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发布时间:2012-12-24 10:25:39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十一五”以来,白银市环保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支持关心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抓大不放小”和“水气并举”的环保工作思路,坚持预防与治理并重,治标与治本并举的原则,强化环境管理,加快污染治理,较好地完成了以重点污染源治理为目标的各项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环境质量得到了根本改善,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

(一)“十一五”环保工作成效和主要做法

“十一五”以来,特别是全国、全省第六次环境保护大会召开以后,白银市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省政府意见,及时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大会,制定出台《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把解决环境问题作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矛盾和重大战略问题,列入政府议事日程,专题研究,扎实部署。各级政府和相关企业转变观念,加快治污,全市环保工作迈上了新台阶。2005年至2009年,全市污染治理投资达18亿元,先后完成白银公司铜冶炼制酸系统污染治理、甘肃稀土公司废水治理等 80个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削减排放二氧化硫9万吨、化学需氧量3998吨,年减排工业废水475万吨,完成了污染减排任务。2009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97天,比2005年增加了106天,市区二氧化硫的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黄河白银段水质满足三类水要求。

1.敢于亮丑,环保工作得到国家和省上的大力支持。白银市市委、市政府和环保部门充分结合白银市环保历史欠账多、污染严重和资金短缺的工作实际,利用各种开会机会和政务信息等途径不遮不掩、不捂不盖,积极主动向国家和省上汇报白银市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以争取上级对白银市污染治理工作的支持,得到了国务院及国家环保部、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务院领导等先后做出重要批示,支持白银市污染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盛华仁副委员长来白银视察时,市委、市政府再次实事求是地汇报了白银市污染治理问题和难题,白银市污染治理被列为全国人大重点督办的事项之一。

2.突出重点,全市治污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果。国家和省上关注白银市污染治理工作,更加坚定了白银市上下痛下决心根治污染的决心和信心。市委、市政府打破常规,创新思路,采取政府企业连动的办法,在争取国家和省上支持的同时,确定以白银公司铜冶炼系统污染治理为突破口,实施重点污染源治理,从根本上改善白银市区大气环境质量,根治黄河白银段重金属污染问题,市政府与白银公司进行协商,制定了《冶炼二氧化硫烟气治理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并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以极大的治污决心拿出2005年度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6000万元)支持项目建设,全面打响了全市治污攻坚的战役,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3.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扎实开展。为了切实做好“十一五”期间的污染减排工作,“十一五”以来,白银市实行四大班子副地级以上领导干部联系重点污染减排企业的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由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委主要领导进行现场办公,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每年编制下发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明确减排目标、减排项目、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保障每一年污染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并将总量减排消减指标纳入到市政府与县(区)、重点企业签订的环保目标责任书中严格考核。

4.扎实推进,重点污染源陆续得到治理。2006年12月,白银市第六次党代会上郑重提出实施白银公司铜冶炼烟气、银光公司硫酸雾治理为重点的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切实解决城市空气质量较差的问题,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的空气等“四大民心”工程后,各级环保部门千方百计支持、督促企业治理污染。2006年,总投资1416万元的甘肃稀土公司高氨氮稀土废水治理工程建成投运,年减排废水60万吨。总投资2.48亿元的白银公司铜冶炼制酸系统改造项目于2005年8月15日开工建设,2007年4月12日建成运行,实现了企业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和年减排废水280万吨,减排二氧化硫4.4万余吨,减排铜、铅、砷等重金属污染物405吨的目标。总投资2.948亿元的白银公司三冶炼ISP工艺“三废”治理项目于2007年4月10日开工,2008年7月20日建成,年削减二氧化硫2万吨、化学需氧量75吨、烟(粉)尘1567吨,减排重金属废水70.5万吨。2010年,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5#炉脱硫工程和国电靖远发电有限公司2#炉升级改造工程相继建设完成,并分别于5月18日和10月16日通过了省环保厅组织的验收。含砷废渣治理工程的可研、环评已通过审核,预计2011年10月开工建设。甘藏银晨铬盐公司历史遗留16万吨铬渣正按3年处置计划进行处置,2010年计划处置的3万吨已送榆中烧结炼铁8000吨,其余的将在2012年全面完成。银光化学工业公司硝基化合物土壤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完成,省环保厅支持的治理资金已经到位,征地协调正在进行。督促12家电石、硅铁企业投资3800万元,建成了24台环保除尘设施,年消减粉尘2.49万吨,回收微硅粉6000多吨,得到了省政府的充分肯定,省政府于2006年12月8日,在白银召开了全省电石铁合金企业清理整顿污染治理现场会。同时,积极督促银光公司加快硫酸雾污染治理工程建设步伐,2011年全面建成投运,彻底消除硫酸雾污染,实现年消减硫酸雾1818吨、二氧化硫38吨的目标,进一步改善市区空气环境质量。

在加快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的同时,白银市高度重视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白银市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平川区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完成80%,靖远县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完成并进入设备安装阶段,会宁县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完成。先后完成锅炉除尘器改造93台和122家油烟治理,建成西市区集中供热工程等4个集中供热工程,拆除分散锅炉65台。建成了白银区垃圾处理和医疗废物处理工程。农村环保有序开展,制定了《白银市农村环境保护“三统筹”试点计划》,目前正在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5.依法管理,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白银市坚决摒弃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边污染、边治理的发展模式,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口,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十一五”期间共完成743个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同时认真执行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先后否决了12个不符合环保要求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实现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市环保、发改、经济等部门连续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形成执法合力,取缔关停了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小石灰、小硫酸、小冶炼、小造纸、小焦化等企业63家。同时,采取限期治理、挂牌督办等多种措施,开展了水泥、磷肥、硫酸、电石、铁合金行业专项整治,督促解决了34家企业的污染问题。环境监察部门组织开展水污染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了白银区东大沟沿线的违法排污单位,拆除封堵排污口21个,整治规范排污口4个。深化燃煤烟尘污染治理工作,推进餐饮、洗浴业的油烟和烟尘污染治理工作,加强机动车污染排放管理,使得白银市城区燃煤烟尘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为了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管,白银市还建成了国控污染源环境视频自动监控系统,企业端安装在线监测仪器26套,设立了23个基本覆盖整个市区的监控点位,公安、城建、环保“三网合一”, 实现了企业排污情况的实时视频监。在15家国控污染源企业安装了34套在线监测设备,并实现了联网运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白银市尽管超额完成了污染减排任务,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但存在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1.环境污染仍然较为严重。白银市工业化水平仍然比较落后,长期形成的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还未得到根本性转变,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仍占较大比重,结构调整任务艰巨。水污染、重金属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环境问题仍较严重,治理任务艰巨。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也存在潜在威胁。

2.环保基础工程有待完善和加强。由于各种原因,县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缓慢,景泰县污水处理厂还未开工建设,平川区、靖远县和会宁县污水处理厂也只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白银市污水处理厂虽已建成运行,但由于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到位,农民截留污水灌溉的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导致污水收集处理率低,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功效。

3.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低。白银市是典型的资源型工业城市,几十年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多数都是露天堆场,没有有效利用。“十一五”期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平均不足30%,日积月累,贮存量逐年增加,成为白银市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给环境带来很大的压力。

4.农村环境形势不容乐观。农村农业生产大量使用农药、农膜以及不科学的施肥方式,造成农业面源污染仍较严重;农村卫生环境脏、乱、差的现象十分突出,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畜禽养殖业快速发展,对部分区域造成严重污染;一些污染重、能耗高的工业企业向农村的转移;农村环保投入少,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严重影响农村生产和生活环境。

5. 环境监管能力有待加强。“十一五”期间,白银市虽然加强了环保能力建设,但是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现有环境管理手段与环保的巨大任务之间的不适应性的矛盾会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对环境安全隐患监管方面需要加强,环境保护应急处理体系的建立还应加大力度。环境监测系统等基础设施能力建设不足,监测能力亟待加强,乡镇空气、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监测尚处于空白阶段,环境信息系统尚未形成合理的网络。环境管理和执法能力有待提高,环境管理和执法手段仍不够完善,这些环境管理能力的不足影响了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上更高的台阶和层次。

二、环境形势分析

(一)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

作为资源枯竭型城市,白银市面对着经济转型与污染治理两大难题。由于资源枯竭和市场环境的变化,白银市自身发展遇到诸多矛盾和困难,传统产业面临生存危机。白银的资源型企业多数建于上世经五、六十年代,普遍存在着设备老化、工艺落后的突出问题,生产过程中污染环境严重;其次“十二五”期间,经济快速增长将给环境带来更大的压力,生态环境问题更是突出,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尚未完全解决,新的环境问题又接踵而来;三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需求继续加大,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短期难以改变,能源消费与环境的矛盾将日渐突出;四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公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和期望明显提高;五是城市化进程继续加快,城市环境改善难度随之加大;六是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农村环境质量进一步突出,环境保护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同时,环保投入相对不足,环境管理能力手段薄弱,环境法治建设不完善等,都会使环境保护工作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

(二)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实施市委提出的“融入中心、优化布局、区域联动、科学转型”发展战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是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崛起的重要时期;是打造新平台、构建新优势、拓展新空间、实现新跨越的重要时期。同时也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

1.我市被列为国家首批资源枯竭型城市,从政策层面上讲,已经形成了一个政策“洼地”。我市境内各大中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转型政策的“洼地”效应,发挥自身优势,对接政策,凝练项目,培育发展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接续替代产业,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有效改变我市能源消费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工业污染。

另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出台,全省实行“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我市在甘肃经济格局中处于“兰州经济圈”的核心位置,属于兰州城市群中重点发展的城市,也是西陇海兰新经济带甘肃段的重要经济区,具有争取国家重点支持的诸多有利条件。

2.在“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部门紧紧围绕环保和经济建设中心,着眼提升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人居环境,提高市民健康水平,扎实认真地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可喜的阶段性成果。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不遮不掩、敢于亮丑、创新思路、政企联动,在污染治理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3.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经济总量持续增长,地方财力有明显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对改善环境质量的愿望也日益强烈,为解决环境问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为环保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劲的动力。

    4.“十一五”期间,我市结合“6·5”世界环境日、省“科技宣传周”、节能宣传周等,广泛开展了面向决策层、面向青少年、面向企业界、面向全社会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不懈努力,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得到更进一步增加,企业主动进行污染治理的积极性得到显著提高。

三、污染物排放现状

(一)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1)全市废水排放情况

2009年,全市污水排放量为3932.54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1956.10万吨,占49.06%;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2031.44万吨,占50.94 %。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0980.05吨和4444.42吨,其中工业排放量3394.63吨、2925.84吨,分别占30.92%、65.83%;生活及其它排放量7585.42吨、1518.58吨,分别占69.08%、34.17%。

表2-1 白银市2005—2009年污水排放情况

项 目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城镇生活污水及其它(万吨)

2008

1843.22

1854.85

1905.74

2031.44

工业废水排放量(万吨)

1949.66

1614.75

1278.89

1767.49

1956.10

排放总量(万吨)

3957.66

3457.97

3133.74

3673.23

3987.54

生活污水比例(%)

50.74

53.30

59.19

51.88

50.94

工业污水比例(%)

49.26

46.70

40.81

48.12

49.06

图2-1 白银市2005—2009年污水排放量变化趋势图

(2)重点污染源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①工业废水排放及分布

表2-2 白银市2005-2009年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污染物排放量

 

项 目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工业废水排放量(万吨)

1930.93

1599.25

1220.24

1742.05

1941.08

排放达标量(万吨)

1150.91

1201.68

880.84

1432.64

1520.67

达标率(%)

59.6

75.14

72.19

82.24

78.34

COD排放量(吨)

3644.01

4093.27

3940.14

3051.24

3382.07

氨氮排放量(吨)

2585.12

1051.4

13.85

1.8

2925.84

2009年,我市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量为1941.08万吨,较“十五”末期的2005年的1930.93万吨增加了0.57%。排放达标水量为1520.67万吨,排放达标率为78.34%。工业废水排放量较去年上升了11.43%。我市工业废水排放区域主要集中在白银区、平川区和靖远县,其排放量占到全市的95%以上,其中白银区工业废水排放量占到全市的75%左右,为全市废水重点排放区域。有色金属冶炼和电力行业是排水重点行业,占全市的80%以上。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废水处理率最高,电力行业达标排放率较高。

②城镇生活污水排放

2009年,全市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031.44万吨,较“十五”末期的2005年的2008万吨增加了1.17%。“十一五”期间,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基本稳定在2000万吨左右,增幅不大;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稳步提高,截至2009年达到41.05%。生活污水中COD排放7585.42吨,比去年减少了3.9%;NH 3 -N排放1518.58吨,比去年增加了37.0%。

表 2-3 白银市 2005-2009 年 城镇生活 污水排放情况

项 目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污水处理厂(座)

0

1

1

1

1

生活污水排放量(万吨)

2008.00

1843.22

1854.86

1905.74

2031.44

生活污水处理量(万吨)

0.00

414.00

400.48

659.00

833.88

生活污水处理率(%)

0

22.46

21.59

34.58

41.05

COD排放量(吨)

8350.1

7864.94

7615.68

7896.36

7585.42

氨氮排放量(吨)

898.6

---

1114.88

1108.02

1518.58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1)工业废气排放及分布

2006—2009年,我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3222.77亿标立方米,年排放量在647.12亿标立方米到904.29亿标立方米之间,年平均排放量为805.69亿标立方米,相比于2005年的740.8亿标立方米,增加了8.76%。其中,白银区、平川区和景泰县为重点排放区域,三区(县)合计排放总量占到全市的90%以上。其主要原因是白银市工业废气排放主要集中在有色金属冶炼和电力业这两大行业,而白银区、平川区和景泰县的支柱产业分别是这两大行业。

(2)主要污染物排放及分布

 图2-2 白银市2005-2009年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统计

2006—2009年,我市全市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排放总量分别为52.67万吨、7.43万吨、10.16万吨。二氧化硫的年排放量在11.98万吨到14.26万吨之间,年均排放量为13.17万吨,相比于2005年的14.62万吨,下降了9.92%;烟尘的年排放量在1.7万吨到2.02万吨之间,年均排放量为1.86万吨,与2005年的1.85万吨基本持平;工业粉尘的年排放量在1.93万吨到3.61万吨之间,年均排放量为2.54万吨,相比于2005年的3.95万吨,下降了35.70%。其中,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区域主要集中在白银区和平川区,主要以有色金属冶炼业和电力行业为主;工业粉尘排放区域主要为白银区和景泰县,行业主要以建材及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为主。

(三)固体废弃物排放情况

2006—2009年,我市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总量1400.19万吨,年产生量在290.71万吨至415.61万吨之间。在上述几种固体废弃物中,尾矿产生量最多,达到363.20万吨,每年产生量都在90万吨左右;其次为煤矸石,为334.49万吨;排在第三位的是粉煤灰,为287.68万吨。这三项占固体废弃物产生总量的70.37%。且这三种固体废弃物利用率不高,利用难度大,堆放占用场地大。

图2-3 白银市2005-2009年期间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构成情况

2006-2009年,我市生活垃圾产生总量40.54万吨,每年产生量约10万吨。危险废物产生总量5.5574万吨,仅占全市固体废弃物产生总量的0.40%。医疗废物产生总量241.7万吨,每年产生医疗废物约60万吨。

(四)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情况

根据2007年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得知:2007年,我市重金属工业废水产生总量为1290.350949万吨,重金属工业废气产生总量为1518764.642万m3,含汞、铬、镉、铅、砷的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502684.45吨

四、环境质量现状

1.水环境质量

黄河白银段水质现状总体情况良好。2009年黄河白银段三个监测断面共26项指标的监测结果表明,所有监测值除总氮全年超标和粪大肠菌群偶有超标外,其余指标测值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黄河白银段总体水质良好。水域全年超标项目总氮年平均浓度为1.93mg/L,按GB3838-2002属Ⅴ类标准;粪大肠菌群偶有超标,年平均浓度为9216个/升,属Ⅲ类标准,主要超标断面为青城桥入境断面(Ⅳ类);其余指标均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水域标准。

 图2-4  2006-2009年黄河白银段水质超标项目监测数据统计

2009年,我市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均为100%。而其它未参与考核的指标中,超标的项目主要为粪大肠菌群和总氮,其中粪大肠菌群超标率均为16.7%,总氮超标率均为100%。与上年相比(2008年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水质无明显变化。

图2-----5  白银市2006-2009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项目监测数据统计

2.环境空气质量

“十一五”期间,白银市建成区的环境空气质量三项主要污染指标(SO2、NO2、PM10)中的SO2、NO2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PM10达到国家三级标准。

“十一五”以来,SO2年平均浓度总体上呈现明显的逐年下降的趋势,2009年SO2年均值为0.035mg/m3,比2005年下降了76.82%,达到国家二级标准;NO2年平均浓度呈现波动变化,2009年NO2年均值为0.023 mg/m3,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为近几年来的最高值,比2005年增加了64.28%,而其它年份与“十五”末基本持平;PM10年平均浓度总体上呈下降趋势,2009年PM10年均值为0.121 mg/m3,比2005年下降了8.33%,达到国家三级标准。2009年白银市市区全年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和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为297天,比2005年增加106天,达标率为81.40%。

图2-6 白银市2005-2009年三项主要大气污染物年平均浓度统计

图2-7 白银市2005-2009年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及达标频率统计

3.城市声环境质量

区域环境噪声:2009年白银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3分贝,在去年基础上上升了0.5分贝。在五类噪声源中,生活噪声源占70%,是影响城市噪声污染的主体;其次为道路交通噪声,占21%,交通噪声干扰范围大,影响面宽,是形成噪声峰值的主体;施工噪声占6%,其它噪声和工业噪声影响范围最小,仅占全市噪声源的3%和0。

图2-8  2009年白银市区域环境噪声声源构成状况

道路交通噪声:2009年,白银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6.3分贝,比去年下降了2.5分贝。在监测的11条道路中,达标路段总长13.705km,达标率为75.47%。

功能区环境噪声:2009年,全市Ⅰ类区、Ⅱ类区、Ⅲ类区的昼间及夜间等效声级值分别为51.3、41.2、53.6、42.8、52.6、46.4分贝,三类区昼夜平均等效声级值均达到所在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标准,与上年同期相比,声环境质量变化不明显,而Ⅳ类区(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声环境质量有所下降,尤其是夜间噪声污染严重,夜间平均等效声级超标3.4分贝。

4.土壤重金属污染环境情况

    我市重金属超标土壤主要分布于东大沟流域,重金属镉主要分布在氟化盐厂以北、赫家川、沙家岗、崖渠水、苏家墩、观音崖、民勤三队、一堵墙、临时二泵房、李家台子,污染程度较重,整体污染面积达到了3290亩。重金属铜在东大沟流域,整体上表现为轻度污染,主要分布于赫家川、崖渠水、苏家墩等区域,污染面积大约2000亩左右。重金属Pb在东大沟流域整体上也表现为轻度污染,主要分布在沙家岗、崖渠水、一堵墙、临时二泵房均等区域。重金属元素锌在东大沟流域的沙家岗、民勤三队、一堵墙表现为重污染,在崖渠水、临时二泵房则为中度污染,在苏家墩地区则为轻污染。西大沟流域重金属污染较轻,仅在刘家窑镉表现为中度污染,以及干沙河河谷镉表现为警戒级以外,其于区域重金属浓度均低于国家土壤质量标准一级,土壤比较安全、清洁。存在重金属污染的刘家窑和干沙河河谷地区主要为农业灌溉区,面积为346亩,重金属可能来源为工业废气降尘导致的。

第三章“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和指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以水污染防治、工业废渣治理及综合利用、重金属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四项目工程为重点,全面推进污染减排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水平,着力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实现白银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5年,使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下降,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三、规划指标

“十二五”时期全市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包括环境质量指标、污染控制指标、生态建设指标和环境管理指标,其主要具体指标见表3-1。

(一)环境质量指标

1.水环境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黄河白银段青城桥、靖远桥、五佛寺三个断面年均值全部达到国家地表水III类水域标准。

2.大气环境

——市区PM10年日均值小于或等于0.100mg/m3;

——市区SO2年日均值小于或等于0.040mg/m3;

——市区NO2年日均值小于或等于0.030mg/m3;

——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气量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达到85%以上。

3.声环境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或等于60分贝;

——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或等于70分贝。

(二)污染控制指标

——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0641吨、 6060吨;

——全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全市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到90%以上;

——全市SO2排放总量、NOX排放总量、烟尘粉尘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2.27万吨、7.70万吨、5万吨;

——全市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气中SO2、烟尘、粉尘的达标排放率分别达到95%以上、80%以上、90%以上;

——城市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85%以上;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

——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重金属砷、铅、镉、铬的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349千克、32899千克、1240.7千克、1975千克;

(三)生态建设指标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四)环境管理指标

——白银市监察支队力争达标新的国家一级标准(西部地区);白银区、平川区监察大队力争达到新的国家二级标准(西部地区);其它县监察大队力争达到新的国家三级标准(西部地区);

——县(市)环境监测、信息、宣教能力达到标准化水平;

——初步建成生态环境、土壤环境和辐射环境监测网络;

——建成市级环境信息网络系统和市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系统;

——重点污染源(市控以上)自动在线监控率达到100%;

——初步建立饮用水源保护教育基地、环境基础设施教育基地、企业环境教育基地和环境监测站教育基地;

——无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发生;

——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

表3-1  “十二五”白银市环保主要规划指标

类别

指标

基准年

控制年

2009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环境质量指标

COD(mg/L)

BOD 5 (mg/L)

总磷(mg/L)

Pb(mg/L)

Cu(mg/L)

Cd(mg/L)

As(mg/L)

Cr 6+ (mg/L)

粪大肠菌群(个/升)

11.8

2.34

0.08

0.005

0.004

0.0004

0.0016

0.007

9216

≤15

≤3

≤0.10

≤0.01

≤0.01

≤0.001

≤0.05

≤0.01

≤10000

PM 10 年日均值(mg/m 3 )

SO 2 年日均值(mg/m 3 )

NO 2 年日均值(mg/m 3 )

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

0.121

0.035

0.023

297

≤0.117

≤0.040

≤0.030

300

≤0.113

≤0.040

≤0.030

303

≤0.109

≤0.040

≤0.030

306

≤0.105

≤0.040

≤0.030

309

≤0.100

≤0.040

≤0.030

311

声环境

区域环境噪声 dB(A)

交通干线噪声 dB(A)

53.5

66.3

≤60

≤70

污染控制指标

废水污染源

COD(吨)

氨氮(吨)

10980

4444

20641

6060

20641

6060

20641

6060

20641

6060

20641

6060

废气污染源

SO 2 (万吨)

烟尘、粉尘(万吨)

氮氧化物(万吨)

11.98

4.23

3.03

12.27

5

7.70

12.27

5

7.70

12.27

5

7.70

12.27

5

7.70

12.27

5

7.70

重金属

砷(千克)

铅(千克)

镉(千克)

铬(千克)

---

---

---

---

26197

270099

8440.7

1975

19985

210799

6640.7

1975

13773

151499

4840.7

1975

7561

92199

3040.7

1975

1349

32899

1240.7

1975

综合利用指标

工业固废

产生量(万吨)

325

320

315

310

305

300

综合利用量(万吨)

76.39

100

110

120

130

140

堆存量(万吨)

244.82

210

190

170

150

135

处置量(万吨)

4.37

10

15

20

25

25

排放量(万吨)

0

0

0

0

0

0

第四章  “十二五”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措施

根据我市环境形势现状和主要目标要求,“十二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要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的中心任务,把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深化污染防治;以黄河白银段、东大沟、西大沟流域水污染防治特别是饮用水源保护为重点,加强水生态保护,大力改善水环境质量;以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建设为切入点,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以清洁能源工程为契机,调整和改善能源结构,继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以白银市城郊东大沟流域农田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为重点,治理重金属污染,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以提高环境监管能力为核心,强化环境执法监督;明确重点任务,切实抓出实效,用五年时间使白银市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性好转。

一、突出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循环经济,从源头防治环境污染

工业是我市经济的主体,但“两高一资”型特征突出污染物排放量大、排放强度高,是造成环境污染的源头。必须把经济生态化放在突出位置,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从源头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一)突出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新兴产业。加大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力度,立足做大做强,突出产业链延伸,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提升四大传统主导产业。在全力支持传统产业做大做强的同时,坚持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我市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立足我市资源和产业基础,把新材料、新能源作为培育和发展的重点。积极开发有色金属新材料、稀土新材料,形成有色金属新材料和稀土新材料产业集群。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产业,提高风电技术装备,推进风电规模发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决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关停一批小水泥、小电石、小煤窑等企业,进一步较少污染物排放。

(二)优化调整产业布局,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国家《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推进白银工业集中区发展”,白银高技术产业园已升级为白银国家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期间,要以加快建设白银国家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白银工业集中为契机,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统筹白银国家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川经济开发区、刘川工业集中区、白银区中小企业创业基地、银东循环经济化工园区和中央、省属大中型企业,统筹园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科学规划建设白银工业集中区。合理定位园区功能,明确产业布局,严格项目准入门槛。加快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将白银工业集中区建设成全国范围内的生态示范园区。

(三)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全面落实《白银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把循环经济发展与培育地方工业有机结合起来,以化工、有色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建设为切入点,大力实施循环经济项目,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着力打造好产业园等6个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加快有色金属及稀土新材料、精细化工、新能源技术等5个循环经济专业基地建设,尽快形成企业小循环、园区中循环、区域大循环的循环经济发展格局。突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发展,以建设西北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项目建设为契机,完善规划,合理布局,强化政策扶持,重点实施报废汽车、废电子电器、废电线电缆、废旧机械等的回收、中转、集散拆解加工利用项目,力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做成全市的支柱产业。

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要求,在污染物浓度超标、污染物排放总量超标、生产中使用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全面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切实抓好冶炼、化工、建材和热电等重点企业以及重点工业区园区清洁生产工作。至2015年,全市重点污染源企业要实施清洁生产;60%以上的工业园区要建立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确保水环境安全

“十二五”期间,水污染防治仍然是全市环保工作的重点, 要以水源地保护为核心,进一步加大工业废水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实施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努力实现黄河白银段水质稳定达到三类水域功能要求,确保全市水环境安全。

(一)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保障水源地环境安全,是环保工作的首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对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调查,严格按照国家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和保护要求,科学划分水源保护区。按照规范要求,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必须设置标志、界桩等,并对保护区范围内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整治,确保满足水源地保护要求。同时,加大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力度,对水源区的经济活动进行严格监控,禁止布局有污染和潜在污染的建设项目,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严防面源污染影响饮用水源。实施“一级水源地”封闭式管理,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

(二)加大工业废水治理力度,实现达标排放。一是加快实施东大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东大沟是白银市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全市60%的工业废水通过东大沟排入黄河,由于历史原因,东大沟流域生态环境已受到严重破坏。实施东大沟综合整治已刻不容缓。首先是科学制定东大沟污染综合整治规划或实施方案,从逐步恢复东大沟流域生态系统的高度进行长远规划;其次是加快现有污染源的治理,通过技术改造、推行清洁生产、加强管理等措施,在实现达标排放的同时,减少企业废水排放量。积极实施白银公司重金属离子废水治理项目建设,力争早日实现重金属离子废水“零”排放,彻底消除重金属离子废水对黄河的污染。二是实施高氨氮废水的综合治理工程。甘肃稀土公司是黄河上游最大氨氮废水污染源,也是白银市重点环境安全隐患之一。“十二五”期间,必须加大技术公关,多方筹措资金,建设氨氮废水综合治理工程,确保氨氮废水得到有效治理,并完成氨氮污染物的减排任务。三是综合治理淀粉废水。会宁县的淀粉废水是白银市水污染治理的重点之一,通过实施“上大压小”等政策措施,依法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淀粉厂,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淀粉废水治理,实现淀粉废水达标排放。

(三)加快生活污水处理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十二五”期间,全市各县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必须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行,这是确保实现水污染减排任务的关键。在建的平川区污水处理厂、靖远县污水处理厂和会宁县污水处理厂力争在2011年投入运营,景泰县污水处理厂争取早日开工建设,2014年建成投运;建设白银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和二期扩建工程;高度重视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尽快完善污水管网系统,提高污水收集率,在新动工的污水厂建设中,污水收集管网应同步进行,决不能让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长期“大马拉小车或不拉车”;要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体制改革,使污水处理逐步实现市场化。到2015年,全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三、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以“呼吸清洁的空气”为总体目标,加大重点污染源治理,积极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一)推进热电联产,扩大集中供热。坚持“统一规范,合理布局”的原则,控制分散热源建设,优化城市热源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白银城区禁止新建燃煤采暖锅炉,逐步拆除分散小锅炉,进行联片供热,积极争取实施白银公司热电联产项目,全面实现集中供热。景泰县城区在积极推行天然气的同时,要加快城区集中供热工程的实施,切实改变冬季煤烟型污染。

(二)加强工业废气治理,提高脱硫脱硝效率。一是加大燃煤电厂废气治理力度,在严格控制电厂锅炉燃煤含硫量的同时,通过工程措施,对电厂废气进行治理,重点实施国电靖远发电有限公司3#炉脱硫工程、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5~8#炉低氮燃煤改造工程以及大唐电厂脱硝工程。二是实施白银公司三大冶炼厂制酸尾气脱硫工程和甘肃稀土公司焙烧尾气治理工程,在确保实现达标排放的同时,减少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水泥、电石铁合金和陶瓷等行业的粉尘治理,依法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企业,加强对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三)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改善环境质量。一是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对规划区内的等级外道路和未铺筑道路进行铺筑路面。定时清扫街道,包括冲刷路面、机扫路面等。逐步发展使用真空吸尘式道路清洁器械对路面进行日常清扫。装载车辆尽量密闭,不得超载,并加上苫盖,避免遗撒。防止建筑施工、拆迁作业和道路开挖等的扬尘污染;将施工工地用围挡隔开;严禁冬季拆迁和大风天气拆迁;在裸土或堆料表面采用苫盖织物、喷洒化学覆盖剂、洒水等方式或在存留时间较长的裸土上进行简易绿化;在建筑及市政施工中,对进入道路的运输车辆进行清洗;使用商品混凝土替代现场搅拌混凝土;用集装箱式封闭运输车运载水泥、土方等细颗粒料,工地出入口设置清洗装置,防止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产生遗撒。二是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控制。巩固和创建烟尘控制区,扩大覆盖范围,依靠能源结构调整和除尘设备维护更新,进一步降低燃煤尘的贡献率。对餐饮场所进行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强化餐饮服务业大气污染治理,安装高效的油烟净化器,严格控制饮食业油烟无组织排放;加快制定《白银市餐饮服务业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提供法制保障。三是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强在用机动车排气的检测,严格执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对超标排污的车辆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加大在用车淘汰力度,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淘汰制度。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推进机动车油改气步伐,减少尾气污染物排放,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改善人居环境

(一)调整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随着白银市的建设发展、人口不断增加和区域不断扩大,白银市城市规划布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先划分的声环境功能区已不能满足城市居民生活和城市环境的要求。为此,“十二五”期间,需要对白银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进行重新调整,让白银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布局更加合理,更有操作性。城镇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

(二)全面开展噪声达标区建设。巩固城市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结合城市化进程,加强管理,巩固现有噪声达标区,创建新的噪声达标区。在建成区扩建同时扩大噪声达标区范围。至2010年,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80%,区域噪声达标率达100%。

(三)加强噪声污染控制

1.道路交通噪声控制。完善城镇道路系统,改善路面状况,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保证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严格执行中心城区禁鸣喇叭的规定,减少鸣笛、降低噪声。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建设,在人口密集区及学校、医院等敏感对象地点的路段设置隔声屏障。特别要加强地铁、高架道路、铁路、航道等沿线的隔声屏障建设。随着拥有轿车人群的增加,新建居住小区必须建设停车库,合理控制现有居住区机动车进出,保证小区内部通道的畅通、安全和安静。

2.社会生活噪声控制。合理布局各类露天市场,控制规模,避免人流过于集中引起的噪声扰民。加强娱乐场所管理,限制营业时间,居住区内的娱乐场所必须按有关规定规范营业时间。限制音响设备功率,对外要有双层玻璃隔声,边界噪声不得超标。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否则,文化行政部门不发放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部门不发放营业执照。

3.建筑施工噪声控制。项目施工之前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进行噪声排污登记,否则不予审批。对工地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如卷扬机等)强制安装隔声设备,淘汰落后建筑工艺,限制高噪声机械设备的使用。严把夜间施工审批关,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倡导文明施工,开展“绿色工地、环保工地”创建活动。

五、强化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提高综合利用率

(一)工业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和环境管理体系,推广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促进企业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加强固体废物源头控制和全过程监控管理,逐步建立综合利用与安全处置相结合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体系。加大对粉煤灰、煤矸石、氟石膏以及其它冶炼废渣的综合利用,提高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重点实施粉煤灰综合利用工程、氟石膏综合利用工程和铜冶炼渣资源利用项目。加强对废水处理污泥处置的监管,积极争取实施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及综合利用工程,防止二次污染。

(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全市实施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转移联单制度和经营许可证制度,完善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收费标准和办法,强化危险废物的管理。加快对历史遗留铬渣无害化处置进度,力争在2012年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加快白银公司危废渣库项目建设,使白银公司产生的黄钾铁矾渣和中和砷渣得到安全处置。加强医疗废物的监管和规范处置。重点做好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的运行,建立健全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监管、收费等机制,实现全市医疗废物统一收集、统一处理,医院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三)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现有城市垃圾填埋场的规范运行。各县区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要规范运行,及时填埋,真正做到无害化处置。加快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采用垃圾压缩机和半挂式集装箱为核心设备,淘汰原有的垃圾桶屋(点)与平台式转运站,建设集装箱性压缩转运站,以小型转运站为主、大型转运站为辅,局部地区可建设垃圾管道自动收集系统,共同构架高效环保的现代化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置。

2.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施垃圾减量化。制订垃圾分类相关的政策和标准,出台垃圾分类收集与垃圾收费管理办法;完善社区分类收集设施;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小区,开展住宅小区垃圾分类试点,并根据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小区的经验推广普及,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量。

3.建设重点乡镇垃圾收集及填埋场。在全市推行小城镇建设的过程中,科学规划建设乡镇垃圾收集及填埋工程,消除城镇垃圾乱堆乱倒的现象。

六、突出重金属污染防治,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重金属污染防治是白银市“十二五”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白银市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重点是“一区三厂一沟”即白银区、白银公司三大冶炼厂和东大沟。根据白银市重金属污染的特征,必须对水、气、渣、土壤、生态进行综合治理,才能真正实现区域生态环境的恢复。

(一)科学制定东大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由于历史原因,东大沟流域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经过近几年的治理,取得了一定效果,但生态恶化的趋势并没有得到遏制。必须科学制定东大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对水、气、渣、土壤、生态进行综合治理。

(二)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白银市经济转型规划,抢抓全省列入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和建设兰白都市经济圈机遇,积极推进区域内产业结构调整及优化工作。重点实施白银公司铜冶炼技术提升改造工程、铅锌冶炼厂锌冶炼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进一步提高有色金属深加工能力和技术水平,不断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加大对东大沟沿线硫酸厂的整治,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环保要求的,依法进行淘汰关闭。

(三)加快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根据《白银区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方案》,重点实施白银市城郊东大沟流域农田重金属污染修复示范工程、白银铜业公司含砷酸性废水达标治理技术改造项目、白银公司西北铅锌冶炼厂含铅镉酸性废水治理改造项目、白银公司第三冶炼厂含重金属废水治理改造项目等八项污染治理工程。

七、加强辐射污染防治,保证辐射环境安全

建立核与辐射事故预警系统,加强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开展清查放射源行动,严格放射源的管理,废源上缴收贮率达到100%。强化放射源安全监管,对放射源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置实行全过程安全监管,防止放射性环境污染,消除安全隐患。开展放射性废物贮存的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移动通信的电磁辐射的监督管理,优化电磁环境布局,防止电磁辐射污染。完善辐射安全资格许可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竣工验收制度和放射源登记管理制度,建立放射源计算机登记系统,实现监管部门信息共享。

八、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努力建设生态白银

白银地处腾格里沙漠南缘、黄河上游、黄土高原和内蒙古高原、青藏高原交汇处,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中,居于北御风沙南保水土的关键环节,生态地位极其重要。但同时,白银气候干燥,降水稀少、植被稀疏,生态环境极其脆弱。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大生态保护建设力度,努力改善生态环境面貌。

一是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植树造林是改善生态环境的最便捷、最有效的途径,积极实施以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四期、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为主的生态建设工程,抓好人居小环境生态圈、城区大环境生态圈和都市屏障生态圈绿化工程,确保每年植树造林32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

二是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监管。认真贯彻落实《自然保护区管理条列》,加强对寿鹿山、哈思山、黄河石林等五个自然保护区的监管,依法查处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各种违法行为。同时,积极开展新的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力争新建面积60万亩省级沿黄湿地自然保护区1个,15万亩省级沙生植被自然保护区和15万亩省级荒漠植被自然保护区,努力提高自然保护区覆盖面。

三是加大矿产资源开发监管力度。认真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活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破坏生态环境、排放有毒有害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和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企业和行为。积极实施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和煤矿塌陷区综合治理工程。

九、开展农村环境整治,促进新农村建设

(一)全力保障饮水安全。要把保障饮用水水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结合污染源普查,对农村饮用水源进行一次彻底清查,科学划定水源保护区域,设置水源保护标志,完善水源地保护设施。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评价及水质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源地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禁在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排污口,不得建设与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全面取缔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污染企业。严格控制农药化肥施用量,引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从源头保护饮用水源,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二)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结合新农村建设,按照“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能源”的要求,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同时,积极开展农村环保“统筹规划、统筹资金、统筹推进”三统筹机制的试点。对集镇和经济较发达的中心村,生活垃圾采取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运、简易卫生填埋处理,建设“三位一体”沼气池和污水净化处理池,处理农村人畜粪便污水,把沼渣(液)作为种植业的优质有机肥进行二次利用。全市每年开展10~20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程,到“十二五”末,共建成试点村100个。

(三)认真治理农业面源污染。严格控制农药、化肥施用,实施化肥和农药减量、增效、控污技术。从生产环节入手,调整化肥农药使用结构,大力推广使用有机肥、有机复合肥、作物专用肥、缓释肥、生物肥等高效肥料。加强对农药生产、销售、运输、存储、使用等环节的管理,严禁高毒、高残留农药销售使用。加强以农村废旧地膜为主的白色污染防治,鼓励企业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对废旧地膜进行回收利用。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通过直接还田、生物堆肥、加工饲料等途径,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要积极发展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大力推广配方施肥、绿色产品认证,加大对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和环境监管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是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首先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将农村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流域、群众聚居区等敏感区域列为禁养区。在畜禽产业发展区域,建立一批适度规模、基础设施齐全、污染治理设施配套、管理科学规范的标准化养殖小区,加快推进养殖方式转变,逐步使畜禽养殖从低水平、分散性养殖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养殖发展。积极推广生物养殖技术,清洁生产、循环利用,实现畜禽粪便能源化、肥料化。加快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污染治理,鼓励建设有机肥加工厂,发展养殖与种植相结合、畜牧循环经济等综合利用方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十二五”期间,完成3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

(五)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在全市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活动,以创建生态示范区为载体,积极引导和推进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镇建设。选择具有较好经济社会基础的乡(镇)、村,率先开展环境创优工作,以点带面,分步实施,总结提高,全面推进。全市共建设10个以上环境优美乡镇,100个以上生态村。

十、强化自身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大投入,强化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信息化等方面的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素质教育与培训,努力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一)环境监察能力建设。一是积极争取实施市、县区环境监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改善办公条件;二是开展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市监察支队力争达到新的国家一级标准(西部地区),白银区、平川区监察大队力争达到新的国家二级标准(西部地区);三是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建设白银市环境应急指挥中心,环境应急指挥能力(覆盖面积)达90%。四是积极探索乡镇环保监察队伍建设试点,在重点乡镇建立乡镇环保所和环保监察员制度。

(二)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支持,大力推进环境监测网络体系的能力建设,完善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设置,增加监测人员编制,壮大监测队伍。到2015年,建成以白银站(二级站)为支撑,以县(区)级监测站(三级站)为基础的环境监测网络体系,使白银的环境监测队伍建设能基本满足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的要求。

1.建设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增加白银市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形成覆盖平川区、靖远县、会宁县、景泰县,能够反映全市大气污染特征的空气自动监测网络。

2.建立覆盖全市的环境水质监测网络,形成初步说清一般城镇饮用水源水质状况、基本说清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的监测能力。到2015年白银站形成开展城镇生活饮用水源水质109项指标的监测能力,三级站到达能基本说清饮用水源水质状况的常规监测能力。

3.加强污染源监测能力建设。到2015年形成能够实时准确反映全市国控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状况,实现对占全市工业排放负荷95%的主要污染源、主要污染物监督性监测的能力。

4.强化白银市站应急监测能力,基本形成能够覆盖全市的一般、较大、重特大污染事故的快速响应、准确识别和及时跟踪监测的能力。

5.建成全市三级监测质量信息数据网络。实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在线、沙尘暴应急监测在线、水质自动监测、酸沉降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测、污染源应急监测、预警监测和手工监测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查询、分析、应用为一体的网络系统能力。

(三)环境科研能力建设。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力量,建立汇集多学科的环境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增加环境保护综合决策能力和解决流域、区域难点焦点问题的能力。成立白银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从机构、人员、业务用房、仪器设备进行配套建设,建设综合和专业相结合的环境科研基地。密切联系白银市环境保护实际,以改善白银环境质量为要旨,有重点地安排环境科研资金,加强环境科研应用性研究,为白银的环保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四)环境信息系统建设。建立覆盖全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信息化网络,通过规范化的信息管理,建成信息采集、加工、存储、检索、传输和资源共享于一体的计算机网络,建设完善环境保护中心数据库,高效地完成日常环境信息处理业务,提高环境管理工作的效率,辅助环境计划决策,促进环境管理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加快环境监控信息化建设。对市环境监控中心进行改造并与视屏监控系统进行整合,加快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项目实施,扩大自动监测覆盖面,确保正常稳定运行;实施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构建覆盖国家、省、市和县区的四层三级环境网络;积极开展重金属污染源在线监控试点,提高对重金属污染源的监控能力

(五)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结合白银市实际情况,建设环境教育基地,“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饮用水源保护教育基地、环境基础设施教育基地、企业环境教育基地和环境监测站教育基地。继续开展“绿色系列”工程创建活动,积极开辟新的宣传渠道,发挥各类媒体的环境宣传教育功能。鼓励各种类型的广告企业和经济实体从事参加环境保护公益广告的宣传,支持环保民间组织,环保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公益性活动,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镇“五进”活动,使环境宣传教育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为。举行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主题活动,扩大环境宣传的社会影响和效果。把每年的“3·22”水日和“4·22”地球日作为环境保护社会活动日,“6·5”世界环境日所在周作为环境保护社会活动周。    联合社会各界力量,进一步拓展教育培训形式,建设环境教育培训网络,在“十二五”期间,在大、中、小学校建设10个环境教育培训网点,同时建设50个社区环境教育培训网点。

第六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体系

一、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积极推行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制度。市、县两级都要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党政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环保部门。各级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环境形势,检查环保规划落实情况,研究并制定加强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环保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确保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建立环保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各级政府每年要向同级常委汇报、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一次环保工作。

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保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范围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环保政绩考核,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失和环境效益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把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质量改善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作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落实责任追究制,在干部职务晋升、评优创先、代表推选等方面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包庇、放任、纵容环境违法和干预环境执法、监管不力的党政及部门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明确部门职责,确保规划实施。健全“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法律监督、政府负责实施、政协民主监督”的环保领导体制。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和本系统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环保部门主要负责规划的协调和对环保工作实行统一监管、统一规范和发布环境信息;发展改革、经贸、财政、税收、金融、价格等部门负责制定有利于环保的市场机制和经济政策,建立有效的投融资体制,增加环保投入,并在产业政策、循环经济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方面等加强指导和协调;科技部门负责加强环境保护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加大对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的投入,积极推进环保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要共同做好环保相关的执法工作;建设、国土、交通、铁道、卫生、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根据规划加强各自领域的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工作;宣传、教育、文化部门要大力开展环境保护的宣教工作,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二、制度保障

严把环境准入关,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各级政府对影响环境的重大决策必须实行环境论证,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和审查工作,全面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把环境准入第一关,对主要污染物排放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污染严重且环境质量长期得不到改善的地区,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不得审批立项,国土资源部门不得批准用地,银行不予贷款。凡是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必须依法责令停止建设,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科学配置总量,实施最严格的总量控制制度。依据环境容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及排污状况等综合因素,科学确定总量控制指标。将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县区,落实到重点流域和重点单位,合理分配总量。按照“管住排放总量、严控废物增量、扩大环境容量、用好资源存量”的基本原则,把总量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点行业结构调整中,制定和实施新一轮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行动计划,腾出总量;落实到重点流域区域的环境规划和污染治理中,实施重点环保工程,减排总量;落实到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降低总量;落实到建设项目中,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消化总量;落实到重点企业的发展中,推行清洁生产,消减总量;落实到环保经济政策和措施中,依法征收排污费,严控总量。

实施总量控制定期考核和公布制度。强化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或超总量排污,严格控制产业结构不合理、生产能力过剩、污染严重的部分行业的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落实环境污染限期治理制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排放的单位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应予限产、限排,并不得建设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

三、法规保障

推进法制建设,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环境执法监督管理制度。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配合,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和环境执法监察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及地方性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严重污染单位要实行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治理和停产整治。坚决关闭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和屡查屡犯、恶意排污的企业(生产线)。建立环境犯罪案件移送制度,有关部门要配合司法机关办理各类环境犯罪案件。

四、科技保障

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快高新技术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增强环境监管的科技支撑能力,提高环境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环境科研队伍建设,加快培养一批技术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环保专业技术人才。加强环境安全、生态补偿机制、自然资源保护、环境容量与生态承载力、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等方面研究,鼓励对水体、大气、土壤、固废、噪声、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以及生态保护、资源循环利用、饮水安全等领域的研究,组织对土壤修复、污水深度处理、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洁净煤、汽车尾气净化等重点难点技术的攻关。

积极创造条件推进环境科研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努力将环保产业培育成经济增长的新亮点。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推进环境咨询市场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

五、资金保障

加大环保投入,完善环境保护市场机制和政策。完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市场机制和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设施有偿使用、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多渠道、多元化社会投融资体制。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和治理的运营管理机制。

加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将环保投入列入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并逐年增加,确保环保行政管理、监察、监测、宣教、信息等行政和事业经费支出。整合生态环境建设资金,集中财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对自然保护区和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的支持力度。强化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项目后续管理,努力提高财政性环保资金的投资效益。

坚持“污染者负担,治理者受益”原则,积极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全面实施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收费标准要达到保本微利水平。以“产权股份化、投资社会化、治污集约化、运作市场化、管理企业化”的模式,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六、社会保障

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各级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对环境保护的内在要求,把环保公益宣传作为重要任务,努力营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舆论氛围。加强环境文化建设,倡导生态文明,提倡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改变各种不文明的环境行为和不合理的消费模式。各级干部培训机构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排污企业负责人的环保培训。强化环境教育,继续加大“绿色”系列创建力度,推进绿色学校建设。

完善环境信息公开渠道,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市、县区政府要定期公布环境空气质量、跨界断面水质指标。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主流媒体发布饮用水源地水质、重点流域水质、城市空气质量预报、环保重点工程进展、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信息,扩大公众环境知情权。加强环保法律、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舆论监督,发挥环保民间组织作用,引导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落实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必须通过专家论证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支持和鼓励公众检举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切实保障公众环境权益。(白银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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