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发布时间:2013-1-30 10:18:13

一、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时期环境保护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贵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坚持把环境保护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物总量减排为主线,以防治环境污染为重点,全面加强各项污染防治、环境安全监管和生态建设工作,为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十一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污染减排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稳步推进,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得到增强,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有效提高,一批加快历史性转变的环境政策机制陆续推出,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目标和任务,实现了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的整体改善,提高了我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度削减,超额完成“十一五”总量控制目标

“十一五”期间,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等手段,抓好重污染企业治理,积极落实立窑水泥厂的整改工程,强化建材、化工电力、钢铁等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管理,实施全市节能减排责任制,淘汰落后产能等措施,在全市经济高速发展的情况下,2010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99万吨,比2005年削减3.77万吨,削减率高达55.77%。通过全面推进水泥、制糖、造纸、淀粉等重点行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实现了市内重点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排放率100%、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12%,同时推进生态养殖,强化养殖废水的达标排放及再生回用,使我市废水中COD排放量大幅度下降,,2010年全市COD排放总量为7.54万吨,比2005年削减4.26万吨,削减率高达36.10%。

(2)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环境质量整体改善

大气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面推进建材、甘化、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烟气脱硫、烟尘治理,推广清洁能源,实施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加强建筑施工及道路运输环境管理,空气质量连年改善,空气中主要污染物PM10、SO2的浓度稳步下降,全市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高达85%以上。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大对郁江及其支流、水库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力度,全面推进重点企业水污染物达标排放,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0年各地表水监测断面的水质类别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要求,四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调整工业企业布局,缓解工业噪声污染。建立完善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执法检查和协调查处机制。在建设规模日益扩大、机动车总量迅速增加的情况下,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总体保持稳定。噪声污染投诉出现下降趋势,噪声扰民问题总体有所缓解。

(3)工业污染源控制水平大幅度提高,工业生态化发展模式初步形成

“十一五”期间,贵港市针对市域内重点工业污染源,以污染减排工作为中心,以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能力为突破口,着力推进重点排污企业治污技改工程建设,关停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企业,围绕“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任务,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污染减排工作。同时,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新上项目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和“三同时”制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以及列入国家淘汰类的建设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工业废水污染控制:重点实施了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污水处理站工程,贵糖(集团)公司造纸制浆废水好氧生化处理工程,贵港甘化股份有限公司制糖废水末端治理(物化池+IC塔接触氧化池)工程,蔗渣制浆清洁生产技术示范项目碱回收工程,农垦西江制糖公司制糖废水综合治理工程,贵港金田糖业有限公司造纸废水综合治理(II期)工程,贵港红旗纸业有限公司造纸废水综合治理工程,以及贵港市港旺养殖有限公司养猪废水生化处理工程等一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削减COD排放量约17059吨/年。同时,通过产业结构优化与调整,推进了COD结构减排,关停桂平市小纸厂群、三里吉庆造纸厂等十余个技术水平一般、污染物排放量较高的企业,削减COD排放量11049吨/年。

工业废气污染控制:重点实施了贵糖(集团)公司白泥资源化利用于锅炉烟气脱硫除尘工程,贵港市恒丰化肥有限公司废半水煤气回收利用工程,广西贵糖金田糖业有限公司双碱法脱硫工程,贵港市甘化股份有限公司蔗渣替代燃料技改工程,贵港电厂实施了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程等一批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削减SO2排放量约38702吨/年。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重点落实粉煤灰、尾矿渣、炉渣、冶炼废渣等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大幅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由2005年的80.27%增加到了2010年的90.78%。

(4)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循环共生体系初步形成

“十一五”期间,贵港市政府加强了对“两高一资”产业的整治,关停了贵港顺盈造纸公司、贵港桂花水泥有限公司等15家高能耗、高污染企业,以及一批小钢铁、小造纸、小砖瓦厂、小石灰窑。并通过开展绿色招商,大力支持资源能源利用模式集约化程度较高的华润水泥(平南)公司、华润水泥(贵港)公司、台泥(贵港)公司等大型旋窖水泥生产项目建设,对区域产业结构以及能源结构的优化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到“十一五”末,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0.75%。同时,以推进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为切入点,运用循环经济理念,逐步地实现由“资源—产品—污染物排放”传统的线性经济发展模式向“资源—产品或用品—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模式转变。其中制糖产业已经在蔗田、制糖、酒精、造纸,热电联产和环境综合治理等系统之间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和闭合的生态工业共生网络,实现了园区内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循环利用。制糖生产过程产生的甘蔗渣、废糖蜜、酒精废液、粉煤灰、滤泥等利用率达100%,工业废水经有效处理后循环回用或达标排放,新鲜水消耗量减少了1584万吨,COD排放量削减了1.56万吨,有机污染物排放减少了3.4万吨,缓解了对水体的污染。

(5)农村环保和生态建设工作扎实推进,生态环境状况保持良好

贵港市政府把发展沼气生态家园建设作为贵港市农村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着力发展生态绿色农业,在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如港旺养殖场已发展成为了 “种-养-沼”三位一体的生态循环种养模式;大力开发利用太阳能、生物能等农村能源技术,发展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提高了能源与资源利用效率;实施生态农业的推广和建设工程,大力推动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促进农业生产良性循环。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及垃圾污染治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得到加强。“十一五”期间农村面源污染和点源污染均得到一定的控制,农村生态环境质量较“十五”期间有一定提高。

(6)环境监管能力稳步提升,环境管理效率不断提高

“十一五”期间,贵港市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为契机,开展以涉铅、造纸、铁合金三个行业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各类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对造成环境污染事故、超标排污和久拖不决的突出环境问题以挂牌督办的形式进行整改,实行限期治理或停产整治。2006年以来,先后对32家违法排污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其中列入市级挂牌督办案件7个,县级挂牌督办案件4个,下发整改通知20份,限期治理企业2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力度增强,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到100%,三同时执行合格率达到100%,先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专项执法检查。

加快推进在线自动监控建设,完成了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7家企业已58套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的安装。建立贵港市核与辐射监督管理站(2009年),,完善了辐射环境管理体制,理顺各个环节,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实现规范化管理,开创了辐射环境管理工作新局面。环境应急预案和应急能力不断健全完善,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故4起,保障了环境和人民财产安全。

(7)启动生态市建设,开创环境保护新局面

按照“统筹谋划、分类指导、重点扶持、整体推进”的原则,大力开展生态市、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城镇、生态示范村等创建活动,通过抓创建,树典型,以点带面,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颁布实施了《贵港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制定下发了近期实施方案,安排重点工程项目200余个,推动了生态市创建步伐。通过生态功能分区进一步明确了贵港市不同区域的生态服务功能,明确重点开发区域和重点保护区域,为不同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依据;通过生态产业体系的建设,有效促进了贵港市工业污染源和畜禽养殖污染源的源头控制,提高了资源能源的利用效率;通过资源保障体系和生态环境体系建设,有效促进了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了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监管和生态破坏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矿山整治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启动农村与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农村生态能源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通过生态人居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了贵港市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染物处置基础设施的建设要求及其布局。

(二)“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贵港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增强综合实力的关键时期,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时期。

(1)社会经济快速稳定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高度重视,国务院已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列入国家发展战略,并出台了加快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贵港市作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同时,随着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泛珠三角合作等多区域合作进一步推进和深化,贵港市获得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十二五”期间,贵港市的经济将会得到更大的发展,逐步由工业化初期阶段向中期阶段迈进。

① “十二五”期间,全市经济将实现持续快速增长。到2015年,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100亿元,比2010年翻一番,年均增长14%,发展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6%),人均生产总值达到西部地区中等水平,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比例由2010年的21:43:36调整为13:50:37,工业主导地位将进一步突出,第三产业比重将逐步提升。

②全市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化率将从2010年的35%提高到2015的45%,但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0%)。城乡结构明显改善,城乡居民人口不断增加,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缓解,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居住、交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环境等方面条件大大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③承接珠三角的产业转移。“泛珠三角”、“9+2”经济区的建立,为贵港市承接珠江三角洲的产业辐射和东部产业转移带来机遇。“十二五”期间,随着东部地区加工工业出现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供给趋紧,产业升级压力增大,企业商务成本不断提高,环境约束矛盾日益突出等问题,使得东部地区必然要以“腾笼换鸟”的方式,将现有部分加工工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这为贵港市有效地利用自身的优势条件,承接东部资金和产业转移,创造了新的重大契机和市场条件。

(2)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提升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把环境保护提高到与经济发展并重和同步的地位,环境保护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地位都得到了提升。同时,国家鼓励和支持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重视和强化环境保护立法和司法的作用,环境法制不断改善,在重大综合决策中,注重环境因素,使得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有了新的内涵,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指出:把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着力点,把污染减排作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把着力建设美好家园和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作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主导思想。同时,广西壮族自治区也做出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决定,确立了“生态立区,绿色发展”的战略思路,要求将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而随着国家及自治区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的重视,“十二五”期间贵港市环保投资将保持逐年较快增长趋势,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同时环境管理能效也将随着环保投入的增大而进一步提高。由此可见,在“十二五”期间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政策要求将为贵港市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提供新的历史机遇。

(3)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

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与指导目录2010》“十二五”期间贵港市重点发展的电力新能源产业和绿色食品产业均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新兴产业类型,因此,国家和地方政策将进一步促进贵港市这两类产业的发展,同时新兴产业的发展也将带动贵港市其他产业的发展,尤其是进一步加快以新兴产业为主导的产业区的发展,贵港市工业的生态化和低碳化发展的进程也将进一步加快,贵港市工业发展将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

然而根据《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以及风电设备等产能过剩产业的发展进行限制,而“十二五”期间钢铁、水泥产业仍然将作为贵港市发展的重点产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将面临国家政策调整所带来的挑战。一是,针对钢铁产业需要充分利用当前市场倒逼机制,在减少或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下,通过淘汰落后、联合重组和城市钢厂搬迁,加快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推动钢铁工业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不再核准和支持单纯新建、扩建产能的钢铁项目。二是,针对水泥产业需要严格控制新增水泥产能,执行等量淘汰落后产能的原则,对2009年9月30日前尚未开工水泥项目一律暂停建设并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对不符合上述原则的项目严禁开工建设。由此可见,根据《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钢铁、水泥产业发展的要求,“十二五”期间贵港市需要结合钢铁、水泥产业发展现状,通过制定相应的产业发展政策、建设相应的生态工业园区以及实施相应的环境管理措施,促进钢铁、水泥两类产业的生态化发展和低碳化发展,从而应对国家针对产能过剩产业调整政策调整所带来挑战。

(三)“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
贵港市环境保护工作在“十一五”期间取得了较好成绩,但由于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环境形势总体呈现“局部有所改善,总体尚未遏制,形势依然严峻,压力继续加大”的特点。“十二五”期间,随着贵港市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长,人口规模的增加,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之间的矛盾将成为影响贵港市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因素,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仍然任重道远。

(1)污染物持续减排的压力增大

 “十二五”期间,随着我市的经济发展速度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COD排放量仍将持续增长,很大程度上抵消了工程减排的作用;另外,污染减排的基础还明显薄弱,有些企业治理设施运行不规范,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虽然已建成投运,由于管网不配套、收水量不足、处理费征收不到位等原因,无法正常运行,减排压力依然巨大。我市二氧化硫排放基数明显变小,实施二氧化硫减排的工程在“十一五”时期已经基本得以落实,工程减排的潜力较小,需要通过结构减排及环境绩效管理等途径落实减排任务。“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仍然是环境保护工作的硬抓手和重点,且总量控制因子由两个增加到四个,多种污染物均需削减,减排形势将更加严峻。

(2)环境安全仍存隐患

全市饮用水源环境保护面临较大压力,部分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存在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部分地表水水源和县城、乡镇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受到氮、磷等污染,饮水安全受到威胁;随着城市的发展,船舶制造、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距离居民区越来越近,存在较大的环境安全隐患;县级医疗废物尚未得到有效处理处置,管理体系不完善,垃圾处理厂建设和处理规模还不能满足城镇化发展需求;电磁辐射已成为环境辐射的重要污染源之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与环境管理的需求不相适应。

同时,随着贵港市承接珠三角区域产业的转移,工业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新的工业区将大量被建设,区内的有毒有害物质也将随之增加并集中,从而增大了对相应区域地表水、土壤以及大气的环境风险,尤其是在造纸产业、化工产业以及石油焦化产业等危险废弃物产生量较大产业较为集中的工业,其环境风险水平将进一步增大。

(3)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随着贵港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需求日益增加。目前,贵港市江南污水处理厂、贵港市城东污水处理工程、桂平市长安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尚未建成运行,现有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不能完全满足污水处理的需要,部分生活污水未经有效治理即排入河流,加重了河流的污染;桂平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和平南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尚未建成运行,现有的贵港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不能完全满足城镇垃圾处置的需要,导致了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较低。同时,医疗垃圾的处理尚不规范,处理工艺仍未落实,目前医疗垃圾集中处置场所尚未建成,医疗垃圾尚不能集中处置。因此,贵港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十二”时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面临较大的压力。

(4)环境监管能力薄弱

“十一五”时期,我市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水平在“十五”基础上得到较大提高,但环境投入不足,环境监管能力依然薄弱。环境监测和预警能力不足,重点区域、河流跨辖区界断面环境监测,城镇污水处理厂、城市饮用水源地及环境敏感河流监测未能实现全面监控,空气质量监测和区域噪声监测的范围、频率和项目有限,监测手段较为落后,不能及时、全面、准确反映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情况,生态监测设备及技术力量处于空白状态;环境执法监察装备还仍需加强;区县监测和监察部门存在业务用房严重紧张状况,大量仪器设施不能正常设置和使用,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有待完善,未能发挥实时监控作用;环保科技支撑体系不够健全,支撑能力较弱,环境科研机构、工程技术中心等能力建设缺乏资金和人才。环境监察支队、监测站未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环境应急能力滞后,不具备应对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

(5)环境污染形式多样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水环境污染将呈现出工业点源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相互叠加的特点;城区大气正由传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污染向颗粒物、二氧化硫与机动车尾气污染并存的复合型转变;化肥、农药造成的农业环境污染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畜禽养殖污染等已成为影响农村环境质量的又一重要因素;在社会消费转型中,电子废弃物、新化学物质、有害建筑垃圾和装饰材料等新型污染不断出现。形成点源与面源污染共存,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和农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复合、交织并存的态势,环境保护任务更加艰巨。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探索贵港市环境保护新道路为统领,以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优化经济发展和保障环境安全为基本出发点,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准确把握市情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特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全防全控的防范体系、高效的环境治理体系和完备的环境管理体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明确“十二五”时期贵港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使其成为指导未来五年环境保护的行动纲领。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环境优先的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的原则,积极协调与整合社会发展中多目标的价值观,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确保贵港市生态环境安全。

(2)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

按照“五个统筹”(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着眼于贵港市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从贵港市整体的角度,处理好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合理规划、布局城镇和产业,强化城镇环境与农村环境之间的协调、有序和动态平衡。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妥善处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贵港市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强化从源头预防、控制污染和生态破话;将环境保护融入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控制;严格控制排污总量,所有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符合环保“三同时”要求,做到增产不增污,努力实现增产减污;坚强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不断提升环境污染治理修复水平,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消除重大环境风险隐患。

(4)分类指导,分区推进的原则

充分考虑不同区域的环境差异性,按照主体功能区划在不同地区实施差别化的环境政策和保护管理目标。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的核心区域等生态环境重点区域严格保护,禁止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在其他生态环境状况较好且生态环境敏感的区域,重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限制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开发建设活动;在开发强度大、环境容量不足或已经产生较为突出环境问题的区域,限制加重或恶化已有生态环境问题的经济产业发展,开展重点生态环境治理;在其他区域,在调整优化产业发展的同时维护生态环境质量。在污染治理模式上,从以点源治理为主,转到依靠科技进步、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按区域、流域和重点行业分步推进,重点突破。

(5)典型示范,带动全面的原则

“十二五”期间,贯彻典型示范、带动全面的原则,重点抓好生态示范区(含生态文明村镇、优美乡镇、生态社区、生态工业园)建设、清洁生产的示范、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示范,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贵港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6)实事求是、便于操作的原则

充分考虑贵港市市情和发展阶段、经济和技术支撑,从环保工作基础和现实条件出发,合理确定目标和任务。规划指标的选择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做到科学合理、重点突出、易于操作、利于考核,避免指标过多、过细;规划任务要有针对性,可以实施;政策和措施要实用和便于执行。

(7)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

不断完善体制机制,落实政府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主导作用,明确职责,落实分级目标、任务,建立长效管理和监督机制,采取措施,合理有效配置公共资源,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强化企业的环境责任,加强环境信息公示和舆论监督,鼓励公众参与,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行动的环境保护新格局。

(三)目标指标
(1)总体目标

到2015年,有效推进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贵港市生态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并控制在国家及自治区下达指标内。以郁江、浔江、黔江及其支流水污染治理为重点,水体富营养化得到控制,饮用水源地安全有效得到保护;有效控制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资源能源消耗,全面实现贵港市工业的生态化和低碳化发展;以养殖污染为重点,实现农村面源污染全面防治;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防止土地退化和水土流失,建设绿色贵港,建成珠江上游绿色生态屏障;针对工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环境风险以及生态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建立并完善环境风险管理体系以及应急处理体系;加强核设施和电磁辐射监督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环境执法、环境监测能力得到显著增强,生态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全面推进贵港市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

(2)具体目标

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并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指标内,通过节能减排措施的实施,到2015年全市COD排放量控制在6.30万吨/年以内,氨氮排放量控制在0.69万吨/年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3.07万吨/年以内,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4.38万吨/年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6%。

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得到有效保护,设贵港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8%,平南县和桂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0%;国控、省控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大于90%;贵港市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大于340天/年,西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南山-东湖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大平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龙潭国家森林公园、平天山国家森林公园以及桂平市的金田林场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8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危险废物基本实现安全处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生物多样性、重要生态功能区域和湿地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大平山自然保护区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市域内森林覆盖率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以上;城市人均公共绿化面积达到12m2;全市80%乡镇达到省级以上生态乡镇建设标准,其中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和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均达到5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提升污染防治水平:推进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以上;加强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模化养殖场和集中式养殖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得到安全有效处置。

增强环境监管能力:市、县环境监测和监察能力显著提升,其中贵港市环境监测站和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到西部地区二级标准,各区县环境监测站和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到西部地区三级标准;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全面正常运行、发挥作用。区域生态监察基本完成信息化建设,建立环境监察遥感系统(RS)和地理信息系统(GIS)平台,建成1个数字化生态监察示范区。

(3)指标体系

为实现以上目标,确定了包括:总量控制、环境质量、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经济、环境监管6个方面共28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7个,指导性指标21个,如表2-1所示。

表2-1 贵港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指标体系

类别

序号

指 标

2010 年指标值

2015 年指标值

指标属性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1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万吨)

7.54 [1]

6.30

约束性

2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万吨)

2.99 [1]

3.07

约束性

3

氨氮排放总量(万吨)

0.81 [1]

0.69

约束性

4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万吨)

5.38 [1]

4.38

约束性

5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16%

约束性

环境质量

6

市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

贵港市

100

≥98

指导性

区县级

100

≥90

指导性

7

国控和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 % )

100

≥90

指导性

8

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天 / 年)

贵港市

364

≥340

指导性

9

区县级

352

≥320

指导性

污染防治

10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 % )

62

≥85

指导性

11

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85

≥80

指导性

12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

100

100

指导性

13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

66.5

≥70

指导性

14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86.9

≥70

指导性

15

环境保护投资占 GDP 的比重( % )

1.3

≥2.5

指导性

生态

保护

16

自然保护区和保护小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

0.18

≥0.18

指导性

17

有效保护自然湿地面积占湿地总面积比例( % )

46

≥50

指导性

18

森林覆盖率( % )

44.70

≥44.9

约束性

19

森林蓄积量(亿立方米)

0.17

≥0.22

约束性

20

林地保有量(万公顷)

50.01

≥50

指导性

21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m 2 )

11.4

≥11.6

指导性

环境经济

22

单位 GDP 化学耗氧量排放量(千克/万元)

29.93

18.73

指导性

23

单位 GDP 二氧化硫排放量(千克/万元)

9.89

5.36

指导性

24

单位 GDP 能源消耗量(吨标准煤/万元)

0.92

0.88

指导性

25

单位 GDP 水资源消耗量(吨/万元)

34.1

21.3

指导性

环境监管

26

环境监测站标准化达标率( % )

贵港市

0

100

指导性

县(区)级

20

≥40

指导性

27

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达标率( % )

贵港市

0

100

指导性

县(区)级

40

≥80

指导性

28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建成运行率( % )

100 [2]

100 [2]

指导性

注:[1]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氨氮排放总量、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010年现状值均采用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国家核定的数据。

[2]  指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建设计划内项目。

 

三、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

“十二五”期间,继续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控制工作,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约束性要求,以我市主要环境问题为重点,积极贯彻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理念,以主体功能区划和环境功能区划为导向,实施全方位防范、全过程控制、以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新型污染防控体系。围绕“十二五”环境保护指导思想和目标,我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着力于以下八项重点任务。

(一)推进生态城市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着力推进贵港生态市建设,保障区域生态安全。

(1)加强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建设,保障市域生态人居环境

针对贵港市范围内生态系统破碎化问题,探索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新模式,加强自然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重点,加强对贵港市范围内大平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龙潭国家森林公园、平天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及管护,有效遏制生物多样性持续下降趋势。加大对西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南山-东湖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等风景名胜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加强资源开发类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恢复和管理;切实加强对水电项目的监督管理,推进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加强旅游开发活动的环境保护和监管。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维护贵港市生态安全。强化贵港市矿产资源开发工程的生态环境管理和保护,并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的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加强监管力度。

(2)加强产业生态系统的建设与完善,构建产业生态化发展模式

以低碳经济理论和产业生态学理论为指导,通过优化产业模式与布局、优化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以及加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实现贵港市产业生态系统的建设与完善,从源头预防和过程控制环节降低工业能耗和工业污染。以贵港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江南工业园(含西江产业园)、贵港(台湾)产业园、桂平长安工业园以及平南临江工业园等五大产业园带动整个贵港市工业的生态化发展。根据贵港市不同区域的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以及人口数量,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明确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三类主体功能区范围。

重点打造贵港市电力新能源产业集聚区、机电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绿色食品生物技术产业集聚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进一步完善产业区环境准入体系,对入区企业进行筛选并注重产业的合理搭配;通过产业自身内部处理和园区内的产业合理搭配形成“资源-产品-污染物-资源-产品”的内循环机制;将低碳经济发展理念如入产业区的发展规划,通过能源结构低碳化措施减少碳源、能源利用低碳化措施控制碳流、碳汇林规划建设措施增加碳汇,大幅度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现生态工业园的低碳化发展。

(3)加强生态人居体系构建与完善,建设市域生态人居环境

将居住环境的改善与生态环境建设有机结合,完善基础设施,美化绿地,推进贵港市城镇及农村的生态人居环境建设。

①优化布局,完善生态城镇体系。按照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环境承载能力和功能互补的原则,实施生态城镇工程,着力构建包括城市和小城镇在内的生态城镇体系。合理规划城镇建设,分区科学,布局合理,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绿地,在体现人文景观和自然风光相互协调的基础上改善城市景观;发展节地、节水、无污染的生态建筑;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系统,优化人居环境,建设一批生态城镇。

②加强城市绿地建设。完善贵港市将重点加强城镇公共绿地建设、交通绿色廊道建设以及水系绿色廊道建设。其中公共绿地建设包括:东湖公园、马草江公园、南湖公园、民族公园、牛皮河公园、木兰公园、和平公园等21个公园绿地;交通绿色廊道建设重点是做好道路两侧的绿化规划,由于主要交通道路一般较宽,两侧绿色廊道的宽度应与道路的宽度相吻合,省级交通干线两侧树篱宽度应达到30~50m;水系绿色廊道建设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强市域范围内郁江、黔江、浔江干流及其支流等地表水系的整治与维护,维持其自然的景观;二是,加强对市域内郁江、黔江、浔江干流及其支流河岸带以及湖库湖岸带的绿化,达到环境美化功能与护岸、减污、涵养水源等生态功能相结合的目的。

③加强生态人居社区建设。“十二五”期间,要求在贵港市建成区新建社区必须与组团式城市空间布局形态相适应,居住和工作岗位发展布局协调,各片区组团相对平衡;居住用地环境条件质量较高,布局相对完整,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社区必须建成基础环境设施将居民区所产生的污水和垃圾集中并通过污水管道和垃圾清运进行集中处理。

④农村人居体系建设。通过对房前屋后立体绿化,发展庭院经济,建立生态厕所和生态厨房等措施,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卫生、经济、生态的乡村庭院,减少农村生活污染。重点实施乡村绿化工程、乡风民俗工程、道路村村通工程等的建设。绿化工程以公共绿地、河堤、道路两侧为主,带动围庄林改造和庭院经济绿化,促进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提高水环境质量
统筹考虑市域内郁江、黔江、浔江及其支流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郁江贵港城区饮用水源地、黔江桂平城区饮用水源地及贵港市城区备用饮用水源达开水库以及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按照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相互对应的控制体系,强化污染源-入河排污口-断面水质相一致的关系,在重点水域开展水环境质量控制。

(1)加强工业污染源防治,削减总量控制指标

围绕重点行业的污染特征、产污强度和排污强度等指标,建立更加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重点工业企业防控体系,推动污染减排从末端向中端和前段延伸,促进发展方式转变。重点针对造纸行业、化工行业、食品行业以及金属冶炼加工行业及其相应的工业园区的等重点水污染源进行治理,推广清洁生产技术,提高污水处理水平,促进废水的再生利用。严格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针对市域范围内工业污染源所排放的COD及氨氮指标,结合全国开展工业污染源普查,建立污染源台帐,进一步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依法按流域总量控制要求发放排污许可证,把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污染源,实行持证排污。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区域和企业,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

围绕《广西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扎实推进皮革行业重金属治理。到2015 年底,所有涉重金属企业的资源产出、土地集约利用、资源消耗、废物排放、资源综合利用等主要指标《广西主要工业行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地方标准所确定的二级以上考核指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2)加快污水基础设施建设,防治重点区域水环境污染

加强对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城镇污水处理厂以及乡镇污水处理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按照“集中处理为主,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原则优化布局,采用先进适用的处理工艺与技术,合理确定处理规模。加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工程建设,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的能力和效率,促进改善城市水域的环境质量。

以九凌湖、东湖及达开水库为重点,加强对市域范围内各湖库水体富营养化的防治,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加强对湖泊沿岸工业污染源的监管,通过湖泊水环境容量核算,确定沿岸工业企业的排污量及其相应的排放标准,并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在湖泊的积雨区范围内原则上不予新建工业项目。二是,加强湖泊所在区域的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主要通过建设生态农业种植园区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对面源污染的贡献;通过建设生态畜牧养殖场减少畜禽粪便对面源污染的贡献;通过生态工程措施防治水土流失。三是,严格控制各个湖泊中的网箱养鱼,并逐步缩减网箱养鱼及其他水产养殖的规模。四是,在发展湖泊旅游业的同时,完善相应的环境基础设施;并加强对旅游业的管理,发展湖泊生态旅游,从而降低旅游业对湖泊生态环境的影响。五是,定期监测湖泊富营养化叶绿素a、氮、磷等富营养化相关指标,如发现超标应尽快采取措施对相应区域的农业、工业以及旅游业进行整治。

(3)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

加大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力度,到2013年年底全面完成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备用水源地划定工作,实行严格管理与控制,依法取缔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设置保护警示标志,并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周围建设隔离防护设施。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控预警体系,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环境事故防范,重点解决水源地受高氨氮、高有机污染、重金属等特征污染物威胁问题。加强水源保护区外汇水区有毒有害物质的管控,重点流域江河源头区域禁止新建有色冶炼、造纸、纺织印染、化工、皮革等项目,严格管理与控制一类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来水达标。建立郁江贵港城区饮用水源地、黔江桂平城区饮用水源地、贵港市城区备用饮用水源达开水库、平南浔江饮用水源地以及郁江玉林市饮用水源地四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月报制度,开展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完善饮用水水源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4)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推进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控,建立健全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普查与监测。重点对工业危险废物堆存、垃圾填埋、矿山开采、石油化工行业生产等地下水污染隐患区域加强防控。在地下水污染问题突出的地区,有计划地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严厉查处利用溶洞、渗井等排污污染地下水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提高市域大气环境质量
在削减现有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的基础上,严格限制新建、扩建项目所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并针对珠三角区域转移至贵港市的相关产业制定相应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和政策。

(1)加强气态污染物控制,削减总量控制指标

以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力热力产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工行业、造纸行业等行业为重点消减工业源二氧化硫,同时进一步加强贵港市生活源二氧化硫污染治理,通过生态工业园区产业准入和环境绩效考核加强对企业二氧化硫排放的管理。将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硫排放强度、清洁能源使用比例以及单位GDP能耗作为工业园区重要的准入评估指标,并通过定期考核园区内相关企业的这三项指标,促进相关企业的二氧化硫减排,并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对于未达到考核标准的企业必须进行停业治理。制定清洁能源利用优化政策,提高天然气、电力以及太阳能、生物能等清洁能源在贵港市工业生产中的使用比例,从源头上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

工业源与生活源并重,逐步形成以削减火电行业排放为核心的工业氮氧化物防治体系。市域内电力行业全面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新、扩、改建机组必须配套烟气脱硝设施;重点区域现役机组和其他地区30万千瓦以上现役机组在采取低氮燃烧的基础上逐步实施脱硝设施改造。同时通过交通需求管理,减少机动车交通量,加大停车设施供应水平控制小汽车增长与使用,建设停车换乘(P+R)枢纽,合理引导小汽车换乘公共交通;鼓励对车辆能源结构进行调整,增加以清洁能源及新能源为燃料的机动车。

(2)加强大气颗粒污染物防治,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提高

以水泥建材和冶金行业为重点采取源头防治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削减工业粉尘污染,推广使用高效布袋除尘设施,通过产业政策引导、环境绩效考核等手段逐步促进相关企业引进清洁生产工艺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工业粉尘产生量。

以化工行业、制糖行业、冶金行业、建材行业为重点加强工业烟尘的控制:一是,通过产业政策引导促进相关工业企业引进工业炉窑煤炭除尘技术及其相关工艺设备,特别是化工、建材和制糖行业的相关企业需进一步加快煤炭除尘技术的应用,从源头上减少煤烟尘的产生量。二是,根据各生态工业园区的位置及其产业特点,结合国家的相关要求制定相应的清洁能源使用比例要求以及工业烟尘排放标准,作为园区准入条件;针对烟尘控制区内的工业园区需进一步提高园区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并对现有直接使用原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工业企业限期改用清洁能源。三是,加快烟尘控制区建设步伐,加大城区内工业企业“关停并转迁”的力度,尽快使城镇工业区和居民区分离。

(3)加强温室气体控制,促进区域碳减排

以污染物减排带动碳减排的基本思路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其主要措施为:一是,针对工业生产中二氧化碳排放量较大的火力发电、水泥制造和制糖等重点行业制定相应的碳减排行业措施,结合生态工业园建立相关行业二氧化碳等主要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及排放量统计制度,并考虑将碳排放强度作为生态工业园环境准入条件和环境绩效考核指标,并通过产业政策促进清洁能源(包括: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在贵港市工业生产中的比例。二是,加强对生活碳源的治理,主要包括:加强机动车辆的管理,消减尾气排放;通过相关政策措施推广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在居民生活的使用;逐步开展低碳产品认证和低碳社区建设。三是,增加贵港市碳汇,主要包括加强城镇绿地以及天然绿地建设,加强龙潭国家森林公园、平天山国家森林公园以及市域范围内各林场的天然林管护,并有计划地增加植树造林面积。

(4)推进多种污染物综合控制

以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强化监管为手段,推进多种污染物的综合控制。加强重点行业企业废气治理,控制工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排放。工业锅炉推广使用水煤浆或清洁能源,2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应安装高效除尘器,加强工艺过程除尘设施配置。重视并严格控制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到2015年,国控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气排放综合达标率达到85%以上。加强机动车污染排放、道路和建筑施工扬尘的监管,实施城市公交优先战略,鼓励新能源汽车和电动汽车的使用,控制、减轻有害废气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2015年贵港市完成PM2.5和臭氧的在线自动监测。

加强汞、铅、二噁英和苯并(a)芘等有毒废气环境管理,严格污染源监管,开展有毒废气监测,控制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淀粉厂、酒精厂、化肥厂的恶臭污染防治。加大城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力度。促进能耗低、排放少的低碳产业发展,有效降低碳排放强度,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源的监测和监管,开展二氧化碳等主要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及排放量统计工作。

(四)加强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实现危险废物全程管理
在现有固体废弃物总量控制的基础上,重点针对水泥制造业、火力发电业、制糖业和炼钢业进行治理,并针对珠三角区域转移至贵港市的相关产业制定相应的固体废弃物排放要求和政策。

(1)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以建材产业、非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以及电力热力产业技术创新改造为核心,建立符合园区内产业特点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置及综合利用机制,通过产业政策导向以及园区环境准入政策的制定促进企业间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加快实现企业间资源的循环利用与园区内废物的零排放。

加强对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加大技术创新力度,运用高新技术改造,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利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加快发展利用化工、钢渣及有色冶炼渣等工业废渣和建筑垃圾生产建材等产品的技术和产业;推进矿渣、粉煤灰等各种废弃物回收利用制备绿色环保建材和高性能混凝土等技术应用,形成新型建材产业;重点建设一批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型的企业集团和生态工业园区、再生资源加工基地。

(2)完善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置机制,提高安全处置水平

建立危险废物管理考核制度,对危险废物产生的重点单位,加强环境监管,从源头杜绝危险废物非法转移,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行业产业化、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建设危险废物减量化示范工程。建立并进一步完善贵港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加大对重点企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监督力度。制定相应的政策促进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置市场机制,鼓励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和《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目录》的危险废物回收利用项目建设。重点加强贵港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规范医疗垃圾的处置,实行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

(3)加强垃圾填埋场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以垃圾填埋场建设为重点,全面实施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工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工程。一是,加快建设完善贵港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置基础设施。二是,完善城镇垃圾回收、转运体系,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分类处置利用。三是,制定相应的政策要求促进垃圾填埋场运营的市场化,全面开征建成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有计划、有步骤提高贵港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置收费标准。

(4)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保障土壤生态功能

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把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纳入贵港市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制定土壤环境监测计划并组织落实。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机制,以高浓度、高风险、重金属污染为主,开展典型区域、典型类型污染土壤修复试点,针对土壤污染相对严重的区域,采取植物修复、物理修复以及微生物修复等生态修复措施对受污染土壤进行修复,重点开展桂平市厚禄乡铅锌矿区以关停企业污染隐患严重的尾矿库、废弃物堆存场地、矿区生态环境破坏的历史遗留问题的治理工程,并对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壤进行修复治理。加强市域范围内所有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防渗漏设施的建设,防止垃圾渗滤液对土壤的污染。加强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使用的监管,进一步减小其使用强度。加强对农村畜禽废水和生活废水的收集设施的建设,防止废水无组织排放对土壤的污染。

(五)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提高声环境质量
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及贵港市城市发展的需求,对城市环境噪声功能区进行调整,优化区域噪声网络布点,加强对市域内各类功能区噪声声源的治理。以贵港市城镇及乡村主要噪声污染源为重点,从加大重点领域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加强城乡声环境质量管理、强化监管支撑能力建设、夯实基础保障条件以及抓好评估检查和宣传教育七个方面开展贵港市“十二五”期间的噪声防治工作:一是,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全面落实《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架路、快速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等道路两边应配套建设隔声屏障,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二是,强化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查处施工噪声超过排放标准的行为;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实施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城市人民政府依法限定施工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三是,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严格实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严格控制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严格管理敏感区内的文体活动和室内娱乐活动;积极推行城市室内综合市场,取缔扰民的露天或马路市场。四是,加强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贯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大敏感区内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关停力度,关停、搬迁和治理一批噪声污染严重的企业。五是,加强城乡声环境质量管理,贯彻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不断扩大噪声达标功能区面积,提高功能区夜间噪声达标率;完善噪声敏感区管理政策措施。完善噪声敏感区保护制度,明确敏感区范围和管理措施,加大敏感区声环境质量改善力度;进一步改善乡村声环境质量,严格控制城镇化过程中噪声污染,防止噪声污染从城市向乡村的转移;加强贵港市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地声环境管理,应列为噪声敏感区加以保护。

 

(六)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实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深化“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政策,扩大连片整治范围,集中整治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村庄和集镇,重点治理农村土壤和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进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推动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和农膜,切实减少面源污染。严格农作物秸秆禁烧管理,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人畜粪便和农药包装无害化处理。加大农村地区工矿企业污染防治力度,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开展农业和农村环境统计。

(1)规范畜禽养殖业发展,综合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根据环境容量,科学划定畜禽饲养区域,指导畜禽养殖业合理规划布局,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监管,改变人畜混居现象。在市域内重点发展畜禽养殖的区县,以具有一定规模的现代化养殖小区和规模化养殖场逐步取代家庭散户养殖,加强规模化养殖场的畜禽粪便及废水处置设施和循环利用设施的建设,全面实现畜禽废水排放达标,实现污染“源头控制”。同时,散户养殖较为集中的乡村设施猪场综合整治项目、畜禽养殖沼气池建设项目、畜禽废水集中处置项目以及畜禽粪便集中清运项目;推广生态养殖—沼气—有机肥料—种植的循环经济模式。把畜禽养殖业发展与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发展与家禽、生猪养殖业配套的农副产品深加工业,建设畜禽深加工绿色食品基地,并完善配套废水集中处理设施以及固体废弃物处置设施。

(2)加强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建设,促进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加快调整农村的能源结构,逐步推广以沼气、太阳能、生物质能取代薪材、煤炭供能,优化农村能源结构。一是,在贵港市条件成熟的农村区域,推广以沼气为主的生物能利用技术,到2015年农村沼气池达到15.7万座。制定相应的政策促进以农户为对象,庭院为依托,沼气综合利用为纽带,农户养、种、加相结合的庭院生态经济模式在贵港市农村的推广。二是,结合贵港市的区域特点,在广大的农村区域,大力推广单户型太阳能供能设备的使用,重点推广太阳能热水器的使用。

(3)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村示范工程

积极推进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一是,加强农村生活垃圾与污水治理。通过加强沼气池建设实现部分农村生活、生产垃圾资源化处理;并以农村垃圾池、垃圾转运站建设为重点促进“村收集-镇清运-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通过在市域范围内建设多个农村污水处理站及其相应的污水收集管网,逐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置并达标排放。二是,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落实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源治理、另选水源地、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污染水净化处理等工作内容,并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在贵港市示范区域饮用水源水质污染较重、对当地群众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的农村地区及水污染治理重点流域建设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示范工程;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源地管理制度,加强监测和监管,坚决依法取缔水源地的排污口。三是,加强农业生产环境治理。在贵港市各个农业生产区以绿色食品基地、无公害种植基地、生态种植园区及生态养殖园区为载体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按照国家对绿色食品基地、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相关技术规范以及政策要求,构建高效的农业生产环境保护机制,从而有效控制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形成的面源污染。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保障市域生态环境安全
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风险防范与应急的研究和调查工作,识别环境风险的高发区域和敏感行业,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控,建立全过程环境风险管理机制。

(1)加强放射污染源监管,保障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根据环保部《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的要求,落实贵港市平南(白沙)核电站厂核与辐射安全及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管体系。加强辐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废矿以及医院和科研单位等一切有关放射性辐射的污染防治,完善辐射源申报登记和管理责任制,防止发生辐射伤害、污染环境、丢失盗窃等重大事故与案件。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的安全许可和监督,建设对放射源实施全寿期跟踪的放射源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废弃放射源的安全收贮。开展对铀矿冶和伴生放射性矿放射性污染现状调查、评价与污染防治的监督;建立和完善防治电磁辐射污染的管理机制,加强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优化电磁场的空间分布,合理布局场源建设,防止人口稠密区的电磁辐射污染。以建设先进的辐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为重点,实施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规划,努力提高辐射环境管理能力。

(2)完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建设,全面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结合贵港市产业发展特点,针对可能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业(主要包括:化工、建材以及电力等行业)及其相关企业建立相应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协同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并逐步提升相关企业自身的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以及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能力。完善环境污染事故报告与信息发布制度,加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数据库、应急计算机辅助决策系统、应急监测、处置装备以及应急监测、处置人才队伍等应急保障能力建设。针对贵港市的自然保护区建立生态安全应急处理系统,制定针对突发性生态安全事件的应急措施、应急对策的决策、善后处理和影响评价,对重大生态安全事故做出应急处理、现场调查和技术指导。按照国家对河岸带产业发展的相关要求,加强河流、湖泊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合理调整贵港市郁江、浔江、黔江及其支流河岸区域的产业结构布局,重点针对河岸附近的工业区及其内部企业,进行污染普查,对不符合排污要求的企业进行关停整顿,并建立完善的河流水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同时,将水环境污染事故风险管理纳入河岸带相关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构建中,加强相关企业的环境风险管理能力,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

(3)加强相关行业监管,防范重金属污染风险

以铅、汞、镉、铬、砷等五种重金属为防控重点,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控新治旧”相结合,加大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强化监管,淘汰涉重金属产业落后产能,逐步解决重金属污染历史遗留问题,2015年重金属(砷、总铬、铅、镉、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以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含伴生矿)、重有色金属冶炼、电镀、皮革及其制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等行业为重点,加快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依法关闭非法建设和规模小、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重金属污染企业,严格控制涉及重金属排放的产业发展,研究推进电镀行业整合和布局调整。

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对存在重金属污染问题的区域,结合区域主要涉重金属行业、主要污染物制定整治防控方案,进行分区分期治理和防控。加快涉重金属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区域发展和产业转型,加强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和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铅、镉、砷污染的综合防治。强化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 推动重有色金属冶炼、电镀、皮革及其制品、电子废物回收利用等行业企业整合,实行园区化集中管理、集中治污。将涉重金属企业列为重点污染源加强监管,建立重金属排放企业监督性监测制度,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确保污染源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及其周边区域隐患排查,防范环境风险。对有色金属采选业、有色金属冶炼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业三个重金属排放量较大的行业开展行业重金属污染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体系建设,同时针对重金属产业集中程度较高的区域港北区中里乡开展区域重金属污染风险防范。

(八)加强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管理能力
以推进环境监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基础、人才、保障三大工程为重点加强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环保执法能力。

(1)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逐步实现网络化和自动化

完善郁江、浔江及黔江干流区控和国控断面水质在线自动监控系统以及贵港市主要饮用水源地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逐步在郁江、浔江、黔江污染较为严重的支流汇入口断面增设自动监测站,完成水质断面安全预警应急监控指挥系统,确保干流水环境安全,并加强建设重点小流域监测自动化。加强贵港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城市大气质量自动监测,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力热力产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工行业、造纸行业的主要企业实现重点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测,实现酸雨监测点降水采样自动化,全面实现环境质量控制。加强对重要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对贵港市市域范围内水泥、制糖、化工等行业重点污染源实施排污浓度和总量实时监测,完成县、市、自治区三级连网工作。对日排污水100吨的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安装自动化在线监测系统,对全市规划建设的集中式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和医疗废物处置场实行自动在线监测。加强生态监测,建立生态环境和自然灾害监测及评价体系,逐步开展生态调查和生态监测工作。加强对市域范围内重要生态功能区(包括: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水源涵养功能区以及土壤保持功能区)环境监控措施与能力建设,引进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定位(GPS)系统等先进技术,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队伍的生态环境监察能力。完善以遥感和地面观测站相结合的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监测体系以及重大自然灾害的监测、预报和应急体系的建设。

(2)加强环境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环境管理效率

按照国家对环境监测及环境监察建设的相关标准及要求,完成贵港市环境监测、环境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配置环境执法车辆和必要取证及监测设备,完善信息传递系统,提高执法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满足新时期环境执法现代化、智能化、高速度、高效率、高质量的需要,全面实现环境执法科学管理体系。完善环境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司法介入力度,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的长效机制,完全扭转环境执法能力低下的状况。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广泛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定期向社会发布环境状况,加大促进执法决策的公开化和执法过程的民主化,为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提供良好的条件。

(3)加强环境管理数据库建设,提高环境管理科技支撑力

加强建立完善环境保护数据库,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以及应对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主要包括:污染控制数据库建设、环境质量数据库建设、生态保护数据库建设、辐射环境数据库建设、综合管理数据库建设。同时,进一步加强环境科研队伍建设,提高环境管理能力,建设一支思想可靠、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监测队伍。

(九)努力推进环保产业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创新为核心,适应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发展新需求,依托节能环保重点工程,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发展一批自主品牌产品,培育壮大一批创新能力强、系统集成和总承包实力雄厚的骨干企业。创新产业经营模式,大力发展节能和环保服务业,积极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努力实现产品由低端为主向更加注重高端发展转变、企业由以产品经营为主向总承包一体化经营转变、园区由企业集中向创新集群转变、产业由以传统制造业为主向先进制造业与节能和环保服务业互动并进转变,把节能环保产业培育成新兴的经济增长点。

(1)加大环保产业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力度,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

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和处理费的价格机制、运营机制,着重发展环保设施社会化运营,确保地方政府预算中用于环保和环保产业的投资比例。鼓励多渠道建立环保产业发展基金,拓宽环保产业发展融资渠道,充分调动全社会投资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社会资金、鼓励和引导多元化投资,引导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环保产业,加快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的发展格局。大力推行工业进园,实现污染集中治理,提倡推广专业化运营,为环境污染治理产业化运营创造条件。尽快制定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产业化的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规范环保设施建设运营投融资市场。贯彻落实环保产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和信贷优惠政策,建立环保产业投融资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运行机制。

(2)着力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以支撑环境质量改善和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重点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及装备,推动先进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加快关键装备国产化进程,形成产业发展新优势。在节能、废水处理、烟气控制治理、固废资源化、环保新材料、环境监测仪器等领域,重点攻克关键共性技术及装备。制定环保产业统计标准,加强环境基准研究,推进环境保护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鼓励使用环境标志、环保认证和绿色印刷产品。开展污染减排技术攻关,实施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等科技重大专项。同时,加快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应用,实施一批重点产业化、规模化项目,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3)着力推进节能和环保服务业发展,提升环境咨询服务水平

以完善产业链,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为目标,大力发展工程承包、设施运营、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成果转化、物流配送和人才培训,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节能环保制造业与服务业互动发展。加强环境保护中介机构的功能建设,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从事环保技术评估、环保技术咨询、环保成果推广应用等业务的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培育和发展节能服务机构,打造公益性节能服务平台;鼓励节能技术和管理水平高的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本行业其他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按照做精、做专、做强的目标,培育一批有特色、高水平的专业服务机构,为工矿企业、建筑用户、商业机构、党政机关等提供专业能源审计、节能项目设计、节能设备和材料采购、人员培训、节能量监测、信息咨询等服务。加快建立环保信息化平台,定期发布环保产业发展重大信息,展示环保科技新发明、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建立环保技术、产品交易市场,为环保企业的科技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产品交易、工程承包等提供信息咨询和综合技术服务。强化环境治理专业化运营,大力推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和自动连续监测的市场化、企业化和专业化运营管理。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范市场秩序,加快废旧资源加工利用的产业化,培育再生资源集散加工基地。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引导技术研发、设备生产和投融资机构,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节能服务,推行金融租赁等多层次、有特色、满足不同市场需求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环境保护绩效管理
(1)完善责任与考核机制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形成区县属地管理、部门按领域管理相结合的环境改善与污染减排机制。主要污染物减排、环境质量改善、区县跨界断面水质、污染源监管、环境安全监管等各项环保任务全部分解落实到各区县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对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和指标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定期进行考核并公布结果,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评的重要内容。贯彻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的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单位和人员,要追究相应责任。

(2)建立生态效率管理机制

依据我国主要行业污染物排放水平及资源利用效率,结合贵港市产业发展基础,制定主要行业环境绩效水平,并以此作为产业准入的必要条件,推动产业的升级换代,推进贵港市产业生态化、低碳化发展。

(3)深化部门协调与联动

加强各领域发展战略与环境保护战略的衔接,完善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环境质量管理和环境安全的协调联动监管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加强信息通报,实现定期会商,开展联合执法;在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监测和处理上协同合作,提高政府部门对环境应急事件的反应速度与处置能力。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环境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综合管理。发展改革、城乡规划等部门要加强对本市城市发展的宏观调控,合理规划,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从源头防治环境污染。发展改革、财政等综合部门要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税政策、产业政策等,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强化污染减排和空气质量改善“以奖代补”。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环境保护战略研究、环境监测与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研发的支持。工业主管部门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强工业污染防治管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土地利用宏观调控,增加生态用地,防止地下水污染,加强资源开发项目治理和生态恢复、污染场地环境评价和治理修复。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施工建设管理,减少扬尘、噪声等环境污染。市政市容主管部门要深化环境综合整治,开展燃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化环境卫生管理,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等。交通、铁路等部门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输中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监管和治理交通噪声。农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开展农村生态创建,推进农业污染减排。水务部门要统筹水资源,组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开展重点水系环境整治,保障生态用水。其他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加强行业管理,共同推进“十二五”时期的环境保护工作。

(4)强化规划评估考核

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各级政府部门间的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有效推动部门协作的体制机制。强化联席会议的协调作用,统筹政策制度、规划区划、资金投入、科技进步、执法监督、应急防范等工作。将规划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完善政府负责、环保和林业部门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管理体制,将规划目标任务逐项分解、逐级落实,加大工作力度,保障规划全面落实。贵港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落实规划任务。建立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将规划执行情况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行政问责,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

加强规划实施的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每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公布规划主要任务完成进展情况、环境指标状况。“十二五”中期(2013年),进行规划实施效果的中期评估,重点评估规划目标、任务与项目进展和成效,分析研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对规划任务进行梳理,对规划项目进行调整,提高规划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实施性。“十二五”期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终期评估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贵港市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二)完善经济政策,确保环境保护资金投入
(1)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

健全排污收费政策体系。建立能够反映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收费机制,研究推行与总量控制相适应的排污权有偿分配及排污交易政策;进一步扩大排污费的征收范围,研究制定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方案。理顺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费及放射性废物收贮费标准和收费体制,促进污染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化、产业化。

制定出台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完善区县空气质量改善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的“以奖代补”政策,落实农村重点环境问题“以奖促治”政策。进一步完善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落后产能和工艺退出的经济补贴政策,研究制定工业企业搬迁进入工业开发区的鼓励政策,研究制定乡镇以下公共污水处理设施运转费用保障政策。研究制定既有道路噪声污染防治经济政策,对历史形成的交通噪声污染治理项目予以支持。通过经济政策支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回收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公共环境服务产业的发展,鼓励再生水利用。

建立绿色金融信贷体系。加强环保与金融部门的信息交流,为金融机构投资绿色发展项目提供决策参考。完善企业诚信系统,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获取金融支持。对符合贵港市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技术升级、清洁生产、污染防治项目及公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予贷款支持,提供环保专项优惠贷款。贯彻实施国家环境风险投资制度,推广绿色保险产品,积极推行环境责任保险。

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在政府招标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各类市政工程、政府出资的房屋建设维修等涉及使用涂料、油漆、有机溶剂的工程,全部采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在政府主导的市政、经济适用房等建设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优先选用“绿色施工”先进企业。

(2)加大环境保护资金投入

把环境保护投入作为政府支出的重点,继续加大环境保护政府资金投入力度,支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气环境改善、节能减排、环境监测体系与监管能力建设、生态涵养林与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生态涵养发展区建设、水源地保护及流域综合治理、公益性水污染治理设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等。

逐步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优先用于生态建设项目。按照新的排污收费条例、依法、全面、足额开征排污费。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实行排污总量有价分配、排污许可证制度,开展城市垃圾、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研究,合理收费,保障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和建设。

拓宽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融资渠道,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及机制创新,建立“政府搭台、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环保投融资机制,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参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金设立环保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节能减排企业的资金支持,促进节能减排技术的推广应用。

(三)促进科技创新,增强环境保护支撑能力
(1)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基础性研究

重视环境保护前瞻性和基础性研究,探索重大和重点环境问题的成因和机理,发挥科技的创新驱动与引导支撑作用。加强污染源数据库平台、环境模拟与计算中心,以及各环境专业实验室建设,为环境科研创造基础条件。结合贵港市水源地建设规划,论证达开水库水质达标方案。

开展本地大气污染源活动水平、排放因子调查测试研究,研究建立动态更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开展颗粒物源解析、大气环境容量和空气质量达标控制策略研究,完善空气质量预报与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加强工业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研究,加强扬尘污染控制研究。

针对本市水环境特点和水污染状况,研究建立水环境管理决策支持系统,重点建立四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管理系统。开展重点水污染物(COD、NH3-N)总量减排策略研究,编制水污染物排放清单,建立水污染源动态更新数据库,开展水污染物排放量与环境质量之间的定量关系研究。开展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风险源和间接饮用水源健康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

(2)全面提升环保科技创新支撑能力

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全面实施科技兴环保战略,强化科技的引领与支撑作用,突出自主创新、综合集成研究和系统的综合防治,优先解决影响贵港市可持续发展和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突破日益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建立与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并符合贵港市市情的环境科学理论和技术体系,为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群众健康,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四)推进公众参与,营造全社会参与环保的氛围
(1)提升公众环境意识

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理念,推动形成与贵港市市情相适应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节水产品、节能环保型汽车和节能省地型住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限制过度包装,抑制不合理消费。推行政府绿色采购,逐步提高节能节水产品和再生利用产品比重。增强创新意识,拓宽宣传渠道,针对不同群体参与环保的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环境文化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向经济、社会、文化、社会伦理等领域的延伸,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社会风尚。建立公众环境意识评估体系,定期开展环境意识调查,鼓励广大市民自觉成为绿色生活的践行者。

(2)推进绿色信息传播

以《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 为指导,在巩固完善传统媒体传播渠道的基础上,创新形式,开拓与计算机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电视广播网等新媒体的合作渠道,解读环保政策法规,传播环保理念,指导环保活动,开展全民环境教育行动。以“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生物多样性保护日”等纪念日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环境宣传活动 。定期发布环境状况白皮书,动态环境信息公开,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支持青少年生态环保社团健康发展。为公众获取重要环境信息、学习环保知识、参与城市环保提供服务。抓好环境保护法规、政策、重大决策部署、重点治理减排工作、重要进展等信息的宣传。

(3)引导规范环境保护公众参与

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广大市民的环保宣传,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形成政府主导推进、企业自觉守法、公众广泛参与的环境保护格局。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广大市民的环保宣传,带动、团结公众自觉、自愿、自主地参与环境保护,引导公众维护自身的环境权益和社会公共环境权益。完善环境保护法规政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政务公开制度,继续执行环保重大事项听取民意制度,畅通环境信访与投诉渠道。增强环境宣传与信息服务的实用性,增进与公众的互动,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水平。

(五)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环境综合决策机制
(1)完善环境监管制度

健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完善环境保护科技和经济政策,加强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实行严格的环保准入,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强化产业转移承接的环境监管。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总量控制指标考核,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环保社会监督机制。

(2)建立产业生态化发展的激励机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制定有利于工业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对于采用新工艺、新设施、新技术,开展清洁生产和实行循环经济的企业给予补偿和资助;严格审批国家限制开发的项目,禁止开发未达到环保标准的项目;对于不能达到环保标准的设备、设施和技术采取逐步替代的方法;建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能源节约利用、新能源开发和污染治理的项目,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合理使用制度和办法。制定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和节约能源的优惠政策,利用财政补贴政策引导企业自愿实施环境管理;充分利用各种融资手段为中小企业清洁生产和科技创新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和支持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型项目的建设,鼓励发展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现代农业、航运物流、新兴加工制造等产业,在投融资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以经济激励为目的,坚持“开发、保护、受益、补偿”一致性的原则,建立健全“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建立节能减排激励机制,对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个人和单位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

(3)建立和完善综合决策机制

建立和完善综合决策机制、综合执法机制以及综合推进机制,进一步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一是建立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处理好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对可能产生环境影响的重大项目按规范化程序进行深入论证,从制度上保证综合决策的科学化;二是加强环保执法力度、提高环境管理能力。逐步建立长效的环保、工商、规划、国土、城市管理、公安、市政等部门的联动机制,环保部门依法执行统一监督管理职能,作到统一计划、统一部署、统一监管、常抓不懈、讲究实效;三是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环境保护工作的新机制,逐步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机制,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贵港的环境保护事业。(贵港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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