稳定运行;加快垃圾填埋场扩容改造场地选址及开工建设,保障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85%以上。

——环境监管能力得到系统提升。

开展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成滑县环境监察、监测、监控、应急机构、宣传教育、固废监管、核与辐射监测监察机构国家县(市)级标准化建设,完善设备、办公用房等设施配备及人员配置。并建立健全完善县、乡、村环保机构建设,即县有环保局、乡有环保所、村有环保员。在现有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各级环保监管职能,理顺工作机制,明确监管责任,做到各负其责。

【注】:主要污染物指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

五、“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任务

(一)水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1.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建设,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完成县城集中式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依法取缔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活动和排污口。在县城和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周围建设隔离防护设施,所有水源保护区均设置警示标志。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非点源综合整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警。到2015年末,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常规指标达标率为98%。

2.提升基础设施治污能力,深挖工程减排潜力

“十二五”期间,新建处理能力3万t/d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和处理能力160t/d白道口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确保滑县县城污水处理能力达到6万t/d,以满足滑县县城生活污水和产业集聚区工业废水的处理需求。

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确保滑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新建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COD50mg/L、氨氮5mg/L)要求,保障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削减,降低金堤河水环境污染负荷。

积极推广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2.5万t/d中水回用工程,减少废水排放量,确保中水回用率达到20%以上。

3.强力推进水环境整治,实现重点河流水质改善

进一步推进金堤河、黄庄河和柳青河的生态治理和周边环境美化等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生态水系周边排污口实施集中整治,积极开展河道生态清淤,加大河道疏浚整治力度,修复水体功能,提高自净能力。研究制定《滑县金堤河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金堤河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对河流水质按功能区划目标值实行分段控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年终环保目标考核。

4.加快工业结构调整,降低工业污染物排放

“十一五”期间,滑县工业源COD排放以造纸及纸制品行业为主,工业源氨氮排放以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行业为主,其中造纸及纸制品行业工业COD排放量贡献比例为79.37%,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行业工业氨氮排放量贡献比例为57.5%。“十二五”期间,滑县应加快工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造纸及纸制品和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等行业的总体规模,对该类行业实施总量控制,行业内新建项目排污指标必须在行业内部替代解决,实行“减量置换”或“等量置换”的原则,淘汰滑县海通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滑县华凯卫生纸厂、滑县紫阳光环纺织有限公司(滑县开世棉纺有限公司)和河南中科辉煌化工有限公司现有落后生产线。

“十二五”期间,滑县应以滑县产业集聚区为重点,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服装加工、光伏产业、电子新能源和机械加工等低水污染物排放行业,提高低水污染物行业增加值在全县工业增加值所占比例,降低工业源水污染物排放量。

5.加大清洁生产力度,提高行业清洁生产水平

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的政策和措施,严格执行国家清洁生产技术要求,把清洁生产审核作为环保审批、验收、核算污染物减排量的重要因素,对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行业分类管理名录》,分行业强制定期进行清洁生产审核。

加强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的环境管理,严格产业集聚区项目准入条件,限制高排水项目的入驻,区内企业配套建设高标准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废水排放达到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实施全过程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力推进造纸及纸制品和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提升造纸及纸制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等涉水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加大科技投入,加快工业节水技术改造,推广工业节水新工艺,利用高新技术提高循环水利用能力,兴建一批循环用水、串联用水和回用水工程。

(二)滑县大气污染防治主要任务

1.加大结构减排及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推进大气污染物减排

根据国家及河南省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要求,在以滑县诚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滑县海通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滑县华凯卫生纸厂、河南中科辉煌化工有限公司以及滑县小铺乡小型建材厂等企业为重点的基础上,继续淘汰县内钢铁、造纸、建材等行业落后产能,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发展,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光伏产业等县内配套有基础设施的产业。“十二五”期间电力行业新建燃煤机组必须配套烟气除尘、脱硫、脱硝设施,非电力行业新建项目必须按照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和最严格的环保要求进行控制,采用先进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控制技术;进一步加大非电力行业燃煤锅炉的二氧化硫减排力度,强化脱硫设施的建设、升级改造与运行管理,提高脱硫效率,大型燃煤锅炉根据技术发展情况因地制宜、因煤制宜、因炉制宜地开展烟气脱硝设施建设。对污染源集中分布区域县城区域、白道口镇和小铺乡进行重点控制。

规划全部重点工程落实到位后,“十二五”期间可以实现滑县“十二五”SO2减排总量3092.94t、NOx减排总量452.43t。

2.加强烟粉尘排放控制,降低扬尘污染

加快对县内小锅炉的取缔,对县内非电行业燃煤锅炉现有除尘设施进行改造或安装高效除尘设施,确保烟粉尘稳定达标排放,加快集中供热建设,加大清洁能源和洁净燃料的推广使用,严格企业环保管理。

强化交通扬尘及施工扬尘管理,加强扬尘路段清扫保洁工作,提高城区道路清洁度。制定建筑施工防扬尘规定,所有施工工地必须采取扬尘污染治理措施,施工单位需向有关部门提交施工扬尘治理措施清单,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施工单位不予开工,依法根据《河南省建筑扬尘排污量抽样测算办法》对拆迁施工工地、建筑施工工地、散流物料堆放及装卸场所扬尘进行核算及排污收费。

对县区建成区进行绿化和养护工作应当采取及时覆盖和清运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进行县城内道路绿化带和行道树的改造和补植补栽,完成生态林项目建设工作。

3.实施机动车氮氧化物控制

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县内机动车应定期接受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动车环境保护检测机构的排气污染检测;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对检测合格的机动车,按照国家规定发放机动车环境保护检测标志,未取得环境保护检测标志的,公安、交通等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合格标志以及营运车辆审检手续,禁止上路。按照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逐步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尾气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运营汽油车和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Ⅲ标准的运营柴油车(即黄标车)。“十二五”期间,按照河南省的有关要求,全面提升车用燃油品质,鼓励使用新型清洁燃料,逐步推广供应符合国Ⅳ标准的车用燃油,加强车用燃料监督管理,全面实施国家第Ⅳ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进一步严格二手车转入条件,控制机动车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4.提高农村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继续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改善农村能源利用结构。对重点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环境空气开展调查监测,摸清农村环境质量状况,推进农村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5.优化产业布局,重视产业集聚区域污染防治

集聚优势资源,加大滑县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优化县域产业布局,避免工业发展遍地开花,进一步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步伐,引导工业企业逐步向产业集聚区转移,结合滑县产业优势,培育一批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重点企业,基本形成滑县地区特异化发展的产业格局。

按照国家及省相关产业准入条件要求,严格环境准入,控制产能过剩及生产工艺、设备落后企业进入;严格清洁生产审核,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两高一资”、“双超双有”、“产能过剩”等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将实施清洁生产作为环保验收、环保专项资金申请、污染减排的重要条件,推动产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及循环经济体系建设;加强环境管理,提高产业集聚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能力,严格按照依法批准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序开发和布局,制定集聚区工业企业监管办法、制度并完善集聚区大气环境应急体系建设,提高集聚区集中供热供气率,加强锅炉烟气监督管理。

(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主要任务

1.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能力,开展垃圾填埋场扩容改造

目前滑县生活垃圾处理处置量210t/a,收集处理处置率22%,且未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制度,造成垃圾填埋场设计规模不能满足实际垃圾处理处置需求。“十二五”期间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将会进一步增加,造成生活垃圾产生量和全县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能力较弱的矛盾更加突出,因此“十二五”期间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制度,并对全县环卫设施及生活垃圾收集系统进行统一规划布局,提高全县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建工程,扩建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350t/d,该项目完成后可以实现滑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85%以上。

2.高效利用财政资金,继续加大遗留问题解决力度

滑县共有遗留铬渣46813t,原堆存在滑县四间房乡九间房村,由于资金限制,“十一五”期间仅对铬渣进行了处理处置,但铬渣堆存场地含铬污染物尚未得到有效处理处置,“十二五”期间随着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的不断加大,对历史含铬污染物安全处理处置就显得更为迫切。2010年滑县已经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1800万元,并通过地方政府资金支持,筹措资金总量3006万元,开展铬渣无害化处理,“十二五”期间滑县政府应结合滑县实际特点及国家及河南省重金属污染防治要求,积极开展铬渣堆存场地含铬污染物的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

3.规范固体废物管理程序,全面提升固体废物管理水平

“十二五”期间,滑县应提升固体废物管理机构监管能力,并做好日常管理和建立基础数据信息库,配合环境应急部门加强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强化危险废物从产生、收集、运输直到无害化处理处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建立危险废物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危险废物重点污染源产生、处置情况报告制度,建立危险废物长效管理机制,实行申报登记动态化管理制度。开展电子废物、医疗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收集处理工作,加大电子废物再生利用宣传,鼓励电子废物回收利用并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重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措施,结合河南省医疗废物管理要求,加快滑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进行全县医疗废物统一收集处理处置,确保全县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加快全县污泥集中处理处置中心建设,实现全县污泥集中处理处置率达到80%以上。

(四)滑县声环境保护重点任务

根据滑县总体发展规划,对环境敏感区进行声常规监测点位加密布设,全面掌握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逐步开展全县产业结构和功能区布局优化,减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扰民现象,巩固噪声污染防治成果,控制城区建筑施工噪声的排放,加强城区敏感区域声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设工作以及交通要道两侧环境敏感点隔声屏障建设。

逐步进行城市功能区布局优化,不同功能组团设置隔离带,减少噪声扰民,穿越居民区道路实施机动车禁鸣区管理要求及相关政策法规,减少对城市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控制施工建筑噪声污染,加大文明施工监管力度。

(五)农村及生态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1.推进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和城乡统筹,以“以奖促治”政策和“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为主要手段,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逐步转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发展生态农业和农业循环经济,提高林木覆盖率,继续保持全县生态环境总体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的良好态势。

积极编制省级生态乡镇规划,优化城镇布局,完善公共设施配套建设,改善环境状况,消除镇郊及村庄环境“脏、乱、差”现象,控制秸秆焚烧和“白色污染”,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015年底,全县新创建2个以上省级生态乡镇。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建制村为基本治理单元实施村庄规划布局优化,2013年底完成环境突出问题村综合整治任务,改善村庄地表水和空气质量,提高村庄绿化覆盖。2015年底,全县创建10个以上省级生态村。

2.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十二五”期间,县城周边小铺乡、枣村乡临近县城的农村生活污水要纳入县城污水收集管网;规划创建的2个省级生态乡镇和10个省级生态村的农村生活污水要通过管网将污水收集到人工湿地、氧化塘、氧化沟、生物膜法处理系统进行集中处理;居住比较分散、经济条件较差村庄的生活污水,可采取单户、联户通过化粪池、厌氧池、沼气净化池等处理模式对污水进行就地分散处理,新增户用沼气池12000个。

3.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处置

各乡镇和农村生活垃圾通过乡镇垃圾中转站和村庄垃圾中转场等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然后统一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填埋,各乡镇垃圾中转站和村庄垃圾中转场建立完善中转运输运营机制和卫生保洁制度。另外,加强对塑料袋、农膜、农药瓶、废电池、废日光灯管等有害垃圾的管理,鼓励各乡镇进行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

4.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控制

鼓励规模化、集中式养殖业发展,建设以王庄、半坡店、牛屯、瓦岗、焦虎等乡镇为核心的现代畜牧业优势集聚区;新建、扩建、改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100%,全面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污申报制度。到2015年,80%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雨污分离污水收集系统,采用干清粪的方法收集粪便,尿液进入沼气池发酵处理,沼液经生化处理或多级氧化塘处理,粪便和沼渣通过堆肥发酵制取颗粒有机肥或有机复混肥,畜禽粪便资源化率达到95%以上。把畜禽养殖业与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结合起来,遵循“以地定畜、种养结合”的原则,形成生态养殖一沼气一有机肥料种植的循环经济模式,在养殖小区中配套进行沼气建设,新增300m3以上的大型沼气工程5处,50m3以上300m3以下的沼气池60处。

5.降低种植业生产污染强度

加强政策引导,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节水灌溉技术,控制单位面积农田化肥施用强度控制在550kg/hm2以下,指导、鼓励农民使用有机肥、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精准施肥和缓释、控释化肥等技术,新增高效农业面积20万亩。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推进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降低农业污染物排放,保障土壤环境质量。到2015年末,主要农产品中无公害、绿色及有机产品种植面积比重达到5%。

6.促进城乡林业生态一体化建设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以生物多样性丰富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主要资源开发区为重点,理顺管理体制,加强生态保护。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全民护林,维护林业生态安全,“十二五”期间,规划发展经济林1.5万亩,木材战略储备库造林2~2.5万亩;防沙治沙规划1.1万亩;农田防护林扩建工程2万亩,到2015年,林木覆盖率保持在24%。

7.逐步开展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以基本农田、农业生态示范区等基地为监管重点,逐步开展农用土壤环境监测、评估与安全性划分工作。加强影响土壤环境的重点污染源监管,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强化对农药、化肥及其废弃包装物,以及农膜使用的环境管理。积极引导和推动生态农业、有机农业,规范有机食品发展,组织开展有机食品生产示范县建设,预防和控制农业生产活动对土壤环境的污染。建立污染场地土壤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遗留铬渣造成的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治理工作。

2012~2014年,完成采制土壤样数量817个(工矿企业周边采样72个,农区采样745个),其中2012年完成工矿企业周边采样72个,农区采样200个。

(六)辐射污染防治主要任务

1.开展辐射知识科普宣传,规范辐射污染防治管理

制定完善的辐射环保知识宣传计划,辐射站定期进行辐射知识讲座和宣传活动;加强辐射污染环境保护知识普及,加大辐射环境污染管理培训力度,对全县环保系统工作人员和相关企业人员实行上岗培训,健全和完善与滑县辐射技术发展相适应的辐射安全监管组织体系,强化监管机构,充实监管队伍。对重点辐射源建立自动监控系统,并保障辐射及放射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有效运行;建立全县辐射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做到信息及时更新和统计,理顺上级审批新增辐射污染源管理程序,督促新建辐射污染源及时进行地方管理登记,所有涉及辐射设备使用的单位,均应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便于环保管理部门全面有效进行监督管理。

2.继续开展辐射污染源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十二五”期间,继续按照国家及河南省对辐射污染源管理要求开展工作,对境内新增辐射污染源进行申报登记,并对满足环保要求,新增辐射源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对报废辐射污染源进行跟踪管理,消除辐射安全隐患。对县域辐射污染源进行定期监察管理,有效保证县域辐射环境质量。

(七)重金属污染防治主要任务

继续加强全县现有涉重金属企业监督管理,确保重金属使用及含重金属废物得到有效处置;严格控制新建涉重企业生产工艺及重金属排放总量,建立全县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监控企业数据库,并动态更新;保障境内现有九间房化工厂含铬污染物妥善处理处置,确保全县重金属环境安全。

(八)强化环境执法,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1.强化环境执法,加快环境监察机构的标准化建设

理顺环境监管体制,强化环境监管保障,强化环境执法力度,到2012年末,基本形成完备的环境监察、监控、监测、宣教、应急、固废管理和辐射监测与监察能力。

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中部地区二级建设标准要求,“十二五”期间,滑县监察大队人员编制应按工作需求设置,满足日常监察工作要求,且人员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监察车辆保证满足工作需求,现场取证设备、通讯工具、办公设备、信息化设备和应急装备满足工作需要,并完善环境监察工作制度、环境监察工作程序、档案管理工作等基础工作。要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环保、公安要联合执法,组成环境警察执法队伍,建立环保、公安联合执法的长效联动工作机制,统一行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抗法行为。

2.提升环境监测能力

参照国家《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二级站标准建设滑县环境监测站,“十二五”期间,滑县监测站人员编制、人均办公用房面积、实验用房面积、监测用车、各类监测仪器及办公设备等均应满足工作需要。完善水质自动站建设,新增大气环境监测站一处。扩大环境监测指标与范围,逐步开展PM2.5、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温室气体、臭氧、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空气污染项目的环境监测;推进城市饮用水水质全分析能力建设;提升地表水、地下水监测能力,开展土壤、重金属及汽车尾气监测能力建设。结合《环保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监测站设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机构,开展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和减排考核体系建设,督促落实主要污染源减排工作有效开展。

3.增强监控能力

按照要求设置环境监控中心,参照《全省环境监控机构标准化建设标准》地级市建设标准的要求,“十二五”期间,监控中心人员配置、办公用房面积、监控车辆、取证和质控设备、公众监测和执法系统等均应满足工作需求,在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中,增加SO2、NOx监控项目和工况监控系统。

4.提高环境宣教能力

参照《全国环保系统环境宣传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市级建设标准的要求设置宣教中心。“十二五”期间,滑县宣教业务用房面积应满足工作需求,并新增相关办公教学设备和资料图书,县城行政中心建设环境保护宣传广告显示屏、县城四周及重点乡镇出入口、产业集聚区入口和公众聚集场所、县城繁华区均应建设固定大型公益广告牌等面向公众的宣传设施。

5.加强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

参照《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地级市建设标准的要求,按照豫环文〔2009〕79号《关于印发河南省省辖市级辐射环境监测监察能力标准化建设规划的通知》要求,分三阶段实施滑县辐射环境监测监察能力标准化建设,最终实现监测监察机构建设,并配备满足日常业务工作需要的各类检测仪器和辅助设备,全面完成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工作切覆盖所有日常业务所需的监测项目;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辐射监管人员100%参加专业培训。

6.建立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十二五”期间,按照河南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辖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全省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对省辖市的要求,成立滑县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设置人员编制、业务用房、业务用车、应急车、办公、取证、个人防护用具等配备均应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建立固废环境监管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报告制度等,以负责实施全县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转移、交换、处置;协助处置突发性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

7.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十二五”期间,尽快成立滑县环境应急指挥中心,设置人员编制,补充工作人员,结合滑县事故风险源类别,及时完善更新《滑县应急处理技术支持电子信息系统》,配备必须的应急储备物资。制定相应的事故风险防范体系并定期演习。环境监测站按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中要求配置便携式多种气体分析仪、便携式多功能水质检测仪、个人防护装备等应急环境监测仪器,新增满足业务需求的环境应急专用车辆。

六、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

(一)COD、氨氮总量控制及减排

2010年,滑县COD、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5940.82t/a和1401.85t/a,其中生活工业源COD、氨氮排放量分别为7453.97t/a和838.23t/a,“十二五”期间,滑县COD、氨氮新增产生量分别为13411.66t/a和684.29t/a,其中生活工业源新增产生量分别为3478.93t/a和429.7t/a。

“十二五”期间,通过大力开展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新增COD、氨氮削减能力分别为3372.66t/a和488.23t/a,通过工业结构调整新增COD、氨氮削减能力分别为2169.15t/a和85.97t/a,通过农业源提升治污水平新增COD、氨氮削减能力分别为10828.34t/a和343.23t/a。确保滑县“十二五”末COD、氨氮排放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分别削减18.1%和14.4%,其中工业生活源COD、氨氮排放量分别削减27.4%和15.6%,农业源COD、氨氮排放总量能够在2010年基础上实现分别削减11%和16%。重点工程完成后2015年COD、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3055.53t/a和1199.98t/a,其中生活工业源COD、氨氮排放量控制在5411.58t/a和707.47t/a。

(二)SO2、NOX总量控制及减排

2010年,滑县SO2、NOX排放量分别为6804.72t/a和772.54t/a,其中不含电力行业及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十二五”期间,滑县SO2、NOX新增排放量分别为3722.95t/a和4241.35t/a,其中包含新增电力行业SO2、NOX排放量1499.67t/a和2554.4t/a和机动车NOx排放量1343.4t/a。即不含机动车和电力行业情况下,“十二五”期间,滑县新增污染物SO2、NOX排放量分别为2223.28t/a、343.55t/a。

“十二五”期间,通过工业结构调整等重点工程落实可以新增SO2、NOX削减能力分别为3092.94t/a和452.43t/a,重点工程落实后能够实现滑县“十二五”末SO2、NOX排放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分别削减12.78%(不含电力)和14.09%(不含电力和机动车),确保《滑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SO29.88%、NOx13.7%的削减比例要求。由于“十二五”期间国家及河南省将电力行业及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纳入总量控制,故“十二五”期间滑县总量控制目标确定为SO27435.27t(含电力行业),NOX3905.31t(含电力行业、机动车)。

七、重点工程与投资重点

(一)重点工程设计

结合滑县环境现状存在问题、“十二五”期间重点任务及滑县环境保护要求,共确定“十二五”期间重点工程27个,其中包括环境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5个,工业点源污染防治项目2个,结构减排项目10个,工程总投资57755.79万元,约占“十二五”末全县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的2.18%。全部工程完成后实现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7160t/d、新增水污染物削减能力COD16370.15t、氨氮917.43t,新增大气污染物削减能力SO23092.94t、NOx452.43t,新增生活垃圾安全填埋能力350t/d。

(二)资金渠道分析

遵循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项目资金以地方政府投资为主,中央政府通过不同途径分不同项目类型予以支持,同时落实企业治污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通过银行贷款、社会募集等多种方式筹措规划资金,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确保重点工程投资到位。

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加污染防治的信贷资金。综合运用财政和货币政策,建立政府财政与金融贷款、社会资金的组合使用模式,有效引导各类股权与创业投资机构、大型企业集团等投资重点工程。鼓励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公司通过直接、间接融资方式,拓宽污染防治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污染防治。探索发展环保设备设施的融资租赁业务。

考虑到滑县财政收入现状和“十二五”期间城市发展定位,政府财政收入有限,资金压力加大,建议“十二五”期间重点工程资金以积极申请上级财政支持,条件允许可以考虑BOT市场化运作模式,以减少政府财政压力。BOT模式即建设—经营—转让模式,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八、规划实施保障

(一)严格评估考核,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

进一步强化污染减排考核工作,积极稳妥的推进环境质量考核,加大质量评估、监督、考核力度,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考核工作,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政府部门要把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建立重金属、事故风险等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的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现代化水平

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机构,强化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提高环境管理的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增加地方财政对环境保护的投资,加快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尽快扭转环境管理手段落后的局面。按照统筹协调、资源共享的原则,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政府对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投入,完善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重点流域水质监测系统、国家环境监测网络基础站、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环境污染应急监测等人员及设备配置。加强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各级环保行政机构力量,保证人员编制与本地区环保工作相匹配,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编制达到国家与省有关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建立完善乡镇、行政村环保管理体制,乡镇建立环保所,配备专职环保工作人员,行政村设立环保监督员。推动高级环境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环境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适应环境形势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加大环境监测与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县环保队伍建设特别是重点业务领域和基层、农村等地区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分配激励机制和人才引进机制。落实环保部、省政府人才规划,建立高层次环保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进一步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扩大对外合作交流,建立一支高素质环保队伍。

(三)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环保投入

“十二五”期间实现规划目标和建设任务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合理划分环境保护事权、财权,理清各级政府在环保投入中的责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因素予以考虑,根据改善环境质量的要求,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列入计划的能力建设、水污染处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的实施。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落实规划项目建设资金。鼓励民营资本、外资及其它资金以各宗形式投资环境保护产业,经营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其它市政设施;工业污染防治贯彻“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资金以企业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要建立企业污染治理引导激励机制,提供必须的政策、资金支持,建立起高效灵活的投资融资体系。

(四)大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和途径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民众生态知识水平,强化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意识,逐步形成人人珍惜环境、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良好氛围。加强村级农村环境卫生知识和技术培训,传授他们环境友好技术、清洁生产技术、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开发利用技术,让农村环境保护变成生产者的自觉行动,完善环境宣传教育体系,加强环境教育是提高人们环境意识、普及环保知识的有效途径。开展全民生态教育,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生态知识教育,培育企业生态文化,推动社区和乡村生态文化建设,倡导创建“绿色社区”,创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人与环境和谐的生态文化氛围。加强面向不同社会群体的环境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公民的环境意识。积极发展生态文化,提升社会生态文化氛围。全方位、多层次推广适应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的生产生活方式,强化节约意识,倡导绿色消费,鼓励使用节能节水产品、节能型环保汽车,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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